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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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的有人走过来,她痴痴地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黑影。
那人也看到了她,快步朝她走来,直到确认是她,才吐了一口粗气,一个温和而浑厚的声音在幽暗里响起:“迷路了吧。”
“嗯——”她眼里掠过失望。
“找了你半天。”
“你是L市人吧?”田小麦换成了家乡话。
“哎呀,在这里还遇到老乡啊!”老兵深觉意外,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女孩来。
听到老兵用家乡话跟自己说话,她知道这个人就是李念的哥们。
“嗯,你以为这么偶然吗?是我一个朋友介绍我来的。”
“是吗?你朋友也来过泸沽湖的吗?”
“可能吧,我也不太清楚他有没有来过。”
“你这个朋友是?”
“是我朋友的朋友,好像叫什么念吧。”
“你说的是李念?”老兵下意识地问。
“对,是叫李念。”田小麦肯定地说。
“哈,我和他是穿同一条裤长大的,发小。”
“是吗?你这朋友真好,隔着这么远还在给你的客栈打广告,真不愧为铁哥们。”
“是,他一直都对我很好的——起来吧,都快十一点钟了,这里民风虽说好,可湖风却太大,小心着凉。”老兵看到小麦整个人都在颤抖,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她的肩上。
小麦走在他的身边,很多很多的话想问,很多很多的话想说,可是能说的不过是L市这些
年的情况,自己的工作情况。关于那个人,她想想就心很痛了,何况还说出口。
原来她刚刚所在的位置离客栈很近,不到十分钟就到了,人就是这样,总以为目的地太远,于是失去行动的勇气,其实只要再往前走走,就能看到希望。
如果当时她一个人苦苦撑着不离婚,再往前走一点点,又会怎样?
田小麦就在守望部落住了下来。
李念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表面的冷让人觉得难以接近,加上他的身份使然,所以也没有人想更多的走入他真心的内心,但老兵不同,老兵是这个世界上田小麦知道的一个唯一能入住在李念心灵深处的朋友与知已。
老兵白天都不会守在店里,他闲不住。不是出去打猎就是去拍照,偶尔也会去和另外客栈
的几个老板打牌消磨时间。但每天到了餐点他只要不是去打猎都会回来给他们几个人做饭菜。
玲子在守望客栈住了三天就去了里格半岛,田小麦没有心情去哪,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下楼吃老兵做的早餐,早餐过后在小酒吧里叫上一杯咖啡,看书架上的书或看老兵的拍摄作
品,台湾男孩阿力东游西荡,无所是事,在里格半岛和小落水各住了几天又跑到守望部落来了,据他解释只有这里的饭菜好吃。
阿力早已和老兵混得极熟,白天没事就和老兵去山里打猎。田小麦开始也是懒懒的,后来被阿力和老兵软磨硬泡,不得不跟着他们漫山遍野的跑。他们打猎,她采花摘野果或者摄影,每次上山他们都收获累累。
老兵不愿见她懒洋洋的样子,每次做饭的时候总说人手不够,非拉着她打下手,顺便溜溜家乡话。
他做的口味其实很家乡,田小麦见他做过一道极品茄子后就拜他为师,开始也磨刀霍霍小试牛刀了。
为了摒弃过去,田小麦申请了新的QQ,在新浪上申请了新的微博,把泸沽湖的风景照及自
己做的饭菜一张一张传上去。偶尔也写写空间日记,写在泸沽湖的日子。
日子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竟然来泸沽湖一个月了。
她不爱说话,每天都很沉默的过。只有一次,她和老兵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她坚持还要做一道极品茄子,这是半个月来,她第十五次做了。开始老兵还能忍受,一个星期之后就不再沾这道菜,再过两天后一看到茄子就想吐。现在是一闻到油炸茄子的味道就反胃。不仅是老兵,连阿琦和阿力一看这道菜也是同样的反应,基本上都不会动一下筷子,但她每次都能把这次菜吃得光光的。
“反复吃一道菜不腻吗?”这次老兵终于忍不住问了。
“不腻。”
“你并不是在吃这道菜,你只是在回味一种味道。”
田小麦微微悸动,却没有抬头,依然炸着茄条。
“油炸食物其实对身体很不好,同样的,一件事物如果对你的精神与心灵没有什么营养价值,该摒弃的早点摒弃。”
“他做过给我吃过,真的好好吃。那时很想让他教我怎么做的,可是我和他之间并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现在能学到,好欣慰。”田小麦淡淡说。
