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书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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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看到一本绛红色封皮包装的《华丽缘》。这个书名我觉得很熟悉,前阵子在天涯上读到过,作者是张爱玲。我看到许多读书人对这位女士有着出奇的看法,不觉也想买来一读,看看到底都是些什么文章,吸引了这么多人争议。
封面上摘抄了文中的一段话:“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我想这就是此书的精华所在吧,整篇调子都将是沉闷的,按照这个风格记录着那段历史。
买来的书是不是一定要读呢?本意应该是的,但有时书买到家中后,就会躺着睡大觉。我总认为以后会有时间读的,这种想法使我的读书进度非常慢。而惟一可以使我有兴趣先睹为快的书,是那种轻快、幽默、诙谐的小说,于是我买书的时候常常在脑海中搜集有哪一个作家应是这类型的。这个时候总觉得知道的太少,记忆也不过是停留在上学时期的某篇课文上。对了,欧•;亨利的文章就别具一格,以前曾学过一篇《麦琪的礼物》非常感人,他的小说短小而精致,结局又往往出人意料,很有可读性。想到这里,我就开始锁定目标,搜寻到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选》。
第四本书,我选择了《老舍小说》。在网上,我曾看过他写的一篇《月芽儿》,那是一篇反映旧社会中妓女生活的小说,虽说故事很凄惨,但老舍先生却用了一种淡淡的调侃在讲述着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我也不知这样理解他的文章对不对,但我比较喜欢他这种叙事的手法。我大体翻了一下介绍,发现老舍先生曾在济南住过很多年,还曾写过一本《大明湖》(这本书未曾面世就不幸在战乱中葬身火海了),这些都使我感到很亲切,因为我的家就在大明湖旁。所以,我毫不犹豫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来后,我归纳了一下,发现买的都是合集,里面由许多长篇、中篇、短篇组成,这样一下子可以从多个作品中了解作者和他们的写作风格;再者,文章不长,有利于我的阅读。有时我挺佩服那些读书快的人,因为我无论怎样地加速读,结果都是一晚上只能翻个十几页。
到目前为止,我买的书越来越多,而看完或看过的却越来越少。不过我还是愿意买新书,因为新书总给人一种新鲜感。有时兴起买回一大堆,一本一本地翻看介绍,这也是买书的乐趣。
《闲谈书事》 第二部分错书的境遇
寻找格非发帖时间:2001110219∶11∶00
至今为止,我错过最厉害的一本书并不是自己犯下的错误。大概在两年前,我的一位很好的女性朋友到杭州学习绘画,我拜托她帮我找三本书,分别是《格非文集•;树与石》、《格非文集•;眺望》和《欲望的旗帜》。在她离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会时常想起这位看起来多少有点“假小子”味道的女性,有时候在课堂上,对着下午三点钟的天空想入非非,幻想那个帅性的女孩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不过奇怪的是,她的面貌我一直不是很清晰,而是幻想着我拿到书的情景。那时候跟现在真是很两样,消息闭塞,除了温州境内,其他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电脑网络对我来说还是遥远的事物。
一年后,她终于回来了,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带来了一本《眺望》,虽然没有其他两本,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正所谓知足常乐嘛!正当我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她突然对我说起一件事情,让我的欢欣立即堕入冰窟。在杭州的一家书店里,她其实发现了《欲望的旗帜》,我立刻问她为什么没有买,难道是我们的友情没有到让她再掏钱买一本书的程度吗?她立刻否认,然后告诉我真实的原因:“那本书摆在书店最冷僻的角落里,好久没被人动过了。”对于一个有洁癖的女士来说,她是根本动也不想动那本书的……
那一刻我想自杀得了,我怎么遇见这样的人呢?
