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3-图说-开国大帝-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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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务,但仅仅是顾问性的机构,没有实权。
三省是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其中内史省是中央的决策机构,负责起草和颁布皇帝的诏令,长官称内史令;门下省是中央的审议机构,负责审察政令,驳正违失,长官称纳言;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全国的政令,长官称尚书令。三省互相独立,又互相牵制,共同担负丞相的职责,以避免丞相权力过大而危及皇权。三省制度的确立使丞相的权力大大削弱,而皇帝的权力得到加强。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负责官吏任免考核、户口赋税、礼仪、军政、刑法、工程营建等方面的事务。六部长官皆称尚书。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
在地方组织方面,杨坚把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变成州、县两级制。在南北朝时,州郡县的设置既滥又多。杨坚废除郡这一级,撤郡500多个,并且合并了不少州县,裁减了大批官员。这种对地方行政机构大刀阔斧地精简,节省了财政开支,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管辖。
在州县属吏的任用方面,杨坚废除了地方官就地自聘臣属的制度。隋朝规定,凡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一律由中央的吏部任免,州县官员要三年一换,不得连任,所用之人,必须是外州县者,凡本地人一律不得任用。这样,中央就把地方官用人之权全部牢牢控制,州县属官回避本州县,又防止了地方政权被当地豪强所把持。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杨坚十分重视吏治,奖励良臣,严惩不法官吏。为了使州县官吏能够廉洁治民,杨坚采取给田养廉的办法,奖励良臣,以使他们不去搜刮民脂民膏,堕入贪官污吏之列。与此同时,杨坚采取严刑,重治不法官吏。他经常派人侦察京城内外百官的施政情况,发现罪状便加以严惩。有时他秘密使人给官吏送去贿赂,一旦有官吏受贿,立即处死。在开国之初,大批良臣不断涌现,全国各地社会秩序井然,这与杨坚的吏治手段密不可分。
杨坚不仅要求各级官吏要清正廉明,不得奢侈腐化,他自己也带头节俭。隋文帝教训太子杨勇说:从古帝王没有喜好奢侈而能长久的,你当太子,应该首先崇尚节俭。太子杨勇、三子杨俊都因生活奢侈,被罢免官职,杨勇的太子位也被废黜。宫廷内人们所用衣物,大多是破了再补,直到不能用为止。
公元594年,关中闹饥荒,杨坚派人去察看灾情,见百姓所食都是豆粉拌糠,他拿着食品给群臣观看,涕泪俱下地责备自己无德,命令取消常膳,不吃酒肉。他率领饥民到洛阳就食,令卫士不得驱赶民众,遇见扶老携幼的群众,自己引马避路,好言抚慰,道路难走处,令左右扶助挑担的人。
杨坚建国后着手统一钱币与度量衡。自从东汉末年以后,中华民族一直处于分裂状态,钱币和度量衡也都各不相同,非常混乱。秦始皇时期的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早已被各朝各国帝王打破,自行一套。杨坚统一中国以后,深感钱币不同,度量衡各异,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因此,他统一全国后,开始了统一钱币和度量衡的改革。
钱币在南北朝时期,极为混乱。南朝,陈有五铢、六铢等钱,岭南诸州用盐、米、布进行实物交易,根本不用钱币。北朝时期,齐有常平五铢钱,制造精良,但市场上盛行私铸钱,种类繁杂。北周有永通万国、五行大布、五铢三种钱币,与齐旧钱杂用。河西诸郡也用西域金银钱。各地都有私铸钱币,朝廷法定的钱币也只是数种钱币中的一种。
杨坚统一全国之后,明令天下,钱币统一,新铸一种五铢钱,全国各地都发放样钱,凡是不合样钱的钱币,一律不允许流入市场。在此以后的各种钱币,全部废除,不许再用。
公元585年,新五铢钱通行全国。为了防止再有私铸钱币流入市场,破坏钱币统一,杨坚严令,如有敢私铸钱币者立即诛杀。
隋之前的度量衡也十分混乱。各朝官吏总想多搜刮民财,因此总是将度量衡由小变大。以王莽改制后的度量衡为标准,南朝尽增大不到一寸,北朝尽增大到二至三寸。南朝,齐国一斗等于王莽时的小斗五升,一斤等于一斤八两。北朝,魏国、齐国一斗等于原来的二斗,一斤等于原来的二斤。隋文帝即位后,下令停止使用原来的度量衡,规定一尺等于王莽时的一尺二寸八分,一斗等于莽制三斗,一斤等于莽制三斤。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由于唐沿隋制,宋、元、明、清又沿袭唐制,因此,历代再无更大变化。
统一钱币和度量衡,是为了适应国家统一、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它反过来又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发展。以当时东都洛阳为例,有三大商业市场,即丰都市、大同市、通远市。其中丰都市周围六里,有一百二十行,三百余肆,四百余客栈,南北商贾往来,络绎不绝。粮、绵、纸、青瓷器、漆器、铁器、盐、香料等商品,应有尽有,市场商品经济之繁荣,可见一斑。
