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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国同人)未婚夫,快走开 作者:拈尘花(晋江2014.02.12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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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被盖上“老大不小”戳的沈桑颖,忍着道:“我不是说这,问题的关键该是,说亲事好歹该让我知晓一下吧?”
  “我倒是想让你知晓,你人在哪里?”
  父母永远是对的。
  深知这一点,沈桑颖败下阵来,心里依然不解,这事就非要这么急?好似过了今年她就嫁不出去。不能等她回来再商议?既然能发传信召她回来,就不能传信知会她一声啊。好歹可以给她个时间来决定是跑的更远……还是直接去找她未婚夫商议商议……
  可是她又想到到了夜间就寂静暗沉的卧龙山,那个将掌心附在她额上,点点温润的男子,那个她总是和他争吵,他就板着眉看她,他被她抛在山里,也不知道还好不好……
  她发现自己喜欢了他。可是她又不能喜欢他。
  暮霭和和,沈桑颖弯弯嘴角,现下有了个未婚夫,也许不一定是坏事,恰恰也在提醒她,她的不能喜欢。不管是因为都江堰殉城的外祖一家,还是母亲的逝世。
  那盛了鲜血的白梅枝,一晃许多年不再见。
  她蓦然有些想念。
  而面前,这已娇妻另娶,终于手握武林大权的男子,是否还记得,那个笑意盈盈,一盏柔灯等待的女子?
  她点头应下他的交待,道:“女儿省得,为了迎接未来夫君的大驾,就穿那件白梅绞金襦裙。”她细细查看他眉目,又笑道,“不知父亲是否还记得,白梅,是母亲最爱的花朵,她说,将这傲骨不惧的梅花绣在我的衣上,让她时刻都见着,这样,她最爱的两朵花,便永远在一起了。”
  她笑意盈盈,不知几时已经带了些温婉,眉目依稀出落的有几许宁娘的影子,他神色不由恍惚,似又见到那白梅枝头下,比白梅更润的手指,拂过刚韧的琴丝,亭台楼阁,花团锦簇,都比不过她的一个顾盼。
  她莹润的眼落在他身上,点点滴滴,沁入心扉,笑容倾城,唤道,“夫君”。他面上的笑还未荡开,却在下一刻,那白玉的手指握紧琴弦,伤痕点点,她却犹不顾,只眉心一点忧愁,用带血的五指,弹奏着他最爱听的乐曲。
  他想将她拉出来,想擦干净那触目的鲜血,他觉得惧怕。可是却被无声的屏障阻隔,过不去,碰不到。只见她白梅的衣饰,渐渐殷红。而她,始终不抬头看看他,只低着头,眼里只剩下那乐曲,仿佛那便是唯一。身旁一簇白梅,冷冷地生长。
  这世间,从来就是过往事,最难全。
  不过是一个梦境,他却当了真般惊慌。深涧坐在只余一人的书房里,没了往日的济济一堂,焚香炉里香烟徐徐而上,烟雾缭绕,他坐在这大气清冷的书房,一时竟觉得孤寂。
  作者有话要说:  再霸王再霸王就把你们扔进文中穿越!╭╯^╰)╮


☆、未婚夫上门

  沈桑颖还未在自己那张软卧大床上好好的赖一赖,明日的晨辉就早早地到了,她在这晨辉中,被父亲指派过来的小丫鬟捞起,沈桑颖泥鳅一般地滑走,又找个角落缩起,小丫鬟也不再捞她,转手将纱帐都撩起。
  片刻后,被夺走被褥枕头,还被日光晒的再也睡不好的沈桑颖,认输,起身梳洗自己。心里哀叹:连身边一个丫鬟都这么鬼灵。日子还让不让人活了。
  然而显然她今日的倒霉还不止于此。
  随着另一个小丫鬟“姑爷上门了”的哀嚎,沈桑颖捂脸,深感都是做丫鬟的,差异也不是一般的大,想着,用手指扣了扣她的脑袋,“哪来的什么姑爷,你主子我还是个未婚的桃花,生生被你这嗓子嚎成了凋零的少妇。”
  沈桑颖被姑爷这个称呼,带的一阵不爽,可她爹既然明确叫人喊她去前厅,那就是大家彼此看看,这个西瓜甜不甜,那个冬瓜歪不歪。如果没有大的出入,大家再握手言谈片刻,最好谈出个诗词歌赋人生信仰,最后两厢满意的挥手离去。
  这在媒婆眼里,有个专业的形容词,叫,相亲。
  只不过他们这亲相的有点晚,别人都是先相后定,阁他们这,亲都订了,难道不满意还能反悔?
