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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菊花与刀 作者:(美)本尼迪克特 著,孙志民,马小鹤,朱理胜 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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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恩”被用来指一个人所受的头等的、最大的恩典,即“皇恩”时,“恩”常常在无限的忠诚这种意义上被使用。这是对天皇所欠之债,一个人必须以无限的感激之情来接受这种恩情债。日本人觉得当一个人为自己生于这个国家,得以如此生活,得到大大小小的关怀而感到高兴的时候,也不可能不想到这一切都是某人施予的恩惠。在整个日本历史上,对活着的人而言,一个人对其欠下恩情债的“债权人”就是他生活范围内的最高上司。在不同时代,这位上司分别是不同的人:地头【封建时代管理社团的社头。江户时代拥有一万名以下领地的幕府僚臣,或各藩拥有领地的家臣。——译注】、封建领主和将军。今天这位上司就是天皇。由哪一位上司做最终“债权人”,这倒并不是最重要的。几个世纪以来,在日本人的习性中占居最重要地位的倒是“毋忘恩”本身。近代日本用一切手段设法把这种感情集中在天皇身上。日本人对其生活方式所抱的各种偏爱都增强了每个人深受“皇恩”之感。战争期间,以天皇名义分发给前线部队的每一支香烟都要强调一下每个士兵受到了天皇之“恩”;出发前分给士兵的每一口酒都是更大的“皇恩”。日本说,每一个神风自杀性飞机的飞行员都是去报答他所受的“皇恩”;他们说,为防卫太平洋某岛而全体玉碎(他们这样要求)的各部队是在向天皇偿还他们所受的无限“皇恩”。 
  一个人也受“恩”于天皇以下地位较低的人。当然有受之于父母的“恩”,这是著名的东方孝道的基础,这种孝道使父母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有管教其孩子的权力。这就是说孩子对父母欠下恩情债该努力予以偿还。因此正是孩子们必须努力服从父母,而不是像在德国——另一个父母对孩子拥有管教权力的国家——那样,父母必须努力强制迫使孩子服从。日本人对东方孝道的看法是非常现实的,关于受父母之“恩”,他们有这么一句俗话,可以意译成“一个人只有在自己有了子女以后,才知道他对自己的父母欠了多少恩情债。”【日语为“有子方知父母恩”。——译注】这即是说所谓父母之“恩”就是父母亲日常实际所费的心思和所作的操劳。日本把祖先崇拜限于最近的、还记得的先祖,这使日本人进一步深切感到幼年时代对这些人的实际依赖,每一个男女都曾经是嫩弱的婴儿,若无父母的关怀就不能活下来,这在任何一种文化中当然都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在一个人成年之前的岁月里,他的衣、食、住是由别人提供的。日本人深感美国人极度轻视这一切,而且就像一位作家所说的那样,“在美国不忘父母之‘恩’的表现充其量不过是善待父母面已。”当然,没有人会不对自己的孩子施“恩”的,对孩子的忘我关怀也是回 
  过来报答自己在年幼无助时得自父母的恩情。一个人通过让自己孩子得到同样好或更好的养育的办法来报答自己受之于父母的“恩情”。因此对孩子的义务也完全包括在“父母之恩”中。 
