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03期-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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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面世后卖得并不好。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好几次,我在风入松书店和三联书店地下二层仍看见一整套一整套的“活水”放在那里无声无息,动也不动。一次见李方,他说他也遇见过相似的情景。为此,他常趁周围人不注意,悄悄将“活水”从犄角旮旯搬到一个显眼的地方,省得人家看不见。后来,我也这么干过。可如此自恋并无成效。“活水”上浮土越积越多,书也越来越旧。看来古人强调的所谓立言终于还是靠不住。后来,我终于调到三联韬奋图书中心地下二层做服务生。我的调动只为一事,那就是天天趁人不备假公济私将“活水”一而再再而三挪放到最显眼的位置。可没用。就算前面这个幻觉果然成真也没用。在我的另一个幻觉中,“活水”各位作者的文字最终被另外一场更湍急更凶猛的大水快速淹没。那场大水并非暴君或暴行。写完前面这一句话,我的眼睛有点疼。把眼睛从液晶显示屏移到手里一张小报,发现它居然几乎每个版都有或大或小的绯闻。它们或文配图,或图配文,热闹无比。那些口香糖一样的绯闻让我的眼睛忽然舒畅无比。它们吸引着我的注意力。我恍然明白,在今天,很多文字都正遭遇被绯闻之浪淹没的厄运。面对那个正因大笑过度而体力衰竭文化,认输吧。或者,“活水”被淹,其实不是坏事。
(2)
我和瘦谷只见过一两次。对于一直待在北京的我来说,与一个纸上邻居见面聊天,让人高兴。不过,我和所有“活水”作者事实上都不曾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促膝谈心,更全然没有直捣软肋的谈话。我曾经找过原因,可不够清晰。不会喝酒算一个,再有就是,长期以来的面具化生存,使得我越来越像一个皮厚馅少的包子:第一口吃不到馅,第二口又咬过了。所以,更多时候,我读瘦谷的小说,读止庵的书评,读洁尘的专栏,读李方的时评,读高星发来的他自己写的有趣短信,而闻树国,我只跟他通过几个电话。电话那端,闻树国声音爽朗。他说,哪天咱们聚聚吧,把“活水”的哥儿几个都叫上。可这话也是说完就完。没想到,再听到闻树国的名字,已是他去世的消息,是煤气中毒。它让我想到的,还不是生命的无常、脆弱或渺小,而是人与人之间貌似亲密的隔阂,恍然同在的离异。后来闻树国从天津调到北京来了。他上班的地方离我很近,散着步走,半个小时,而我们却从未相互约好个时间,叫上瘦谷、洁尘、李方或者止庵,聊聊天,说说话。而时间却像不断流动的水,并不理会匆匆人的匆匆、迟疑人的迟疑、矜持人的矜持。朋友事后说,闻树国死前确有征兆。而那些令人惋惜的很多细节让我想,其实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往,偶然一定多于必然。那太多的偶然常常被我们忽略。相比而言,用句子或语词的方式去认识、了解一个朋友则结实得多,可靠得多。也许人与人之间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并非握手,更非拥抱,而是文字。没过多久,报纸投资打水了水漂,瘦谷在电话里说,他去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在电话那头,他的声音软弱,可清晰。我从那清晰中听出的更清晰的消息是满怀不甘。既然连握手之类都靠不住,那我想,瘦谷后来的选择多半至少为自己找一个寄居蟹般的外壳而已。在那之后,我仍旧会在报刊杂志上看见他的小说或随笔。我开始坚信阅读一个朋友的文字其实是迄今为止人与人之间更确切的交流,更深入的分享,它比面对面自然,甚至比生命坚韧。昨天下午,我又读到闻树国的随笔,他还活着啊。“活水”被置放在任何一家书店的任何一层其实无所谓。在台灯下我翻开李方的《天涯猎户星》,斗室方寸间兀自星光灿烂。
