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美人蕉 04 >

第1章

美人蕉 04-第1章

小说: 美人蕉 04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魍花开四季之美人蕉 :水虹扉
  美人蕉
  一
  那一年的夏天,程棋九岁,觊觎了很久隔壁李爷爷种的美人蕉。
  那一年的夏天,程棋第一次遇到七岁的季丹华。
  ……
  隔壁的李爷爷很凶,同时,他有一个很大的,种满了花草树木的後院。
  春天的樱桃,秋天的柿子……还有从五月开到十月的美人蕉。
  美人蕉是一种很好吃的花,如果把花连杆摘下来,再将花杆放进嘴里一吸。啊,真是甜的不得了。
  但是如果摘花的时候被李爷爷逮到,就更是不得了。会被痛骂一顿,然後被揪到父母面前,紧接著小屁股就会在爸爸的大巴掌下灿烂开花。
  程棋一直为怎样才能够顺利摘到美人蕉,伤透了脑筋。
  这天是六月十一日,天气炎热,再过十七天就到了放暑假的时间。
  下午放学後,程棋背著书包,和好友孟然在李爷爷家的院墙外晃悠,一起看著里面红豔豔的美人蕉流口水。
  院子的门其实是大开著的,两个人却都不敢进去。
  “喂,快看!那老头回屋了,趁这个机会我们快点溜进去吧!”孟然用手肘捅了捅程棋。
  程棋踌躇著:“万一他待会儿出来了呢?我们再等下。”
  毕竟,屁股开花绝对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两人站在原地,往四处里望了望,就望见一个白净清秀,比他们要小一些的男孩子在不远处,背著书包朝这边走过来。
  “咦,以前没有见过这小孩啊。”孟然搔了搔头发。
  他们天天在这附近一带玩,对这附近的人和事物,熟得不能再熟。
  “应该是新搬来的吧。”程棋的眼珠子转了转,就来了主意,“喂,我们去认识他,然後让他去摘花,你说怎麽样?”
  孟然咧开嘴笑了。
  於是,两个人一起朝小男孩子走过去。
  “哟,你好!”程棋和孟然快步走到小男孩子面前,朝他打招呼,“我们是住在这附近的,以前没见过你啊。”
  小男孩子朝他们笑,是那种胸无城府,很天真的笑容:“是啊,我前两天刚和爸妈一起搬来的。”
  “嘿嘿嘿。”程棋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既然这样的话,以後你就跟我们一起玩,好不好?对了,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季丹华。”
  ……
  近乎套够了,程棋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很快将季丹华引到围墙外:“我们以後就是朋友了。既然是朋友,就要做点什麽事情考验才行。”
  季丹华乖顺的点头。
  程棋吸了一下口水:“那,你看,那个围墙里面种了很多美人蕉。你只要把里面的花摘出来,摘得越多越好,就算是通过考验了。”
  季丹华显得有些错愕:“啊?但是那样做是不对的。”
  程棋开始心虚:“……所、所以才叫做考验啊。”
  “好,我去。”季丹华思索片刻後,解开背上的书包,将书包交给程棋。
  程棋连忙接过,和孟然两个人躲在门边,看著他走了进去,看著他走到美人蕉花丛中,俯下身子开始摘花。
  就在季丹华摘下第一朵美人蕉的时候,孟然睁大了眼睛:“娘勒,那老头出来了!”
  “快跑!”程棋想起屁股开花的滋味,第一反应就是放下季丹华的书包,拉了孟然拔腿开跑。
  等到跑得远了,又拐进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确定李爷爷不可能找到他们以後,两个人才停下脚步,靠著墙喘气。
  “喂、喂……”孟然望向他,上气不接下气,“我、我们就这样丢下那小孩,会不会有问题?”
