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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颜氏家训--人情世故大全-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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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葛洪的《字苑》中,才开始在旁边加“彡”,注音为於景反,而世上的人
就把《尚书》、《周礼》、《庄子》、《孟子》中的“景”字改从葛洪《字
苑》中的“影”子,这是十分错误的。
    【注释】
    ①影响:影子和回声。
    ②土圭:古代用以测日影,正四时和测度土地的器具。
    ③图影:画面上的景物。
    ④见《庄子·齐物论》。郭庆藩注:“罔两,景外之微阴也。”
    ⑤光景(yīng 影):光和阴影。景,后作“影。”
    ⑥景柱:即影柱,古代测日影,定时刻的表柱。
    ⑦晷柱:即晷表,日晷上测量日影的标竿。
    【评语】
    对古籍文献加以必要的整理,无可非议,但应力求保持原貌,若按照今
人的习惯,妄加改动,则实在有失严肃。
                                     
一四六、俗体流行妄改古籍
                                    
    太公《六韬》①,有天陈、地陈、云鸟之陈②。《论语》曰:“卫灵公
问陈于孔子。”《左传》:
    “为鱼丽之陈③。”俗本多作阜傍车乘之车④,案诸陈队,并作陈,郑
之陈,夫行陈之义,取于陈列耳,此六书为假借也⑤,《苍》;《雅》及近
世字书,皆无别字;唯王羲之《小学章》,独阜傍作车,纵复俗行,不宜追
改《六韬》、《论语》、《左传》也。
    【译文】
    姜太公的《六韬》,有天陈、地陈,人陈、云鸟之陈。《论语》说:“卫
灵公问陈于孔子。”《左传》说:“为鱼丽之陈。”俗本多写作“阜”字旁
加车乘的“车”字。按:以上几个陈队,都写作陈国,郑国的”陈”。行陈
的含义旧,是从“陈列”这个词中取用过来的,这在六书中就是假借.《苍颉
篇》、《尔雅》以及近世的字书,都没有写成别的字,只有王义之的《小学
章》中,唯独是“阜”旁加“车”字,即使俗体流行,也不宜追改《六韬》、
《论语》、《左传》中的“陈”字作“阵”字。
    【注释】
    ①《六韬》:兵书名。《隋书·经籍志》:“太公《六韬》五卷,《文
韬》;《武韬》、《尤韬》、《虎韬》、《豹韬》、《犬韬》。”
    太公:指姜太公,即吕尚。《六韬》,是战国时人依托于他的作品。
    ②陈:原作“阵”。
    ③鱼丽之陈,军阵名。
    ④阜傍:左偏旁是“阝”
    ⑤六书:“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理论。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
注,假借。假错:六分之一。
    【评语】
    用字应力求规范,以字书为依据,擅改文字,必然造成混乱。擅改古籍,
更是妄为。
                                     
一四七、一字之差啼笑皆非
                                    
    《诗》云:“黄鸟于飞,集于灌木。”《传》云:“灌木,丛木也。”
此乃《尔雅》末文,故李巡注曰:“木丛生曰灌。”《尔雅》未章又云:
    “木族生为灌”族亦丛聚也。所以江南《诗》古本皆为丛聚之丛,而古
丛字似冣①字,近世儒生,因改为冣①,解云:“木之冣高长者②。”案:
    众家《尔雅》及解《诗》无言此者,唯周续之《毛诗注》③,音为徂会
反,刘昌宗《诗注》④,音为在公反,又祖会反:皆为穿凿,失《尔雅》训也。
    【译文】
    《诗经》说:“黄鸟于飞,集于灌木。”《毛诗传》解释说:“灌木,
就是丛木。”这是《尔雅》上面的解释文字,所以李巡的注释就是:“树木
丛生叫灌。”《尔雅》的未章又说:“树木族生就是灌。”“族”也是丛聚
的意思。所以江南地区《诗经》古本中“灌”字都写作丛聚的“丛”字,而
古丛字像“冣”字,近代的学者就将它改成了“冣”字,并解释说:“就是
树木中最高大的。”按:各家研究《尔雅》和解释《诗经》的都没有这样说
过,只有周续之的《毛诗注》,对这个字的注音是徂会反,刘昌宗《诗注》
对这个字的注音是在公反,又注为祖会反,都是牵强附会的,违背了《尔雅》
的解释。
    【注释】
    ①古丛字作“冣”,或作“樷”,并似”冣”字,因此致误。冣:同“最”。
    ②此句说:“近世儒生”按“冣”(最)字义解释诗句,把“灌木”的
含义说成“树木中最高大的。”
    ③周续之:南朝宋人。
    ④刘昌宗:晋人。
    【评语】
    一字之差,灌木成为大树,岂不令人啼笑皆非?真是“失之毫厘,谬以
千里。”由此可知“用字行文,谨慎为止。