(3)
这样,当我读瘦谷的最新小说《回溯》时,第一感觉就是似曾相识。我甚至恍惚地认为,这篇小说其实很像是瘦谷《像流水一样回望》一书的小说版。我知道这恍惚很荒唐,可我还是想为它找到哪怕一点可怜的理由或借口。最后,被用来注释恍惚的,只剩下时间。岁月像一名剪刀手,一名情节大师,它删除了我们青春随笔中繁多情绪枝蔓,而将一个个确凿的身影、朴素的眼神和无数充满悬念的动作赋予我们。为此,有时我仅仅看见瘦谷仍在写,心里已感觉塌实。在上面这个句子中,瘦谷的名字可以换成洁尘、李方、止庵。换句话说,“活水”中所有作者的名字都可以拿来添补我幻觉中那个优秀的空缺,以至于所有至今仍坚信文字自有文字魅力的朋友都令我敬佩不已。当清晨我再次被句子唤醒,我看见的是一团团在路上的文字。克鲁亚克说:“记住每一天,那以你的早晨为徽章的日子。”克鲁亚克的话是那一团团来历不明句子的排头。那思绪云团再次以句子挨着句子的阵势在我脑海中忽明忽暗地浮现。它们或凌乱稀疏,或挤挤挨挨,互相互依仗、纠缠、蜗行、蠕动。那其中的每个字,其实是独立于我的另外许多生命之一。对我而言,它们既熟悉,也陌生,既亲切,又疏远。如果赶巧我运气足够好,它们自会悄然加入我的生命。可如果不,从我开始理智地盘算、算计开始,它们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就算最糟糕的局面降临,我或我们也已离不开文字。瘦谷小说《回溯》中的虚无飘渺,《祥福的生活中》的隐然之痛,乃至《一天》中浓酽的凄惶无定之类,其实都在暗示一个相近的主题:坚守。其朝向与其说是向外的,不如说是向内的;与其说目标锁定,不如说它只是一个或许并无结果的探寻。一切文字首先对作者本人的意义大于对读者的意义。惟其如此,它才变作比任何喧嚣图景更恒定的留存,并因此成为召唤我们醒来的最好听的歌。
带腰刀的人
■ 何炬学
天刚亮,王风家的门就开了。门开了,出来的是王风。王风弯着身子,腰间的黑色帕子扎得紧紧的,王风就显得更干硬。王风来到地坝边的磨刀石边坐下,从黑帕子扎紧的腰间抽出一柄雪亮的刀来,左手拇指和食指去木盆里沾点水,弹在刀面上,水珠在刀面凝然不动。接着,王风开始磨刀。轻磨慢荡,刀与石的声音细润,懂行的人都知道,那是刀已经到了很锋利的程度了。
人们习以为常,几十年来,人们对每天早上王风家的磨刀声习以为常。晴天,王风磨刀,雨天,王风磨刀。春夏秋冬,王风磨刀。人们在王风的磨刀声中醒来,村子在王风的磨刀声里开始新的一天。
几十年来,王风赶在人们起床时,离开村子干活去。今天,王风也是如此,但王风不是去干活,而是要去—个很远的地方。
王风要到远处一个叫安子的乡场去,会—个三十年前约定的人。
那是外省的一个乡场,三十年前,王风去过那里,和一个人约定了三十年后的一天,也就是今天后的第八天,他们在乡场的牛市见面。牛市的左边有个茶馆,茶馆的楼阁上有一张八仙桌,八仙桌东西向摆两根宽大的红木板凳。那就是他们见面的地方。
在三十年的时间里,王风时时回想安子乡场的下午时分,他和他在茶馆的楼阁上,面对窗口血红的落日,约定了这个谁也不知道的日期。从那个乡场回来,王风发生了许多变化,而且腰间还别了一把五寸长的腰刀。王风每天把腰刀磨一次,除了生病,从没间断过。在王风的意识里,那个遥远的乡场如同丢弃的一块土地,想象得到它的生长,却看不见它的生长。
按照过去走的路子,王风得在路上住七个晚上,走八天才可能走到那个乡场去。王风没告诉家里的人。再说,家里已没有什么人了。亲人们都远远的,十天半月不通讯问。
第二天,村子里的人发现王风走了。
在人们醒来的时间,村子里没有王风磨刀的声音。寡妇蛮妞靠在床头听了半天,确信王风没有磨刀,才带着疑惑起来。她很快来到王风家,看到大门锁了,并不是生病,她有点不自在。平常,王风去了亲戚家不回来,总要说一句的。蛮妞在院坝里转了三转,看见石墙边南瓜架上的南瓜花,开得黄黄的,就掐了十几朵,然后又摘了个半大不小的嫩南瓜,都用衣襟兜了。走时朝王风的门踢了一脚:背天时的!走那个坟场去了!