  沈桑颖穿着白短卦,草绿一般的长裙,绣满了大多大多的白梅,颤颤巍巍,像是结在枝头的一朵羞梅。她规规矩矩进了前厅,低着头行礼,低着头找着座位坐下。
  她老实垂着头,给足了她王婆卖瓜的爹面子,打算就这样混过整个会面。又想着刚刚找位子时,似乎有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窄袖里伸出,用食指替她指了指方向?
  恰逢此时,沈父一番话说完,坐下响起一个声音,如水般炸破,谦逊又高傲。
  这声音太熟悉,因为此人前一日还咬牙冲她发狠。
  沈桑颖猝然抬眼,隔了一个方木桌,在她右方,唇畔勾着笑,眉目桀骜,眼神却狠狠瞪着她的,不是崔戡是谁?
  他穿了身黑色的窄袍,墨发用金冠挽起,点点璎珞从耳畔落下,当真华贵耀眼,眉目斜瞥三分,又是一番嚣张的样子。可是沈桑颖不得不承认,他这番装扮,很和她爹胃口……
  果然接下来的谈话,他们两人谈笑风生,你来我往,谦虚客套。沈桑颖装哑巴的在一旁吃东西,果然是第一印象最重要,不管崔戡那小子说的话有多嚣张,狂妄,她爹脸上都能笑出一片和蔼,慈父之态尽显。
  既然这么满意……干嘛不自己嫁过去。
  沈桑颖撇嘴,而且……照这小子前日那气急的样子……她爹的算盘怕是打空了。他会答应娶她才怪。
  沈父在上首匣了口茶,眼眸低垂,趁此空挡,崔戡将脑袋伸过两人之间的方木桌,凑到吓了一跳的沈桑颖面前,磨着牙,“你别指望我忘了那事!你恩将仇报,不知感恩这事,还没完。”
  什么不知感恩?他不就要来扶她一下?还没扶到呢!
  “感情我遇到登徒子还要对他手下留情?”她这话让本已经将脑袋缩回去的崔小将军,眉目又紧锁。他斜视着她,眸中一片冷冽,眼角悄悄绽开怒气,本还待再回话,上首沈父的声音又响起,他只得将冷冽的眸子移开,嘴巴紧闭,五官从侧面看去,连生气都是一派精致。
  可惜先是抢别人的马,再是要抢人,沈桑颖十分不大度,要不是百分百确定这么个嚣张的家伙不会接受她这个忤逆过他的妻子,她早就跳起来对着老爹说一千句拒绝了。
  于是她很安心地托着下巴,睡眼惺忪地听他爹讲,“……吾儿不懂事,她母亲又一心想见一见她未来的夫婿,都江堰离这里路途遥远,这趟祭祀,还望贤侄多费些心。”
  啥?话题怎么就进展到要回家祭祀了?
  困倦被吓的不翼而飞,沈桑颖惊诧地对上崔戡看过来的眸子,看似深情脉脉,只有沈桑颖自己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的恨恨暗爽。完蛋了,这下不是彻底落他手上了?
  还有……他怎么就答应了呢?虽然一时可以整到她很爽,可是长久来看,就此搭上自己的终身幸福,实在是不明智的一件事。
  这话在沈桑颖对着她爹一番反抗无效后,不死心地来劝谏崔戡时用上,她当时话语正义,简直就是看不下去一大好青年就此深陷泥潭。呸,她才不是泥潭。
  那时,崔戡那小子的回答她死都不会忘。他用冷冽的眸子诧异地望了她一眼,表情不解,道,“什么终身幸福……哦,难道你不知,男子是可以纳妾的?我要遇到喜欢的,再娶她个十个百个都成。可是让你对着我整天夫君夫君的伏低做小,这种好事可是错过了就不会再来的。”
  喵了个咪的,沈桑颖愤愤地踢了这个臭男人一脚,撒丫子溜了。
  一路跑,一路觉得这番话应该告诉给她老爹,没准他就改变主意了。她都愿意定亲结婚了,又不是反对媒妁之言,只是换个订婚对象,她爹应该不会反对吧?
