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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四书集注-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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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乎? 〔7〕”《诗》〔8〕云:“穆穆〔9〕文王,於缉熙敬止!〔10〕”为 
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 
人交,止于信。 〔11〕 

        〔1〕《诗》,《商颂·玄鸟》之篇。〔2〕邦畿,王者之都也。 

        〔3〕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4〕《诗》,《小雅·缗蛮》之篇。 〔5〕缗, 

       《诗》作绵。缗蛮,鸟声。〔6〕丘隅,岑蔚之处。 〔7〕“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 

      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 〔8〕《诗》,《文玉》之篇。〔9〕穆穆,深远之意。 〔10〕“於 

      缉”之於,音乌,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引止而 

      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  〔11〕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而又推类以尽 

      其馀,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1〕云:“瞻彼淇澳〔2〕,菉竹猗猗〔3〕。有斐〔4〕君子,如切 
如磋,如琢如磨 〔5〕。瑟〔6〕兮僩〔7〕,,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 
諠 〔8〕兮!”“如切如磋”者,道学〔9〕也。“如琢如磨”者,自修〔10〕 
也。“瑟兮僩兮”者,恂慄〔11〕也。“赫兮喧兮”者,威仪〔12〕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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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君子,终不可谊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13〕 

        〔1〕《诗》.《卫风·淇澳》之篇。〔2〕淇,水名。澳,於六反,隈也。 〔3〕菉,《诗》 

       作绿。猗,叶韵音阿。猗猗,美盛貌。兴也。 〔4〕斐,文貌。〔5〕切以刀锯,琢以椎凿,旨 

      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鑢铴,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洽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治玉 

      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 〔6〕瑟,严密之貌。〔7〕閒,下版 

       反,武毅之貌。 〔8〕喧,《诗》作咺;諠,《诗》作谖:并况晚反。赫喧,宣著盛大之貌。 

      諠,忘也。 〔9〕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10〕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 〔11〕恂, 

      郑氏读作峻。恂慄,战惧也。 〔12〕威,可畏也。仪,可象也。 〔13〕引《诗》而释之,以 

       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慄、威仪,言其德容表 

      裹之盛。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 

 《诗》〔1〕云:“於戏,〔2〕前王〔3〕不忘!”君子〔4〕贤其贤而亲其 
亲,小人 〔5〕乐〔6〕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7〕 

        〔1〕《诗》,《周颂·烈文》之篇。〔2〕於戏,音呜呼,叹辞。〔3〕前王,谓文、武也。 

        〔4〕君子,谓其后贤后王。 〔5〕小人,谓后民也。〔6〕乐,音洛。〔7〕此言前王所以新 

       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 

      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1〕 

        〔1〕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 
此谓知本。” 〔1〕 

        〔1〕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 

      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 

       后矣。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1〕 

        〔1〕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 〔1〕,此谓知之至也。〔2〕 

        〔1〕程子曰:“衍文也。”〔2〕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 〔1〕。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 

       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 

      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襄精粗 

      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1〕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 
其独也 〔1〕。小人閒居〔2〕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3〕,掩 
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 
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4〕。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5〕”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6〕,故君子必诚其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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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 

      实也。恶,好,上字皆去声。谦:读为慊,苦劫反;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 

      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 

      好鲁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为人也。然其实 

      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已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幾焉。  〔2〕閒,音闲,閒 

      居,独处也。 〔3〕厌,郑氏读为黡。厌然,消沮闭藏之貌。 〔4〕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 

      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 

      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5〕引 

      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  〔6〕胖,步丹反, 

      安舒也。 〔7〕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 

      之润身看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1〕 

        〔1〕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 

      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具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已有,而无 

       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 

      不可阙如此云。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 〔1〕所忿懥〔2〕,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 
不得其正;有所好乐 〔3〕,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4〕。心 
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5〕。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1〕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2〕忿,弗粉反。懥,敕值反,忿懥,怒也。〔3〕 

      好、乐,并去声。 〔4〕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 

      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5〕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于 

      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1〕 

        〔1〕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 

      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 

      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 〔1〕之〔2〕其所亲爱而辟〔3〕焉,之其所贱恶 
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 
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 〔4〕。故谚〔5〕有之曰:“人莫知其 
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6〕”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1〕人,谓众人。  〔2〕之,犹于也。 〔3〕辟,读为僻,犹偏也。     〔4〕“恶而”之 

