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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刘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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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翔》2008 请看我再次飞翔!

雅典一役,成就了这个一脸青春的追风少年:他跨越了平凡,创造了奇迹,改写了中国乃至世界田径的历史。翻开这本他的自传,我们却又能看到一个真实质朴的21岁的大男孩,仿佛就站在我们面前……

  【出版发行】上海三联书店

  刘翔授权连载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自传连载'序一 跨越生命(全文连载)

解放日报党委书记、总编辑:尹明华
 
    时代记录人物,人物改变历史。
 
    如果评选2004年的十大“风云人物”,我想,无论大众、还是传媒,都不会忽略这样一个名字———刘翔。10道高栏、110米的距离、炮弹般的速度,不仅改变了一个民族关于速度的记忆,弥补了一段想象中的记录空白,也宣告了一个新的时代——“刘翔时代”的到来。
 
    没有谁生来就伟大。平凡,是每个人的生命原态,它就像横亘在前行路上的栏杆———有的人终其一生难以跨越,日复一日地进行着艰辛的生命徘徊;有的人却能以非凡的智慧和坚韧而骐骥一跃,超越平凡达到新的人生高度。无疑,刘翔属于后者。雅典一役,成就了这个一脸青春气的追风少年。尽管他青涩还未褪尽,人生也才刚刚开场,但是自信、率真,却早已急急写在脸上。胜利,属于超越;超越一切,就是胜利,用一个21岁的年轻生命去理解,也许就是这么简单。
 
    “我不是什么民族英雄”,他不止一次强调;“我只是一个有幸创造奇迹的普通人”,他一再重申。然而,一个创造历史的人,不可遏阻地会被供上偶像的神坛。鲜花、掌声,挟裹着名利,如潮水般涌来。令人惊奇的是,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对此却有着超脱年龄的成熟:这是正常的,我早已想到会面对这样的情况。然而,名利场乃是非地,置身江湖之中,纵有视若浮云之淡泊心境,又岂能远离是非之外?个中种种,倘无半生智慧,怕是难以超脱。
 
  泰戈尔说,翅膀坠上黄金的鸟儿将无法飞翔。没有对手的日子是孤寂的,有名利的缠绕更加危险。就这样,我们看到一个21岁的大男孩艰难地、努力地在加速他的成长蜕变。前面,还有多少个110米在等着他,没有人会知道;未来,他还能为世人带来多少惊喜,无人能够预知,在这个巨星升起和陨落同样倏忽的年代,这的确是留给世人的一声重重的叩问。
走上了偶像的神坛,接受世俗眼光的阅判,我们知道,今日之刘翔注定无法重回从前。但是,辉煌总是要滑向平淡,喧嚣终究要归于平静。云淡风清之间,博弈人生,其实是至高的境界。因为在平淡中,才会显示一个人的本色,也只有在平静中,才能孕育新的能量。

  人生路上,跨越困障是一种成就。而能够跨越成就,又何尝不是一种境界?尤其是孤独的、没有对手的王者。记得跳水名将伏明霞曾经感慨:在她的眼中已经没有对手了,她要战胜的、最难战胜的也只有自己。今时今日的刘翔,境况又是何其相似!所幸,我们听到这样铿锵的话语: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未来还有更多的奇迹等着我去创造!顺流中不迷失自我,成功后不忘前瞻,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位“风之子”绝不会是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
 
    代表社会公众语词力量的媒体,在刘翔冲击波中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身为媒体中人,这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刘翔,作为一个新人类的标杆、E时代的偶像人物、城市和现代民族精神活化的范本,媒体如果保持沉默,对公众群智的推动会是一次极大的浪费;但是,如果一味追捧,穷追猛打,鲜花下的陷阱、言论中的泥淖,可能会毁掉一个天才。

  真实就是力量。所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向公众展示一个真实的刘翔:不是站在神坛上、光芒四射的体育巨星;而是一个平凡普通、有喜怒哀乐的追风小子。源于真实的记录、发自内心的理解,这可能才是公众赋予他不断前进、超越自我的最大财富。

  2004,一颗传奇之星冉冉升起;2008,让我们期待他的再次高飞!

'自传连载'序二 相信刘翔(全文连载)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刘翔在雅典奥运会110米栏决赛前,他和我说的唯一一句话:“师父,你放心,相信我!” 
 
  我后来从刘翔父亲那里了解到,刘翔在通过预赛后给他打过越洋电话,也有一句话让老刘印象深刻:“爸爸,你开心吗?你放心,相信我,你会越来越开心!” 
 
