(萧十一郎同人)萧十一郎之一顾倾城+番外 作者:素衣音尘(晋江vip10.04完结)-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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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想了想,她还是有点不放心,决意跟过去观战。轻轻一跃,她也朝着三人飞走的方向追了过去,一边飞,她一边在想——
有没有可能琢磨出小说中那种吃一粒可以增长好多年功力的药丸?以气驭剑,要的不就是内力么,内力再强一点,不就连剑都不要了,可以直接来个“无形剑气”?!
这样想着,白苏越发觉得自己歪楼歪得厉害,不过红樱绿柳本来不是来找城璧的碴的么,这回跑出去切磋武艺也算跑题了吧……
*****
这一头,莫陌陪着哥舒冰在玩偶山庄里走着,恰好见到三个人影在屋檐上一闪而过,紧接着,又有一个身影追了过去。
“那是红樱绿柳两位前辈,还有……”速度太快,莫陌没能认全,只看清了红樱和绿柳那两身标志性的红绿衣裳。
“还有连公子和顾姐姐,”哥舒冰替他说完,想了想,又接着道,“看这个架势,是要去比武吧。”
“你连这个都能看出来!”莫陌惊奇。他武功不好,连刚刚几个人的脸都没看清楚。
哥舒冰认真道:“感觉一下他们的气息,就很容易猜到。”
“听说你是个女神童,又过目不忘,又细心,还善于分析,真是个人才啊……”莫陌绕着哥舒冰走了两圈,一边走一边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不如以后来帮我管银子吧。”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莫陌右手做拳,左手摊开,两只手相互击了一下,眼神亮晶晶地看向哥舒冰:“有你管钱,肯定没人敢做假账了!而且,你会成为活账本的!”
哥舒冰眨眨眼,对这个少年跳跃性的提议有点发愣,过了一会,她笑起来:“好啊,只要你不嫌弃我身体不好。”
“会好的,”莫陌浑不在意道,“白苏的医术,武林中她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想了想,觉得还不够,他又补充道:“就算是宫里的太医,也比不上她。”
闻言,哥舒冰点点头,她尚记得她在崖下的时候,白苏给她喝的那瓶凤凰水的奇妙药效,还有,那只半透明的神奇虫蛊……
想起那只冰蚕,就想到了她的亲生哥哥化为一滩诡异的流质体滑过她的右手时那种奇特而恐怖的触感,哥舒冰不由得浑身发冷,她抬起头,对莫陌说:“你没说错,我确实不是汉人。”
莫陌一怔,随即接口道:“你的面貌有点像突厥人。”
“是,我是突厥部族的后代,”哥舒冰道,“准确说来,我是安西哥舒部的后裔。”
“哥舒,就是我们部族之名。”
正文 64、 。。。
真相
逍遥侯哥舒天;之所以让别人称呼他为“天公子”,就是不愿意暴露自己的姓;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夷狄。
而哥舒冰;是逍遥侯哥舒天最小的妹妹,她生下来的时候,逍遥侯已经成人。
逍遥侯原本有很多哥哥姐姐,都和他一样;是畸形的侏儒,只不过除了他,其余的都已经夭折。
唯独哥舒冰;是一个发育正常的﹑健健康康的人。
一个侏儒;势必要遭受很多白眼和嘲笑;而在这种环境下熬到成年的哥舒天,他的心智,早就不正常了。他讨厌哥舒冰——嫉妒最终成恨,若不是他们的母亲还在世,哥舒冰是活不下来的。
他们的母亲离世的时候,曾经再三嘱咐他,要他好好地待哥舒冰,否则她在九泉之下也不会放过他。恰恰,哥舒天唯一敬畏的就是鬼神,因此,他虽然恨着他妹妹,也从没有亏待过她。只是,从不许她过问他的事。
但无论如何,哥舒冰毕竟和他住在一起,她渐渐发现,近年来,每到端午,总会有很多人来找他,这些人个个蒙面,行踪神秘。只不过,由于哥舒天从来不愿意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妹妹,因此那些人看到她,也不在意,大概将她也当做了逍遥侯的姬妾。
哥舒冰很聪明,而且,她知道她的哥哥,一向有这么一个野心——妄图控制江湖中的所有人。
