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情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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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过着一份像广告中给我们描画过的生活:年轻美丽的妻子坐在有落地长窗的白色别墅的豪华客厅里,看窗外绿草如茵,等着给英俊有为、开奔驰车回家的老公奉上一杯饮料。而这样的生活是不会属于她的。
下车的时候,她最后看了他一眼。
他还是对她说记着给我打电话,仿佛知道她将不会给他电话似的。
许多天过去,在一个平平常常的晚上,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还是看见落日酒吧,还是看见那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王其。王其还是坐在转角的圆圈椅上,向外张望,仿佛在等着谁。而她自己,则是和A一起推门进去。看来她将摆脱不了A这个冤家男人。她看见她自己的头发被重新洗直了,老气的卷发变成了从前的齐肩直发。
但又有点陌生,她看见的仿佛是一个过去的年轻的自己,只不过是现在这个自己的影子。所以她都不再认识自己了。
当然王其更加认不出她来了,在梦里,王其看着她和A走进落日酒吧,脸上漠无表情,依然充满期待地朝门口和窗外的大街上张望。
第二部分暖冬(1)
那是一条窄窄的、大卡车禁止通行的老街,两边都是经营一些小百货和小礼品的两层砖木结构店铺。
不同于上海其他那些花花绿绿的马路,长乐路这条老街一直让林清清着迷。
也因此,在筹办再生鸟咖啡馆的开始,她是把地点一定要定在这里,作为跟自己合作的首要条件的。
记得当时白奕飞犹豫了好久,上海的酒吧本身就多,而且总是想开在热闹的、周围已形成消费气候的地带的。
林清清偏爱的长乐路差不多被人遗忘了,有点没落、颓废,离这不远的几栋公寓房子,曾经有一些显赫一时的人住过。想象它的当初一定也曾灯火辉煌,在自己站着的同样一个位置,一定也有人怀着那样一种敬仰、思恋的心情眺望过那几个窗户,期盼着看到自己每日在心底里默念着的某个名字。
林清清老是会这样想。
尽管现在已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时代了,老房子里住的是完全不同的人,大街上的人也各有各的追求和心事。
再也不会有人像她那样呆呆地停下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想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了。
上海实在变化太快,过去的历史和故事也多得使人忽略。
林清清的坚持终于让白奕飞松了口。也许这松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林清清知道,为了他的弟弟,白奕飞肯定会答应她的。
白奕飞的弟弟白奕德是林清清外语学院的同班同学。
对于林清清来说,那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孩子”。
那时候自视甚高的她差不多把同年龄的男同学都看做小儿科了。做教师的父母一直想把林清清培养成一个画家。然而她却选择了外语学院。在外语学院那帮学生里,她对书本的阅读面是超过了其他人的,林清清和女同学还能打成一片,男同学在她看来实在是太幼稚了,和他们说话是浪费时间,不可能有什么长进,她一直这样认为。
好在外语学院的男生自我感觉也都非常好。家里条件又大都不错。伶牙俐齿夸起人来团团转,本校的和外面学校的春心萌动的女生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他们骗到手了,除了那些打定主意非外籍男朋友不找的。在林清清那里碰过钉子的小子后来联合起来送了一个“独木桥”的外号给她,林清清微微地笑一笑之后,心里还蛮喜欢地接受了。那时候尽管林清清不喜欢班里的男生,可为了自己的文艺部长之职,还是用了一个办法团结他们,那就是帮助男同胞写情书。她的生花妙笔的最大见证就是男同学想追求的女生纷纷被打动了心扉,捧着白马王子的情书潸然泪下。
林清清的情书后来被那些深受其益的男孩子总结为“身临其境,恰到好处”,一致给以很高评价,并从当初求爱不成的恼羞成怒转化为既敬重又拥护。大有把林清清看做大家的漂亮宝贝、一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意思了。搞得林清清又有苦说不出。
白奕德却是情有独钟默默地迷上了林清清,她一点都不知道。后来,白奕飞告诉了林清清,他的弟弟珍藏了所有林清清那个时期给男同学代写的情书草稿。林清清更想不到的是,白奕德竟选择了一个他们快要毕业前的下午留下一封遗书,揣了一整瓶安眠药后乘火车去了南京,在中山陵的一个没人的山上吃了药躺了下去。
这一躺据说就躺了两天。等白奕飞带领他妈照着遗书的指示来收尸的时候,白奕德居然还在呼呼大睡。许多日子以后,白奕飞还常常取笑他的弟弟说,你不但没死,好像连感冒也没有得哩。可他弟弟遗书上透露的为了将看不到林清清而轻生的念头也着实让白奕飞有点后怕,毕竟父亲去世后母子三人一直相依为命。想了半天,他还是找了林清清商量毕业后能否和他们家合作一起开个咖啡馆的事,白奕飞说资金全由他来,但由林清清和他弟弟主管(这样他的弟弟就可以看到她了),白奕德除了能看到她,也不会再有别的企图,这点他请她放心。
林清清想了一下,觉得白奕德的痴情一片她自己听了也很感动,只是有点为难。她对白奕飞说,如果他资金不成问题,那还不如让白奕德出国去吧,这样对大家都好。她知道白老爷子以前是一位有名气的花鸟画家,除了画画就酷爱喝酒和吃肉。“文革”中倒了霉、靠边站之后就在家里,用一些画换点酒肉吃吃喝喝,有时也去换些古董收藏着。因他又识货又会讲价,留下来的宝贝现在倒也值点钱。
林清清当时没有想到自己以后真的会答应白奕飞的条件,并给这个咖啡馆起了一个“再生鸟”的古怪名字(完全看在合伙的那个吃了伪劣药片死里逃生的同学面子上)。当然这中间又隔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那时候,白奕飞是被林清清说服了,他真的决定还是让他的弟弟出去再说了,人们不是都说距离能改变一切吗?