一四八、增“也”则多去“也”则少
                                    
    “也”是语已及助句之辞①,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②,悉略此字,
其间字有不可得无者,至如“伯也执殳③”,“於旅也语”,“回也屡空④”,
“风,风也,教也⑤”,及《诗传》云:“不戢,戢⑥也;不傩,傩也。”
“不多,多也。”
    如斯之类,傥削此文,颇成废阙⑦。《诗》言:
    “青青子衿⑧。”《传》曰:“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服。”按:古者,
斜领下连于衿,故谓领为衿。孙炎、郭璞注《尔雅》,曹大家注《列女传》
⑨,并云:“衿,交领也⑩。”邺下《诗》本,既无“也”字,群儒因谬说
云:“青衿、青领,是衣两处之名,皆以青为饰。”用释“青青”二字,其
失大矣!又有俗学(11),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意加之,每不得所,益成可笑。
    【译文】
    “也”是语尾及语助饲,文籍中都能见到它的。河北的经、传,全都删
减了这个字,这中间有的也字是不能没有的,至于像“伯也执殳”,“于旅
也语,“回也屡空”,”风,风也,教也,”以及《诗》毛传说应该的:“不
戢,戢也;不傩,傩也。”“不多,多也”。像这类例子。如果删去这个“也”
字,就完全成了残缺的句子。《诗》说;”青青子衿。”毛传解释说:“青
衿,青领也,学子之服。”按:古时候,斜领下连到衣衿,所以把领叫做衿。
孙炎、郭璞注释的《尔雅》,曹大家注释的《列女传》,都说:“衿,交领
也。”邺下的《诗》版本,既然没有“也”字,各位学者就荒谬地解释说:
“青衿,青领,这是衣服中两处地方的名称,都用青色作装饰。”用来解释
“青青”二字,这个差错就大了!又有官从世俗流行之学的人,听说经传中
常常须用“也”字。就按自己的意思加上去,往往加得不是地方,就更加可笑了。
    【注释】
    ①语已:即语尾。助句:即语助词。
    ②经传:儒家典籍经与传的统称。
    ③伯:指兄弟徘行,伯为老大。殳(shū书):古兵器,杖类。
    ④回,指颜回,孔子学生。空(kōng 控):贫穷。
    ⑤第一个“风”,指《诗经》的十五国风;第二个“风读去声,通“讽”
微言劝告的意思。
    ⑥傩:作“难”。
    ⑦废阙,缺漏这里指句子不完整。
    ⑧衿:衣的交领。又指古化读书人穿的衣服。
    ⑨曹大家(姑):即班昭。班固之妹。
    ⑩衿:衣的交领,又指古代读书人穿的衣服。
    (11)交领:古代交叠于胸前的衣领。
    俗学:世俗流行之学。这里指盲从世俗流行之学的人。
    【评语】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国语言,丰富精当,往往少一字则不足,添一字
则多余,”也”字虽为助词,随意增减,亦贻笑大方。

一四九、擅改文字南辕北辙
                                    
    《礼·王制》云:“裸股肱①。”郑注②云:
    “谓捋衣出其臂胫③。”今书皆作擐甲之擐④。国子博士萧该云:“擐
当作捋,音宣,擐是穿著之名,非出臂之义。”案《字林》,萧读是,徐爰
音患,非也。
    【译文】
    《礼记·王制》说:“裸股肱。”郑玄的注释说:”捋衣出其臂胫。”
现在的人把“捋”字都写成擐甲的“擐”字,国子博士萧该说:“擐应当作
捋。读音是‘宣’,擐是表示穿着的字,没有露出手臂的含义。”依照《字
林》,萧该的读音是正确的,徐爰认为此字读音作“患”是不对的。
    【注释】
    ①股肱:大腿和小臂。
    ②郑注:郑玄用的注。
    ③捋(宣)xuān:同“揎”。挽起衣抽露出手臂。
    ④擐(患):贯穿;穿着。
    【评语】
    不解其又,乱用文字,是一种不严肃的行为,汉字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
用法已约定俗成,有其独特含义,不可擅自改动,南辕北辙。
                                     
一五○、不识原委妄下断语
                                    
    《汉书》:“田肎贺上①。”江南本皆作“宵”字。沛国刘显,博览经
籍,偏精班《汉》,梁代谓之《汉》圣。显子臻。不坠家业。
    读班史,呼为田肎。梁元帝尝问之,答曰“此无义可求,但臣家旧本,
以雌黄改‘宵’为‘肎’”。元帝无以难之。吾至江北,见本为“肎”。
    【译文】
    《汉书》说:“田肎贺上。”江南的版本都把“宵”写作“宵”字。沛
国人刘显,博览经籍,特别精研班固的《汉书》,梁代称他为《汉》圣。刘
显的儿子刘臻,不失家传儒业,他读班固的《汉书》时,读作“田肎”。梁
元帝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他,他回答说:“这没有什么含义可求,只是我家
里传下的旧本中,用雌黄把‘宵’字改成了‘肎’字。”梁元帝也没办法难
住他。我到江北后看见那里的版本写作“肎”。
    【注释】
    ①田肎:人名。即肯的本字。
    【评语】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是读书做学问应持有的态度,岂能妄
加评判,为已遮羞?
                                     