就在这年的端午,来的人更多了,她无意中听到哥舒天兴奋地喃喃自语,说天下英雄,已有一半入了他的谷中。
他们的惯例,就是到了晚上,所有人全部去后山的一个秘密洞穴集会,要两三天才能出来,这其间只让几个又聋又哑的仆人去送饭食送茶水。
哥舒冰仗着自己曾学过一点易容术,便混进了那些送水的仆人之中。到了洞中,那些人蒙面的黑巾都取了下来,虽然哥舒冰一进去就被她哥哥发现,但只那匆匆一瞥,她已经记下了绝大多数人的面貌。
这也就是逍遥侯要推哥舒冰下崖的原因。
所以,如今她要做的,是把那些人的样子都绘制下来。
这是一份足以颠覆整个武林的东西。
不过,急不得。
首先是哥舒冰的身体尚虚弱,不能劳心劳力,其次——
水墨画真心抽象,工笔画又太费时费力。
所以,白苏开始尝试用制作书封的硬纸和沾了特殊药水后变得很硬的毛笔笔头教哥舒冰画人物速写。
哥舒冰很聪明,教了她方法,理念和精神传达到了,她随便练练,画得就比白苏这个师傅好太多了。
她每画一个人脸出来,就让众人来辨认此人是谁,然后将名字记在册上。
而这本名册上的人物,个个响当当,一页页记录下来,越发让人心寒。
记得越多,就越清楚,哥舒天汇聚的这股力量,有多么强大,多么恐怖。
时间就这样慢慢走着,转眼,无垢山庄已经进入了萧瑟凋零的秋天。
从济南回来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关于哥舒冰身上的余毒,白苏还在调配和试验中,也因此,在无垢山庄里为哥舒冰特别辟了一块宅院出来,方便白苏看病,也方便她静养。
这一天,萧十一郎一阵风似的闯进无垢山庄,直奔连城璧的书房。
山庄里的仆人,已经习惯用“我不知道这个人是大盗”﹑“我不认识这个人”的心态来围观萧十一郎的到来。
不管这人江湖名声有多坏,只要庄主默许,他们就当没看见。
“连城璧!”萧十一郎的声音里明显压抑着怒火,说话的语气也难得失态到这种地步,“你管管你家那个女人!”
连城璧此时正在书房练字,看到萧十一郎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连城璧并无太多惊讶,只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悠悠道:“萧兄今日英俊非凡。”
萧十一郎本是个很不讲究衣着的人,一套麻布蓝衣可以穿好几年不换,可以几个月洗一次澡,靴子破了洞也不记得要补,有时甚至连袜子都不穿。
这样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家伙,现在却干净得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
他的大胡子已经剃了个干干净净,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束着,连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他身上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衣服,质料高贵的,剪裁精致合身,柔软贴身的衣服,使得他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杆刚炼成的枪——光亮、修长、笔挺。
他的腰上,系着条蟒皮腰带,上面斜插着一柄形式奇特的短刀,仿佛是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着三粒人间少见的黑珍珠。
如果白苏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吹个口哨赞扬一下这身打扮。
简单,却意外地适合萧十一郎,衬得他整个人都高贵无比。
不过,这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家伙此刻仿佛并不太高兴,他上前猛地拍了一下连城璧的桌子,道:“不错?!你知道为了能出门我花了多少时间吗?”
“两个时辰!整整两个时辰!”
“就算是女人出门,穿衣打扮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吧!”
