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情人-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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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调奏鸣曲,勃拉姆斯的钢琴小品到舒曼的小夜曲和李斯特的爱之梦,他弹谁的作品似乎就可以弹出那个人的灵魂。在弹琴的时候他像一个云层上飘下来的天使,眼睛微闭,世界在他之外,与他无关。不过,在生活里对女人的他却不幸地成了杂食的俗物,眼睛放光,额头发亮,神采奕奕,这样的神态面对过我,我也知道同样面对过其他许许多多别的女人,这一点已成为他优雅外表下的使命,我知道要他不这样比叫一只猫不吃鱼更困难。这是他作为男人的事业。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女人,天下的女人有多少,他的胃口就有多大,他兼收并蓄,恨不得和遇到过的女人都一一发生过关系才好。
什么是男人的本性,你怀着怎样的表情看待所有的真实?
他有了名,但仍然是不得志的一个钢琴家。他生错了时代,他不应该在一个镀金的年头出场。他应该像肖邦或者李斯特,少年时就翩翩得意,然后让那些贵族太太老爷们在那些沙龙晚会上为他疯狂喝彩。他应该享有那一切殊荣与盛名,如果这世界保持原样,并且有那些公正的有良好修养善于倾听的耳朵来听一听他的琴艺的。那么,他应该有专门的地方订做他的衣服,甚至一顶轻柔的帽子。他应该有专门的裁缝,如果要去外地演出,可以叫他立即为他裁制一条灰色西装裤,还会主动帮他选择深灰色,冬天的料子,高级的质感,皮带要柔软且具伸缩性的。同时裁缝先生还会懂得为他配一件纯黑色的天鹅绒背心,样式不会显眼,只是像他本来就有的外表一样简单、优雅。
是的,这才是一个钢琴家应该过的日子,他将穿着这样的服装出席任何一个场所,他去哪里哪里便会成为一个美妙的地方,“人们个个脸上将带着可掬的笑容前来,数不清的名媛淑女带着她们秀丽清纯的脸孔以及小巧纤细的玉手前来,目光因为满含崇拜的激情而闪闪发光,她们等待着那玉手被钢琴家有幸触摸和亲吻。这样为他举行的盛宴融合了简单与优雅精致,高贵的品味将成为财富的象征。镀金的彩带、浅蓝的薄纱、成串的珍珠、最艳丽的玫瑰和木犀草,换句话说,所有名媛淑女身上成千的美丽活泼颜色,搭配着令人目不暇接的粉脸和香肩,她们将和那威严壮丽的大厅一争高下。”在她们那样火热的目光和微微的娇喘之下,钢琴家将目不斜视,甚至微微带点忧郁,没有意识到别人存在似的弹着曲子。
肖邦,一个过去的钢琴家,和过去的很多钢琴家都经历过这样的日子,李斯特专门为肖邦作过这方面的记录。
第四部分情色物语(3)
我的钢琴情人本来应该过这样的生活,有这样的一种令人神往和羡慕的样子,但是他生错了时代。尽管他弹得一手好琴,他还是注定了不会大红大紫,因此他得不到那种贵族气;他也不会穷愁潦倒,因此同样缺少那种因贫困而来的无奈和哀伤。他害怕一个人独处,这种心理上的残疾使他没有因孤独而起的那一种离奇幻妙之思和哀伤赋予的幽婉美妙的诗人气质,这样的男人,琴弹得再好,也只是无望地行走在人生的中途。在他前面的人太多了。所以,他现在只能沦落到在餐馆那些肥头大耳的食客旁边、画廊那些附庸风雅的看客旁边,以及刚落成的区文化广场中心……这样的地方为了有限的报酬来献技。围观的人穿着夹克和衬衣,萝卜宽松裤和西装短裤,他们心思不在曲子上,只悄悄地说这个弹琴的人长得像那个法国的理查德·克莱德曼。
有一天他被一个朋友拉到湖边为那里的花园别墅小区剪彩弹琴助兴,那天突然起了冷空气,他的手指都冻木了,可他还得弹几首,照相机的闪光灯乱闪,他知道又有人趁他弹琴的时候站在他前面拍下了合影,他知道他们回去后并不一定记得他的名字,但会对人炫耀似的说“你看看这个男的是谁?”
