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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震关东-第31章

小说: 震关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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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六、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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