  “才、才不会有问题。”程棋同样喘著气回答,“他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的名字,就算告状也没地方告去啊。”
  “……不过这样一闹,那老头肯定会提高警惕,我们今天是摘不成花了。”
  “嗯。”程棋这个时候喘息稍定,“……算了,我们打弹珠吧。”
  说完蹲下去,把书包解下来扔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七八颗玻璃珠,放在地上。
  孟然见状,同样从口袋里掏出玻璃珠,和程棋的混放在一处。
  青石板的地面上有几个陷下去的天然小坑,正好可以用来打弹珠。
  所谓打弹珠,可以两人或多人进行。就是趴在地面上,轮流用单手将一颗玻璃珠弹出去,令其和地面的玻璃珠撞击,如果能够将其撞进小坑里,就算赢,被撞进的玻璃珠就归赢家。
  打弹珠,是孩子们经常玩的一种游戏。
  用来弹击的那颗玻璃珠,被称为将军,人手一颗。游戏从始至终,任何一颗玻璃珠都可能输给对手,只有这颗不可能被输出去。
  这些玻璃珠是程棋心爱的东西,每一颗他都给取了名字。比如说内部有五彩图案,最大的那颗,跟他最久,名叫大花脸,是专门用来弹击的将军,身上因为经常撞击而负伤累累,布满了麻麻洼洼的小坑,连里面的五彩颜色都瞧不出来了。
  样子虽然不好看,用起来却最顺手。
  程棋和孟然面对面趴在地上,聚精会神。
  程棋手拿大花脸,眯著眼睛对准角度,将它弹了出去。
  ……
  他们就在这里一直玩耍,完全忘记了刚才的小孩。
  日暮西山,远方教堂的锺声响了起来,悠悠的在这个城镇上回荡著。
  “啊,五点半了,该回家吃饭了。”
  程棋和孟然听到锺声,连忙将地上的玻璃珠子收拾起来,重新将书包背好,互相道了一声再见,便双双分开,朝各自家的方向走去。
  如果回家晚了,不仅赶不上吃饭,还会挨一顿臭骂和巴掌。
  这个城镇上的父母,管教调皮男孩的普遍方法,就是“不打不成器”。当然,手底下也都还是注意分寸的,既让孩子觉得畏惧,又不致伤了孩子。
  至少程棋和孟然的父母,都是属於这种类型。
  ……
  在漫天漫地橙红的落日余晖中,程棋背著书包,哼著歌儿走在回家的路上。
  和往常一样在外面的水龙头下洗干净了手,和往常一样来到家门口……和往常不同的是,家门口那里,站著一个白净清秀的小男孩,季丹华。
  “哎,程棋你回来了啊?”季丹华高高兴兴的和他打招呼。
  “啊……嗯。”程棋大吃了一惊以後,脸就慢慢红了,“你、你怎麽在这里?”
  他刚才利用了人家,又不讲义气的跑掉,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给你送花啊。”季丹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的塑料袋出来,放在程棋手里,“我已经摘来了。”
  程棋打开一看,里面满满一袋的美人蕉,鲜豔欲滴,不由诧异:“你怎麽弄来的?那老头没有骂你,把你送到父母那里吗?”
  “没有,李爷爷人很好啊。”季丹华笑得纯良无害,“我跟他说了对不起,然後说很喜欢他的花,想摘了送人,他就让我随便摘了……他还请我喝了桔子汁,吃了点心呢。”
  “那麽……你、你怎麽知道我住在这里?”程棋想起李爷爷那张凶恶的脸,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我和李爷爷聊天吃点心的时候,他说起你们常来院子里……摘东西。”季丹华笑著望向程棋,“我随便问了问,他就把你们两个的名字,还有家住哪里都告诉我了。我这才知道,你家就在我家附近,所以我回家的路上就顺便等你。”
  “那……谢谢你啊。”程棋抱著那袋美人蕉,低著头,用脚尖拨著地上的小石子,脸更加红了。
  他简直是无地自容。
  “那麽,我们从现在开始是朋友了吧?”季丹华偏著头看他。
  他抬起眼,很急切的回答:“当然!当然是!”
