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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嫁给富二代+番外 作者:狐步(晋江vip2012-05-23完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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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再也没有能力爱上别的男人了……所以,你不必陪在我的身边,我怕耽误了你。”
  
  “麦子,我就是喜欢你的简单,你从不像别的女人,会把事情弄得很复杂,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从来不玩暧昧。你可以拒绝我,我也可以坚持我一直想坚持的。我不在意。”
  田小麦静静看着沈晗,看了良久。
  
  “我不想伤害你。”
  
  “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并不容易,我不想就这样放弃。我一直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陪你去镇远。” 
  
  “这也是天注定的。你就不怕万一得罪了李念,他又断了与你爸爸的生意?”
  
  “我老爸这样拼不就是为了我这个唯一的儿子吗?现在我也有了自己的事业,老爸也可以退休了安享晚年了。”
  
  田小麦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沈晗这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柔韧有度,进退自如。
  
  一直撑到蓝冰冰的婚宴快要结束,而李念也像跟田小麦有意过不去似的盯着看谁先走,带着他光彩照人的新女友也一直等到曲终人散,而且多次秀爱。
  
  几次沈晗看到田小麦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提意离席,可是田小麦不肯,输人不输阵。
  
  沈晗也频频替田小麦夹菜顶酒,鞍前马后,无微不至,田小麦含笑淡然接受,仿佛理所当然享受这匹白马王子的殷勤照顾,让周围的人甚是艳羡。
  
  也有在场的人知道李念曾高调扬言要娶田小麦为到的新闻,如今冷眼笑看这对昔日情侣今日冤家秀旧爱新欢的表演。
  
  这哪是蓝冰冰的婚礼,分明是这对怨侣的同台对手戏。
  
  越到后面,田小麦越觉索然。如果李念是因为她的存在而一直不肯离去也就罢了,他哪有那样的心思啊?何必在这儿自欺欺人?
  
  “我们走吧!”
  
  沈晗体贴地拿过皮草披在穿着单肩礼服的田小麦的身上。田小麦微微一低头,唇角的笑有些哀艳。
  
  她今天美得像颗万人瞩目的明珠,额头饱满光洁,鼻梁小巧挺秀,嘴唇线条分明,她的唇是那种微厚的唇,抹了点蜜色的唇彩,甚是性感诱人。那双美眸如寒星秋水,波光闪动让人不敢直视,害怕一不小心掉进那万丈深潭之中。
  
  只是她连自己都不知道有多美。
  
  她将手很自然地放在沈晗的手肘窝里,两个人向蓝冰冰道别。
  
  田小麦明天就要离开C市了,虽说两座城市只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但也明白彼此琐碎缠身,一时半会都难得见见面,何况小麦在这里再无亲人留恋。
  
  蓝冰冰眼圈一红,不知道说什么,抬了手捏了捏田小麦的脸:“你今天很美,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这样美。”
  
  田小麦一笑,泪花差点溅湿了双眼:“不行,我要流泪就会花了妆,那就难看了。所以不许取笑我。”
  
  蓝冰冰大笑起来,将目光转向沈晗:“好好照顾我家小麦,若有半点闪失,唯你是问。”
  
  沈晗侧头看着田小麦:“我希望她能给我这个机会。”
  
  小麦微微一笑,仰了头看看天花板,怕泪水滑落。
  
  “我们走吧。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你有时间也可以带着依雪去看我。”
  
  一整个下午,田小麦都在收拾房子,本想把房子卖掉的,到底是不舍,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套房子,曾经为了这套房子每月按揭她活得忙碌和辛苦,总是很苛待自己,吃得最简单穿得也最便宜,省下每一分钱来还贷。
  
  这些不重要,真正重要,她不想把这所住满有关和李念回忆的房子卖给别人。
  
  她太重情也太念旧。
  
  用白棉布将房间所有的家具都盖上,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夜里十点了。坐在沙发上,将所有的过往
  回忆了一遍又一遍,毫无睡意,一转头发现窗外又飘起了雪花,灵激一动披了一件羽绒服就下了楼。
  
  从小就喜欢下雪的天,那时和妈妈住在L市果品公司的旧楼里,对面是一排石棉瓦的小煤屋,一到下雪的天,石棉瓦上就悬挂着一根根又长又尖的冰棱,那时妈妈要上班,没有人管她,她就搬着小板凳踩上去摘这些冰棱,拿着冰棱在雪地上画画写字,手浸得通红通红也不觉得冷。
  
  很多年她都没有再摘过冰棱了,现在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再也不见那种低矮的砖瓦房,其实就算见到了,她也不会去摘了。她已不再是小孩子,生活的琐碎与工作的忙碌曾一度让她蓬头污面根本就没有心思再去留意身边的风景。
  