我的情人就是这样一步步沦落到只能在女人堆里寻找安慰。这世界已不可能给他提供别的舞台,有时候,当我想着我的情人的委屈,他的怀才不遇,我觉得能理解他,他做什么我都能理解。让女人成为他的弥补吧,我自愿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无可救药的男人。
L从前对我说,男人都是畜牲,没有道理可和他们讲。当时她一脸愤世嫉俗,咬牙切齿,因为她刚刚为一个男人做了第三次小产手术。那时她有一张大彻大悟的黄麻脸,男人让她懂得了很多,她险些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她劝我要像她一样不相信任何一个男人,不为他们动心,只是利用他们,抓住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为她感到庆幸,因为她聪明地没有放过那个使她受伤的男人,他留在了她的身边,先是为她离了婚,然后在她的名下有了房子和一辆红色三菱跑车。
我带她去看我的男朋友的时候,她曾经说她讨厌我和这样除了会讨女人好之外一无是处的男人来往,你和他交往再长也是一无是处浪费时间。她这样说,可是坐在我身边,我看见他们突然像发情的猫用那种我懂得的目光在掠过我对来对去,也许,她也感到了我的男朋友的魅力,也许他猫一样散乱的眼神唤起了她的某种久违的热情,使她急于想让他成为她的又一个玩具。
玩具?L曾说过这些日子以来,惟一让她着迷的和现在让她需要的玩具只是一个手机型的震荡器,没事时她会一边开着红色的三菱敞蓬跑车,一边把那个玩具放在下腹,一阵阵地使自己放松并且心旌摇荡。她曾经觉得这个东西胜过一切男人,不过从昨天的情况看来,她不需要男人,只是我的一个误会。
两个相好的女人最微妙的时候是她们有了同一个男人做情人,如果这个男人我对他不带感情,那么就让他作为我和她同时的玩具吧,可如果我还不想放弃,那么我该怎么办?是认真地去探寻答案,打他们两个的手机,查问他们的去向,还是假装蒙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
一切都徒劳无用,如果我打他们的电话,他们随时会编出一套谎话骗我,说得像真的一样。他会在半夜里也许刚刚和她在她家里约会完,就回到自己家打电话给我,若无其事地说他一天没出门,忙了一些什么什么重要的事。而她的电话我根本就没兴趣打,她会继续阴阳怪气地说男人的坏话,说她让那个养她的男人一个月不能碰她,她逼着他自己手淫,然后狂笑不已。这类烂事我都懒得听了。
他们肯定搞上了,随时随地他们会不顾一切地很快把该做的事做掉。如果她聪明本可以把他玩上一玩,让他像一条摇尾乞讨的哈巴狗,但她如果冲动地被他的花言巧语燃起了某种热情,那么开始之后等待的将是比我更不如的结束。现在我恨不得他们已经把事做得不想做了,那么,他们将顾不得打扮、化妆、衣冠楚楚,他们将在各自面前现出不耐烦、看不惯、发脾气、不满意的本色,然后分道扬镳。
事情正进展到何种样的程度,明确的答案又有什么意思,他们以为我会受不了这个,他们以为我还在乎很多事,他们因此懂得忌讳,还要脸面,所以结成联盟欺骗我。即使有一天他们自己让发生的一切自生自灭,也会在我面前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镇静非常。我知道他们做这样的事情拿手极了。
一个男人和谁都可以搞,却不该把他那个东西用在一个在乎他的女人带去的女朋友身上,正像他带我出去常常见到他的男朋友,有人会以各种理由悄悄地要电话号码,那种别有用心的电话我希望让他知道我的不愿意。我知道男朋友对我不专一,但那是他的事,我有我的处事准则,我有我的选择目标。世上的男人死光了吗,我要让两个熟悉的男人知道他们同样地和我交往过,并且像成为亲戚一样带着得意评头论足,那是人多么可怕的黑暗面。也许男人可以这样,因为女人没有这样无耻,还不会这样地做到厚颜无耻,什么都不在乎。
我短命的男朋友,善于在电话里向我说甜蜜话的男人,在电话里叫我宝贝,现在也许在同样地叫着L;说他想念我,想见到我,现在也将那样对L说。每天都可以打十个这样甜蜜的电话,现在我的女朋友L肯定在这样的呢喃声中感到欲望渐渐袭来,身体微微泛起潮意。
我亲爱的男人,我惟一一个关于你的理想现在可以告诉你,我曾经希望像乔治·桑伴着短命的肖邦那样伴着你,你说过你要光着身子弹琴,你要我在你身边光着身子写作,我们将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幼稚园的孩子一样快活而天真。这是多么的美好的节日,我曾经向往着这样的一天。
当你坐在铺着海孚绒毛垫的琴凳上弹肖邦的练习曲的时候,我要天天坐在你旁边离你最近的地方看着你,一丝一毫的微妙变化都要它投影在我眼中。我说过你弹琴的时候有一张天使的容颜,眼睛有时微闭,手指粗短但充满力度,八十八个琴键每一个键都弹拨得恰到好处。偶尔你回眸,在弹到某处间隙,行云流水一般,在某个瞬间向我回过头来,淡淡地笑,我仿佛看到一种满溢的柔情,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亲爱的男人,那时你也许只是简单地穿着一件白色毛巾浴衣,里面什么也没穿,只有那身体正带着我们昨夜欢娱后的味道。我将看着你那样微露的身体,此时它属于音乐,而昨夜它属于我,我用手指触摸它,哪里痒我将给你挠哪里。这个身体敏感,像琴声细腻懂得我最微弱的心思,我曾经为它着迷,它给我带来温湿的暖意,我在那种暖意中沉陷,最后感到什么都不存在。
在曾经得到过的欢娱面前,我对你恨不起来。
在这样的欢愉诱惑面前,我不能怪L。女人需要一个有经验的男人,欲生欲死或者空茫一片,反正最后我们殊途同归。