      恶,敖,好,并去声。鲜,上声。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察焉, 

      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 〔5〕谚,音彦,俗语也。 

        〔6〕硕,叶韵,时若反。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 
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 〔1〕者,所以事长〔2〕也;慈者,所以使 
众也 〔3〕。《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4〕不远矣。 
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5〕。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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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愤事,一人定国 〔6〕。尧、舜帅天下 
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7〕,而 
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已而后求诸人,无诸已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 
而能喻 〔8〕诸人者,未之有也〔9〕。故治国在齐其家〔10〕。《诗》〔11〕 
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12〕。之子〔13〕于归〔14〕,宜〔15〕其家 
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16〕云:“宜兄宜弟。”宜兄 
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17〕云:“其仪不忒〔18〕,正是四国。” 
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19〕 

        〔1〕弟,去声。 〔2〕长,上声。〔3〕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 

       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平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 〔4〕 

       中,去声。 〔5〕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6〕 

       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音奋,覆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7〕好,去声。 〔8〕 

       喻,晓也。 〔9〕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已, 

       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 〔10〕 

       通结上文。 〔11〕《诗》,《周南·桃夭》之篇。〔12〕夭,平声。夭夭,少好貌。蓁,音臻。 

       蓁蓁,美盛貌。兴也。  〔13〕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14〕妇人谓嫁曰 

       归。〔15〕宜,犹善也。〔16〕《诗》,《小雅·蓼萧篇》。〔17〕《诗》,《曹风·鸬鸠篇》。 

        〔18〕忒,差也。〔19〕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 

       潜玩。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 〔1〕而民兴〔2〕孝,上长长〔3〕而民兴弟 
  〔4〕,上恤孤〔5〕而民不倍〔6〕,是以君子有絜矩〔7〕之道也。〔8〕 

        〔1〕老老,所谓“老吾老”也。〔2〕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3〕长,上声。 〔4〕弟, 

      去声。 〔5〕孤者,幼而无父之称。〔6〕倍,与背同。 〔7〕絜,胡结反,度也。矩,所以为 

      方也。 〔8〕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 

      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 

      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 〔1〕后;所 
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 
谓絜矩之道 〔2〕。 

        〔1〕恶、先,并去声。 〔2〕此复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 

       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 

       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 

       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抄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 

       道也。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1〕云:“乐只〔2〕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 
恶 〔3〕之,此之谓民之父母〔4〕。《诗》〔5〕云:“节〔6〕彼南山,维 
石岩岩。赫赫师尹 〔7〕,民具〔8〕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 
下僇矣〔9〕。《诗》〔10〕云:“殷之未丧〔11〕师〔12〕,克配上帝〔13〕。 
仪 〔14〕监〔15〕于殷,峻〔16〕命不易〔17〕。”道〔18〕得众则得国, 
失众则失国 〔19〕。 

…  1…

        〔1〕《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2〕乐,音洛。只,音纸,语助辞。〔3〕好、恶, 

      并去声,下并同。 〔4〕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5〕 

       《诗》,《小雅·节南山》上篇。〔6〕节,读为截,截然高大貌。  〔7〕师尹,周太师尹氏 

      也。 〔8〕具,俱也。 〔9〕辟,读为僻,偏也。僇,与戮同。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慎。 

      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于一己之偏,则身弑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10〕《诗》,《文王篇》。 

        〔11〕丧,去声。 〔12〕师,众也。〔13〕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于上帝也。 

        〔14〕仪,《诗》作宜。〔15〕监,视也。 〔16〕峻,《诗》作骏,大也。〔17〕易,去声。 

      不易,言难保也。  〔18〕道,言也。〔19〕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 

      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 〔1〕。有德此有人〔2〕,有人此有土〔3〕,有土此有财, 
有财此有用 〔4〕。德者本也,财者末也〔5〕。外本内末,争民施夺〔6〕。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7〕。是故言悖〔8〕而出者,亦悖而入;货 
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9〕。 

        〔1〕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慎”而言。德,即所谓明德。 

        〔2〕有人,谓得众。〔3〕有土,谓得国。〔4〕有国,则不患无则用矣。 〔5〕本上文而言。 

        〔6〕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门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 

      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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