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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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在我十四岁那年就过了,肾衰竭,没有钱治。”
“哦……不好意思。”沈晗满怀歉意。
“没什么。”田小麦看着杯中清亮的真露,唇角勾勒出一丝温和又疲倦的笑意:“我是单亲孩子,我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是我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她是我这世上最亲的人,给了我最深沉的爱。只是她离开得太早……”
沈晗在温暖的桔色灯光下看着田小麦那张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尖俏的小脸,心生怜惜。在一起共事两年,他原来一直不了解她,只知道她平常大大咧咧不修边幅跟谁都聊得来但又跟谁都不是特别亲近,以为她这样的孩子一定出身在那种普通而和睦的家庭里,有充足的父母爱,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如果有一个姐姐,一定会教她怎么打扮得更漂亮点。却没有想到,她没有父亲,母亲早早的离开了她,而她还能这么顽强健康的生存下来,这点让他对她的情愫又多了几分。
“她离开后,我就跟着她高中同学生活,那个男人因为我妈妈,一生没有娶……我叫他
肖叔叔,在我小的时候,班上有同学欺负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妈妈找来肖叔叔,让他去学校接我,每新学期开学,他们牵着我的手送我去报名……我妈很努力地想给我一个没有遗憾的童年,而在当时,我真的觉得她再怎么努力都是换不来我想要的父爱,我因此还生过她的气,跟她闹我要一个爸爸,肖叔叔不是我爸爸……我都不知道她带着我怎么是挺过来的。那些我发烧的夜晚,那些我吵闹着要一个爸爸的岁月……后来妈妈生病了,她也没有告诉肖叔叔,肖叔叔那时已经开始脱离单位自己创业,正在创业期间,妈妈把所有的钱都借给了肖叔叔,她对他一直都充满愧疚之情。她一个人独自支撑着走到生命的最后,她病危时要求见肖叔叔最后一面。她走后,肖叔叔就把我接到他家和他一起住,我想肖叔叔一定是知道我的身世的,可是跟肖叔叔生活了好些年,问了他好多次,每次他都说真的不清楚。”
沈晗伸过杯子,与小麦碰了碰,真露的味道并不怎么好,就是烧酒的味道,好在气氛好,田小麦喝完杯中的烧酒,咂着嘴巴说:“我最贪这暖洋洋的气氛。”
“对了,为什么要去镇远而不是别的地方?”
“肖叔叔在我大学毕业后在那儿开了间客栈。这些年我一直没有时间去看他,想去看看他。不过他是个喜欢云游四海的人,这次去未必能遇到他,我当度假。”
“你等我一天,我明天请好假,后天陪你去L市然后再去镇远?”
田小麦心里一暖,却因内心的喜悦与羞涩竟然无法看着面前这张英俊而真诚的脸,好半天才微红着脸问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我喜欢你——”
田小麦的心脏瞬间扑通扑通跳着无数只青蛙。
“我,你知道的,我配不上你。”
“你喜欢他或爱他吗?”
“谁?!”
“李念。”
“不——”田小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提到那个人她都想杀人,可一想到新闻早已暴光她去医院流产的事心里顿感绝望:“你不嫌弃我?”
沈晗把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手上,她颤了颤,有些心虚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沈晗抓得更紧:“我想好好照顾你,给我一个机会。”
“你,你不怕舆论?”