好了,牢骚已经发过了。过去遇见好书,但是出于各种原因(比如身上没带钱,或者当时觉得不好后来觉得好,或者干脆像我那女性朋友觉得那书脏)而没有买,比如第一次看见《博尔赫斯文集》时(海南国际中心的那套),只是觉得里面的注解太多没有买。虽然很多书现在都已经买了,但还是错过了很多本:
1《GH威尔斯科幻小说集》。我有一个朋友是十足的科幻迷,但是他不迷卫斯里之类,最喜欢的也不是威尔斯,而是一个美国人,具体的名字我忘了,代表作好像是《地球杀场》和十卷本的《地球使命》(一个科幻作家可以写这么长的小说真让我佩服)。他也曾经来过天涯,在书话时还想和大家换科幻小说看,但是这里对这感兴趣的人极少,所以就不了了之了。我本来是想买那本书的,但是他竟然跟我抢,我抢不过他,被他夺走。后来我花了两个晚上的自修课把这本厚厚的科幻小说集读完,那可能是第一次读完一部科幻小说。读完时就很后悔,当时为什么不是我买呢。《时间机器》和《莫洛医生的岛屿》是我最喜欢的。后来还看见太白文艺出版社出过威尔斯的全集,他也买了,我借了其中几本,却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那本书看起来很像是一本儿童读物,记忆中是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现在一直没有遇见。
2张柠的《叙事的智慧》。这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现在还在我手中,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把它占为己有,从来没有一本文学评论集如此打动我的心(新买的《胡河清文存》还没有读,不在此列)。一直以来我对此类读物都不怎么喜欢,曾经在温州一家国子监书店看到过此书而没有买,现在一读之下却深深喜欢上了,好想赶回温州去看看那书还在不在。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买书了,而且心态也似乎改变了。在《欲望的旗帜》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张末和曾山的感情好像出现了一道裂痕。有一次张末生日,曾山给她买了一个蛋糕,果不其然,张末很开心,但是这种好心情马上就被曾山一句轻描淡写的话给打破了。曾山说,这蛋糕大概花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把这些钱拿来买书的话,那么……
我现在请人吃饭的时候也有类似的想法,而且尽量不让女性朋友知道,怎么说曾山也算一个前车之鉴。我也变得贪婪起来,想收集遍天下的好书(虽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一想起以前那些好书这样轻易错过就心痛不已。
《闲谈书事》 第二部分成都淘书杂忆
软番薯发帖时间:2001122713∶00∶00一
判断爱好的高低,我有一个标准,看是否危害健康。如果危害健康,就是低级的爱好;如果不危害健康,甚至有益于健康,就是高级爱好。譬如毒品,十分危害健康,应该被消灭;譬如烟酒,比较危害健康,也不高明;譬如读书,不仅不危害健康,而且可以活跃脑组织,促进细胞新陈代谢,是高明的爱好。我喜欢读书,所以我有个高明的爱好,你们应该嫉妒我。
判断对读书的爱好程度,我也有一个标准,看在什么地方买书。只在新华书店买书的,是低级读书人;此外还在特色小书店买书的,是一般读书人;此外还在古旧书店买书的,是高级读书人;此外还在旧书摊买书的,是超级读书人。显然我是在地摊上买书的。王小波曾经说过这么个意思,如果有一种可疑的说法,对说话的人又格外有利,就不要相信。所以你不用相信我的标准,只要知道它是正确的就可以了。
如果你听过成都话,一定知道成都话缠绵悠长、婉转动听,从女孩嘴里说出来效果更好,从男孩嘴里说出来,有些人就觉得有点不舒服,用成都话说就是“母兮兮的”。虽然很好听,我却没有学会,这说明我缺少语言天赋,不像我的一个湖南同学,不仅成都话说得好,学毛主席、周总理、江总书记讲话也极像。这位同学很有表演才能,还会说带彩色的笑话。有一段时间,一熄灯我们就留他在我们寝室表演口才。
虽然没学会成都话,毕竟呆了四年,有些话常听也会说了,其中就有一句“块钱一本”,意思是一块钱卖一本,这是旧书摊上听来的。
二
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生活很无聊,所以大学附近有那么多录像厅、游戏机厅、网吧,有那么多一对对的短命鸳鸯。在不打牌、不看录像、不出去玩、不看书的晚上,我就穿过对门的商店,穿过西门,穿过一个杂乱的菜场,穿过一片住宅区来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处立交桥。立交桥下面的大转盘下,有卖报纸的,卖花的,卖日用百货的,也有卖旧书的,当然都是地摊。
卖旧书的都连在一起,有十多个摊子。有的只卖一块钱一本的旧书,把书从蛇皮袋里倒出来,胡乱地堆在塑料薄膜上,让买书的人自己翻;有的卖品相质量好一些的旧书,把书一排排整齐地摆着,等人问价;还有的两种书都卖,一半的书很整齐,一半的书很乱。大部分摊子上都有不少书,但也有书很少的。我看见过一个老人,铺开一张小塑料薄膜,只摆上四五本书一两本杂志,坐在一边安静地等人来看书。
这些人里只有卖一块钱一本旧书的人才会吆喝,其他人都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只要天气好,隔几十米远就能听见“块钱一本”的吆喝,这说明卖旧书的又来了。
“块钱一本”四个字用成都话喊出来特别有味道。这不难理解,不管什么方言,吆喝总是其中最有味道的声音。“块钱一本”里的“块”字,要喊得悠长婉转,像小学时扔垒球,扔得弧线越大距离越远越好。“钱”字要喊得着力短促,像刺出一把匕首。“一本”两个字连读,声调不长不短,既清晰明了又余味缭绕。连起来听像喝了一杯醇香美酒,很舒服。