  但这个晚上,她想去找找冰棱,想让自己变回孩童模样。
  
  踩着小区的碎石小径,感受着雪花飘在脸上的凉意,她仰着头长长的吁出一口气,张开双臂,看着那些从自己身体里呼吸出来的白色气体在空间里渐渐的散去,凄楚一笑。
  
  搬进这个小区三年,就是才搬进来的时候因为好奇围着小区转了个遍,之后再没有走过,这才发现要走完整个小区也是要花点时间的。
  
  差不多走了四十分钟,她才湿漉漉地回到自己的单位门口。
  
  猛然间她回过头,竟看到一个影子伫立在离自己不到十米的地方。
  
  李念——
  
  穿着黑色中长风衣的李念双手插在口袋里与她对峙着。
  
  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的表情也是淡淡的,唯有呼吸变得困难,一颗心似要跳出胸腔。
  
  这样对峙了五分钟,谁也没有朝前迈出自己的步子。
  
  最后田小麦转身义无反顾地朝电梯口走去。
  
  她将那个男人留在那儿。
  
  她不管他来的目地,她能做的是绝然,绝然到让这个男人恨她。因为她也恨他,恨他,才一直忘
  不了他。
  
  如果




☆、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一大早沈晗来接她去L市。
  
  她将迎接的是她崭新的人生。
  
  新的店铺依然选择的是一条比较僻静却极富异国情调的路,路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在这个季节梧桐已掉光了叶子;只有萧瑟的枝桠朝天空张着,整条街上都是红砖白尖顶的建筑;红色的砖和白色的窗令这条街变得生动起来。
  
  店铺已经过了装修;只是从世界各地发过来的货物还没有铺陈。
  
  整整一周的时间她都在忙碌铺货。
  
  开张的那天,肖逸和陈皖溪都来了;蓝冰冰也托陈皖溪捎来一套巴西天然黄水晶七星阵,说是聚财挡煞的。
  
  当然,还有沈晗。
  
  这个男人自从再次找到小麦后一直用心而谨慎的守在她的身边,他不是个令人讨厌的人;可田小麦对他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改变,她不再依赖他,不再对他倾诉,对他也冷冷淡淡。 她不想给他任何幻想,她给了不他幸福,他的出现他的入微体贴都只会让她越来越愧疚。
  
  隔壁糖果店的老板程蓦然是一个二十五岁的本地女孩,长得并不算很漂亮,但双眸清亮,五官清秀,性格开朗明媚。新店开业的那天,女孩还送了一个花篮过来,她很快就和田小麦熟悉了,了解过一段时间后,田小麦觉得女孩性情温柔大度,做事也很妥贴,和沈晗倒也相配,于是动了心思。
  
  沈晗再来的时候,她就让程蓦然过来一起喝茶,程蓦然平常也爱说,三个人在一起没有两个在一起的尴尬,沈晗以为田小麦仅仅是怕两个人一起气氛拘谨也没有特别留意程蓦然,给她们续茶水的时候总是更在意田小麦杯子里的茶水。哪怕程蓦然杯里没有水了,也会先给田小麦先续上再给程蓦然续。
  
  连程蓦然都很快知道沈晗喜欢田小麦了,好几次当着田小麦的面叫沈晗姐夫,弄得田小麦极为尴尬。等沈晗一走,她就批评程蓦然,说和沈晗是平常朋友的关系。
  
  “姐啊,你的眼光真是高过天啊,像沈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哪里去找啊,一个男人长得帅也就算了,还修养好脾气好,最主要的是对你这样好,你咳一声,他的眉毛都要跳动一下,真让我都嫉妒得要死。”
  
  田小麦简直是哭笑不得,原还想凑成一段佳缘,还没有开始人尽皆知男人心里只有媒婆本人。
  后来时间长了,她也不去想这些了,沈晗来了就来了,约自己吃饭想去吃就吃,不想去直接推辞。
  
  该说的话都说了,对方执迷不悟也没有办法。
  
  而她,依然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心,沈晗是那样出色的男子,能在自己左右也会让李念多少有些嫉妒吧,所以她没有决心做到决裂。
  
  其实一个男人若不爱你,你的一切又与他何干?
  
  何况你们相隔一两百公里,谁又有那么多的时间天天关注你?
  
  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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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就到了清明,又到了给妈妈上香的日子。
  
  自己回L市忙着店里的生意一直没有去看看她。
  
  这天上了半天班下午关了店门买了白玫瑰打的士去了青山公墓。
  
  记忆里没有哪一个清明,L市是不下雨的。
  
  而且没有哪一次去看妈妈的时候是不下雨的。
  
  她早已习惯,仿佛不下雨才真是奇怪。
  
  车停到山脚下时,一个着黑色风衣,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正低头朝停车场走过来,田小麦多看了一眼,只觉得这个男人很眼熟,一时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与他擦肩而过时,两个人的目光有过短暂地交锋,脑子却极力在想这个男人是谁,可一时又想不起。
  
  到了那的时候竟然发现墓前有两了束白玫瑰。
  
  那么说已有两个人来拜祭过妈妈了?肖逸每年都会来看看这个梦中情人的,一个是肖逸那另一个是谁?
  
  难道——猛然间想起那张脸孔上次和李念就是在这儿看到过,对,是他!
  