“今晚我们不吃这道菜了,明天我教你做别的,下次有机会,你做给你说的他吃。”
“没有机会了。你说得很对,我只是在回味一种味道。我相信这世界上每个厨师所做出来的极品茄子都不是一个味道,说来你不相信,你们做的是一模一样的。就算我,也做不出那样的味道。”田小麦索性关了燃气开关。
“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田小麦知道他要说的是谁。那个人是她心头上的一把刀。她不愿意从任何人的嘴里听到那个人的名字。
“也许吧。”
“你不要太在意过去了,过去永远是羁绊人前行的绳索,什么也不要看,只往前走就好。”
“我知道,我会努力的。”
阿力在一场冬雨后就感冒了,每天都病恹恹的状态,吃药怎么也吃不好,田小麦于是在厨房找了姜和红糖熬了给他喝,喝完又哄他上床睡觉,给他加了一床厚厚的被子,陪着他说了会话,看着他睡着,看着细密的汗珠从他发根和额头渗出来,拧了热毛巾给他擦拭干净才回自己的房间休息。
说来奇怪,喝完那次姜汤水后,阿力的病就好多了,磨着田小麦又给他熬了两次,病情就好得差不多了。
冬季的泸沽湖很冷,下了一点雨,越发的不想出门。四个人就在客栈的小酒吧里生了一盆碳火,围着火盆取暖,看书的看书,下棋的下棋,上网的上网,各行其是,也相安无事。
谁也没有问谁为什么来到这。
田小麦是个谜,除了大落水,其他景点都没有去过,倒是没事被阿力和老兵逼着爬了几次山,其
他的时间就呆在客栈,常常对着一本书一页也不翻的可以坐上半天。
阿力也是,看上去时间多得发霉,看品位装扮也不像是赋闲在家的人。
生了那场病,和田小麦也走得很近了,喜欢拉着她一起下棋,教她玩牌,有时田小麦也短暂地忘了伤痛,会因为赢了他的牌而哈哈大笑。他最喜欢看田小麦笑的样子,她笑的时候给这个多雨的季节带来一丝明媚和温暖,可她更多的时候是忧伤不语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阿力开始拖着她在晚饭后散步。田小麦也觉得自己状态太差了,阿力这个孩子充满活力,总有很多的话,而且话题幽默风趣也不令人讨厌,显然他去过很多的地方见过很多的人与事物,所以田小麦也很愿意与他一起散步,下雨的时候两人各执一把伞。沿着湖边慢悠悠地走。有时听阿力说话,有时自己走很远的神,阿力也不管她有没有听,反正讲自己的,偶尔她会突然从云游的世界里掉进阿力的声音里,才明白那个世界离自己已经很远了。
☆、第四十八章
有天晚上回客栈后,四个人围着火盆喝着阿琦自酿的狝猴桃酒聊天;阿力问起老兵泸沽湖的冬天这样冷;生意也这么淡,为什么不干脆结业回老家过年?
喝了酒的老兵兴意正浓;于是说起一段往事。
、 他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哥们;从六岁就认识,那时两个人一起上山掏鸟窝;下河捉螃蟹,一起欺负别的孩子,上学后也在一个班,合了伙一同揪漂亮女孩的辫子;放学路上拦住她们不让他们回家,偶尔也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闹得一个村子鸡飞狗跳……大多深厚的感情就是从小开始合某着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坏事开始建立的。
后来这个哥们被大人接回了城里,两个人的联系就少了,但感情绝没因为不能经常在一起减少半分,反倒只要一放假,两个人总会饭想法见面。
中考的时候,他选择了和哥们一个城市的高中,两个人的学校相差不远,他又寄宿在学校,这样两个人经常就能见上一面了。
有一次他放学他约了哥们去电玩室,在电玩室他哥们无意撞了一个人,其实就是轻微的身体碰凑,没想到道了歉了对方也得理不饶人,纠结了一大帮人来找哥们,非要他下跪道歉,否则不让他离开电玩室。哥们从小就心高气傲,宁可挨打也不肯下跪,最后两方人打了起来,当然寡不敌众,两个人很快就败下阵来。好在对方也没有想把人打残,见两个人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伙人压根就是冲着哥们来的,到那时他才知道哥们这些年受了多大的委屈,从那以后,两人的感情更深。整个高中也不知道为了这哥们打了多少次架。
高二那年,他的哥们学会了飚摩托,还给他也买了一辆组装的四缸摩托赛车做生日礼物。有一次哥们带了一个女孩和他见面。那个女孩就像不染人间烟火似的精灵,就第一眼,他便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只是他很快发现,那女孩的眼睛里只有自己的哥们。
像上了瘾似的,以后只要哥们带着女孩出来,他再怎么难受也会跟着他们,他不喜欢哥们玩赛车的时候带着女孩,他担心女孩会受伤,也规劝过哥们,可女孩说自己不怕,飞扬着一张脸说就是喜欢那种追风的感觉。
女孩的气质和外貌都不差,有很多人喜欢他,那几年里,很多次打架都是为了这个女孩,而每次为她打架时,他傻乎乎拼上自己所有的力气,总认为那是替自己的女人打架。每次伤得最惨的反正是他自己。
