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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第1章

小说: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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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时的爱恋岁月,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就算忘记了,也只是暂时的记不起。    
    曾经让你魂牵梦萦的那个身影,那如此温暖的阳光,那如此欢快的流水,还有那如此轻柔的风吹过年轻的发,那温馨的低语和甜蜜的呼吸在记忆里是如此鲜明。    
    岁月悠悠,生活显得日渐平淡而繁琐,而那燃烧激情的回忆,在一片黯淡的背景中,发出夺目的光辉。重温那些温馨的、甜蜜的、酸涩的、遗憾的、平静的年少时的爱情故事,总是让内心产生不可言语的酸甜的幸福。我们曾经年轻过,年轻时我们的生活如此斑斓,曾经有这样一些亲爱的人儿,在我们的故事里行走、歌唱……    
    北大是悠久的。一批批的北大学子们在此跨越了人生最重要的阶段。被抒写的,即是美丽的,而爱情无疑是这些美文中最优美的一个段落,因此,我们想留住这段美景。    
    一群生活在著名的“未名湖”畔的天之骄子们,在这座散发迷人光芒的象牙塔里,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爱恋记录着这个感性的时代。让曾经同样拥有青春爱恋的我们,看到别样多姿多彩的爱情,在最美丽的季节里发生了什么……


曾经的未名湖压在箱底的红舞衣

    北大是一个奇妙的站台。我驰向了终点,而我的终点正是他的起点。    
    在我心里,平凡就像压在我衣箱中再未穿过我的那件漂亮舞衣一样,铭记着我青春时代最灿烂最难忘的一夜。    
    大二那年,我一直盼着元旦前的新年舞会。那是为了一个名叫平凡的人。    
    我一直没弄清平凡姓什么,是不是真的姓平,跟金庸《笑傲江湖》中的那个“救一人杀一人”的名医同姓,只是听别人一直喊他平凡。平凡算不上很平凡,他是中文系的风云人物,当其他爱写诗写散文的同学在校报和班内墙报上各显其能的时候,平凡已经开始在一些晚报和杂志上发表文章了。平凡不是那种戴着眼镜喜欢跟人咬文嚼字的酸文人,第一次记住他是在系里欢迎新生的晚会上,他穿一身白休闲装,和女主持人同唱了一首《请跟我来》,两人边唱边优雅地相拥起舞,台下高年级的女孩子们夸张地鼓掌尖叫着,我还以为他是艺术系或者音乐系的高材生。    
    我后来知道平凡读大三,是系里有名的浪荡才子,也是无数女孩注目的对象,可这没能阻止我记着他关注他。我常常一边痛恨自己不争气,一边细细地品味他发表在报纸上的文字,幻想有一天能写出一部惊世之作,让他对我另眼相看。有阵子我以为我已经接近成功了——有一回平凡找到我,说听别人说我爱写小说,而他正为一家报社做编辑,问我可不可以把自己的作品给他看看。我诚惶诚恐地把几个写满各种随感和小小说的笔记本交给他,后来就有两篇短文变成了铅字出现在报纸副刊上。我在激动和感激的同时,也隐隐地期待着以后的故事——在一些爱情小说里这是顺理成章的情节,可那些情节始终没有出现。平凡像是把我忘记了。后来我知道他同时约了好几个女孩为他写稿,这只是他的工作,并不像小说里将会有其他发展的故事。    
    我在这样的期待和焦虑中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我知道我不漂亮,更不是才气纵横如张爱玲那样的奇女子,可这样的清醒只能使我的绝望和痛苦加深,却无法逼自己收回对他的注意。同时因为无望,连最知己的朋友也不知道我的心事,我只能自己承担自己,用自虐式的拼命看书拼命写稿来摆脱烦恼。那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渐渐迫到了眼前:平凡上大四,很快就要毕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以后没有他的日子。    
