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集注-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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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皆不辩而自明矣。程子曰:“性即理也,理则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轻浊。
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学而知之,则气无清浊,旨可至于善而复性之本,汤、武身之
是也。孔子所言 ‘下愚不移’者,则自暴自弃之人也。”又曰:“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
论性,不明。二之则不是。”张子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
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愚按:程子此说“才”字,与孟子本文小异。盖孟子专指其发于性
者言之,故以为才无不善;程子专指其禀于气者言之,则人之才固有昏、明、强、弱之不同矣,
张子所谓气质之性是也。二说虽殊,各有所当。然以事理考之,程子为密。盖气质所禀虽有不
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虽本善,而不可以无省察矫揉之功。学者所当深玩也。
孟子曰:“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
其心者然也 〔1〕。今夫〔2〕 〔3〕麦,播种而耰〔4〕之,其地同,树之
时又同,浡然而生,至于日至之时〔5〕,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6〕,
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
人与我同类者 〔7〕。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8〕也。’
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于味,有同耆 〔9〕也。易牙〔10〕,先得我
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
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 〔11〕,是天下之口
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 〔12〕,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
目亦然。至于子都〔13〕,天下莫不知其姣〔14〕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
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
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15〕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
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16〕”
〔1〕富岁,丰年也。赖,藉也。丰年衣食饶足,故有所顾藉而为善。凶年衣食不足,故有以
陷溺其心而为暴。〔2〕夫,音扶。〔3〕,音牟,大麦也。〔4〕耰,音优,覆种也。 〔5〕
日至之时,谓当成熟之期也。〔6〕硗,苦交反,瘠薄也。〔7〕圣人亦人耳,其性之善,无不
同也。 〔8〕蒉,音匮,草器也。不知人足之大小而为之屦,虽未必通中,然必似足形,不至
成蒉也。 〔9〕耆,与嗜同,下同。 〔10〕易牙,古之知味者。 〔11〕言易牙所调之味,则天
下皆以为美也。 〔12〕师旷,能审音者也。言师旷所和之音,则天下皆以为美也。〔13〕子都,
古之美人也。 〔14〕姣,古卯反,好也。〔15〕然,犹可也。〔16〕草食曰刍,牛羊是也。穀
食曰豢,犬豕是也。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
者,但圣人则先知失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程子又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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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我口。’此语亲切有味。须实体察得理义之悦心,真犹刍豢上悦口始得。”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1〕?
是其日夜之所息 〔2〕,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
以若彼濯濯也 〔3〕。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4〕焉,此岂山之性也
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
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
幾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
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 〔5〕。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
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6〕。孔子
曰: ‘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乏谓与〔7〕!”
〔1〕牛山,齐之东南山也。邑外谓之郊。言牛山之木,前此固尝美矣;今为大国之郊,伐之
者众,故失其美耳。 〔2〕息,生长也。日夜之所息,谓气化流行,未尝间断,故日夜之间,
凡物皆有所生长也。 〔3〕萌,芽也。蘖,五割反,芽之旁出者也。濯濯,光洁之貌。言山木
员伐,犹有萌蘖,而牛羊又从而害之,是以至于光洁而无草木也。〔4〕材,材木也。〔5〕良
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平旦之气,谓未与物接之时清明之气也。好、恶,并
去声。好、恶与人相近,言得人心之所同然也。幾希,不多也。梏,械也。反复,展转也。言
人之良心虽已放失,然其日夜之间亦必有所生长,故平旦未与物接,其气清明之际,良心犹必
有发见者。但其发见至微,而旦昼所为之不善,又已随而梏亡之,如山木既伐,犹有萌蘖,而
牛羊又牧之也。昼之所为,既有以害其夜之所息;夜之所息,又不能胜其昼之所为。是以展转
相害,至于夜气之生日以寝薄,而不足以存其仁义之良心;则平旦之气亦不能清,而所好恶遂
与人远矣。 〔6〕长,上声。山木、人心,其理一也。 〔7〕舍,音捨。与,平声。孔子言
心,操之则在此,舍之则失去,其出入无定时、亦无定处如此。孟子引之,以明心之神明不测,
得失之易而保守之难,不可顷刻失其养。学者当无时而不用其力,使神清气定常如平旦之时,
则此心常存,无適而非仁义也。程子曰:“心岂有出入?亦以操舍而言耳。操之上道,敬以直
内而已。”愚闻之师曰:“人理义之心未尝无,惟持守之即在尔。若于旦昼之间不至梏亡,则
夜气愈清。夜气清,则平旦未与物接之时,湛然虚明气象自可见矣。”孟子发此夜气之说,于
学者极有力,宜熟玩而深省之也。
孟子曰:“无或〔1〕乎王〔2〕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3〕生之物也,一日
暴 〔4〕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
如有萌焉何哉 〔5〕?今夫〔6〕弈〔7〕之为数〔8〕,小数也。不专心致〔9〕
志,则不得也。弈秋 〔10〕,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
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11〕
而射 〔12〕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13〕其智弗若与〔14〕?曰:
非然也。”
〔1〕或,与惑同。疑怪也。〔2〕王,疑指齐王。〔3〕易,去声。〔4〕暴,步卜反,温之也。
〔5〕见,音现。我见王之时少,犹“一日暴之”也。我退则谄谀杂进之日多,是“十日寒之”
也。虽有萌蘖之生,我亦安能如之何哉? 〔6〕夫,音扶。 〔7〕弈,围棋也。〔8〕数,技也。
〔9〕致,极也。〔10〕弈秋,善弈者名秋也。〔11〕缴,音灼,以绳系矢而射也。〔12〕射,
食亦反。 〔13〕“为是”之为,去声。〔14〕“若与”之与,平声。程子为讲官,言于上曰:
“人主一日之间,接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宫妾之时少,则可以涵养气质而薰陶德性。”时
不能用,识者恨之。范氏曰:“人君之心,惟在所养。君子养之以善则智,小人养之以恶则愚。
然贤人易疏,小人易亲,是以寡不能胜众,正不能胜邪。自古国家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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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
掌者也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
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
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
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3〕?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4〕。是故所欲有甚
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5〕。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蹴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
而与之,乞人不屑也〔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7〕焉?