  刘翔很自信,他也值得相信。 
 
  记得他刚进我队里的时候,各方面的素质都不是最好,但我一直相信,他将是中国跨栏历史上的奇迹,一不留神,他已创造了世界的奇迹。 
 
  记得他曾如数家珍般地背出一些世界上的跨栏名将的成绩和数据,我一直相信,他总有一天,也会达到他们那个境界,一不留神,他已超过了阿兰·约翰逊。 
 
  奥运归来,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广告、社会活动着实吓了我们一跳。最多时,我几乎每天都要为他回绝掉近10个商业邀请,而刘翔也非常“困难”地、苦苦地维持着每天半天的训练量。我敢说,在奥运冠军里,刘翔恢复训练的时间绝对是属于第一批行列里的。而在那么多的鲜花掌声中,我也曾担心年轻的刘翔可能会迷失方向,但他每天认真的训练态度很快让我宽慰下来,而他的话更让我感到,这个孩子已经成熟了。他说:“师父,你放心,我肯定会把握住自己的方向,我知道什么是对我最重要的。” 
 
  还是那样自信,还是那样值得相信。 
 
  在刘翔这本回顾自己成长道路的书里,有不少我和他当初的点点滴滴,也有不少我不曾知道的他的童年,他的一些内心想法。而正如书中展示的那样,刘翔就是这样一个不平凡却又平凡的孩子。 
 
  刘翔在书中说,很幸运,遇到了我这样一位“师父”,而我也想说,很幸运,我挑到了刘翔这棵好苗子。我还想说,我相信,年轻的刘翔,肯定能把握住自己,继续努力前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或许,冲破那个看似极限的12秒91;远不用等到2008年…… 
 
  相信刘翔!
 
2004年11月15日

'自传连载'第一章 我叫刘翔

我原本应该叫“刘吉”。显然,这个看似吉利的名字,因为与“留级”发音完全一样,被望我成龙的众亲戚一致否决。

    我的顽皮曾一度让我父母怀疑我是否有多动症。去亲戚家做客,我喜欢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茶几,再跳到那个桌子,而他们最后找到我的地方,一般是大橱的顶上。

    喜欢打玻璃球,喜欢枪,喜欢变形金刚,和那个时代的所有男孩一样,我也拥有一个充满美好回忆的童年。

    第一章第1节

    我叫刘翔。如果要用比较科学的方法记录我的出生的话,那应该是公元1983年7月13日9点28分,我以男性的身份降临到了地球上。按照一些传统章回小说的说法,似乎应该来点“百鸟朝凤”或“天现彩虹”之类的异象才够过瘾。可惜,按照父母的回忆,我刚出生时9斤,不算白,也不胖,也就是骨架大了一点,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如果硬要找一点特别的话,那就是我的左前额有一处黄色的胎记,以至于今后在这块地方长出的头发都是黄色的。我奶奶当时看了我一眼,就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当时大家都以为是说着玩玩的,却被我父母一直记在心头。

    奶奶说:“这小子今后肯定要出奇迹!”

    第一章第2节

  我觉得在叙述我自己的故事之前,还是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我叫刘翔,大家都知道,可为什么我叫刘翔,知道的人可能就不多了。现在大家都觉得我这名字起得真有讲究,人如其名,飞翔在雅典,可我小时候差点就不叫刘翔了。小时候,围绕给我的取名,我家曾展开过一场“大讨论”。

  当时普遍流行的一种取名方法是取单名姓随父亲,再在名字里添上一个母亲的姓。我父亲叫刘学根,我母亲叫吉粉花。按照这样的道理,我原本应该叫“刘吉”。显然,这个看似吉利的名字,因为与“留级”发音完全一样,被望我成龙的众亲戚一致否决。

  于是,大家开始试图让我的名字影响我的性格,“刘强”这个名字很快被提了出来。这是个比较普通的名字,也比较朴实,提出这个名字的叔叔、姑父希望我身体强壮些。但我妈妈很快又发表了不同的声音。因为那时候我家有个邻居的小孩名叫“强强”,用上海话说起来有点犟头犟脑的意思,还是个皮大王,所以我妈妈对这个名字印象不是太好,更不愿意以后同样用“强强”来称呼我,于是,“刘强”也夭折了。

    给小孩子取名永远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的取名还算进行得顺利。在第三次征集意见的时候,“刘翔”被我姑父提了出来。“翔”和“强”在上海话里读音差不多,而“翔”字还有“飞翔”、“吉祥”的意思,怎么听都顺耳,于是我爸爸一拍桌子:“好!就叫刘翔!”
第一章第3节

    关于那时候所发生的事,请原谅,幼小的我很难有所记忆,更多的是靠我父母的回忆。他们告诉我,我在摇篮里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蹬腿。那时候我还没学会走路,只能躺在摇篮里,但没事干就喜欢自己蹬腿,用我妈妈的话说起来,就是“两条小腿像小榔头一样,拼命地蹬。”穿在我脚上的小鞋子,一会就被蹬得不知去向了。为了保护我的小脚丫子,也为了省去一次次找鞋的烦恼,我妈妈干脆在我脚上套了两只小棉套,这样任我怎么蹬都无所谓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曾从那种无意义的蹬腿过程中得到什么乐趣,但爸爸告诉我,苦头倒是吃过的:我2岁的时候,忽然一天,面色发黄,乱哭乱闹,吓得父母赶紧把我送进医院。经过检查,原来是因为腿蹬得太激烈,造成了肠套叠,当时真是吓了他们一大跳。