萧十一郎本来就不是一个讲究礼仪的人,就是穿得这么昂贵也是一样,他一屁股坐在书房的凳子上,两条交叉的腿翘到茶桌上,端了一杯茶一口灌下去,消消火气。
“这间接说明你原来有多不爱干净,”连城璧将写好字的纸放在桌上拿镇纸压上,然后离了桌,挥手招呼仆人进来给萧十一郎上一壶热茶,笑道,“今天这身好像比上次的更适合你。”
萧十一郎重重哼了一声,几乎是斜了连城璧一眼:“你想笑就笑好了,反正都是拜你那个女人所赐。”
“你说阿苏?”连城璧也陪萧十一郎坐下来,顺口道,“现在都是沈姑娘在替你置换行头罢,干阿苏何事?”
萧十一郎看着连城璧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恨恨道:“不是你家那位女侠煽风点火,璧君能心血来潮想到给我弄成这样?我都觉得自己像吃软饭的!”
“你不知道这每天洗澡刮胡子有多麻烦。”
“还有找裁缝给我做衣服,我最讨厌尺子在我身上跑来跑去。”
“偶尔偷个懒又怎么样,偏偏璧君一看着我,我就……”不忍心了。萧十一郎既不喜欢这样的打扮也不喜欢自己女人为自己花钱,但每每看见璧君那种可怜兮兮﹑委委屈屈又满含期盼的眼神,萧十一郎怎么都不好意思违逆她的意愿。
好像……白苏提过什么“夫人外交”?连城璧不由笑了:“连某也每天洗澡刮胡子,不觉麻烦。”
“你是世家子弟,爱干净惯了,我不同,”萧十一郎有点抓狂,“她现在每天都要盯着我收拾干净了才让我出门,要不是每天有酒有肉,再过几天这种日子,我怕是真的要疯了……”
“女人爱你,自然希望把你拾掇得好看些。”连城璧吹开浮起的茶叶,慢慢啜了一口茶水。
“关键在于,”萧十一郎冷哼一声,“这一切都开始于顾姑娘找璧君说了那一次话之后。”
“这也不能证明是阿苏的缘故,”连城璧微笑道,“反正你最近也挺闲,花点时间收拾得干净点,看起来精神,沈姑娘也开心,何乐而不为?”
“我知道,一定是她,”萧十一郎算是明白了,连城璧是绝对不会帮他的,他瞥了连城璧一眼,带着一种无奈的认命的语气道,“你尽管站在旁边看笑话好了。”
连城璧轻轻咳了一声,道:“你总不能让我一个大男人去劝沈姑娘不要给你……”
话没说完,连城璧看了看萧十一郎,转而又道:“其实你这身行头配你真的挺不错。”
闻言,萧十一郎几乎要扶额为自己默哀了。
其实,萧十一郎的预感还真没错,此事的确是白苏的主意。
目的很单纯——
报萧十一郎大白天拉连城璧出去喝酒的“仇”。
一来,白苏对原著里那个获得了连城璧所赠的大笔财富之后的“暴发户”萧十一郎的造型很期待,二来,白苏觉得让一个日子过得最不讲究的家伙过上最讲究的日子﹑偏偏他还不能偷懒拒绝,这实在是一个很好玩的场面。
而沈璧君身为大家闺秀,对萧十一郎的“艰苦朴素”表示心疼万分,听了白苏的话,她从善如流,立马开始了改造计划,旨在利用自己手头的余钱,让萧十一郎过上“好日子”。
“好了,换个话题。”萧十一郎变脸变得也快,挥挥手,不打算再纠结这件没有结果的事,而是看似无意地扫了周围一眼。
连城璧会意:“人都遣走了。”
直到确实没有感觉到其他人的气息,萧十一郎才开口:“那份名册,我看完了。”
连城璧不语。
“如果那个人,真的没死……”萧十一郎笑了一下,笑得很苦,有些悲凉,有些冰冷,缓缓道:“他果真,把半个江湖都纳入掌中了。”
连城璧看着他,开口道:“我们却要与这个人为敌。”语气似乎一如既往的平静,却分明带着三分浓得化不开的沉重。
“这件事,做成了,也罢,做不成,”萧十一郎面露讥诮,“那些人会联合整个武林,把我们当做公敌。”
随后,他看了连城璧一眼,淡淡道:“其实,你可以置身事外。”
“然后等着某一天,也变成他的走狗?”连城璧轻轻将茶杯放回桌上,道,“打从和你一起上杀人崖的那一刻,连某就已经没有退路。”
“退路之后,未必不是万丈深渊。”
“还是,你打算把功劳都一个人独吞?”连城璧开了一个很冷的玩笑。