王风记得三十年前走的路。
第一天要住的店子,是在长干岭上的山梁上。那家姓况,茅屋野风,况家没点煤油灯,就着柴火,王风吃了几个红苕。红苕在王风手里颠来颠去,很烫手。况家人六七个,有老有少,看着他颠烫红苕的样子都哈哈哈地笑。王风也笑笑,吃完了红苕,店主人就安排他和三个头脸不洗的野小子挤在一张木床上睡了。
第二天要住的店子在一个小村子里,那个村子长满了巴茅草。王风从远处的山梁上看见下面的台地上有一个歪歪扭扭的村子。走了半天,到台地上的时候,却看不到村子在什么地方。王风在巴茅草里找到了一条小路,在路上遇见了一个穿薄棉袄的姑娘。姑娘十三四岁,脚边有条黑狗,黑狗见了人不会咬,像是个玩物。王风就在姑娘家住宿。
第三天要住的店子,是一个姓王的本家。深涧之中,云长水冷,一座石桥过去,路边坎上有三间瓦房,主人是个白胡子的老头。王风和老头长谈了大半夜。因为是同姓,也就是同门同宗了。说起前朝祖辈的根由,店子的主人对王风这个年轻人十分看重。半夜里,老头把家人叫醒了,起来认宗,而且杀鸡温酒,天就这样亮了。王风被留住了一天。王风和白胡子老头抽水烟,在院坝里晒太阳。老头说,王风听。王风腰杆上别着雪亮的腰刀。老头看见了也没问。
村子里连续三天没有听到王风磨刀的声音。蛮妞第二天来看没了动静后,第三天就没来。蛮妞坐在太阳下,拿出一张张骨牌来。骨牌放在她前面的簸箕里,她把骨牌堆来堆去。骨牌的响声很大,簸箕的响声也很大。
蛮妞想从骨牌里找到王风。她经常这样做,只要有人请她,她就给人摆弄骨牌。对走失的人和牲畜,那是屡试不爽的。有次王风出门,给她说是一天就回,可三天都落下了门还关着,她就拿来骨牌摆弄。王风第四天回来晚上见她时,她就说,你跟哪个牛贩子去了?王风很吃惊,但在她温软的怀里,只好招认,自己是去追打一个牛贩子去来。说那个太黑了。她就笑:你啊你……
可这次她显得很失望,骨牌里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好几次摔了骨牌,不作理论,还愤愤地骂:背天时的!背天时的!过一会儿自己笑了,又将骨牌摆弄起来。
和王风同年龄的王皓坐不住了。他手里提了把长长的金竹铜烟杆,若无其事地在村子里走动。他来到蛮妞家的院坝外,看到蛮妞在弄骨牌,心里喀嚓了一下。王皓知道,蛮妞既然如此摆弄,脸上没个舒展,说明事情一定比他想象的要麻烦得多了。
王皓干咳嗽了一声,蛮妞回头看见了,对他笑笑。王皓就走去坐在蛮妞的对面,看簸箕里的骨牌跳来跳去。他知道那是蛮妞的膝盖在簸箕下面抖动。他们都没说什么,就那样坐在太阳里,一个抽烟,一个弄骨牌。
寂寞荒凉的石头山下,一个牧羊人的窝棚,是王风第四天要住的店子。三十年前,王风从安子回来,第四天的脚程,来到了牧羊人的窝棚前。太阳已经西下,秋草在石头山下的茫茫原野上展开,狼的嗥叫在石头山顶和四野的暝色里传来。王风拿出腰间的刀子,刀子的寒光在晚风和秋草的摇曳里闪亮。
石头山脚的一面石壁前,用薄石块盖顶的窝棚里,牧羊人看见了从草丛里走来的行人。他知道今晚的火塘边,将有一位远行的脚客,和他共用一餐酒饭,共度一个夜晚。那是他昨天晚上的梦境告诉的。梦境里说:他的羊群从森林里归来,同来的还有一只狗。那狗把迷失在森林里的羊群护送回来。他对此感激不尽,想把狗留下来。但狗笑着说,他得回去,他有另外的羊群。
王风来到牧羊人的窝棚里,屋子中间的火塘边,一个裹了单羊皮的汉子坐在木凳上,看着他笑。火塘的三脚架上是铁锅,铁锅里是野山鸡肉。火塘一侧,是一个小小的鼎罐,里面煮熟的是红米饭。汉子没有起坐,把脚跟前的碗排开,从一只牛角里倒出酒来。王风四周看看,没别的人在,就坐下来,接过酒碗,一口喝了。
“从哪里来啊?”