  王侯将相,士农工商,随她爹挑,哪怕换个街头卖饼的大伯都行,要是也敢跟这小子一样,没娶过门就想着纳妾,她就用拳头凑得他不敢再娶!
  作者有话要说:  


☆、妻妹勾搭

  沈桑颖去找她爹,没能有理的说服了他,反而被训斥了声胡闹,赶了出来。她仰头愤愤地看着头顶炎炎的赤日,从刚刚的一番挣扎里,深刻的意识到了:她爹就认定这一个女婿了,哪怕她给他拉个更优秀,打仗比崔戡那小子更厉害的。
  她爹似乎认定崔家了。
  她托了托了下巴,所以下一步,就是知己知彼——查查崔戡和崔家。
  崔家是冀州的将门世家,作为崔家中不溜上有哥哥下有妹妹的儿子,崔戡小霸王的生活是充满挑战的。他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在三岁就试图统领这一辈的崔家男丁,这一踌躇壮志在他七岁的庶长子哥哥崔采那碰了壁。大家一哄而散,甚至还有姐姐掐了掐他粉嘟嘟的小脸。
  他嘟着口气,最终在四岁的年月,崔家后院的练武台上,一招挑飞崔家最年长儿子崔釆手中的枪,开始了他称霸崔家后院的生涯。
  等他再年长些,就耍着赫赫有声的崔家长枪,同驰乱边关的胡人争斗。他自小在战争中长大,作风就不自觉的带了些军中豪放,看中了什么东西,就可以去抢,抢的到就是你的。
  而他一来实力不错,这点从他四岁就打败了他哥哥可以看出,在冀州打的过他的也没多少。二来他爷爷辈就开始打胡人,据守冀州这片大地,这种家世也没几个人吃饱了撑得招惹他。所以他小霸王的生涯一直蝉联到军中。
  他长到快二十的现在,一直都是顺风顺水,偶尔遇到点小挫折,类似称霸后院这种也被他勤加磨练地攻克了,在他天才般早熟的脑子里,几乎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
  或许沈桑颖要是个例外。但在此时分不清喜欢一只糖葫芦和喜欢一个女子有什么不同的崔戡眼里,也不是什么值得介怀的事。
  更别说,这只糖葫芦他都要娶回家了,哪怕放化了,都是他的。
  所以他此时很是悠闲,沈家后院里亭台错落,暗香疏影,他弯着身子,袍子角别在腰间,专门往齐脚深的草丛里踩去,草色涂了衣服一身。
  跟来的小厮不敢阻拦,也不忍看他糟蹋上好的锦缎,忙在一边道,“祖宗,你是要做什么,小的来吧。”
  他也不抬头,反而弯的更深了,连胸前都沾染了绿色,小厮差点哭了,却见这祖宗兴冲冲地抬头,“果然被我找着了。”
  手心里一只半死不活的蛐蛐。
  小厮哆嗦地看着他衣冠不整的主子,觉得屁股常挨板子的那块开始疼了起来。却突然听旁边传来一声娇俏的笑声,是个着粉色衣衫,额心一坠步摇的女子。她正看着自己的主子,笑声不断。
  小厮认出这人,知道自家主子不认识这突然冒出来的少女,忙行了行礼,“沈二小姐好。”
  然后他汗颜地发现他主子完全没把视线从蛐蛐上挪开,硬是把这软玉温香搁置在一边,搁置的嘴角都要僵硬了。
  他只有扯扯崔戡的袍角,低声道,“这是主子您的妻妹。”
  崔戡才抬抬头,瞥了一眼沈落音——脸涂的太白,头发梳的太奇怪,不喜。就匆匆点点头,又视线炙热地盯着手心里的蛐蛐。沈落音好歹长得花容月貌,从来都被一群拈花弄草的公子哥宠着,如今反而比不过一只虫有魅力,心里自然憋了一肚子气,可是这气里又带了些复杂。
  她自小就是个喜欢英雄的人,听她娘亲说沈桑颖的未婚夫是个将军,她心里就有点不平,怎么什么好事都是她的。她在沈桑颖去见崔戡时,就悄悄的在门外看了一眼,这一眼,满足了一个小女孩所有的幻想。
  她催促丫鬟到处打探,知道他在这里,就一路寻过来,现在他这样对她,她又气又恼,可是眼里却还是脉脉含情。
  只是这神色却没能落在崔戡主仆任何一个的眼中,反而被蹲在树上无聊啃果子的沈桑颖瞧见,她嚼一口果子,非常旁观地叹道,“又一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两天前崔戡身边的小厮悄悄送来一本资料,上书:崔戡生平大全。才这么年轻生平经历就能写一册书,想来老了该是多少册书。而自己一生写成一册书都是问题,这样一想,草草翻了两页就再也无心翻下去,但这种想法在啃了几个水果后又熄灭下来,她再次翻看,却发现书页最后有不知哪位好心人的总结。简洁版的崔戡生平简介。
  沈桑颖非常感激那位好心人,带着这感激一口气将它看完,对末尾“不解风情,嚣张跋扈,自大臭屁”的总结简直深以为然。因此对之前那一幕中崔戡的反应还是有点心理基础的。所以她现在不像沈落音那么紧张又失落,还能悠闲地隐藏好自己的身形,一边啃果子一边等待事态发展。
  枝繁叶茂,烈日炎炎,沈落音揉着手里浸了汗的帕子,像把她少女般的心虚荣的攥紧,道,“你喜欢促织?”