  一个人对其老师和师傅也欠着特殊的“恩”。他们都曾经帮助他成长与自立,因此他蒙受了他们的“恩”,这种“恩”使他必须在将来某个时候当他的老师或师傅一旦陷入困境,需要援助时给予某种援助,或者在他们死后,对其遗孤予以特别的照顾。一个人必须竭尽全力去尽此义岁月的推移不会减轻这种恩情债,随着岁月的流逝,恩情债的分量反而会有增无减,这犹如某种利息的累积。“恩”对任何人说来,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正如日本人常言的:“一个人永远无法报答恩的万分之一。”这是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恩的力量”常常被看成是可以压倒个人偏爱的一种正当的力量。 
  Section 2 
  这种恩情债伦理观能否顺利推行,取决于每一个人是否可能认为自己欠着巨大恩情债,而且能愉快地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我们已经看到等级制度在日本被组织得那么彻底。伴随着等级制度而来的种种习惯被忠实地遵守着,这些习惯使日本人对其道德债务的尊重能够达到西方人想像不到的程度。如果上级被认为是善意的人,那么这种尊重就更容易做到。日语中有十分有趣的证说明上级确实被认为是“热爱”其下属的。在日本“爱”意味着“love”,而且上个世纪的传教士们认为唯一能够用来翻译基督教的“love”概念的日文单词就是这个“爱”字。他们在翻译《圣经》时用这个字来表达上帝对人类的爱和人类对上帝的爱。但“爱”特别意味着上级对其下属的爱。一个西方人可能觉得这意味着“家长式庇护”,但是在日语用法中它的意思要比这多得多。这是一个意味着慈爱的字眼。即使在现代日本,这个字仍然在上对下的爱这样一个严格的意义上使用的,但是,部分地是由于受基督教用法的影响,此外,确实是由于打破等级差别的官方努力的结果,今天这个字也可用来指同等人之间的爱。 
  但是,尽管有一切文化上的缓和因素,不伤感情地“蒙恩”,这在日本仍然是一种幸运的情况。日本人不喜欢随随便便受人之“恩”而负上人情债。日本人常说“使人感恩”,而通常最接近的译法是“强人所难”——虽然在美国强人所难意味着从另一个人那儿要求某种东西,而在日本这句短语却意味着给予他人某种东西或为他人做一点好事。比较疏远的人偶然所赐的恩惠是最遭忌恨的东西,因为一个人仅在邻里交往和久已确定的等级关系中才懂得并接受“恩”的复杂含义。但是当赐“恩”的对方仅仅是相识的人和几乎处于同等地位的人时,人们就感到坐立不安了。他们宁愿避免卷入“恩”的全部后果中去。当有事故发生时,日本街头聚集的人群一般都袖手旁观,这并非因为缺乏主动性。一般承认任何非警方的干预都会使接受者负上受“恩”的包袱。明治前最著名的法律之一就是:“发生吵架争论对,不可无端插手。”在日本,一个没有明确受权的人如果在这种场合帮助他人,就会被怀疑是在不正当地从中渔利。接受帮助者将会对其帮助感 恩不尽,这个事实并不是使任何人渴望去利用这种好机会,相反使他对助人一事非常小心谨慎。尤其在不拘泥形式的场合,日本人特别谨防被卷入“恩”的漩涡中去。从以前毫无关系的人那里即使递过来一支烟也会使日本人觉得于心不安,而他表示感谢的有礼貌的方式是说:“真过意不去啊”(“の毒”),一个日本人曾对我作了这样的说明:“明确地说出你觉得多么不好意思是比较容易忍受的。因为至今没有考虑过为那人做些什么事情,所以羞于受‘恩’。”因此,“の毒”有时被翻译成“谢谢你”,因为给了我这些纸烟;有时被译成“对不起”,因为蒙受了恩有时被译成“丢脸”,因为给了我如此过分的东西。日语“の毒”这句话包含所有这些意思,但又不等于其中的任何一句。 
  日语中有许多表示感谢的说法,表示受“恩”后的这种同样的不安心情。现代城市百货商店中采用的表示感谢的那句客套话意思最不含混,其意为“嗬,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有難”)。日本人通常说这件“不容易的事情”是顾客买东西而赐给商店的巨大难得的恩惠。这是一句恭维话。它还被用于接受礼物的时候以及举不胜举的许多场合。其他同样常用的“感谢”诸如同“の毒”一样指受恩这件事的困难。