  顿了顿以後,才想起来在这麽一个小孩面前尴尬红脸,有多麽难看,终於知道维护自己的尊严,伸出手拍了拍季丹华的肩膀:“放心好了,以後你就是我弟弟。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去替你教训他。”
  又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将军,塞进季丹华小小的手心:“你送花给我,我把大花脸送给你。”
  反正他是独子,根本没有兄弟,以後就把季丹华当作弟弟看好了,正好过把当哥哥的瘾。
  季丹华握住玻璃珠,甜甜笑了,忽然踮起脚尖,亲了下他的脸颊:“是,棋哥。”
  程棋被他亲得愣住,一手抚著自己脸颊,一手抱著花,呆呆站在原地。
  “那我回家了啊,明天见!”季丹华朝他挥挥手,一脸心满意足的模样,背著书包转身离开。
  程棋站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用手背擦了擦脸颊,然後将手背放在鼻端处,嗅了几下。
  啧,果然是个小孩,向人表示友好就亲亲,居然还带著奶香。
  不过……这小孩的嘴唇很柔软,身上的气味也好闻。
  被亲的感觉,还真不错。
  对程棋而言,季丹华是个很不可思议的人。
  首先他的父母就很不可思议,居然从不打他骂他。有什麽事情,都是关起门来和他商量讲道理。有几次,甚至是他将他的父母说服。
  其次,他本人也很不可思议。明明小程棋两岁,却连跳两级,跟程棋在同一个班上念书。
  据他自己说,按他的程度还可以再跳的,但是为了方便和程棋在一起玩,他跳两级也就算了。
  最让程棋跌掉下巴的是,看上去文弱秀气的季丹华,居然会武术。
  原本程棋不知道这事情,直至他们被几个高年级生围住勒索,正不知怎麽办才好,就见季丹华拿了根棍子,独自将那几人撂倒在地,他和孟然才明白。
  ……总之,季丹华就是个很不可思议,令别人佩服和猜不透的人。
  而且这些年,季丹华一直叫他棋哥,甚至还像小时候那样黏他,在没人的时候偷偷亲他。
  他们的岁数都渐渐大了,男孩都要面子,如果是别的男孩子私下这样对程棋亲来亲去,程棋一定会马上翻脸。
  不过,季丹华不同。
  季丹华就是有这个本事,做任何事情,都让人觉得舒服和顺理成章。
  ……
  炎炎夏日,十八岁的程棋吃过晚饭,穿著小短裤,光著脊背,嘴里叼一根草叶,躺在池塘旁的柳树下纳凉。
  池塘里开满了荷花,那麽繁茂那麽美。
  季丹华朝他走过来,站在他对面:“棋哥。”
  程棋眯著眼睛看他。他穿得是一贯风格的干净整齐,T恤牛仔裤,外加一双洗得泛白的球鞋。
  这小子,即使是夏天,也没见他打过赤膊。
  外表更是白净俊秀的像个文弱书生,若没亲眼见过他用两根手指劈断一根粗甘蔗,任谁也不能想像。
  “嗯。”
  程棋叼著草叶朝他点点头,他便来到程棋身旁,和程棋并排著躺下去:“棋哥,听说你再过些时候,就要出远门了。”
  “是啊,高考落榜了,总要谋条出路。”程棋吐出嘴里的草叶,偏过头,“反正我是念不来书的,舅舅在沿海城市做珍珠生意,听说做得不错,我正好跟著过去学学。”
  季丹华用黑亮如星的双眸注视著他,伸出手指,挽过他颊边一缕略长的发,在指间揉搓,艰涩道:“……也好。”
  “喂,我们以後,又不是不能再见面了。”程棋想到要和他分开,有些难过,知道他心里必定也是难过的,於是强笑道,“对了,恭喜你考上一本……以後,等你放假的话,有时间就到我那里去玩。我要是有时间,赚到钱了,也会去看你。”
  说是这麽说,但是季丹华所考上的学校,是在北方的一座大城市,他们之间相距可谓天南地北。
  谁料季丹华竟认真点头:“棋哥,我一定会去。”
  “嘿嘿嘿,你这小子。”程棋听他这麽说,觉得很高兴,将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你去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听说那里海鲜又多又好,到时候哥赚了钱,就请你吃海鲜。”
  季丹华沈默了片刻後,望向程棋,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棋哥,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程棋想了想,摇头道:“……没想过。怎麽忽然问这个问题?”