  沈桑颖回忆了下书里写的崔戡的喜好,似乎对一切新奇,有趣,不定的事物特别有兴趣,如此说来斗蟋蟀也着实算一件,因为结果太容易出乎意料了。什么以小胜大,以弱克刚啊等等,和打仗又有点异曲同工了。
  由此可以看出,崔戡当将军还是有一定性格原因。此时这个将军,果然在在场三人意料中的分给了沈若音一点注意,看看她,问道,“扬州可有好的斗蟋蟀会馆?”
  沈落音浮出一个达到目的,意料之中的表情,“我知道一家会馆,不管是蟋蟀还是斗的人,都是好手。崔将军若有兴趣,也不嫌弃,若音自小熟悉扬州,可以带你去看看。”
  她说话的声音动听,沈桑颖不由将自己往树叶丛里藏了藏,视线由高向下地看去,崔戡走了两步,她恰恰只能看到他的头顶,见不明神色。他身后的小厮弯腰将自己缩成一个透明体。成荫的绿树,拉长树下人投射的阴影,她听到他声音竟然带了些沉稳。
  “不如你问问我的妻子,恰好,她就在这。”
  下一秒,还未醒过神的沈桑颖就觉得小腿一麻,随着几片掉落的树叶一同滑落,她在空中艰难的找准重心,落地时却被繁复长裙绊倒,被一个怀抱险险接住。
  崔戡搂着她,冲着沈落音诚恳招呼,“就是她。刚刚你要问什么,直接问她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  


☆、报复回来

  那一日是以沈若音羞愧的不能自如的脸色结束的。她托着长裙摆匆匆跑掉,走之前死命瞪沈桑颖一眼,瞪的沈桑颖莫名,看到身侧将手里蛐蛐举得老高,端详的崔戡,又有恍然,果然又是害人的“情”字,只不知这个妹妹为什么会这么无征兆地喜欢上这人。
  她细细看他,神彩傲然,眼眸光亮,偶然的一次次抬眸落眸……也只会激起一点点母性,想是沈若音近来母性光辉太甚,不对着崔戡抒发一二便不能释怀,才骤然改胃口,又喜欢上了这一个。
  也不知父亲会不会接受换个女儿嫁……
  她一番苦思,经小厮提醒才发现腰上还横了只手臂。崔戡被她用手寸捅了一下,看过来,理所当然,“你带我去街上的会馆,我这只,青颈金翅,应该是……”话语在她手指戳上他肩头时顿住,他欲去扯住沈桑颖的袖子,可穴道受制,只能看着翠绿袖角连着大朵馥郁花从他臂弯划过,他的声音跟着她离开的步子一起响起,“有句话叫再一再二不再三,你一定没听过,这是你第二次点我穴道了。”
  他眼角有怒气氤氲,一点点浸过那清亮的眼睛,斜飞入鬓的眉,沈桑颖淡然的眼神看过来,细嫩的指尖点在下巴,比花枝还艳的梨涡在她嘴角绽开,她道,“你也知道第二次了,我从来没见过谁摔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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