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四书集注 >

第8章

四书集注-第8章

小说: 四书集注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 

       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立本则不可。盖仁是住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 

       义、礼、智四者而已,曷尝有孝弟来?然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 ‘孝弟也者,其为 

       仁之木与!’”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1〕 

        〔1〕巧,好。令,善也。好其言,善其色,致饰于外,务以悦人,则人钦肄而本心之德亡矣。 

       圣人辞不迫切,专言鲜,则绝无可知,学者所当深戒也。程子曰:“知巧言令色之非仁,则知 

       仁矣。” 

曾子〔1〕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 
习乎?” 〔2〕 

        〔1〕曾子,孔子弟子,名参,字子舆。〔2〕省,悉井反。为,去声。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 

       信。传,平声,谓受之于师。习,谓熟之于已。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而三者之序,则又以忠、信为传习之本也。尹氏曰:“曾 

       子守约,故动必求诸身。”谢氏曰:“诸子之学,皆出于圣人,其后愈远而愈失其真。独曾子 

       之学,专用心于内,故传之无弊,观于子思、孟子可见矣。惜乎其嘉言善行,不尽传于世也! 

       其幸存而未泯者,学者其可不尽心平!”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 

        〔1〕道、乘,皆去声。道,治也。马氏云:”八百家出车一乘。”千乘,诸侯之国,其地可 

… 页面 34…

       出兵车千乘者也。敬者,主一无適之谓。敬事而信者,敬其事而信于民也。时,谓衣隙之时。 

      言治国之要在此五者,亦务本上意也。程子曰:“此言至浅,然当时诸侯果能此,亦足以治其 

       国矣。圣人言虽至近,上下皆通。此三言者,若推其极,尧、舜之治亦不过此。若常人之言近, 

      则。  浅近而已矣。”杨氏曰:“上下敬则下慢,不信则下疑。下慢而疑,事不立矣。敬事 

      而信,以身先之也。《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言民。’盖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 

      害民,故爱民必先于节用。然使之不以其时,则力本者不获自尽,国有爱人之心,而人不被其 

      泽矣。然此特论其所存而已,未及为政也。苟无是心,则虽有政,不行焉。”胡氏曰:“凡此 

      数者,又皆以敬为主。”愚谓五者反复相因,各有次第,读者宜细推之。 

子曰:“弟子〔1〕入则孝,出则弟〔2〕,谨而信〔3〕,汎〔4〕爱众〔5〕, 
而亲仁 〔6〕。行有馀力〔7〕,则以〔8〕学文〔9〕。” 

        〔1〕“弟子”之弟,上声。 〔2〕“则弟”之弟,去声。〔3〕遭者,行之有常也。信者,言 

      之有实也。 〔4〕汎,广也。 〔5〕众,谓众人。〔6〕亲,近也。仁,谓仁者。〔7〕馀力, 

      犹言暇日。 〔8〕以,用也。 〔9〕文,谓《诗》《书》六艺之文。程子曰:“为弟子之职, 

      力有馀则学文,不修其职而先文,非为己之学也。”尹氏曰:“德行,本也。文艺,末也。穷 

      其本末,知所先后,可以入德矣。”洪氏曰:“未有馀力而学文,则文灭其质,有馀力而不学 

      文,则质胜而野。”愚谓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而所行或出于 

      私意,非但失之于野而已。 

子夏 〔1〕曰:“贤贤易色〔2〕;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3〕;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4〕 

        〔1〕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2〕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主心,好善有诚也。 〔3〕 

      致,犹委也。委致其身,谓不有其身也。 〔4〕四者皆人伦之大者,而行之必尽其诚,学求如 

      是而已。故子夏言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质之美,必其务学之至。虽或以为未尝为学,我必谓 

      之已学也。游氏曰:“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也。能是四者,则于人伦厚矣。学之为道,何 

       以加此?子夏以文学名,而其言如此,则古人之所谓学者可知矣。故《学而》一篇,大抵皆在 

      于务本。”吴氏曰:“子夏之言,其意善矣。然辞气之间,抑扬太过,其流之弊,将或至于废 

      学。必若上章夫子之言,然后为无弊也。”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1〕。主忠信〔2〕。无友不如已者〔3〕。 
过则勿惮改 〔4〕。” 

        〔1〕重,厚重。威,威严。固,座固也。轻平外者,必不能坚子内,故不厚重则无威严,而 

      所学亦不坚固也。 〔2〕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学者必以是为主焉。 

      程子曰:“人道惟在忠信,不诚则无物。且出入无时,莫知其乡者,人心也。若无忠信,岂复 

      有物乎?” 〔3〕无,毋,通;禁止辞也。友所以辅仁,不如已,则无益而有损。〔4〕勿,亦 

      禁止之辞。惮,畏难也。自治不勇,则恶日长,故有过则当速改,不可畏难而苟安也。程子曰: 

       “学问之道无他也,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程子曰:“君子自修之道当如是也。” 

      游氏曰:“君子之道,以威重为质,而学以成之。学之道,必以忠信为主,而以胜己者辅之。 

      然或吝于改过,则终无以入德,而贤者亦未必乐告以善道,故以 ‘过勿惮改’终焉。”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1〕 

        〔1〕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民德归厚,谓下民化之,其德亦归于厚。盖终 

      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谨之,远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故以此自为,则 

       已之德厚,下民化之,则其德亦归于厚也。 

… 页面 35…

子禽问于子贡 〔1〕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2〕?抑〔3〕 
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4〕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 
其诸 〔5〕异乎人〔6〕之求之与?”〔7〕 