为官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8〕?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
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
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9〕!此之谓失其本心〔10〕。”
〔1〕舍,上声。鱼与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2〕释所以舍生取义之意。得,得生也。
欲生恶死者,虽众人利害之常情,而欲、恶有甚于生、死者,乃秉彝、义理之良心,是以欲生
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避也。恶,辟,皆去声,下同。 〔3〕设使人无秉彝之良心,而但
有利害之私情,则凡可以偷生免死者,皆将不顾礼义而为之矣。 〔4〕由其必有秉彝之良心,
是以其能舍生取义如此。 〔5〕丧,去声。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但水人汩于利欲而忘之,惟
贤者能存之而不丧耳。 〔6〕食,音嗣。豆,木器也。嘑,呼故反,咄啐之貌。行道之人,
路中凡人也。蹴,子六反,践踏也。乞人,丐乞之人也。不屑,不以为洁也。言虽饮食之急,
而犹恶无礼,有宁死而不食者。是其羞恶之本心,欲、恶有甚于生、死者,人皆有之也。 〔7〕
“万钟于我何加”,言于我身无所增益也。〔8〕为,去声。“所识穷乏者得我”,谓所知识
之穷乏者感我之惠也。与,平声。上言人皆有羞、恶之心,此言众人所以丧之,由此三者。盖
理义之心,虽曰固有,而物欲之蔽,亦人所易昏也。 〔9〕乡、为,并去声。“为之”之为,
并如字。言三者身外之物,其得失比生、死为甚轻。乡为身死犹不肯受嘑蹴之食,今乃为此三
者而受无礼义之万钟,是岂不可以止乎? 〔10〕本心,谓羞、恶之心。此章言羞、恶之心,
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而不省察于
斯焉。
孟子曰,“仁,人心也〔1〕。义,人路也〔2〕。舍〔3〕其路而弗由,放其
心而不知求,哀哉 〔4〕!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5〕。
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6〕”
〔1〕仁者,心之德,程子所谓“心如穀种,仁则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谓之仁,则人不知其
切于己,故反而名之曰“人心”,则可以见其为此身酬酢万变之主,而不可须臾失矣。 〔2〕
义者,行事之宜。谓之“人路”,则可以见其为出入往来必由之道,而不可须臾舍矣。〔3〕
舍,上声。 〔4〕“哀哉”二字,最宜详味,令人惕然有深省处。〔5〕程子曰:“心至重,
鸡犬至轻。鸡犬放则知求之,心放而不知求,岂爱其至轻而忘其至重哉?弗思而已矣。”愚谓
上兼言仁义,而此下专论求放心者,能求放心,则不违于仁而义在其中矣。 〔6〕学问之事,
固非一端,然其道则在于求其放心而已。盖能如是,则志气清明,义理昭著,而可以上达;不
然,则昏昧放逸,虽曰从事于学,而终不能有所发明矣。故程子曰:“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
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入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此乃孟子开示切要之言,
程子又发明之,曲尽其指,学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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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1〕,屈而不信〔2〕,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
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 〔3〕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4〕
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 〔5〕也。”
〔1〕无名指,手之第四指也。〔2〕信,与伸同。 〔3〕为,去声。〔4〕恶,去声。〔5〕不
知类,言其不知轻重之等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1〕,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
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1〕拱,两手所围也。把,一手所握也。桐、梓,二木名。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财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
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1〕。
体有贵贱,有小大 〔2〕。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
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 〔3〕,舍〔4〕其梧、檟〔5〕,养其樲棘〔6〕,则
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 〔7〕也。饮食之
人 〔8〕,则人贱之矣,为〔9〕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
腹岂適为尺寸之肤哉? 〔10〕”
〔1〕人于一身,固当兼养。然欲考其所养上善否者,惟在反之于身,以审其轻重而已矣。〔2〕
贱而小者,口腹也。贵而大者,心志也。 〔3〕场师,治场圃者。 〔4〕舍,上声。〔5〕梧,
桐也。槚,音贾,梓也。皆美材也。 〔6〕樲,音贰。樲棘,小枣,非美材也。 〔7〕狼善顾,
疾则不能,故以为失肩背之喻。 〔8〕饮食之人,专养口腹者也。〔9〕为,去声。〔10〕此言
若使专养口腹,而能不失其大体,则口腹之养,躯命所关,不但为尺寸之肤而已。但养小之人,
无不失其大者,故口腹虽所当养,而终不可以小害大、贱害贵也。
公都子问曰:“钧〔1〕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
〔2〕其大体〔3〕,为大人。从其小体〔4〕,为小人。”曰:“钧是人也,
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
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
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5〕”
〔1〕钧,同也。〔2〕从,随也。 〔3〕大体,心也。 〔4〕小体,耳目之类也。 〔5〕官之力
言司也。耳司听,目司视,各有所职而不能思,是以蔽于外物。既不能思而蔽于外物,则亦一
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