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评传-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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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给总理衙门提出的上述 6条建议,可谓为总理衙门不久将要进行的修约谈判开出了应付之方。左宗棠认为
“所有此次修约,有可迁就者,有不可迁就者”。其“可迁就者”为第一、二条建议,即他对“请觐”和“遣使”的阐
述并不是为了适应外国侵华的需要,而是顺应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历史趋向。其“不可迁就者”为第三、四、五、六条
建议,即关于“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开拓传教”等的论述则具有反对外
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宗教侵略的意义。诚如左宗棠所言,此次“蒙垂询修约事宜”,深感“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
艰”,但他知难而进,献策数条,目的是“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①。左宗棠的这些建议对清政府的外交政
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同治七年(1868年)为中英修约之年,清政决定在谈判中采取“窒碍最甚者应行拒绝,其可权宜
俯允者,仍与羁縻相安”②的方针。经谈判,中英双方在次年签订新订条约 16 款及新修条约善后章程 10 款。因这个
新修条约未能满足英国的侵略欲望,英国政府拒绝批准。
① '美' 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 591—592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年中文版。
②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1册,第 147页。该汇编“注”中称:法文本并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
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规定。
①《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第一一卷,第二五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三,页一。
当然,左宗棠在议论修约问题时也不是没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出一些让步的倾向,他主张对列强采取“羁縻”
之策,就反映了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性。他在致总理衙门函的同时,向清廷递上《尊旨密陈折》,在此折中说:“夷务之
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致决裂不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
立约之初,原冀乘此闲暇,急谋自强,以待事机之转。??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不能禁其多方要挟也
明矣。”同治九年(1870年),发生了天津教案。这次教案的起因是法国在天津望海楼设立的天主教堂育婴堂频繁拐骗
幼孩并常发生婴幼死亡事情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五月二十日(6 月 18 日),拐犯武兰珍诱拐幼孩时被村民发现,被
抓送县衙。武兰珍供认用药迷拐属实,迷药系教堂内的教民王三所给。王三归案后,先供认迷药由传教士神父所授,后
又翻供。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尽快了结此案,将武兰珍正法。愤怒的群众仍聚于望海楼天主教堂门外,抗议育婴堂残害
幼婴的行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崇厚派兵弹压,但崇厚不予置理。丰大业便直奔崇厚衙署,竟取枪向崇厚射击。
在未击中目标的情况下,丰大业又捣毁衙署器物,随后冲出。行至浮桥,适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又举枪向刘杰开火,
刘虽躲过,但其随从高升却被击伤。丰大业的蛮横狂妄,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围观的群众怒不可遏,遂当场将丰大业及
其秘书西蒙打死。接着,群众焚毁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馆和英、美教堂,又打死 18 名外国人。天津教案发生后,
法国驻华代理公使罗淑亚竟撇开丰大业率先开枪、屡次挑衅的事实不提,反而联络英、俄、美、德、西、比等国公使发
出七国联合照会,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井进行武力威胁。清政府只好派直隶总督曾国藩由保定赶赴天津去办理此案。尽
管曾国藩表示“我兵久经行阵,不惮战也;我年逾花甲,不惧死也”①,有进行抗争的欲望,但他毕竟又不想因为此教
案导致战争的爆发,遂在上奏中主张“为消弭衅端”而“委曲求全”②。因此,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结果为:“先后
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③天津教案发生后,
左宗棠正在甘肃忙于镇压回民起义,他对这一震惊中外的教案不能不予以关注。他致函总督衙门说:“津郡事变之起,
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童百许、童贞女尸适从何来?王三虽未承招,武兰珍则生供具在,
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然而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致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