吆喝都这么好,书自然不会差。
三
说到吆喝,我想起一件事。刚到成都的时候,还不怎么听得懂成都话。有一次,我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正等着上菜,就听见一个粗糙的声音在急促地大声喊“How are you”,吓了我一跳,没必要把个“因个里西”喊成这种动静吧。回头一看,是一个中年男子,穿得特显劳动人民本色,骑一辆破旧不堪的二八大杠,后座上还夹着一个挺大的包。我一看就知道了,准是吆喝卖什么东西。可什么东西,愣把中国话喊成外国话?我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出来。原想吃完饭找人请教,没想到吃多了,记忆力减退,给忘了。以后每次听见都拼命瞎猜,每次都猜不出来,每次转身就忘了问人。一年多时间,我都陷在这个怪圈里,就是悟不通,直到有一次听见寝室里惟一的四川佬在喊“快看,那个耗儿有多大嗷”,我才豁然开朗。四川人管老鼠叫耗儿,所谓“How are you”就是耗儿药,也就是老鼠药。用成都话喊出来其实还是有差别的,只是在一个外乡人听来这差别几近于无了。
也许我们就活在一个又一个困惑中。身在其中时,总也想不破;等想破了,跳出困惑,只觉得原来的困惑简直不算困惑,怎么这么聪明的人就陷在里面出不来呢。有些人自以为能在困惑的边界自由地跳来跳去,结果只是像《九品芝麻官》里如小丑般跳来跳去的讼师方堂镜,得到周星星的一顿痛扁,以提醒他为人不可太得意。
四
我的困惑在于书摊对我的诱惑力。走在任何地方,看见路边有书摊,只要有时间,只要不是卖盗版书,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凑上去,就像油菜花盛开季节里的公狗看见母狗。许多人不理解,怎么会有人愿意花钱把一堆破烂不堪的垃圾抱回家污染环境。我也不理解,只能说明逛书摊、买旧书属于我的天性,而天性是无法解释的,就像一只青蛙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是蝴蝶,它能做的只是尽量成为一只出色的青蛙。我能做的也只是服从并且发展我的天性。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困惑来自于我的天性,而非来自于别人的设置。当我们只能生活在困惑中时,这点区别并非全无意义。
在书摊上淘书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首先,你只能站着,不能坐着,除非你愿意坐在大马路上;其次,如果你的眼力不好,如果是在傍晚(我通常同时遇上这两种情况),你还得弯下腰,作鞠躬行礼状,才能看清楚书。我为此被书摊老板占了不少便宜。大多数时候,你还要把一大堆没用的书颠来翻去,就为了一本可能存在的好书。这倒真像是淘金了。接着,你发现一本感兴趣的书,甚至发现一本渴望已久、寻访不得的心仪之物,就像邂逅了梦中情人。于是你拿起书,急切地翻看书的内容。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我通常蹲着看书,这使我看上去总是矮人一等。如果书的距离比较远,你还得像只爬行动物似的爬过去钩书。忍受(也许是享受?)这一切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后,你终于把两三本书放在手里了,你本来就是为这来的。这时的感觉很难描述,打个不太贴切的比方,你下决心要在今天捡一只钱包,走了十几公里,竟然真让你捡到了。世间幸福之事莫过于此!
还有一样不能不说,就是价钱。旧书的价钱偏低,用行话说就是,旧书具有价格优势,这也是旧书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在书摊买旧书的人是冲着便宜去的,与天性无关。我买东西不擅长讨价还价,只在大学时买旧书除外。我怀疑是受环境的影响,似乎我在书摊上遇见的每一个买书人都要还价,以至于让我觉得不还价就不能够买旧书。还有一点也很重要,穷学生们是在花别人的钱养活自己,于是花得总是小心翼翼。有时回想起当年和书摊老板磨半天嘴皮子,只为了省个五毛钱一块钱,就觉得好笑。
《闲谈书事》 第二部分图书馆淘书
方连辛发帖时间:2002111916∶37∶00
旧书在读书人敏感的想像中是一种温暖的存在,它没有沁人心脾的新鲜墨香,却承载了书的新主对故主的感知。对于我这样时常耽于遐想的人来说,旧书上每一处文字(或非文字)的批注(或痕迹)都将引我驻足微笑。我会自以为跨越了时空,感受到了彼时彼处彼人投往书页的深思目光和笔端游移纸面的簌簌声。
比之书摊上的旧书,图书馆里的旧书则是一种更广义上的温暖存在:所有走进图书馆的、走进阅览室的、将视线投向书脊的人,都以一种微妙的方式与书联系着。但是,我更多注意的是那些将书取下架来,放在桌前趣味盎然地阅读的人们,他们的目光投向书页,经过一个无定期的延迟,再反射到我的眼中。当然,这是古希腊时期的看法了。
比如这一本,波普尔的《历史主义的贫困》,看完何兆武的译序“波普尔和他的贫困”,我吃惊于一向译文细致、著述温文的何先生也会有这样锋芒毕露而不留情面的批评文字,当时就想在文末说两句,谁知书眉上已然有人捷足先登:“老何发这么大火干吗?”我不禁抚掌而笑,这位在1990年借此书的朋友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黄裳散文》则像一面镜子,反射出另一种景象。一位朋友在一篇文章最后写道:“你对古代一些书籍了解很多,但是这篇文章写得太不好了,像流水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