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王]今夕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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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妍笑
江 湖 篇
第 1 章
1。
真是太平呀。
熊猫儿大大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地瞄了沈浪一眼。
沈浪在看书。
一株古树,一壶清茶,一本旧书,一身青衫,一脸恬淡。
“喂,沈浪……”
“嗯?”
“这几年江湖还真是风平浪静呀。”
“猫儿无聊了?”
“我倒有些想念那家伙了。”熊猫儿翻了个身,枕着手望天。
“噢?你说的是谁?”
“王怜花。”
沈浪正欲翻书的手停在书页上,抬头看了熊猫儿一眼。
熊猫儿重重叹了口气:“五年前在大漠分别后,便再也没有见过他,江湖没了这个小恶魔,当真是无趣极了。”
沈浪打趣道:“猫儿若是想他,尽可去洛阳云梦阁找他,他定然在那。”
熊猫儿一骨碌从草地上坐起来,嚷道:“谁……谁说我想他,我只说说罢了。”
沈浪微微一笑。
熊猫儿道:“不知他现在可好。”
沈浪将书放到桌上,倒上一杯茶,看那水汽盈盈环绕在眼前,悠然道:“他自是会很好的。”
一句简单的话,却充满怀念萧索之意。
抬眼望向天际,看风捎着几片落叶打转飞舞,似相互追逐的蝴蝶。
那瘦弱却带了满身傲气的少年,岂不正似蝴蝶般绚丽夺目?
极致傲然,偏又极致媚惑,飞舞尘间,却不沾染半分俗气,眉间风流无限,眼底也总闪着几分狐狸般狡黠的笑意。
没了他,江湖的确寂寞。
沈浪也很寂寞。
他并不孤单,因为他有娇妻爱子,有肝胆相照的好友。
但他寂寞。
就像惊才绝艳的琴师偏找不到知音人般,少了旗鼓相当的对手一样是种悲哀。
人若站到了足以傲睨天下的顶点,岂非高处不胜寒?
沈清已经快四岁了。
这名字是朱七七取的,当初熊猫儿还嫌它太秀气,七七却说水至清才能接近自然,人至清才见人间真情。这些文诌诌的话她自然不奢望熊猫儿能听懂,只要沈浪懂就行了。
这些年的安逸生活,让她眼角眉端都有了几分少妇特有的娴雅之色,熊猫儿每次见她都要大呼小叫一番,一边嚷着“沈浪,我妹子又让你养淑了”,一边就抱过小沈清逗的直乐呵。他每次来的急,走的也急,风风火火的撞进门,过二天又没了踪影。朱七七看不过,总催他找个好姑娘早些成家,也不用这般整日里东奔西跑,没个安稳。
熊猫儿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见七七要给他介绍姑娘,逃得当真比猫还快,这一晃,也五年了。熊猫儿还是那个熊猫儿,一人饱了全家不饿,拿了个酒壶哪里都是家,气的七七直跺脚,说哪天你醉死在路边,被人抬去卖了也不知道。
沈浪却有些羡慕他。
这般逍遥自在,岂不正似过去的自己吗?
朱记钱庄依旧门庭若市,沈浪早上去了一趟后,便沿街了找了间小酒馆坐下。
酒是最常见的烧刀子,四周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他怀念这种味道。
初出江湖之际,也曾这般毫无顾忌的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没人会注意到他,即便有,也只会当他是个落拓剑客。但现在,坐在这群贩夫走卒间,却是每个人都在盯着他看。
他的衣服太华丽,即便只是一件样式简单的青色长衫,用的却是藏云铺最好的丝绸。
他的举止太文雅,即使同样大碗大碗地灌着酒,他仍旧像长在杂草堆里的青松。
他们在看他,像看一样怪物一样看他。
沈浪突然很无奈。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那年,他选择了七七。
那年,他也选择为七七离开江湖。
男人肩上一旦挑了家庭这副重担,便注定再也跳脱不开。
他没有其它选择。
所以他羨慕熊貓儿的无拘无束。
所以,他寂寞。
喝下最后一口酒,沈浪准备走了。
这是一个晴天,明晃晃的阳光,明晃晃的人流,吆喝声、叫卖声、孩童的嬉笑玩闹声此起彼伏,充刺着每个角落。
他发现有人在后面盯他的梢。
事实上大街上看他的人着实不少,但只有这个人的目光不同。
像一头猫盯着只老鼠。
沈浪的直觉一向很灵,他虽然不会凭直觉行事,但也靠直觉办成过不少事。
他加快脚步,拐进一条小胡同。
那人仍在跟着他。
胡同很静,也很窄,四周都竖着高高的围墙,沈浪突然停下脚步。
他停的实在是急,大出后头之人的意料,四周又都是光秃秃的墙壁,无处可避,冷不丁就打了照面。
看清那人模样,沈浪不觉呆了呆。
只见他身着白衣,纸扇轻摇,眉间含笑,一双凤目如明珠生辉,似美玉莹光,隐有嬉笑之色,却又含了几分讥诮之意。
除了王怜花,世上有哪个男子能有此般容貌?
沈浪诧异:“王公子?”