第四部分情色物语(4)
为什么要责怪男人,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带给我的。
我记得我的暗恋,对男人的暗恋仿佛很早就开始,不断变化对象。甚至是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他们永远处在一种无名状态,但你永远不会忘记在阳光下他向你走过来的神情。
在暗恋一个人的时候,你将尝到最深刻与最丰富的内心隐痛。
我的第一个正式男朋友是运动员,通过他让我直到现在都关心体育。知道我生下来的那一年,“乒乓外交”解开中美二十多年的仇结。
三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七四年,两千名东德球迷被获准穿越柏林墙前往汉堡观看世界杯,东西德人民从而首次历史性相遇。
九岁那年,也就是一九八○年,莫斯科奥运会,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抵制。
十三岁,一九八四年洛杉矶奥运会,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拒绝参加,以此作为对四年前类似事件的报复。这也是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参加奥运会,让世人了解中国。这一年,外表已貌似长大,喜欢看电影,看见载歌载舞印度片中的漂亮男女主角,就想让他们走近、相爱、没完没了地亲吻。喜欢美,喜欢一个人静观许多事,品尝许多滋味。我的生活,在这一年,一切还未启程,处在幻想之中,成了一个特别虚的空洞,在自卑与模糊的自尊之间,孩子的心在微弱地徘徊。
一晃,就到了二十六岁,一九九七年一月到了,这一年美国摔跤队成功访问德黑兰,美国希望通过“体育外交”来促成政府直接接触。体育的作用不可限量。现在,那个运动员已和我分手达十年之久,早已和别的女人结婚生子,准备老夫老妻地伴下去。我想起他已没有任何感觉,只记得他因为过早的体校锻炼而常常犯腰疼病,左耳那时戴一个银耳环,有一个漂亮的后妈,再有就是他父亲做得一手好菜,特别是红烧油面筋塞肉。但是我们确实拥有过彼此的第一次,第一次总是有些特别,尽管事后心里有种微微的不适、厌恶、后悔交织而成的感觉。
我带给他什么呢,那时除了在中学起就会有意无意瞟向男生的迷惘眼神,除了会吟几句歪诗作讽刺漫画,除了会花很长的时间安静地吃一个苹果,我又会什么呢,在江南小城的那个惟一一个稍大的公园,在少年瞿秋白曾经在那练习过书法的红色阁楼里,在那漂着不少废纸长着荒草的河边,第一次接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是第一次,你不是第一次吧?”
“以前体校有过一个女朋友,谈恋爱,肯定要这样,但是真的没做别的。”
“我真的是第一次,所以有点傻,是吧?”
“慢慢会好的,先把眼睛闭上。”
晕眩,心跳,这样的感觉以后再也找不到了。
到目前为止,我最后一个情人,我的钢琴王子,即使你在这个到处有考试证,连小孩子也会弹钢琴的城市里,即使你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但我仍在此时把你称为我的钢琴王子。也许现在我可以不怪你水性杨花,因为其实人人都会对另一个人隐瞒真情或者言不由衷。只不过常常地我们能容忍自己却不能接受别人有相似的行为。我想起来甚至在我第一次谈恋爱时候,他在学校门口等我,上完晚自习我们回家,在新村门口的槐树下最后吻别的一刻,我已经懂得同时想着另外一个男人了。
他是一个作家,从另外一个地方到小城开会,通过他我开始写作,为了在盲目的日子里仅能抓住的微小愿望,为了一种隐约能看得见微弱光亮的理想和目标,我走近他,小小年纪就故作历经沧桑,不惜让男朋友陪着去见他,然后告辞,在和男朋友分手后,却很快地回到他的身旁。
“想听你的故事。”那是我的开场白。
他等着我走近他,老奸巨猾地眯着眼睛看我,仿佛知道随手可得。
他说:“你对什么感到好奇?”
“也许只是对你,你的生活,在另外一个城市,和怎样的人在一起,一本本的书怎么写出来的,又是怎么会变成活动着的电影?”
红色的葡萄酒,是这个男人让我放松的良方,他喜欢吃小城里鲜活的虾,然后他看着那时候的我同样鲜活无比。
酒后他说:“我昨天想着要来见你,睡不着觉,半夜还到外面去散步。我感觉好像回到谈恋爱时候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总是不停地眨着,频率要比正常人快。他说是因为写作太多才使得眼睛干燥的原故。他这样说使得我对他这个毛病也欣赏起来。用一个孩子的手摸一个成年的有妻有子的男人的脸,看着他妻子和女儿的合影照片。
照片上她们穿着红毛衣显得都很漂亮,像一对姐妹。仿佛向我证明他不是一个对女人没有吸引力的男人。她的丈夫和她的父亲,在她们面前也许他很一本正经,可他却在我身旁出现,这令我困惑。他要我知道即使他的老婆不错,但他仍会在这个女人身边想我。
从小城回去之后,他就要沉睡两天两夜,他的女人会因此问他“怎么会累成这个样子,睡得跟死猪一样。”
在雨天,我曾初次坐长途火车去看他,他接站,撑一把黑色的伞。现在还回忆得起他一把把我和我的行李揽进怀里的那种得意。黄色的灯光,照着他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房子,在带着别人生活过的痕迹的房子里,一切有了一种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