    对我来说,那一年的新年舞会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我打算鼓足勇气,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在众人的瞩目下主动请平凡跳一支舞。我会在跳舞的过程中告诉他,我知道自己现在离他很远,可有一天我一定要为了他而出色,或许他会因此而记住我,或许他会真的愿意等我长大,等到我变得出色。    
    新年舞会前的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就像童话里的灰姑娘,为一场皇宫舞会忐忑不安,夜不成寐。我一改平素的俭朴无华,一口气花掉了两个月的生活费,订做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火红色薄呢裙式长大衣,还特意买了唇膏和眼影,回来跟时髦的女孩学化妆,又到美容厅把自己的长发修剪得整整齐齐。童话里的灰姑娘有神通广大的仙姑来打点一切,而我只能靠自己——好在,那场新年舞会对所有的女孩子来说都是充分展现自己的机会,没人对我的一反常态产生怀疑,只有同宿舍的女孩纷纷惊呼,说没想到我打扮起来这么漂亮,让我以后再也别穿那些灰灰素素的衣服了。那样的恭维让我又欢喜又忐忑,我不知道这所有的苦心积累,是不是能够换回梦想中的一切。    
    很多年后我也还能记起那夜舞会上的情景。我没有请平凡跳舞,而是他主动请我。那一晚,我几乎成了他的固定舞伴,竟陪他跳了八支曲子。我又幸福又酸楚又凄凉地发现,我是真的变成童话里的灰姑娘了,因为他根本没有认出我是谁。他在舞曲进行中问:“你是刚进校的新生吗?”那瞬间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我摇摇头,什么都说不出来,平凡也不再问什么,我们就在沉默中相拥起舞,他的舞姿娴熟潇洒,行云流水一般,我不自由自主地追随着他,渐渐感到一种如梦似幻的恍惚。我想,就让他这样记住我也好,就让他永远不知道我是谁也好——虽然这并不是我的初衷。    
    舞会过后,我不顾朋友们的惊诧,又换上了自己那些灰灰素素的衣服,恢复了素面朝天的本色,并把那件参加舞会的红大衣压进了箱底。那时我心里有了一个新的愿望——我知道平凡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或者编辑,我要不断地写稿,不断地优秀起来。或许有一天我成功了,他会为了我的文笔和才华而注意到我,然后我们就会有机会再见面。等到那一天,我要穿上这件在舞会上大出风头的红衣服出现在他眼前,让他想起我曾是那一夜陪他跳舞的漂亮的女孩。那一定是一个最浪漫的结局。    
    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就在那个幼稚而朦胧的愿望支撑下读完了大学,成了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并且真的因为发表了一些文章而小有名气。我想人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吧——虽然可能与原先的梦有所出入。我真的又一次见到了平凡,与梦想略有出入的是,我同时见到了他是个舞文弄墨的文化人,平凡依然潇洒不凡,可他依然忘了我是谁,在我报出家门后他才一脸惊讶:“原来你是我的校友,我怎么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他的妻子美丽脱俗,在一旁揶揄地微笑:“你那会儿可是出名的浪子,好姑娘才不会理你呢。”    
    我已经再也没有那种换上当年的舞衣,让他想起我是谁的念头了。有一会儿他离开了,我和他的妻子很平静很亲切的聊天,我说:“平凡那时真的很优秀,很多女孩注意他呢。”    
    她笑了。“我知道。我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呢。”    
    我不由得一愣。    