第二部分暖冬(2)
毕业前夕,学校里开过一次会。主要是学校方面想从这期学生中留几个下来,作为骨干培养一下,充实师资队伍。愿意的同学可以先打报告。林清清手里已经有了几个外资单位的关系户,都是以前给他们临时当过翻译,帮过忙的。条件都还不错。她正在会上发呆时,一个英俊、魁梧的老外坐在教师席的位置上向林清清这方向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这目光林清清感觉到了,她的脸颊好像开始有点微微发红,一时间心烦意乱起来。她在心里悄悄地对自己说: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史高特(他的名字其实是发的史果特的音)了,为什么看到他的蓝眼睛心会跳得这么快?凭什么,就因为他那些献殷勤的话语与举动吗?他签的教学合约上还有一年,难道我真的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先申请留校到时再说吗?林清清的心真的乱极了。
要说在他们外语学院,找个老外做男朋友是件很正常的事。外国人在陌生国度也难免寂寞,女孩子主动找他们的很多,也有年轻的外籍女教师在教书之余和自己的男学生结为夫妻相伴而去的。这样的男孩子给同校人说起来也就俨然像个征服了帝国主义的英雄。但对找了老外的女同学,则一致觉得崇洋媚外或属于傍大款一类了。男同学这么说,没轮到自己头上的女同学也有点嗤之以鼻。还归纳了一下,说西方人的审美观和东方人正好相反,长得巨丑的中国女孩子那种扁扁的脸、塌塌鼻、单眼皮又长又小的眼睛在他们看来物以稀为贵全都一家伙看成美人了。要不你看披头士约翰·列侬怎么找了大野洋子,连中国人都看不上眼他却被迷死了。
这种论调让忿忿不平的男女学生心里都好过了一些。
第一次看见史高特,是有一年开学时。他们班教写作课的外教爱丽丝和那个中国小伙子回美国结婚去了,那一堂课也不知谁来代课,教室里说话声肆无忌惮。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大踏步走了进来,短短的板寸头,一双蓝蓝的会说话的眼睛。教室里一片肃静。他用流利的美式英语介绍着自己的姓名与经历。他说他叫史高特,来自美国阿肯色州,到上海之前他在台湾东吴大学任教并生活了五年。他打开了随身带来的录音机,喜多郎手下魅人的乐器声音从丝绸之路上飘来。
史高特请大家随着这乐曲自由地写。那天,林清清写了一篇“Hometown”也就是家乡,听着那哀愁的曲子,她真的想起了远处的家、她的江南的小城、母亲的信。在那次十分钟的作文时间里,林清清破天荒用了最多的词汇量,这使一向对英语感觉麻木的她自己也惊讶了。史高特一个一个叫着名字地发下作业,她站起来的时候,礼貌地注视了一下正在看着她的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不经意地在心里想:外国人真的比中国男人性感,皮肤上总好像是毛茸茸的。
后来的几次写作课史高特给他们布置了一个功课,说是为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水平请每天交一篇日记。林清清好奇地发现他每次都会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上几句话,有一次这么写:“看得出来,你是一位感情丰富强烈、生活中充满故事的女孩。”她偷偷看别的男女生的本子,却只有简单的“Good”,这种小小的不同引起了林清清的不安。但是说不清为什么她又小心地珍藏着那本日记本。这门课很快就依然由爱丽丝担任,婚后的爱丽丝气色不错,讲课也比以前卖力,可林清清老是把她和史高特作比较,觉得史高特教得活。爱丽丝的课老让她想睡觉。
那一年的春天,在美术馆有了一个米罗画展。去看画展的大都是些大学生和中学生,林清清也去了。老年米罗的画中有很多东方的神韵,用了各种随心所欲的材料,笔触天真而洒脱,这些一直让林清清喜欢不已。她徘徊在那几个展厅里,不断地凝视着大师晚年巨大的画室照片,和米罗同时代的毕加索、海明威等的名人群像,他们站立在大厅中央,仿佛一些巨人耸立着。她就这么发呆的时候,没料到有一个人轻轻地走到她的身边,像怕吓住了她似的轻轻地“嘿”了一声。她定睛一看,是史高特。
在那样一次完全意外的邂逅里,重新带给林清清一个奇怪的感觉。他们开始聊天,史高特好像非常了解她,知道她会画画。他和她探讨米罗的画法,画中的含意。林清清心血来潮答应史高特带他去她的一个画家朋友的画室里看画。那个画家叫孙良。他的画室就在美术馆附近的黄陂路上。他们一前一后来到了孙良的画室,画室所在的那幢大杂院式的房子原来是属于旧跑马场的。盘旋而上的铁楼梯下面曾经做过马厩,阴暗而又潮湿。