一五一、不知变通有悖情理
                                    
    《汉书·王莽赞》云:“紫色郌声,馀分闰位①。”盖谓非玄黄之色②,
不中律吕之音也③。

    近有学士,名问甚高④,遂云:“王莽非直鸢膊虎视⑤,而复紫色郌声。”
亦为误也。
    【译文】
    《汉书·王莽赞》说:“紫色郌声,馀分闰位。”大致是说(王莽)不
是玄黄正色,不合律吕正音。最近有位学士,名声很高,竟然说:“王莽的
长相不但是老鹰的肩膀、老虎的目光,而且还是紫色的皮肤、青蛙的嗓音。”
这可弄错了。
    【注释】
    ①紫色:不正之色。郌(wā蛙)声:不正之声。闰位:非正统的帝位。
    ②玄黄:指天地的颜色。玄为天色,黄为地色。此处用以表示正色。
    ③律吕: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后亦用以指乐律或音律。此外用以表示
正音。
    ④名问:名声,名望。
    ⑤鸢(yuān 冤):老鹰。鸢膊,老鹰的肩膀。
    【评语】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死抠文字,不知变通,此乃愚夫所为。读书学
习,既要认真还要灵活,二者缺一不可。
                                     
一五二、不知源流谬种流传
                                    
    简策字①,竹下施朿②,末代隶书③,似杞、宋之宋,亦有竹下遂为夾
者;犹如刺字之傍应为朿,个亦作夾。徐仙民《春秋、礼音》,遂以筴为正
字,以策为音,殊为颠倒。《史记》又作悉字,误而为述,作妬字,误而为
姤,裴、徐、邹皆以悉字音述,以妬字音姤。既尔,则亦可以亥为豕字音,
以帝为虎字音乎?
    【译文】
    简策的“策”字,是“竹”下面入一个“朿”,后人的隶书,写得就像
杞国、宋国的“宋”字,也有在“竹”下竟放一个“夾”字的:就像刺字的
偏旁应该是“朿”,现在也写成“夾”一样。徐仙民的《春秋左氏传音》、
《礼记音》就是以“筴”为正字,以“策”作读音,完全弄颠倒了。《史记》
又在写“悉”字时,误写成“述”,在写”妬”字时,误写成“姤”,裴骃、
徐邈、邹诞生都用“悉”字给“述”字注音,用“妬”字给“姤”字注音。
既然这样,难道也可以用“亥”字为“豕”字注音。以”帝”字为“虎”字
注音吗?
    【注释】
    ①简策:编连成册的竹简。
    ②朿:音次(ci)。
    ③隶书,字体名。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始于秦代,普遍使用于汉魏。
    【评语】
    民间文字的乱用,与书籍上的错误是分不开的,自古皆然,要解决文字
使用上的混乱现象,须正本清源,从书籍入手,“无错不成书”的现象再也
不能持续下去了。
                                     
一五三、索求古籍虑状同源
                                   
    张揖云:“虚,今伏羲氏也。”孟康《汉书》古文注亦云:“虙,今伏。”
而皇甫谧云:
    “伏羲或谓之宓羲。”按诸经史纬候①,遂无宓羲之号。虑字从虍,宓
字从宀,下俱为必,末世传写,遂误以虙为宓,而《帝王世纪》因更立名耳。
何以验之?孔子弟子虙子贱为单父宰,即虑羲之后,俗字亦为宓,或复加山。
今兖兖州永昌郡城,旧单父地也,东门有“子贱碑”,汉世所立,乃曰:“济
南伏生,即子贱之后。”
    是知虙之与伏,古来通字,误以为宓,较可知矢。
    【译文】
    张揖说:“虙,就是现在所说的伏羲氏。”孟康《汉书》古文注也说:
“虙,就是现在的伏,”而皇甫谧却说:“伏羲,有人也称之为宓羲。”我
查阅了各种经书、史书、纬书以及占验之书,就没有宓羲这个称号。虙字从
“虍”,宓字从“宀”,下面部分都是”必”,后代人传抄,就误把虙写成
了宓,而皇甫谧的《帝王世纪》据此又另外立了一个名称,用什么来验证它
呢?孔子的学生虙子贱担任单父的长官,他就是虙羲氏的后代,俗字也写作
“宓”,有的又在宓下如个“山”。现在兖州永昌郡城就是过去单父的地盘,
东门有一个“子贱碑”,是汉代竖立的,那上面就说:“济南人伏生,就是
子贱的后人。”由此可以知道“虙”与“伏”,自古以来就是通用字,后人
误把“虙”写作“宓”的事实,就明显可知了。
    【注释】
    ①纬候:纬,指纬书。其书以儒家经义,附会人事吉凶祸福,预言治乱
兴废,多迷信内容。候,指占验之书。
    【评语】
    汉字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总体而言,趋势是
由繁趋简,所以,过去的一些俗字已被人们所接受,成为正规文字,近年来,
一些出版物竟相采用繁体字貌似新潮,实为陈腐,复古之风,实不可长。
                                     
一五四、误尸为口司马有误
                                    
    《太史公记》曰①:“宁为鸡口,无为牛後②。”此是删《战国策》耳
③。案:延笃《战国策音义》曰④:“尸,鸡中之主,从,牛子⑤。”然则,
“口”当为“尸”,“後”当为“从”,俗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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