亲自营业的店主们最常说的是“济みません”,其字面的意思是“嗬,这没有完”,意即“我蒙受了您的‘恩’,但在现代经济制度下我怎么也无法报答您,我很遗憾被置于这种地位。”在英语中“济みません”被翻译成“Thank you”(谢谢你),“I’m grateful”(我很感激),或“I’m sorry”(对不起),“I apologize”(我很抱歉)。例如,你在街上行走时,帽子被风刮走后被人追上捡起还给你,这时,比起其他任何感谢之词,你更喜欢使用这句话。当他把帽子还给你时,礼貌要求你表示你自己在接受帽子时内心所感到的不安。“他给我以‘恩’,而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我从来没有机会首先给他以‘恩’。我对此觉得负疚,但是如果我向他表示歉意的话。我就会觉得好受一点。”“济みません”恐怕是日本最普通的表示感谢的词。“我告诉他,我承认——我从他那里蒙受了‘恩’,而事情并没有随着取回我的帽子这个动作而结束。但是我对此能做点什么呢?我们是陌生人。” 
  从日本人的观点来看,另一句感谢话“辱なぃ”是更强烈地表达蒙受恩惠时的同一种感激之情,这一句话中用的词意为“侮辱”、“丢脸”,它既有“我含羞蒙辱”之意,也有“我非常感激”之意。所有的日语辞书都说,你用这句话来表示,由于你受到了特别的恩惠,你含羞蒙辱,因为你不配受此恩惠。用这句话你明确地承认你在受“恩”才感到耻辱,“耻”,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在日本是一种令人感到痛苦的东西。“辱なぃ,”(我含羞蒙辱),仍被老派的小商人用来向他们的顾客表示感谢,顾客们在要求赊购时也用这句话。这是一个在明治以前的小说中常常可以读到的词。如果一个身份低贱的漂亮姑娘在领主官中当侍女时被领主选为妾室,她会对领主说“辱なぃ”,那就是“我不配接受此‘恩’,实在于心有愧。老爷的慈悲使我不胜敬畏。”参与世仇争斗之后被当局无罪开释的武士也说“辱なぃ”,“我蒙受此‘恩’,丢尽了脸;我把自己置于如此卑下的地步是不妥当的;我很遗憾;我谦恭地感谢你们。” 这些措词比任何概括性的议论都雄辩地说明了“‘恩’的力量”。一个人常常同时抱着两种互相矛盾的感情来承受它。在公认的结构化关系中,它所暗指的巨大恩情债常常仅仅是刺激人倾其全力来报恩。但是做一个欠恩情的债务人是颇难忍受的,亦易引起肝火。日本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的夏目漱石,在著名小说《哥儿》中生动地描述了欠了恩的人是多么容易动怒。主人公哥儿是在乡下小镇上第一次担任学校教师的江户(东京)人。哥儿很快就发现与他同事的教师尽是些无聊的人,他同这些家伙完全合不来。但有一位年青老师,哥儿同他比较亲热,有一次两人在街上散步时,被哥儿称作山岚的这位新朋友情哥儿喝了一杯冰水。山岚付了一钱五厘(相当于1/5美分)的冰水钱。 
  此后不久另一位教师告诉哥儿说,山岚在说他的坏话。哥儿真的听信了这个挑拨是非者的于是突然牵挂起他从山岚那儿所受的“恩”来。 
  “从这种表里不一的家伙那里领受冰水,真是有损我的面子。我只喝了一杯,所以他只付了一钱五厘。不管是一钱还是五厘,如若我欠着这份‘恩’,心情至死不得好受。……默不作声地接受他人之‘恩’是把对方看做可敬的人,是对该人的一个善意行动。我不是坚持自己付冰水而是领受了‘恩’,并表示了感谢。这种感谢是用金钱不能买到的。我虽无衔头也无官职,但却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独立的人接受‘恩’,这一行动的价值远超过100万元的还礼。我让山岚花了一钱五厘,而给了他远比100万元更贵重的谢意。” 
  翌日他就把一钱三厘扔在山岚的桌子上,因为若不了结一杯冰水之“恩”,他就不能解决两人之间眼下存在的问题:哥儿从别人那里听说山岚曾讲过侮辱他的话。这或许会导致两人互相殴打起来。但是首先必须消除“恩”,因为在这两个朋友之间“恩”已不复存在。 