一直,他默默暗恋着自己哥们喜欢的女孩,虽然他们那时还没有挑明关系,但傻子都知道女孩的心里只有他,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陷入万念俱灰。
高三那年,有个条件比哥们条件更好的男生追女孩,可能那时女孩也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所以也就和男生约会了几次,结果到最后,男生非逼着和哥们比赛车。谁赢了谁就做女孩的男朋友,输了的那个再也不能约女孩。哥们血气方刚,明明知道这场博不要赌,但他偏偏受不了这样的激将,也势必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
哥们那些天没事就去练车,却在比赛的前一天摔伤了腿。比赛的那天,是他替哥们去的。他玩赛车并没有哥们玩得好,家里条件不很好,也没有哥们天资聪颖,只要上好那四十五分钟的课就能拿全年级的前十名,所以更多的时间是用来读书,想考上好点的大学,读个好点的专业,出来后找份好点的工作报答为自己操劳了一辈子的父母。但为了哥们为了女孩他去了。而且是拼了命去的,人就怕命都不要,何况他那天人品大爆发,超常发挥,所以那场比赛毫无悬念的他赢了。他帮他的兄弟赢回了女朋友。
但命运并没有因此而放过他,对方因为后来知道当天比赛的那个人他而不是他的哥们,找到学校跟他大打了一起,他被打断了两根肋骨,那年的高考他没有参加。
一年后身体恢复了就去参了军,三年后再回来,一切物是人非,哥们和女孩并没有在一起。
那年他二十三岁,哥们因为家里发生的一连窜事情,情绪极为低落,但得知他回来后,哥们给了一笔钱给他开了一间中规模的饭店。他在部队是炊事班的,菜炒得很不错,生意因为哥们一帮富贵朋友照着也挺好。但心里感觉和哥们的距离差得太远,哥们因为他没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一直觉得对不起他,所以事事都很迁就于他,这种生活也不是他想要的。
哥们很快去了国外,他也赚了不少钱,但也很茫然,总是问自己这种生活究竟是不是他想要的?
那年夏天他去了一趟云南,爱上了泸沽湖的宁静与美丽,回来后依然恋恋不忘那里,三个月后就结束了饭店的生意,来到泸沽湖开了客栈。
这是阿琦第一次听到老兵说起自己爱慕过的女孩,心里有些酸楚,几次目光中闪动着泪光,更多的是一种怜惜与崇拜。
内心清透的女子是懂得怎么去欣赏一个男人的,老兵这样的男人重情重义,就算心里真的藏了一个女人,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只会更值得自己去珍惜去爱,何况老兵平常对自己是真心实意的好。
此刻,火光照在田小麦的脸上,将她的脸映出一片玲珑的红色。
这个故事是与她无关的。
这个故事是别人的故事。
她拨弄着火堆,有了一丝倦意。
元旦的那天,田小麦给陈皖溪打了个电话。之前她的手机都是关机的,不想等待,因为知道会落空,那个男人对她没有半丝留恋,想想在一起的时光,她又有什么值得他留恋,脾气臭也不知道体谅人,她似乎从来也没有对他好过。
但是新的一年来了,2010年来了。新年总要有新的祝福与问候吧,何况她除了来的那天发了信息给她们,之后再无联系。
有点怕他们担心自己。
陈皖溪接到她的电话甚是意外与关心,问了她的情况也说了一下自己近况,希望她能回去帮她在L市开个分店,也说到了李念,让田小麦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李念并没有和舒灿在一起,而是和现在一位当红的女话剧演员出双入对。
她在电话里淡淡“哦”了句。
“你忘了他吧,这样喜新厌旧,不值得你去爱。”
这样的话纵然每天都对自己重复无数次,对自己说那个男人的灵魂不高贵不清透不值得去爱,可爱就是爱,不是因为你权衡认为不值得就不爱,如果能如此理性,那这世界还有什么爱恨情仇?
“我早已忘了他。”
明知道她说的是口是心非的话,陈皖溪在电话那端也不想再去揭破什么:“你什么时候回来?沈晗来过我这两次,一直在打听你的消息。他人挺好的……”
“姐,我没有心情也没有力气去考虑这些。”
“好,那我等你回来,肖逸替我在L市选好了地址,我也在为新店做准备,希望你尽快回来。我真的缺少一个帮手。”
“嗯——”田小麦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气和已掉完了全部叶子的柳树,心情又被蒙上一层烟雨。
挂掉电话又给蓝冰冰拨了个电话。
蓝冰冰接到她的电话很惊讶也很惊喜。冰冰在电话里告诉她,她刚生了一个女儿,跟她
姓,叫蓝依雪。她听冰冰在电话里说依雪长得很像她的爸爸,五官很好看,但骨骼完全跟她来了,又细又长,是个小脸美人。
田小麦有些愧疚,说她生孩子她也不在身边。
“你好就行了。不过我很希望你回来,来看看我和孩子。对了,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