  她放下手中的玫瑰,飞快地往山下追去。
  
  可是已没有了那个人的踪影,她站在雨中茫然地朝着来时的路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一辆水晶银的兰博基尼停在离她不到十米的地方。
  
  她转过头,颓丧地朝山上走去。
  
  时间过得很飞,转眼又到了九月。
  
  田小麦店里请了个两个服务员,这样自己也不用天天守在店子里,沈晗公司的生意很
  好,接的单子也多,实在忙不过来,田小麦就帮他做点案子。
  
  对沈晗的好她无以为报,能做的也就是这点。
  
  时间是个好东西,有一天她突然想起自己有一段日子没有想李念了。这感觉真的好好,她曾以为她永远都无法遗忘的人终于在光阴里变得有点淡了,再没有那么尖锐的压迫着她的神经了。
  
  和沈晗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刻意保持着那种冷淡的距离,她本身是个真性情的人,虚
  伪只会让她觉得造作难受。何况沈晗是个不会给人压力的男人,与他在一起总是轻松愉快的。他也不经常来找她了,但一周内总是要见上一面,开了车带她去郊外农家乐吃饭,他的车上总有她喜欢听的陈慧娴和张学友。在熟悉的音乐里,她觉得很放松,两个人闲闲淡淡地聊着天,开了点车窗,九月里微凉的风吹进来真是说不出的惬意。
  
  有时田小麦也在心底问自己,可不可以是沈晗?
  
  他很好,是她见过的最完美的男人,主要是对她这样好。
  
  可是也只是想想而已,她知道自己配不上这个男人。这样好的男人,自己跟他在一起,人在曹营心在汉,对他将是多大的伤害。
  
  或许,再过一两年,自己的心情完全平复,这个男人身边还没有别的女人再做考虑也主可以。 
  
  或许,他会遇到别的好女人。
  
  下过一场秋雨,燥热的空气有了些微的凉意,推开窗户空气潮湿清新,田小麦倚窗站了一会,凝神片刻又折回书房。
  
  晚上也没有什么案子要做,时间变得很空闲,开了电脑,在网上随便逛了一下。
  
  很久没有去C市的论坛了,点击进去后,映入眼帘的竟然是关于李念的贴子。
  
  贴子是上个月发起的,但显然是论坛里最热门的贴子:《李念新欢昨日在新天地广场遭人泼“硫酸”,疑是暗恋李念者因妒生恨暗中报复》
  
  田小麦心头一紧,点开贴子,第一贴就是几张照片:第一张是在新天地的玻璃旋转门口,李念的话剧女友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低头推门欲出的姿势。第二张照片仿佛并没有大多的变化,只是照片里多了一个戴着运动休闲帽和墨镜的男人,正与她面对面的走近。第三张是两人交叉时,男人将手里的瓶子朝女人脸上泼去。第四张,受惊的女人双手捧着脸弯腰大哭……
  
  事后经调查,瓶内的液体并不是硫酸而是辣椒水。据李念女友讲曾多次发现有人跟踪其,之前也是李念派人暗中保护她,歹徒才不敢轻易接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大白天下手。
  
  贴子下面跟贴更是热闹,众说纷纭,有网友说是有人嫉妒女人的美貌,有网友说是这女人生性娇横飞扬跋扈,可能得罪了什么人才遭此恐吓。有一个网名为纵横卦海的网友的贴子很吸引人,这位网友怀疑是李念的暗恋者因妒生恨威胁与警告女人早点离开李念,他例举三年前李念的未婚妻的汽车被人弄坏了车刹而出车祸导致到现在依然昏迷不醒,两个婚约也因此解除。又例举去年一宗不为人知的绑架案,绑架对象也是李少身边的女人,该女人受到恐吓后离李少而去……
  
  看来这个人对李念的事知道得比较透切,而她对李念身边的人物并不太了解,所以揣摸不出这个人的真实身份,但所有的事情联系到一起,这个纵横卦海的人说得不无道理,杨希也曾说过怀疑有人在她姐的车上动过手脚。再回想那天那人绑架自己的人仿佛并不是因为李念的钱,更在意的是他对自己的感情,处处发难……
  
  她倒吸一口凉气,全身毫毛竖立。
  
  再往下看,后面的贴子里有人说李念与女友已分手,女友的精神因受到极重创伤,难以将这段感情维持下去,李念赠女友一套别墅作分手补偿。
  
  ……
  
  看完那些贴子已经凌晨两点了。
  
  九月的夜并不冷,可她似置身于千丈深潭底,渗骨的冷与凉让她毫无睡意。
  
  那个男人到底想要什么?
  
  她捉摸不透他,仿佛没有一刻看懂过他,想起那天自己被困在那张椅子上,她听到他在外面一声一声唤她,声音由远至近又由近至远,他的声音听上去焦虑充满绝望,她那一刻是相信他在意自己的,后来他看她的眼神也是那样灼热深情充满担忧与无可奈何的痛楚,她那一刻也是相信他在意自己的。
                          
作者有话要说:为毛亲们看了我的文却不做评论不提意见呢?步步也想知道这文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啊!




☆、第五十二章

  很多很多,当她回忆起来;她一次一次问自己;那不是爱又是什么?最后又一一否定,如果他爱;又怎么放开自己的手?怎么让自己在万丈红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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