矣。”他对天津教案的缘起和事态扩大原因所作的分析是正确的。他接着指出,此案“曲不在我”,法使罗淑亚“所称
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
显然,左宗棠反对杀民谢敌的做法。他进而陈述道:“津民之哄然群起,事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
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①左宗棠强调借助民众的义愤和进行整军备战以对付列强的武力威胁。
左宗棠还致函浙江巡抚杨昌浚说:“津门近事,民间激于义愤,弟于
③《遵旨密陈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册,第 481页。
① '清' 芍唐居士编:《防海纪略》,下卷,第 30 页,上海书店 1987 年版。
② '清' 曾国藩:《复陈津案各情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九,页四七。
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七,页一八。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犊,卷一一,页一三至一四。
复总署信时略举胸臆以告。未审近时有无变态,然沿海宜未雨绸缪。“②接着,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指出:”方津
事之殷也,彼方虑词恫喝,调兵船入津门,由电线寄信本国,我能无戒备申警乎?彼如思逞,疆吏自当防患未然,岂能
束手以待!“③左宗棠远在西北,对天津教案处理的情况不可能完全了解,他起初就曾国藩了结津案的奏折表示赞同,
在致福州船政局提调夏献纶的信中说:”律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④但他进一步掌握了津案结案的实情
后,又致函夏献纶指出:”津事草草了结,侯相颇不为时论所许。然当仓卒时,议论纷坛,莫敢执咎。侯相平日于夷情
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
观其内愧方寸,外干清议之奏,亦可谓较然不欺者。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
数月内尚有谭夷务之人,稍暇,则又将脑后置之耳。“①左宗棠的主张不仅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措施完全不同,而
且同接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所说的”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势,总以议和为是“②的论调更是大相径庭的。
同治十三年(1874年),出现了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日本自 1868 年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积
极向外扩张。从 19 世纪 70 年代起,日本把朝鲜、琉球和中国台湾作为它的侵略目标。同治十三年初,日本成立台湾
事务局,准备侵台。三月二十一日(5 月 6日),日本侵略军在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的指挥下在台湾南部琅(今恒春)登
陆,进犯台湾。清政府急派福州船政大臣沈藻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轮船兵弁赶赴台湾,加
紧布防。左宗棠也立即致沈葆桢说:“贼图逞志于此,必先上岸作埠头,??我军水陆并力,乃可制此凶锋。”③随后
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强调:“水陆防剿,均宜兼筹。”他指出:“闽中各郡半滨大海,台防有警,各郡海口均宜设备。
台郡地形如梳,延袤千有余里,均须严密布置。是本省兵力不敷分布,不能不别有调拨。而滨海各省均须戒备。”他对
李鸿章派援兵赴台深感欣慰,称赞道:“少荃之请调枪队,所见诚伟。”但他担心的是“惟不知人数若干,此外尚有可
续派否?”他对福州船政局“轮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和清廷派沈葆桢总理台防而倍增信心,他认为:“幼丹志虑
忠实,久悉中外情形,兹以闽人办闽事,朝廷任之既专,以事理而言,自能有济。”①正如左宗棠所说的那样,沈葆桢
在台湾的积极布防,挫败了日本企图攻取台湾的阴谋,又由于日本“抵台南之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
②,日军也不敢贸然开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转而通过外交谈判勒索清政府。日本先是以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进行
外交讹诈,继而又派大久保利通为特使于七月三十日(9 月 10 日)到北京进行谈判。大久保声称要中国赔款“至少亦
须二百万两”,被总理衙门拒绝。接着他又扬言“日本一意要办到底”③,
②《答杨石泉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七。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二八。
④《与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八。
①《答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卷一一,页二六。
② '清' 李鸿章:《复丁乐山观察》,《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一五。
③《与总理海防沈幼丹大臣》,《左文囊公全集》,卷一四,页二○。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二一至二三。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四,页四。
③《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卷九八,页一三。
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左宗棠得悉这个消息后说:“闻倭使来京,朝议允给百万元,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确否?