  他伸出手,把玩季丹华胸前挂著的吊坠。
  那个吊坠是用当初他送季丹华的玻璃珠做成的,已在季丹华胸前戴了许多年。
  那颗珠子并不漂亮,表面坑坑洼洼的,季丹华的品味还真奇怪。
  季丹华缓缓闭上双眼:“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们讲。其实在我七岁之前,也就是搬到这个城镇上之前,我一直能看到自己的前世。”
  “搬到这里的原因,也是因为在原来的地方造成很大轰动,根本没办法过正常的生活,父母只有带著我离开。”
  程棋听他这麽讲,非常惊讶,讷讷问道:“这样说来……你七岁後就看不到了?”
  “是的。”季丹华点点头,“我七岁那年,有一个游方老道找到我家里,说和我前生有宿缘,做了一些法事,据说是把那种能力封了。从那以後,就再也看不到。”
  “那麽,你前生是什麽人啊?”惊讶过後,程棋不由觉得好奇起来。
  季丹华皱起眉头:“一共有三世。不同的朝代,不同的身份。”
  “啊,能不能给我讲讲?”程棋不由起了兴趣,坐起身来。
  “……那都是很长的故事,不太好讲,不如我写出来给你看。”季丹华笑笑,“到了大学以後,我会经常给你写信。”
  “棋哥,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因为最近,我好像又开始能够隐隐约约看到前生。”
  “那一定会觉得很困扰吧。”程棋的眉头渐渐皱紧,搔了搔略微有些凌乱的头发,“……离我们这里大概两三百里的山上,有一座灵应宫,我奶奶在世的时候,说那里面的道士都是有道行的,这几天我们都正好有空,不如一起去看看。”
  季丹华坐起来,伸手揽住他的脖颈,就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嗯,棋哥你真好。”
  程棋不以为意的揽住季丹华的瘦腰,亲回去。同样亲的是嘴唇,还恶劣的舔了一下。
  毕竟,他们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亲来亲去。
  甚至,程棋觉得并没有什麽不好。被季丹华亲吻,或是亲吻季丹华,都是件再自然舒服不过的事情。
  有时候都在想,如果季丹华是个女孩子,就好了。
  那样美好的眉眼五官,那样白皙细腻的肌肤,生在男孩子身上,总觉得很浪费。
  当然……如果他真是女孩子,会难以想像的可怕也说不定。
  实在难以想像哪个女孩子,平时看起来秀气沈静,却能够操起一根棍子把七八个男人打得满地找牙。更加难以想像哪个女孩子,可以随随便便用两根手指夹断一根甘蔗。
  二
  那座山并不高,生满了郁郁葱葱的松柏,有一条曲折小径直通山顶的灵应宫。
  而那条小径因为崎岖险峻的关系,是不能容纳汽车行驶的。所以人若要去灵应宫,要麽走路,要麽雇马车牛车。
  雇车的话,要一笔不小数目的钱,於是程棋和季丹华搭长途旅游客车到了山下以後,便背著背包,开始了步行。
  都是年轻人,家里也都并不富裕。再加上,沿途松柏遍布成荫,即使是在酷暑正午,一路也不会被曝晒。
  他们早晨抵达山脚,中午在山腰吃了些面包,当作中餐。下午的时候,就攀了山顶。
  只见山顶之上,松柏层叠掩映间,现出一座古观,便是灵应宫了。
  粉墙剥落至看不出原本彩绘的颜色,观前一口铜香炉锈迹斑斑,也不知存世於多少岁月。
  此刻山上并未见其他游客香客,程棋与季丹华互相对望一眼,踏上通向古观的台阶,推开那扇四角包铜的沈重观门。
  里面是个种满了花草的院落。有位身著道袍,头挽道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