王怜花作揖笑道:“久违了,沈大侠。”
清澈透亮的眸子,似笑非笑的表情,这身素白的衣裳着在他身上,随风轻漾,竟硬生生的显出些妖冶之气来。
沈浪有些眩目,不知是阳光还是眼前此人的关系。
“王公子怎么出现在这里?”
王怜花轻轻一笑:“我说是想念了沈夫人的花容月貌,特意前来以解相思之苦,不知道沈大侠是否相信?”
沈浪也笑:“若真是如此,王公子便不会故意让在下发现你跟在后面。”
王怜花拍手笑笑:“知我者,沈浪也。”
沈浪叹道:“有王公子出现的地方,只怕也不会太平太久了。”
王怜花狡黠道:“有沈大侠的仁义山庄,又岂容我这王魔头胡作非为?”
沈浪神情黯了黯,笑道:“在下早非江湖中人,自然不再会过问江湖中事。”
“我偏要带你再入江湖。“王怜花盯着他看,眼睛亮如星子。
第 2 章
2。
沈浪笑了。
他一向给人春风般和熙的感觉,他的笑也同样如春风般轻柔。他看着王怜花,就像在看一个顽皮的孩子,连他说的话,也都只是孩子的任性。
“江湖没有沈浪,自然还有其它人。”
王怜花不屑道:“这其它人就算来上一百个,我也懒得瞧上一眼。”
沈浪笑道:“王公子这番话,倒是把人夸到极致了。”
王怜花嘻笑道:“久别重逢,沈大侠不请我喝一杯吗?”
酒当然是要喝的。
聚风楼的酒和拢翠阁的女人一样有名。
或许酒和女人原本就是一样的。
酒让男人销魂,女人也让男人销魂。
沈浪带王怜花去的当然是聚风楼。
他早上已经喝了不少,现在喝的更多。不同的是,早上他是独饮,喝的是最普通的烧刀子,现在他是对酌,喝的是最贵的女儿红。
好酒和劣酒的差别就像宝剑与铁剑的差别一样。
人人都想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但大多数人只能用从铁匠铺里花一两银子买一把普通的铁剑。
他现在喝的这种酒,一坛就足以买上一堆铁剑。
好酒需要细品,就像好女人需要慢慢欣赏。
但沈浪喝的很快,一杯接着一杯,像在喝水一样。
他的脸很红,王怜花的脸却很白。他喝的不比沈浪少,但他的脸偏偏白的像聚风楼的墙壁。
周围很多人都在看他们。
一个是丰神俊朗,一个是面如冠玉,也难怪这旁边女子皆红了脸偷偷看过来。
瞧这王公子,举若自定,神情怡然,连斟酒夹菜的姿势都优雅十分,时不时就往那些姑娘家处看上一眼,惹得她们面染桃红轻笑不止。
酒也喝了,无关紧要的话也扯了一箩筐,沈浪终于问道:“王公子此行前来,该不会是找沈某喝酒叙旧的吧?”
王怜花浅浅啜了一口,笑道:“我与沈大侠能像这般安稳地坐着喝酒聊天,倒真是稀奇。”
沈浪没有接话。
他觉得王怜花在等。
等什么?
也许是人,也许是事。
沈浪不急,他一向很有耐心,等待对他来说并不难熬。
他们坐得这个位置正对着过道,可以把每个进出酒楼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一个沉默平凡、穿着粗布麻衣的中年汉子走进来时,王怜花的眼睛亮了亮。
那人穿过走道,径直往楼上雅座走去。
沈浪也在看他。
这人很普通,普通到满大街随便找一个都是。他穿的是最便宜的粗衣,一张方脸满是沧桑,连眼神都是疲惫无光的,像一个长年在田间劳作得农民,被岁月磨去了所有的精力。沈浪还注意到他的手,那是一双异常粗糙的手,实在很适合拿上一柄锄头,。
他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但沈浪偏就一直盯着他。
王怜花笑了声,问道:“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沈浪道:“酒楼里自然只有酒味。”
王怜花摇头道:“是血腥味。”
沈浪也跟着摇头:“酒楼不会有血腥味。”
“马上就有了。”
王怜花抬手指向楼上,那汉子正推门进了一间房。
沈浪突然站起来,飞快的往楼道奔去。
因为他闻到了血腥味。
人的血腥味。
这是一间极其精致的房间,可现在已经变成了地狱。
地狱是没有活着人的,这里也没有。
一张有些凌乱的餐桌边坐了五个人,有的人手里还拿着酒杯,有的人正准备夹菜,但他们已都不会再动,因为他们的头颅已经不见了。
血一直蔓延到窗边。
沈浪从窗户跃了出去。
他的轻功极好,飞奔在屋檐之上的身影就像一只矫健的鹰。
但他没有追上凶手,一直追到血迹消失,他也没有看到凶手的影子。
“好快的身法。”
说话的是王怜花,他一直跟在后面。
沈浪转头看他,面有愤慨之色:“你即知道那人是杀手,为何不在事先阻止?”