果尔,则我已有词,届时兵勇、船械均已齐备,水陆防剿,自有把握,可以战矣!”④正当中日双方谈判陷于僵局之时,
李鸿章提出了妥协的论调,他致函总理衙门说:“目前彼此均不能下台,能就通商一层议结,洵是上乘文字。??是其
注意,实在占地、贴费二端,落到通商,必非所愿。??念该国兵士远道艰苦,乞思犒赏饩若干,不拘多寡,不作兵费,
俾得踊跃回国。且出自我意,不由彼讨价还价,或稍得体,而非城下之盟可比。”①总理衙门大臣文祥也怕冲突升级,
便采纳李鸿章的建议,于九月二十二日(10月 31 日)与大久保利通签订了《台事专条》(即《北京专约》),规定中
国不仅赔银 50 万两,还要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义举”。
就在日本侵台的同时,英国也在觊觎云南。同治十二年,英国组织以陆军上校柏郎为首的“探路队”由缅甸进入云
南,并邀英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前来迎接。马嘉理于光绪元年正月(1875年 2月)带领探路队行至云南蛮允时,被当地
群众打死,发生了马嘉理案(或称滇案)。英国借机扩大事态,英使威妥玛先后向清政府提出将云贵总督岑毓英等提京
审讯、增开通商口岸、免除厘金等项无理要求,并多次声言下旗离京,且赴烟台与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赖德会晤,以武力
施加压力。面对此况,李鸿章主张对英妥协,他说:“中外交涉,先论事理之曲直,此案其曲在我,百嚎何辞?威使气
焰如此张大,断非敷衍绚饰所能了事。”“揆度彼此情形,皆有不值启衅之势”,“所以和好一说,最为稳着”。他还
引经据典,宣称:“语云:”毒蛇螫手,壮夫断腕‘,不断腕则毒螫不能消也“②。显然,李鸿章在颠倒是非,并强调
以丧失主权来换取中外”和好“。与李相反,此时担任督办新疆军务的左宗棠则揭露了英国进窥云南的侵略目的,并主
张不应被英国的威迫所吓倒。他指出:”泰西岛国协以谋我,志在通商。近因海口货多滞销,形见势础,不免捷足窘步
之悔。英人笼鸦片以毒我,每岁出口之银几三千万两,兹复欲于东南印度越缅甸以开市滇边,就近广销毒物,此非各国
所共之利。??英兵骄逸成性,陆战又非所长,其扬言调印度之兵亦未尝不见及。于此,滇边土人以敌印度之兵,固不
足。然以主制客,不为利诱,则地险心固亦未尝不足捍卫吾圉。愚见此时虽不可显为搘格骤起衅端,亦不可专以柔道牵
之,致需泥召寇之失。“①他还指出:”英夷越缅窥滇,志在就近销售鸦片,岑彦卿请阻止通商,持义甚正。此时似不
必以肇衅沮之,如能纠合土司,力捍边圉,亦时局转机矣。“②左宗棠对总理衙门和李鸿章怂恿赫德调停马嘉理案一事
表示不满,主张对赫德应加以提防。他说:”近日自称解洋务者,多为英人赫德所误,此虏乍阴乍阳,不可信也。“③
他对李鸿章的妥协态度进行了批评,指出:”威妥玛多方恫喝,??论者但冀目前无事,曲意允从,彼亦悟其非诚,更
加恫喝,未审将来如何归结也。伯相擅淮军自雄久矣,既谓天下精兵无过
④《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四一。
① '清' 李鸿章:《论台事归宿》,《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二,页四一至四二。
② '清' 李鸿章:《论滇案不宜决裂》,《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三,页四六。
①《答董韫卿大司农》,《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三。
②《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
③《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
淮军,又谓淮军不敌岛族,是天下古今有泰西无中国也。“④马嘉理案经一年多的交涉后,清政府迫于英国武力进
逼的压力,决定对英妥协,于光绪二年六月(1876年 7月)派李鸿章赴烟台同威妥玛谈判。李鸿章在离天津前致函南洋
大臣沈葆桢说:”彼族以便宜行事求朝廷,弟岂敢以便宜行事应付彼族,稍不如愿,恐兵端随其后,若使其如愿,天下
之恶皆归焉。“①看来李鸿章最害怕的是英国借此挑起战端。对此,左宗棠说:”岛人多方要挟,当局委蛇相与,意在
暂顾目前,不卜将来,如何结局,念之心腐。“②恰在此刻,左宗棠为魏源的《海国图志》重刻本作序,他正是针对中
英交涉的这种局面,发出了”二十余载事局如故“的感慨!左宗棠还密切关注着威妥玛与李鸿章的动向。他对威妥玛的
蛮横举止表示气愤,他说:”威酋要挟本在意中“,”其过天津,不见合肥,强而后可见面“,随后”拂衣竟出“,实
在欺人太甚。但不仅李鸿章主张妥协,就连沈葆桢也转向李鸿章一方,因此左宗棠说:”沈幼丹近奉合肥为准的,大约
仍以牢笼为主。“③这样。从总理衙门到南、北洋通商大臣,清政府主持外交事务三大要害部门均在对英交涉中持退让
态度,马嘉理案谈判的结局可想而知了。七月二十六日(9 月13日),李鸿章与威妥玛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该约
除规定清政府对滇案赔款谢罪外,还在关于优待公使和通商事务等与滇案根本不相关联的问题上扩大了英国的侵略权益,
中国被迫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地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六处为停泊码头,英国可派员到重
庆等地查看英商事宜,英国商人在通商口岸租界内免交厘金。这些新攫取到的权益,正是英国借马嘉理案之机所要挟而
要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