  Section 3 
  在美国,对琐事如此神经过敏、如此易伤感情的情况只有在浪荡少年的档案和神经病患者的病历卡中才可看到。但这却是日本人的美德。日本人认为,并非许多日本人都会把事情做得这样极端,当然会有许多人是马马虎虎的。研究《哥儿》的日本评论家们把哥儿描写成“脾气暴躁,像水晶那样纯洁,一个正义的斗士。”作者过分地把哥儿与他自己视为一体,实际上评论家们常常从头这个人物就是漱石的自画像。这部小说是一个关于高尚道德的故事,因为一个受“恩”的人只有把他自己的感谢看得价值“百万元’,并相应地去行动,才能使他自己摆脱负债人的地位。他只能受恩于“可敬的人”。哥儿愤怒之际,把他受之于山岚的“恩” 同很久以前受之于其老保姆的“恩”加以比较。这位老婆婆盲目地偏爱他,并且认为他家里的人谁也没有认识到他的真正价值。她经常悄悄地带给他一些糖果和颜色铅笔之类的小礼物,甚至有一次给了他三元钱。 “她过分地给我以照顾,使我感到十分不快。”但是,虽然她拿出三元钱使他“受辱”,他还是作为一种借款接受了它,此后虽多年过去了,他却没有归还。他对他自己说,但这与他对受之于山岚的“恩”的感受完全不同,没有归还是因为“我把她视为自己的一部分”。这句话是理解日本人对“恩”的反映的线索。只要“恩人”实际上就是自己,只要“恩人”是一个在“我的”等级组织中占有一定地位的人,或者他正在做着我能够想像我自己也会做的事情,就像在刮风天别人归还我吹跑的帽子那样的事。或者他是一个钦佩我的人,那么,不管抱着多么错综复杂的感情,日本人还是能够承受恩惠的。一旦这些条件不再存在,“恩” 就成了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无论这种人情债是多么微不足道,对之感到不快是一种美德。 
  每一个日本人都知道,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施“恩”太重,就会遇到麻烦。最近一份杂志的“境遇咨询”栏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一个相当于美国杂志“致失恋者的忠告”的栏目,它已成为《东京精神分析杂志》的一种特色。提供的忠告完全不是弗洛伊德式的,而是日本式的。有一位上了年纪的男子在请求得到忠告时写道: 
  “我是三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的父亲。妻子在16年前故世了。因为孩子们怪可怜的,所以我没有再婚。而孩子们认为这是我的美德。现在孩子们都已结婚。8年前,儿子结婚时我搬到了离他们二、三条街的地方去住。有点难以说出来的是,3年前我同一个暗娼(卖身于小旅馆的娼有了关系。我听了这女人的身世以后,可怜起她来。于是我用一点钱把她赎出带回家里,教她礼仪,并当作女仆留在家里。她责任感很强,而且是个令人称赞的节俭的人。但是,我的儿子们和媳妇们,以及我的女儿和女婿却因此而瞧不起我,把我视同陌生的路人。我并不责备孩子们,因为这是我的过失。 
  姑娘的父母好像不了解情况,他们写信给我,说她正值婚嫁年龄,想让我送她回家。我去见了她的父母,说出了事情真相。他们非常贫困,但不是把女儿当作摇钱树的人。他们对我说,权当女儿已经死了,让她像现在这样生活下去也可以。她自己愿意留在我身边直到我死去。但是我们二人的年龄之别犹如父女,因此我有时考虑送她回家去。我的孩子们认为她指望的是我的财产。 
  我有老毛病,我想大概只有一两年时间好活了。怎么办才好呢?如果得到指教,则不胜感激。最后还要补充说一句,她以前只有一度是个“暗娼”,那完全是环境所迫。她的品性是善良的,而她的父母决非贪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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