王怜花哈哈笑道:“沈大侠似乎忘记了,在下是王大魔头,救人性命之事,与我可无一点干系。他人的生死,我何需去操心。”
沈浪冷声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王怜花答道:“当然是想让沈大侠你重出江湖。”
“我即已归隐,便不会再踏足是非。”
“归隐?”
王怜花放声大笑:“沈浪,你何需自欺欺人?你若当真无心江湖,刚才便不会奋不顾身地追出去。当你踏出酒楼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在江湖了。就算你不想插手,杀人的人也不会放过你,你的家人,你的朋友,都会因为你而受连累。”
沈浪面色一凛。
王怜花继续道:“凶手很普通,长的普通,穿的也普通,走在路上谁都不会注意到。但你注意到了,不但注意到,还知道他砍了五个人的头,你说他会就此罢休吗?”
沈浪冷冷道:“他是谁?”
王怜花摇头道:“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
沈浪已经迅速把江湖中所有叫的上名字的人都想了一遍。
他的思想极快,那些人像走马灯一般在他脑海里晃过,又马上被否认。
从进房到血腥味传出,不过片刻工夫,快到当事人连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被砍下头颅,有这般力气与手法的人,江湖上谁能有?
没有,当然没有,连沈浪也做不到。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
“死的是什么人?”
他相信王怜花在追出来之前,已经将死者身份调查清楚。听到他嘴里说出的名字,沈浪脸色变得更难看。
“威远镖局曾重和他的儿子、徒弟。”
这个名字江湖大多数人都知道,
他的威远镖局被称为“中原第一镖”。
而他的人品,就和他的镖一样,被人敬重称赞。
现在他却死了,死无全尸。
沈浪的瞳孔在收缩,他感觉自己被王怜花带进了一个漩涡。
漩涡很大,直要把他吞没进去。
他想起了朱七七和沈清,现在这娘俩应该正坐在桌边等他回去吃饭吧。早上出门的时候,七七抱着清儿在门口对他摆手,笑的像蜜一样甜。
他能回去吗?
不能。
一旦他回到家,这身麻烦也一样会跟到家里。
那是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绝不对让他们因自己受到任何伤害。
王怜花浅浅笑着,问道:“沈大侠,你在想什么?”
沈浪抬头看他,很是无奈。
“王公子,你害惨我了。”
王怜花还在笑,那笑就像阳光一般耀眼。
“因为这是一件有趣的事。”
第 3 章
3。
人若无趣了太久,就想做一些有趣的事。
这世上最有趣的事,当然是和自己的对手一较高下。
王怜花的对手只有一个。
除了沈浪,还能是谁?
他笑的像狐狸一样狡诈:“沈浪,我们来打个赌吧。”
沈浪苦笑,他很想说我不想和你赌,也不想跟你争输赢,只要这件事能倒回到发生之前,我宁愿承认自己输给你。但他没说出口,没有人能改变时间,没有人能抹消过去,他已经陷进这个泥藻,能做的只有继续往前走。
他是个淡定且从容的男子,如果有一个万个理由让他留在江湖,却只有一个理由让他放弃江湖,那么他宁愿选择后者。
但现在他没得选择,半点也没有。
王怜花设下这个套,让他乖乖地走进去,还不能有丝毫反抗。
他叹了口气。
而身边这个罪魁祸首,正一脸云淡风清地望着他。
“沈浪,你在想什么?”
还能想什么!
沈浪低头望向地上嘎然而止的血迹。
它断的突兀,像奔腾的瀑布突然被拦腰截断。
取而代之的,是二条车轮痕迹。
沈浪蹲下查看。
痕迹不深,马车上最多就二个人。
不,应该是二个人,五颗人头。
拉车的显然是百里挑一的好马,好到足以日行千里。
但沈浪肯定他们还没有出城,没有人能明目张胆的带着五颗人头从城门走出去。
他抬头看王怜花,王怜花也在看他。
明亮的眼睛,眉眼间依旧含着一股风流讥诮之意。
他想到的,王怜花自然也想到了。
所以他没有多说,提步随着痕迹追过去。
王怜花说得对,他已经在江湖了。
日落。
茅屋。
茅屋外停着一辆马车,极其华丽的马车,门帘是用名贵的蓝狐皮做的,就算是王公贵族,也未必有这么好的马车。
更好的是拉车的二匹马。
一模一样的二匹神骏黑马,四蹄皆是雪白。
只要稍会识马的人都知道,这种叫“乌云盖雪”的神驹出自西域,马厩中得藏一匹已是宝贝,如今竟然随随便便拿车套了扔在野外。
马车里没人。
在沈浪二人靠近这个地方时,他们就已经感觉到这里没人。
只有一辆车,一间破屋,和扑鼻的血腥味。
王怜花撩起车帘看了一眼,又围着马车转了二圈,叹道:“这人倒真是大方。这辆车加上这二匹马,足以在洛阳最豪华的地段买一间最豪华的房子。”
再好的车也毁了,因为那精致华美的车厢里,涂满了鲜血。
人头却不在里面。
沈浪盯着茅屋。
血从车里一直延伸到屋子门口。
屋里会有什么?
五颗血淋淋的人头?藏在门后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