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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第4章

小说: 我的爱遗落在北大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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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桦在3月26日那晚并没有去电教报告厅,虽然差不多是我意料中的事,可我的心底里还是掠过一丝遗憾的阴影。我因此确信在内心深处,我钟情于她的文静和美丽。    
    我曾向桦表示过我的好感,但她不太愿意接近我、了解我。因为她需要安全感,而文学爱好者常常做不到这一点。她说,她有个挺要好的高中同学,他也很喜欢她,但是她觉得他有点“玩世不恭”,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她“愿意找个学理工科的男孩”。学理工科的那帮孩子有福了。他们选择了理工科,就不仅获得好职业(当下,理工科显然比文科更受社会欢迎),而且还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女孩的青睐。有意思的是,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学的是理工科!然而我没有放弃。我觉得这样的逻辑似乎有点问题。    
    我与桦的爱情可以说是起始于一首诗,那是我写给她的,诗题叫做《火焰》。全诗是这样的:    
    在玫瑰花瓣上游走的火焰    
    在来去不息的脚步,是风中    
    飞舞的银杏叶折射的金色光芒    
    藉此,可以诠释向日葵沧桑的脸庞    
    这颤动的笔触仿似飞鸟的翅膀    
    当神秘的风铃敲响夜的明光    
    它灿然升起    
    拍动湖面深情的波浪    
    一万朵火焰不是我所说的火焰    
    一万朵火焰心情燃烧    
    千芳竟放,却只有它被称为花朵    
    人们或者会有意无意地走过    
    必定惊讶于这永开不败的美丽    
    那是真正的火焰,是石榴树上    
    跃动的心脏    
    今天去读这首诗,我发现这首诗其实是一种没有结局的爱情,它只是一个过程。对我来说,我和桦的这场爱情就是如此。在一个落雪的晚上,我在三角地附近的一张椅子上把这首诗念给她听。雪光中我转过头,看见她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那么明亮。我情不自禁地捧起她的脸,我吻了她。


曾经的未名湖世俗的爱情(2)