        〔1〕子禽,姓陈,名亢。子贡,姓端木,名赐。皆孔子弟子。或曰:“亢,子贡弟子。”未 

      知孰是。 〔2〕“之与”之与,平声,下同。〔3〕抑,反语辞。〔4〕温,和厚也。良,易直 

      也。恭,庄敬也。俭,节制也。让,谦逊也。五者,夫子之盛德光辉接于人者也。 〔5〕其诸, 

      语辞也。 〔6〕人,他人也。〔7〕言夫子未尝求之,但其德容如是,故时君敬信,自以其政就 

      而问之耳,非若他人必求之而后得也。圣人过化存神之妙,未易窥测,然即此而观,则其德盛 

      礼恭而不愿乎外,亦可见矣。学者所当潜心而勉学也。谢氏曰:“学者观于圣人威仪之间,亦 

      可以进德矣。若子贡亦可谓善观圣人矣,亦可谓善言德行矣。今去圣人千五百年,以此五着想 

      见其形容,尚能使人兴起,而况于亲炙之者乎?”张敬夫曰:“夫子至是邦必闻其政,而未有 

      能委国而授之以政者。盖见圣人之仪刑而乐告之者,秉彝好德之良心也;而私欲害之,是以终 

      不能用耳。” 

子曰:“父在,观其志〔1〕。父没,观其行〔2〕,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 
谓孝矣。 〔3〕” 

        〔1〕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 〔2〕行,去声。 

        〔3〕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 

      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 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 

      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 

      而可以未改者耳。”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1〕。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2〕” 

        〔1〕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然皆出于 

       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 

       由之也。 〔2〕承上文而言: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 

      节之,则亦非复理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程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 

      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 

      亦不可行。”范氏曰:, “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 

      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矣。”愚谓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 

      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 
宗也。” 〔1〕 

        〔1〕近、远,皆去声。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恭,致敬也。礼,节文 

      也。因,犹依也。宗,犹主也。言约信而合其宣,则盲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 

      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 

      所终,不然,则因仍司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 
好学也已。” 〔1〕 

        〔1〕好,去声。不求安饱者,志有在而不暇及也。敏于事者,勉其所不足。慎于言者,不敢 

      尽其所有馀也。然犹不敢自是,而必就有道之人,以正其是非,则可谓好学矣。凡言道者,皆 

… 页面 36…

      谓事物当然之理,人之所共由看也。尹氏曰:“君子之学,能是四者,可谓笃志力行者矣。然 

      不取正于有道,未免有差,如杨、墨学仁义而差者也,其流至于无父无君,谓之好学,可平?”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1〕,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 
富而好礼者也。 〔2〕”子贡曰:“《诗》〔3〕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4〕其斯之谓与〔5〕?”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 
知来者。 〔6〕” 

        〔1〕谄,卑屈也。骄,矜肆也。常人溺于贫富之中,而不知所以自守,故必有二者之病。无 

      制无骄,则知自守矣,而未能超平贫富之外也。  〔2〕凡曰“可”者,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 

      也。乐,音洛。好,去声。乐则心广体胖而忘其贫,好礼则安处善,乐循理,亦不自知其富矣。 

      子贡货殖,盖先贫后富;而尝用力于自守者,故以此为问。而夫子答之如此,盖许其所已能, 

      而勉其所未至也。  〔3〕《诗》,《卫风·淇澳》之篇。〔4〕磋,七多反。言治骨角者,既 

      切之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  〔5〕与,平声。 

      子贡自以无谄无骄为至矣,闻夫子之言,又知义理之无穷,虽有得焉,而未可遽自足也。故引 

      是诗以明之。 〔6〕往者,其所已言者。来看,其所朱言者。愚按:此章问答,其浅深高下, 

       固不待辨说而明矣。然不切则磋无所施,不琢则磨无所措。故学者虽不可安于小成而不求造道 

      之极致,亦不可骛于虚远,而不察切己之实病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1〕 

        〔1〕尹氏曰:“君子求在我者,故不患人之不己知。不知人,则是非邪正或不能辨,故以为 

      患也。” 

… 页面 37…

                                        为政第二 

      凡二十四章。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 

        〔1〕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下失也。北辰,北极,天 

       之枢也。居其所,不动也。共,音拱,亦作拱,向也。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为政以德, 

       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 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曰:“为政以德, 

       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 

       而能服众。” 

子曰:“《诗》三百〔1〕,一言以蔽〔2〕之,曰 ‘思无邪’。〔3〕” 

        〔1〕《诗》三百十一篇,言三百看,举大数也。〔2〕蔽,犹盖也。 〔3〕“思无邪”,《鲁 

       颂·駉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入之逸志,其用归于 

       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然其言微惋,且或各因一事而发,求其直指全体,则未有若此之明且 

       尽看。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程子曰:“‘思 

       无邪’者,诚也。”范氏曰:“学者必务知要,知要则能守约,守约则足以尽博矣。经礼三百, 

       曲礼三千,亦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 

子曰:“道〔1〕之以政〔2〕,齐之以刑〔3〕,民免而无耻〔4〕。道之以 
德,齐之以礼 〔5〕,有耻且格〔6〕。” 

        〔1〕道,音导,下同。犹引导,谓先之也。〔2〕政,谓法制禁专也。〔3〕齐,所以一之也。 

       道之而不从者,有刑以一之也。  〔4〕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 

       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 〔5〕礼,谓制度品节也。〔6〕格,至也。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 

       观感而兴起矣,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以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眷也。 

       一说:格,正也。《书》曰:“格其非心。”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洁之法,德、礼则所 

       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 

       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未,又当深探其本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1〕,三十而立〔2〕,四十而不惑〔3〕,五十 
而知天命, 〔4〕,六十而耳顺〔5〕,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6〕。” 

        〔1〕古者十五而入大学。心之所之谓之志。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志平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