“不怕,因为幸福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什么叫幸福,田小麦觉得这是一件离自己很多光年的东西,而在这一刻,她重新获得,心里不知是喜是悲,她不能肯定李念对她是否就此罢手了,她不想给沈晗带来困扰,她知道李念就是一混蛋。
可是,想多了又有什么用?不管如何,现在有了沈晗,无论李念怎么羞辱她,不管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她,只要沈晗相信她理解她,足够。
从韩国餐馆出来已是深夜十点,微雨,街道映着路灯,潮湿清冷。步行送她回家,沈晗的手干燥而温暖,田小麦好几次忍不住去看他,他也总是迎着她的目光,朝她宠溺地微笑。两个人话不多,但幸福满溢了整个春夜。是有太多的话要说,却不知从何开口,或许十指相扣已胜却一切。
送她到家楼下,他的眼里全是依依不舍,两个人站在楼道里很久,田小麦都记得自己说过四次你回去吧,可是他总说还过五分钟,她亦舍不得,她也想跟他多呆一会,来证实这幸福并不是一场梦。
黑暗中,他双目如同黑宝石般闪烁,迷人。
她没有邀请他上去,下次吧,等她休完假,她就请他上去坐坐。她会做几个菜,她还有一瓶92年
的红酒,或许应该去买个烛台……
有人从楼道里走过,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告别,约好隔天一起去L市。
田小麦想,很多时候人都是喜欢去应景的吧,就像那晚在开着地热的暖烘烘的韩国餐馆,让人头脑发胀发昏,沈晗才抓住她的手说让他来照顾她。
整整四十八小时过去了,沈晗就像在人间蒸发了,她打他电话关机,打给公司,说没有来上班。她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人总有清醒的时候,一旦醒来便忘了不清醒时说的话做的事。他一定忘了。
她能说什么,那晚沈晗走后,她站在黑暗空荡的走廊里一次一次问,这是不是自己做的梦,会不会睡一觉起来,这一切都会消失。
原来真只是一场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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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现在她在L市青山暮园。
清明时节雨纷纷。果然如此。她生在清明,记忆里,没有一个清明是不下雨的。而总是这天,她故意忽略是自己的生日。
凝望着地上那一束带着雨露的白菊,她有些讷闷,是谁来过?不会是肖叔叔?不,肖叔叔知道妈妈最喜欢的是白玫瑰,每次来上坟都是送白玫瑰的。这个人不可能是熟悉妈妈的人,但凡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只爱白玫瑰,而不喜欢菊花清冽甘苦的味道。
缓缓弯下腰,递上手中的白玫瑰。看着墓碑上那张照片,轻轻唤了一声妈妈就开始抽泣起来。好多的委屈,好多的辛酸就像大雪压树枝一样,让她不负重荷。
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她觉得自己人生已经脱离了轨道,与她预期的未来完全背道而驰。
撑一把雨伞,长久地站在雨中对着那个长眠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女人说了很多,问了很多。直到双腿发麻,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墓地。
回到酒店洗了个热水澡身体才回暖。整整一天,她不停地看手机,哪怕明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道理,可是她还是抱着那丝希望,她不相信沈晗会骗她。
可是谁又说得清呢?或许,她注定就是那种得不到幸福的女人。
第二天一大早就买了去镇远的火车票。肖叔叔说那是一个宁静而古老的小镇,前几年,肖叔叔去了一趟镇远旅游,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那,在那儿开了一间客栈。电话里也总让她过去看看当休假,她一直想去,可是时间总是不够用,现在终于有了长假可以去看看了。她是喜欢肖叔叔的,那个男人只能用温润如玉四个字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四年,从初二到高三,然后她去大学了,他每月负担她的学费生活费。那个时候的肖叔叔事业也算有成,客栈并不是他赢利的项目,只是他用以休闲度假钓鱼养生的地方。
抵达到镇远是下午五点。坐的是绿皮火车,火车停站的时候真让她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她仿佛回到八十年代去看乡下看外婆时自己最初路过的那些小站,白色栅栏,绿色植物,干净,从容,怀旧。
提了行李下楼梯,刚出站,天空就飘洒着几点零碎的雨滴,落在青石板路上能照出人影,雨中的镇远有种小家璧玉的玲珑与娇羞,忽然之间就明白肖逸为什么会喜欢上镇远。
也没有让肖叔叔来接自己,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打了的士进古城,古城的旅客不多,相对她之前去过的一些古城,镇远真的算是很清静的古城了,让人觉得遗憾的是除了建筑是仿古,大部风的历史古迹不复存在,可这里有一种自在而宁静气息。在舞水河边找到肖叔叔经营的那家客栈,接待她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清秀女孩,问起她老板呢,小女孩说老板去西藏了。
也没有说自己的身份,要了一间临河的房间,推开窗就能看到美丽的舞水河。雨里的镇远有一种意味深长的美,田小麦倚在雕花木窗前,看着窗外新绿的柳树和打落在河里的雨珠,看着对岸仿古建筑,心里甚是惆怅,这样微雨的天气,两个人撑一把雨伞走在杨柳飘飘的河边是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件事,唉,明明是两个人的旅程,怎么只剩自己一个人了呢?
拨了他的电话,想问他一个究竟,手机依然处在关机状态,公司里依然说他没有请假也没有来上班。
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不安的感觉令她变得有些抓狂。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镇远遇到李念。她宁愿这是做梦。至少梦醒后,一切恐惧都会消失。
是来镇远的第二天,依然下雨,她撑着一把雨伞拿着相机沿着舞水河畔走,偶尔拍拍有点特色的客栈或酒吧建筑,一位穿着蓑衣的老人驶着木船在河中央垂钓,也不知为何,她停下了脚步立在河边久久地看着这一幕。
也许肖叔叔喜欢的就是这种生活吧,名利就像猎物,在都市里如猎人一样追赶着猎物,累了在山水之间寻求一份悠然自在。
等她再回过神来之后,眼角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李念!