    或者,我与桦的这场爱情在一次送别中就已初露端倪。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事,不得不请假回去。我未能有机会替她去买火车票,因为当我知道这事时,她已经让另一个男孩去买了。这是人大的一个男孩,是她的同乡,她曾对我说,人大离售票地点近,而且那个男孩挺乐于助人的。我因此打算给她送站。    
    我没有去她宿舍找她,因为我知道她不会让我送的。我一个人坐在公共汽车到北京南站。进了候车室不久就找到了神色颓然的桦,她看到我时,神情有些变化,但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样剧烈。我说:“我来送你,没别的意思。”她没说什么。甚至在上了车后,也没说什么。我放好行李,坐到她对面,凝视着她,然后拿起她的手,叮嘱她在路上要小心。    
    火车快开了,列车员已经叫送站的下车,我站起来,正要走的一刹那,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送她回家!”她觉得有些惊讶,说:“不行,不行”。我问,“为什么?”“我妈会生气的。”这时,列车已经开动了。我重新坐下来,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她说得也不多,就是这不多的几句话,也是一直在劝我回学校:也没请假,老师点名怎么办;到了家里后,她家人见到我会不高兴;最重要的是,“你为什么要送我回家”;她最后抬起头来,问我。我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说了:“我爱你,关心你啊!”“那么你就应该听我的话,到天津下车,回学校去吧。”我沉默了。车到天津,我站起来,对她说:“我不送你了。你路上自己小心。”然后,我又请她身边的乘客一路上给她些关照。我下了车,站在站台上,看着列车重新启动,渐渐远去。我感觉惆怅。    
    在出站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身上的钱不够付一张回北京的火车票。我走出车站,在车站附近徘徊,这是我第一次来天津,别说在夜晚,就是白天,我也不知道哪条路是去北京的。走近路边的一位大爷问路,他问我是不是要坐火车。我说想坐汽车,他给我指了一条路。我谢过他,走到附近的路边的一家加油站。等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带我回北京的货车司机。午夜左右,我赶回了学校。    
    其实,如果桦愿意的话,她可以成为得到很多关爱的人。比如方君就很喜欢她。据班里女生告诉我说这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根据我后来的了解,确实如此)。他没有和她报考同所学校,所以他的爱情只能通过书信来传递。偶尔,他也从遥远的南方来我们学校看桦。桦客气地接待很高兴地带他到颐和园、圆明园、北海等地方游玩,然后客气地送他回去。这些事情,在我和桦的爱情有些眉目之前,我一直一无所知。这其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的爱情过于纯粹,不带一点技巧。几个月后,当我回想这场闪电一样消失的爱情时,我不由得反复咀嚼弗洛姆的一句话:“爱是一种艺术,而不仅仅是感情。”然而,这种纯粹,不带一丝取巧的方式,也有它的好处;我因此不犹豫,只想表达自己。我一直试图把我心中产生并不断潜滋暗长的爱情告诉她,希望她能够明白,答应和我一起守护它。也许在潜意识里,我还想和她守护这份爱情直到地老天荒。然而,桦却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她的生活很有规律,很有目的。她总是起得很早,到图书馆,或者到某个教室占个座,有课就去上课,下了课又去学习,除了吃饭、午休她一般不轻易走开;没课的时候,我不由在内心里感叹,其实我和她不是一种类型的人。她像一朵花,顾自美丽,我却像风,喜欢与风遨游。然而我心中对她的爱情却像潮汐,总是落了又涨。    
    在那个冬天的晚上之后,我们的心靠得更近了一些。但是,由于我们的性格中有太多的不相容的成份,所以为数不多的共处的时光都是在吵了又好、好了又吵的模式中度过。1993年的寒假我没有回家,因为我堂弟写信给我,说想到北京玩。我答应了他。然而这个寒假我并不快乐。桦回家时居然没有告诉我。前一晚,我问她回不回家,她说还不知道,可当我第二天去找她时,她宿舍里的同学却告诉我说,她已经走了。我因此写了一封长信给已经回家的桦。    
    我猜想收到我的信后,桦把我们的爱情告诉她的家人,并得到她家人的同意。春节过后,开学前一天傍晚,她出现在28楼206室我住的宿舍门口。当时我正独自一人在宿舍里入迷地看《曾国藩》。听到敲门声,我起身把门打开,发现她穿着一件美丽的新衣绰绰有姿地站在门口。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是多么狂喜。我拉着她的双手使劲地摇晃着,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的。她望着我笑。我抱着她。她说头晕,我让她坐下,倒了一杯水给她,狂喜,狂喜如飞花一样点染这个美丽的夜晚。我忘记了在此后的这段时间里和她说了什么。大约是别后的思念,相见的欢乐。转眼就到了宿舍关门的时候,守门的老师傅挨舍敲门提醒。她说:“该走了。”我让她留下来,再呆一会。我们有很多话说。第二天早上,她见到我,说前天晚上她回宿舍时,宿舍楼门已锁上了。她叫守门大娘起来开门,挨了她一顿数落,我知道她并未觉得委屈,在她的叙述中,分明可以感觉到她的一种甜蜜的东西。    
    这样的心情不能不使我想到要娶她,尤其是当她带着我去叔叔的住所时,我更觉内心庄严。那时候她叔叔还未结束假期,仍在外地休假。我们因此有了自己的空间。我热爱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个小妇人;热爱她穿着一件深黄色的羊毛衫,转到门后去的身影;我热爱她进门时嘴角的笑容,是那么温婉。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把她抱在怀里,亲吻她浓密的头发。哦,世俗的快乐!这样激动我年轻的心。    
    许多时候,我会想起方来。他与我有着共同的爱好,而且拥有同样的审美观。如果他和桦相距并不遥远,他也许会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赢得桦的好感,甚至获得她的爱情。但是距离改变了一切,距离和时间一样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方所在的那所大学的文学社的新社长博来过北大。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接待了他。在校内的一个小酒馆里,我们喝酒,谈天,聊一些朋友的近况。有人突然说起了方,说起他的诗。博更向我们确认了方的横溢才华,并谈到他的一些趣事。博最后说,方有个中学同学在北大,是他的朋友,最近被别人撬走了。在博临来北大前,方让他找我们查一查,想个办法警告警告那小子。我们于是问起方的籍贯,考学前所在的中学。询问之中,我的朋友们突然发现,方要警告的那人竟然是我。博并未注意到我们的一掠而过的尴尬的神情。他为我们的答应他的要求而高兴,提议大家“喝酒”。自那以后,朋友们常常和我开玩笑,说要去找撬走方的女朋友的那小子算帐。我颇觉滑稽,因为那个时候桦在我的眼里依然遥远,不可捉摸。在这种情况下,竟还要承担这样的恶名。最重要的是,桦从来没有承认方是她的男朋友。如果她以此为理由,拒绝我的爱情,或许我的大学生活、我的初恋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曾经的未名湖世俗的爱情(3)