    “为了这些事我们可没少吵架。”她笑得很随意,显然因为我是他们的校友而对我贴切了几分,几乎把我当成知心朋友了。“我现在还记得闹得最凶的一次是毕业那年的新年舞会,我跟他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再也不理他了,整晚都在跟其他男孩跳舞,他呢,也去找些漂亮女孩跳舞,结果那一年我们终于发现谁都离不开谁,没办法,只好结婚呗。”    
    我后来再也没见过平凡。我只是常常看到他发表在各种杂志上的精彩文字。有时我想,尽管那场舞会不过是个误会,可我还是要真心真意地谢谢平凡。是那一场爱情误会,支撑着一个平凡的女孩从幼稚慢慢地长大,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我心里,平凡就像压在我衣箱中再未穿过我的那件漂亮舞衣一样,铭记着我青春时代最灿烂最难忘的一夜。    
    红狐


曾经的未名湖未名湖畔的傻女孩(1)

    他就在我的傻笑中死去,没有亲人到北京来给他送行,他只有带着我的傻笑上路。    
    那个冬天的清晨,我独自沿着未名湖南边的小路从西往东走着。雪还没全停,零星的雪花不时飘落在我的长发上,那种温柔的感觉妙极了。更妙的是,偌大的天地间只有我,一个穿着一身火红的滑雪衫的大一傻女孩。披雪的树,冰封的未名湖,无人踩过的大地,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一团象征生命的火燃烧在无边的纯洁之中。    
    我回头看走过的路,只有我的一行小巧的足迹,印刻在无暇的雪地上,这是最早的足迹呀。我的心底有一阵感动,许多人也体验过这种感动。科学家的初次发现,艺术家的独特创造,还有……情人的初吻。我开始沉浸在浪漫的幻想中,也为自己情窦初开的心而微微羞涩。    
    我想爬上湖边的小丘,这样可以俯瞰整个雪中的未名湖,雪下得很厚,我只有沿着通往斯诺墓地的小路拾级而上,墓碑上落满了雪,墓前两棵圆形的柏树成了两个可爱的雪球。    
    我面朝未名湖,透过树枝的缝隙,注视着静谧的雪景,右耳边忽然响起“咔嗒”一声轻响,是照相机快门的声音。我转身看去,不远的树下站着一个穿米黄色风雪衣的男孩,手里端着相机,镜头就冲着我,地下的脚印显示他是从另一条路上来的。    
    见我转身,他敦厚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笑容,阳光般的笑意从深邃的双眼中流露出来,他身后积雪的树林和脚下寒冷的大地也仿佛因这笑容而生动起来,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被他的笑莫名的感染了,有点手足无措地低下了头。    
    “看我这里。”他喊了一声。    
    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他又按动了快门,然后,拿着相机走了过来。    
    “不介意吧?”他看着我说。    
    我不知道自己平日里的开朗大方都跑到哪儿去了,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地摇摇头,心儿止不住地乱跳。    
    他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却又回来了。    
    “跟我一起去寻找北大最美丽的冬天,好吗?”他的声音低沉浑厚。    
    我的心底觉得无力抗拒这一酸溜溜却颇有诗意的邀请,嘴里却脱口而出:“不去了,我还要上课呢。”    
    他又笑了起来:“今天是星期天,你去上什么课?来吧。”    
    我差点为自己的愚蠢借口尴尬死。好在他已转身走路。我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跟了上去,顺便偷偷打量一下这个直率的男孩。他高个偏瘦,一头浓密的卷发,风衣和鞋子虽然有些陈旧,穿在他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感。    
    “大一新生?”他问。    
    “嗯。”我答应一声,不明白他怎么看出的。    
    “学什么专业的?”    
    “中文。”    
    “中文?”他显得很有兴趣。“考考你,描述雪景最好的诗是哪一首?”    