“从安子来。”王风把酒碗放到火塘边,摸了摸嘴。眼睛从火塘看过去,慢慢移动到牧羊人头上,然后在牧羊人眼睛里停住。
“很远的地方啊。我听说过。”牧羊人呲的一声,一口将自己的酒也喝了。
“到山上好久了吧?”王风把酒碗递给牧羊人。
“七年八年。”
王风接过酒来,哈哈哈地笑了起来。牧羊人也哈哈哈地笑起来。一牛角的酒喝,了,牧羊人再拿来一牛角的酒。王风想给牧羊人说说—路上的见闻,刚要说,手碰到了腰间的刀子,王风就把褡裢里的木质小酒碗送给牧羊人。
“这个是安子场上的。送给你,做个纪念吧。”王风有些醉了。王风想,三十年后,当他从此路过去安子的时候,希望能看到他的这个酒碗,然后也这样天旷地远喝一个夜晚。
半夜时分,王风起来解手。火塘里火还明亮着。王风开了门,拉开裤子尿尿,他突然听见了低低的呜呜声,三只狼正一步步向羊圈边逼进。王风的尿一时断了。他摸出腰间的刀子,大吼一声,向三只狼奔去。王风的脸是麻的,王风的声音是麻的,王风感觉自己的每一块肉都麻了。三只狼向后退了几步。这时牧羊人也从屋里赶来,手提火药枪,远远的就给三只狼冲了一炮。
王风听见炮声,脚干连连打了几个闪,酒力突然也消了。主只狼迅速跑掉,惊惶的羊群在羊圈里奔跑咩叫。
王风和牧羊人在火塘边坐到天亮。王风喝了三碗酒,把锅里的野山鸡肉吃完了。王风对牧羊人的邀请不置一词。他把褡裢挎在肩上,紧了紧缠腰的帕子,然后就上路了。
牧羊人把他送到山冈上,指明了路的走向。王风回头说:“三十年后,如果我们有缘,还来喝你一碗酒。”
三十年来,王风每天早晨磨刀,别在腰间,没人看见王风用过一次。该要用刀的时候,王风手里有别的刀,菜刀、镰刀、柴刀、开山斧。
王风从安子回来后的第二天,村子里响起了磨刀的声音。不是磨菜刀镰刀柴刀开山斧的声音,那些刀刀面宽,用力重。王风磨刀的声音,是轻轻荡过,然后又轻轻荡回的那种细润的声音。
那次回来后,王风对王皓每次提议去做牛生意就很反感。王皓想邀他一起做,一来王风口紧胆大,二来王风身手强悍。有一个晚上,王风为此和王皓吵翻了,几乎就要动手。王风抽出了腰刀,像古书上的强人那样,一把钉在八仙桌上。雪亮的光芒让王皓炫目,继而有些迷醉。王风自己也奇怪了,怎么就不自觉地要动刀了?这刀是动不得的。
王皓彻底放弃了这个提议,自己也没有独自去做。
没过多久,王皓背地里对人说,王风的刀子是要杀人的。
村子的人开始紧张了一阵。王风这样的人,既能想也能做,他要杀人,还不是像割园子里的大白菜呀。大家私下回想,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过王风。是说错了话,还是做错了事?一个村里,鸡毛蒜皮的事情,谁说得清哪次过去了哪次过来了呢?好几家还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