    和桦分手时,我已经不太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惟一的社会活动就是主编系里的刊物《缪斯》,这本刊物创办很早,但中间几经反复。1993年,八九级的几个师兄最终办其复刊。我参与了复刊第一期的编辑工作。到了第二期,就由我接手主编了。尽管这只是一份油印的16开的刊物,我依然怀着很神圣的心情去做。从约稿、组稿到联系打字印刷、校对等等事事亲力而为。因为经费的原因,我们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承印厂家。北大印刷厂建议我们铅印,但是铅印太贵,制一个版就需要一千多元,还有印刷费,无法承受。我找到了人大印刷厂。他们很热情,挤出时间为我们印刷了第二期《缪期》,而且所开价格颇为便宜。捧着散发着油墨清香的刊物,我感到很高兴,对人大印刷厂也怀有一种异常的感激之情。可我却没有想到,也就是在人大,我的爱情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沉没了。    
    那天,我们不知为何又吵起来了。桦一气之下去了她叔叔的住所。桦的叔叔就住在人大附近。我本不打算跟她去,后来又觉得应该去找她说清楚,寻求和好。我来到她叔叔的住所时,门关着,我敲门,桦应了一声:“谁呀?”我说:“是我!”她不说话了,我在外面不停地敲门,要她开门,她一直不说话。最后,邻居了出来了,在门外劝她开门。过了一会儿,她打开门,拎着包出来了。她不说什么,把门锁上扭头往外走。走到自行车停放处,她平静地对我说:“我到我同学那去了,你回去吧。”我说:“好吧。”    
    我站在路边看着她进了人大,然后,我骑车往回走。如果我一直往回走,心平气和地回到北大,心平气和地等她回来,然后心平气和地和她谈谈。或许那天的风不会那么大,那天的路上也不会那么嘈杂,而那个夜晚也不会那么铭心刻骨。不幸的是,我又回转了身,我也去了人大,我对她的这个同学的了解并不多,但我凭此找到他的宿舍,并且从他的室友口中知道,他们去了餐厅。透过窗子,我看见了桦和她的那个同学。我下了楼,转到楼后,跟着他们进了餐厅。我走进餐厅时,桦已经坐到了一张餐桌前。她面朝大门,所以一眼就看见了我,她没有什么反应。即使当我走过去坐到她身边的凳子上,她也没说什么。我说:“回去吧。”“我在这吃饭。”她的神色颇为平静。“那我到下面等你。”我轻轻地说。“你不用等我,我跟你没什么关系。”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坚决,这种坚决使我有些恼火。“我要和你一起回去。我就在这儿等你。”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不由自主拿起地上的啤酒,而且不由自主地在地上顿了一下。酒瓶碎了,那么轻易地就碎了。“你把酒瓶砸碎了?!”桦的音调高了不少。正在这里,她的同学点完菜回来了。桦转过身对他说:“他把酒瓶砸碎了,让他赔。”我对他说:“对不起,我不小心把酒瓶弄倒了,我去买一瓶来。”他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说:“不用、不用,这我还有。”他坐下来,给桦倒了一杯啤酒,给我也来一杯。我们端起酒杯正要喝,桦站起来说:“我不吃了,回学校去。”我于是也站起来,和她一起回去。在归途中,她说:“我们彻底完了……”    
    这一次期末考试我居然也通过了,分数不高,可依然不失为一大奇迹,因为整个复习阶段我全无心思去看书。我在文史楼里占了一个座位,花费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回忆那些美丽的时光。我选择文史楼,是为了找回更多的回忆。在文史楼,我们的爱情不曾有过争吵,在那座楼里,我们曾经情深意笃。而恰恰是这些回忆,使我备受伤害,我常常觉得自己的心脏像风化的石头一样,慢慢地碎裂开来,声音清晰可闻。每天晚上九点多钟,我跑到东门外的小店铺里看一点点书。但考前,我终于无可奈何地病倒了。    
    我为什么选择节译和评价《茶花女》作为我的毕业论文,而不是去选择评价一首诗?是否在我的内心怀有这样的一种想法。与我钟爱的诗歌和象征主义艺术相比,爱情更需要探求和关心。高中的时候,我就曾经入迷地看过《茶花女》。我喜欢这种缠绵悱恻的故事。因为写这篇论文,我曾经费力地去找《曼侬雷斯戈》。显然,爱情故事千差万别,无法简单比较。时代不同,人物不同,环境不同……相同的只有一个:这是情事。从现实到虚构,从自身到他人,从当今到往世,我是在企图寻找超脱,寻找慰藉,寻找解释么?    
    今天,我终于能坦然面对这场铭心刻骨的情事。时光匆匆,生命中有一些丧失,虽非心甘情愿,却也是无可奈何。记得1993年冬天,桦过生日,我送给她一本小小的相册和一首叶芝的诗:《当你老了》。我喜欢这首诗,至今如此。作为对这场情事的叙述的结尾,我愿意再一次把这首诗献给桦,献给那些爱着的人们:    
    当你老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山顶的山上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杨郁


曾经的未名湖游戏(1)

    女孩对突如其来的骂毫无准备,一下呆住了,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带着怀疑和询问的目光,眼睛有些晶莹。    
    我匆匆忙忙地收拾好书包,冲出宿舍楼,推出自行车,一溜烟地杀向自习室。    
    到教学楼一看,才发现车如林立,室如昼明,打探了几个教室,大都是一本牛津、一本朗文、一本托福单词、一本GRE手册。再掂一掂我空空如也的书包,两本武侠小说在里面论剑,顿时自习的念头全无,怏怏地不知去哪。    
    教学楼外人人行色匆匆,永远塞在耳里的耳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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