    我愣了一下,把脑袋里的唐诗宋词翻了一遍,却说不出到底哪一首能称得上最好。    
    他狡黠地看我一眼,念诵道:“江山一笼统,井上一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我默想着一条浑身堆满雪花的赖皮狗,一阵滑稽的感觉使我忍不住放声大笑,他也放声笑了起来。两人间的拘谨与隔阂一下子融化了,我们俩就一起在校园里遛达。    
    最后,我们得出一致的意见,北大最美丽的冬天是在暖和的学生食堂里。他请我吃早餐,一个鸡蛋、一个包子、一碗粥,一共是一块四。这是他请我吃的第一顿饭,我后来时常笑他小气,他却得意地表示他用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回报,一块四换来一个女朋友,真是划算。    
    早餐后,他说有事,跟我要了地址,就急匆匆地走了。    
    第二天中午,他把两张照片送到了我的宿舍。第一张的背面题的字是“雪思”,第二张写着“羞涩”,字迹飞扬挺拔,照片也棒极了。我自问只是个姿色中等的人,可照片上的我,或凝息或羞涩,在雪景的映衬下,姣美可人,真是我见犹怜。我很高兴,问他我该怎么谢他。    
    他认真地想了想,说:“不是你谢我,这两张照片是我最成功的作品,该我谢你。”    
    “啊,好,你怎么谢我?”我故意逗他。    
    他有点意外,眨眨眼,随即眼中又露出狡黠的神情:“请你溜冰,会吗?”    
    “我是正宗的‘小南蛮’,哪里会溜冰。”    
    他做一鬼脸,说:“不会,我免费教你。”    
    又是一个不可、不愿拒绝的邀请,我已觉得他是我命中注定的克星。    
    一整个冬天,当我的溜冰技术从不断摔跤到飞旋自如,我在爱情旅途上也越走越远。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冬天,他真的是出类拔萃的男孩:敦厚、聪明、坚毅、活力充沛而又富于幽默。同时,他也是个思想深刻的人,每当他默默地注视着我,眼神就犹如深深的海洋,而我则全身心地沉醉其中,太阳因他而明亮,冬天因他而温暖如春。只过了两个月,我已不能想像,没有他我该如何活下去。    
    他只有一个小小的缺点,除了在摄影爱好上舍得花钱,其余时候似乎太小气。穿着陈旧,花钱总是精打细算,不像其他男孩那样出手大方,我曾经怀疑他来自老少边穷地区,但实际上他的老家也在南方,还是挺富裕的城市。    
    终于有一次,我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他总是傻笑不笑,这是他对付我的小脾气的妙招。但这一次我下定决心,撅了一天的嘴不理他。他终于笑不出来了。他深深地叹气,叹得我心里发颤,我准备放弃了,他却开口说:“我从小就没了爸妈。”    
    我瞪大了眼睛,他就给我讲他如何与惟一的弟弟相依为命,如何与他寄居的伯父家的孩子打架,如何在凌晨四点起床捡破烂,为的是不耽误上课不让同学们遇见。他轻描淡写地讲,我却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我不能相信眼前的这个平日里看起来乐观潇洒甚至有点稚气未脱的男孩,竟然背负着如此曲折沉重的生活历史。了解一个人真难啊,我无法想像这些年他是如何熬过来的。    
    “别哭,小乖。”他伸手轻轻拭去我的泪水,低低地笑:“都是过去的老皇历了。我总相信生活会一天天好起来的。你瞧我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曾经的未名湖未名湖畔的傻女孩(2)

    他现在的确比过去强多了。他上了研究生后,有了一定的收入,一个人活着已经不成问题,只是每月坚持要给他在另一个城市念书的弟弟寄钱,所以日子总是紧巴巴的,我抽噎地收了眼泪。他又给我讲他来北京后打工的故事,讲他刚进电脑公司时闹的笑话,讲他做家教时遇见的笨小孩,讲他在餐馆里端盘子时如何观察食客的吃相。他讲得眉飞色舞,我挂着眼泪笑个不停。我又哭又笑,累了,就依在他怀里睡着了,做着各种各样古怪的梦。    
    从那以后我对他的感情已不止是朦胧的玫瑰色,一股圣洁的母性在我心中涌动。我决心要照顾他一辈子,让他得到世间最幸福的爱,尽管他比我大好几岁,我这么对他说了。他默默地吻我,然后说我是个至情至性的人。我想他也是,因为只有这种人才会一大早起来去看雪花飞舞的。    
    寒假转眼就到了,爸妈早就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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