萧十一郎轻轻一笑,低头慢慢抚摸着自己那做工精致的衣袖,过了一会,才道:“我亦无惧,唯独不愿璧君也……”
从前,当萧十一郎是一个人的时候,他从来不惧任何人任何事,因为,他连死都不怕,也不觉得自己会死。但是现在不一样,当一头孤狼有了伴的时候,它再也不能无所顾忌。
萧十一郎终于体会到了这种被人牵挂和牵挂人的滋味。
“她和我说,要一起。”连城璧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萧十一郎自然清楚,“她”指的是谁。
“这么好的女人,还不赶紧把她娶回家去!”萧十一郎促狭地笑起来,出手重重拍了两下连城璧的肩膀。
连城璧却是无奈地苦笑了一下:“你以为那么容易?想来,你和沈姑娘的婚事都会比我们更快些。”
萧十一郎一愣:“怎么?”
连城璧不语,只扭头看向书房外的庭院里栽种的一株花。
那是一株盛开的红菊。
红花绿叶。
萧十一郎顿时不怀好意地笑了:“那两位前辈,还在为难你?”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抽得现在才能更。
一直觉得古龙那个“剥了壳的鸡蛋”是一个超级贴切形象生动的比喻。
最后,鄙视自己笨,倒桩的时候紧张得要死,自然没过,重点是居然连乙库都没进得去,我是有多笨啊……后悔死了……
正文 65、
厉刚
萧十一郎是知道的;当时,白苏为了能重新住进无垢山庄;花费了多少口舌。
谁让李红樱和杨绿柳死活不肯让黄花大闺女顾白苏童鞋公然住进一个男人家呢?即使白苏说让他们俩也一块住进去……
其实;无垢山庄这么大;她和连城璧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居,白苏实在是想不通,这两个纵横江湖大半辈子的风云人物,为什么要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纠缠不放﹑喋喋不休呢?为什么就没有体现哪怕一点儿江湖儿女的不拘小节呢?
“所以;红樱和绿柳两位前辈还在替你物色那个……的人选?”沈璧君抿着唇笑了一下,还是没好意思把“丈夫”两个字说出口。
白苏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忧郁地托腮;以四十五度角仰望窗外的天空;做明媚忧伤状:“我觉得他们越来越孩子气了。其实明明心里对城璧很满意的嘛;还老是找机会挑他的刺!”
“都说老小孩呀,”沈璧君笑着将手边的一盘炒肉酿丸子推到白苏那头,道,“我奶奶以前也会这样。”
“好吧,”白苏一边吃丸子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希望过段时间会好。”
沈璧君道:“一定会的。对了,两位前辈叮嘱你要带回去的东西都买全了么?”
“让店家送回山庄去了,”白苏点头,精神百倍地握拳笑起来,“接下来我们要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不错,今日风和日丽,凉风习习,正适合女子结伴同行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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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苏,这件衣服很适合你,”沈璧君看着换好衣服出来的白苏,赞许道,“刚才那套也不错。”
“那都包起来,请送到无垢山庄去。”白苏对掌柜说道。今天上街前找城璧讹了一笔银子,所以她现在花钱慷慨得很。
“临街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