    当我出生13个月的时候,我终于学会走路了。对我父母来说,这无疑是一件让他们欣慰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他们很快就体会到了另一种“烦恼”。按照我爸爸的说法,那就是我“从来不正正经经走路”。每次他们带我上街,我总是乱蹦乱跳,一会跳上花坛,一会又狂奔到父母前面,总之没有一刻安静。而我的顽皮一度曾让我父母怀疑我是否有多动症。去亲戚家做客,我喜欢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茶几,再跳到那个桌子,而他们最后找到我的地方,一般是大橱的顶上。

    我妈妈对我小时候的评价是:“闷皮”(沪语,意为闷声不响地疯玩)。有时候在外面和小朋友玩好回去,外套还是干干净净的但里面的内衣已被汗水浸得湿透。那时候都玩些什么呢?其实和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我们玩的都是那一套东西,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打玻璃球和刮香烟牌子。打玻璃球可是我的得意强项,虽然达不到“指哪打哪”的境界,但估计也差得不远了。而刮香烟牌子有时候要靠点运气,我父母检查我有没有去刮香烟牌子玩,所用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叫我摊开两只手,如果右手脏得要死而左手白白净净,那肯定就是去刮过了。

    贪玩的男孩子,多少都会有点吃苦头的经历,我也不例外。记得那时候,男孩子另一种嬉戏方式,是成群结队地去建筑工地里玩,堆沙子,爬毛坯楼,有数不尽的乐趣。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个工地的池子旁边,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池子里面全是石灰水。池子上横架了几根木梁,小伙伴们就开始聒噪:“谁敢走过去?”我这人好胜心特别强,当时就拍胸脯站了出来:“这有什么?看我的!”很不幸,尽管后来孙海平教练夸我的协调性很好,但那时候,我的这种天赋显然还没被发掘出来。走到一半的时候,我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就栽进了石灰水的池子。幸好池子不是很深,水只到我的胸口,但我从头到脚全是石灰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晚上回家,我还不敢回自己家,怕爸爸揍我,只能先偷偷溜到爷爷家,因为爷爷疼我。爷爷看到我那样子大吃一惊,忙给我洗澡,从头到脚换了一套干净衣服,让我回家。当然,瞒是瞒不住的,回到家,爸爸很快知道了事情真相,而爷爷却棋高一着,他看我走了后放心不下,知道爸爸肯定会打我,又骑车跟了过来,最终让我免了一顿皮肉之苦。 

但值得一提的是,小时候我一直玩得脏兮兮的,长大后,我就渐渐要干净了。有不少媒体报道我比较喜爱干净,我觉得事实确实如此,而且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当然,除了在玩耍的时候。饭前便后洗手自然是不用说了,我姑父回忆我小时候有“洁癖”的一个经典事例是:我跟爸爸妈妈到亲戚家做客,我从来是不换鞋子的,可能那时候的人家也没那么多讲究。而客人到我家来,比如我姑父,若不换鞋子,我嘴上不会说什么,但会拿一块小抹布,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客人后面,客人走到哪里,我就在他后面擦地板擦到哪里,直到客人不好意思,也换上拖鞋为止。

    刘学根(刘翔的父亲):小家伙从小到大,卫生习惯倒真是挺好的。别的父母要千叮万嘱自己小孩吃饭前去洗手,我们不用操这个心,他很自觉的。小时候送他去幼儿园,有时候衣服来不及洗,给他换上昨天的衣服,他就要提意见:“爸爸,这是昨天穿过的衣服,脏的!”

    到后来他住到体校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床,自己的写字台总是整理得最干净的。有时候要出国比赛,他也会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有时候我会去帮他拿箱子,拉开他的箱子想帮他再加点东西,发现连一双袜子都塞不进,他已有条有理放得满满的,一点空间也没有了和许多小男孩一样,我也喜欢枪,也拥有过不少枪,其中最多的是水枪。这恐怕因为水枪在所有允许小孩玩的玩具枪里,是最具“子弹射出并且可击中目标”的真实感的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对水特别有好感。我妈妈当时最头痛的,就是我走路喜欢往有积水的水塘里踩。记得有一句话说:“当你穿着套鞋,看到水塘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避开,那说明你的童年已离你远去了。”而我的“魄力”在于,不穿套鞋,也敢往水塘里踩。记得有一次,大冬天,妈妈和我一起走回家。我穿着崭新的棉鞋跟在后面,一有机会就往水塘里踩,直到棉鞋全部湿透。妈妈回家揍了我一顿,然后一边揉着我那冻得通红的小脚,一边心疼地流泪。

    吉粉花(刘翔母亲):我们家翔翔,小时候我帮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鞋子,因为他实在太顽皮,带他出门,从来牵不到他的手,一会跳,一会跑,专找不平的路面走,而他的鞋子几乎天天要洗。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爸爸带他去公园,他穿了一双新的奶黄色小皮鞋。因为是新鞋,有点磨脚,把他的皮磨破了。我看了心疼,专门为他到旁边小店里买了双白色的跑鞋给他换上。这个小家伙,你猜怎么?才穿上5分钟,“扑通扑通”几声,他穿着新的白色跑鞋就跑进一个水塘里了! 
 既然说到玩了,索性就让我说个痛快吧。大概每一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初出生的男孩,都会痴迷于电子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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