史高特一边惊讶着一边说,他想起了他在台湾教比较文学时最好的朋友的家,那位朋友也是位画家,也有一间很奇怪的画室。画家的画室总让他感觉神秘与陶醉。史高特说这些话的时候用的是汉语,发音相当标准,这使林清清一下子没话说了。
画家孙良披着长长的鬈发,他正在一块钉在木板上的猪皮上画些若隐若现、飘忽朦胧的线条,文身似的图案使两位观画者始终沉默不语。以前有段时间,林清清经朋友介绍想跟孙良学画。那时她对孙良的画非常着迷,但是今天,再看到那种大块画布上色彩斑斓的奇怪的双性人体(上身是光头的女人,下身却是裸体的男性)以及各种无法命名的动物与图形,却有点难以正视。幸亏史高特被一幅《婚礼》的画吸引住了。
那幅画面上像一个舞台,聚光灯射向一对新人,舞台两边的深色幕布却又构成了一具棺材,而那对新人转瞬间化成了一对骷髅骨架,依然是灯光照射的舞台,边上堆放着无数灿烂的鲜花。
后来他们坐在孙良的画室里喝茶,那是泡得很酽的冻顶乌龙。史高特说他在台湾时就很喜欢这种茶。
傍晚的时候,他们辞别了画家,走过黑黑的走廊和盘旋的楼梯。林清清走在前边带路,突然她感到史高特热热的大手从身后慢慢地伸过来握住了她的。很紧很紧,已经走到了楼梯脚下原来养马的又阴暗又潮湿的地方了。
林清清拉不出自己的手,她静静地回过身第一次认真地看着他。
“请不要。”她有点慌乱地说。
史高特松开了他的手,向她表示歉意。“我一直盼望着有一位美好而宁静地说着话的来自东方的姑娘。我的父亲是一位海员,也许受了他太多的影响。原谅我。”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些解释和赞美的话时,林清清看着面前那张让她新鲜而又不知所措的脸,不知怎么心里又有一点后悔。
第二部分暖冬(3)
以后的每一天,史高特都会带给林清清一点意外的惊喜。有时候是鲜花,有时候他说天凉了,突然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条很大的羊毛披巾把林清清整个包起来。然后,他还会叫她回去好好看看这围巾上的字,这是特意为她订的手工艺品。林清清回到宿舍一看,上面竟然有首歌词呢:
我愿在玫瑰花丛中生长,
向你亲吻当你独自来往。
低垂的枝头上小花在开放,
那小花开放惹人喜欢。
你若不爱我我不如在花园里,
做幸福的雏菊开在小路旁。
你轻轻漫步踏在我的身上,
让我就在你的脚下埋葬。
她把整首歌词读完,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唱这首英国民歌的情景,那种悠扬的调子好像又在她心底里盘旋升起。她就那样一个人趴在自己的上层的铁床上品味着似喜似忧的情绪。打完晚饭上来的室友们面面相觑,她们知道最近林清清陷入爱情的深渊了,她一旦动了真心,必定柔情似水。她的好朋友丹妮把饭菜搁在她的床头柜上,也不敢惊动她,顾自去背单词了。
林清清好像突然变了,她不敢答应史高特的连续约会,也许怕自己把握不住什么。她把自己关在寝室里,却又觉得那么空虚和无聊。她不知道她该做什么,可以找谁说说。她怀疑着他,他的话、他的心意。脑子里浮现的偏偏又只是他的那双蓝眼睛还有毛茸茸的手。晚上,她躲在被窝里看朱德庸的漫画《双响炮》和卡夫卡的《变形记》,可还是看不进也睡不着。她只好回忆以前的爱情故事片断来感动感动自己,曾经有过的男朋友有是有,就是刻骨铭心的不多。突然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与她见过一次面的那个诗人,深深的眼睛浅浅的笑意,那次与她一见如故倾心交谈却又从此分离。如果男人真正聪明就应该懂得女孩子毫不在乎、面色如水的样子往往是假的。现在想这样的问题真是无聊,可还能干什么呢?她在过去了的和现在的心情里不断徘徊,时间变得特别地漫长。几天后的一个星期六,林清清陪丹妮去了一家有红屋顶的妇婴保健医院做了人工流产。丹妮再一次没着落的情感经历使林清清忘记了自己。她在丹妮痛楚的呻吟里,又成长了很多。她用双臂抱住丹妮,似乎在保护一个傻傻的、柔弱的小羔羊。走出医院,林清清看到附近有一个挂着两只黑白灯笼的日本料理店。她莫名其妙地想要是那是一家咖啡馆该多好。后来,她们到了另一家西餐厅大吃了一顿。隔着西餐厅透明的玻璃窗,看着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