比恶梦还恶梦的就是恶梦中的那个恶魔真的就在自己身边,等她意识到这不是梦的时候,她转过身飞快地想逃离,却被李念一句:“你想不想知道沈晗现在在哪?”给绊住了脚。
“你把他怎么了?”田小麦面对李念是没法冷静下来的,在李念说完这句话后,有千万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闪过,她能肯定一点,沈晗没能陪自己一起来必定是与李念有关。
“他好好的,不过,如果你拒绝跟我结婚,我会让你看到一个不怎么好的他。”李念邪恶地笑着。
“你疯了吗?你没有王法了吗?你以为你可以一手遮天吗?”田小麦拿出手机要报案,却被李念一句如果你不想他死无葬身之地给退缩了。
“他并不爱你,如果他爱你,他此刻就在你的身边。”
“胡说!如果不是你,他怎么可能不在我身边!”
“你太高估你自己的魅力了,你凭什么那么笃定他会喜欢你?田小麦,事实上,吸引男人的东西很多,权利,金钱,漂亮的女人,随便找出一个女人都比你更吸引他。”
“你把他怎么样了????”田小麦罗搜着在电影上看到的那些片段镜头,想到李念一定是绑架了沈晗。
“我说过他现在还好好的。只要你跟我结婚,我确保他毫发不损。”
“我要听听他的声音。”
李念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说了一句让他接电话,然后把电话递给田小麦,小麦听到沈晗的有些消沉地声音:“麦子,对不起,没能陪你一起去镇远。”
她刚问你在哪,就被李念把电话给抢走了。田小麦只觉得自己虚脱得快要倒下去了:“你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我对你做了什么让你这样对我,一次一次没完没了的纠缠着我不肯放过我?满世界的未婚女人,满世界想嫁给你的女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要这样对我?”田小麦噙着泪水再一次绝望地责问眼前这个眉目冷峻的男人。她知道他永远都不会给他答案,她亦知道她内心很清楚答案,他选她,是为了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可她还是希望他亲口说出这个事实,希望他亲口告诉她,她从来只是炮灰,如此她死也知怎么死的。
他就是主宰她的命运。她无处可逃的命运。
“我答应你,你放了沈晗。”
李念转过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的脸,她为了一个男人,答应嫁给他,眉间骤然一凛,手握成了一个拳头。
这个世上,想要嫁给他的女人多得是,而她偏偏是最不愿意嫁给她的。才开始他以为她在跟他玩抛砖引玉欲擒故纵的把戏,直到她开始和沈晗交往,他看着他们手牵手从韩国餐馆出来,他一路护送她回家,并不近的路程,她却愿意任由他牵着手走那么远,而他只要碰碰她,她便像只刺猬般竖起全身的刺来对抗他。他看着他们在她家楼下缠绵了一个小时十分钟才依依不舍的告别。这些,令他嫉妒若狂。
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得不到她,他长到这么大,想什么就有什么,可他最在意的是得不到的东西。
“那么考虑一下什么时候回去,我们办了结婚证,我就放了沈晗。”
“好,现在就走。”田小麦负气地说。
为了那个男人,她竟然如此迫不及待。他对她真的这么重要吗?
回到客栈,田小麦匆匆收拾了一下行李,给肖叔叔写了几句话,让守店的小妹将便笺一定要交给肖逸。
世上有一种人,你最好永远都不要对他抱任何希望,这样便不至于失望。
至少李念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的田小麦已经是已婚女士,连她自己都没有回过神来,可是,她真的已结婚了,但婚前婚后的她确实没有什么区别,别说一个像样点的婚礼,事实上全世界都无人知道她已为人妻。
李念之前高张艳帜地说要娶她,最后居然低调到无声无息。
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她问自己。随后一笑而过。
依然上班,依然住在自己按揭的单身公寓,依然每天早上挤公交,晚上加班到深夜,一个人坐在公交上恍恍惚惚地睡过去,好在司机都认识她了,每到她的那一站就会唤醒她。生活中并没有多什么,当然不会多,却让她痛苦不堪的是沈晗。
回到公司的第一天她就见到了沈晗,他仿佛瘦了点,仿佛又没有瘦。见到她,依然笑得很温暖。田小麦被这笑击得一阵钝痛。这个世界没有因为她与一个禽兽结了婚而有任何改变。所有的人还在原地踏步,只有她渐行渐远。
她无力面对沈晗那样的笑容。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沈晗要说对不起,为什么沈晗依然对她笑得这样宠溺,仿若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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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中午快吃饭的时候,沈晗在QQ上发信息给她,中午一起吃饭吧?
她答应好。
两个人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沈晗还是那句对不起,说家里出了一点事,所以没能陪她一起去镇远。
田小麦有些恍惚,只是家里出了一点事吗?但她忍住没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