《图说…开国大帝》 隋文帝杨坚创立科举 刑律兵制
隋朝开国之前,选拔官吏采取九品中正制度,做官要凭门第,仕途完全为门阀世族把持。
公元587年,杨坚下令废除九品中正制度,规定每州每年要推荐有才学的贡士3人,推荐的标准是文章华美,并需经过特别考试。公元599年,杨坚又命令,凡是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要以有德、有才二科举人。把德和才结合起来,通过考试的办法来选拔人才担任官吏。到了隋炀帝时,开始设立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即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成立。
科举是以分科考试的方法取士,其中最重要的是进士科,考试以诗赋为主。隋朝的进士一科,对后世影响很大。以科举制度代替九品中正制,这是选拔官吏制度的重大变革。科举制度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联系起来,这就使得无论是官宦子弟,还是贫寒子弟,都可以通过读书、考试,获得做官的机会。由此便打破了门阀世族垄断做官的局面,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社会基础。同时,也使得大批下层平民,为了将来能获取官职而安心读书,这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很有益处。科举制度大大加强了中央政权的权力,巩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自从秦朝制定了残酷而又苛刻的刑律之后,汉承秦律,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都是一脉相承。公元578年,北周武帝死后,周宣帝即位。周宣帝颁布了《刑经圣制》,用法更加残酷。杨坚在辅佐周静帝时,革除了周宣帝的一些暴政,删削《刑经圣制》,改作《刑书要制》,用法宽大了许多。
杨坚即位之后,命令杨素、裴政等十多人修定刑律。裴政为主,上采魏、晋旧制,下及齐、梁,以“以轻代重,化死为生”为指导原则,制定了《开皇律》。废除了前代枭首、车裂、鞭刑等酷法,除了犯谋反罪,一律不用灭族之刑。律文仅五百条,极为简要。刑名分死、流、徒、杖、笞五种。死刑只分绞、斩二等;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等;徒刑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半等;杖刑分杖六十至杖一百五十等;笞刑分笞十至笞五十五等。此外,又有“十恶”不赦之条:即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凡有犯者皆从重治罪,均不赦免。
公元586年,杨坚又下令废除孥戮、连坐之法。孥戮之法,原见于《汤誓》,连坐创自商鞅,这是两种十分野蛮残酷的刑法,至隋终于全被废除。公元592年,杨坚又下诏:死罪囚必须报经大理寺复审,各州县不得自决死罪,不得在当地处决。同时又规定,死罪须经过三次奏请,才能行刑。民众有冤屈可以逐级上诉,直至诉至朝廷。
杨坚是个非常清明的开国君王。他采取的是“官严民宽”的政策,对各级官吏往往小罪重罚,可以不依法律,在朝堂上任意诛杀。而对民众犯罪,用心却是平恕。杨坚认为,官吏本负有治国安民之责,拿着国家俸禄,知礼知法,如渎职犯罪,必须严处。平民一年四季,耕作劳苦,自食血汗,知礼知法者不多,犯罪可以从宽。杨坚晚年,对待官吏更严,诛杀尤甚。
杨坚在改革刑律的同时,对兵制也进行了相关的改革。魏晋以后实行府兵制,其特点是士兵以战争为职业,完全脱离生产。府兵制在和平时期为了维持军队的训练,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北周与北齐对峙时,由于人力物力不及北齐,宇文泰便创立了府兵制。府兵来源于农民中的强悍者,平时从事生产,本身免除租税,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由邻居六家供给军需。府兵制寓兵于农,但又自立军籍,不编入民籍,不属州县,可以随时调发,家属也随营居住,不入民户,随军流移。这比完全依靠军饷为生的坊兵制有节省军费的优点。因此,府兵制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公元590年,杨坚对府兵制进行了重要改革,规定军人和家属都隶属于州县,垦田和户籍,与一般农民一样,也可按均田令分得土地。这样,军人和家属就有了固定的居所,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军人本身仍旧保留军籍,属于军府统领。军府是府兵制的基本组织单位。隋制设立十二卫,即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候卫,各卫置大将军,为府兵的最高将领,总统于皇帝,各卫下辖军府。
杨坚改革后的府兵制,把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改兵农分离为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平时生产,战时打仗。既增加了农业生产劳动力,又减少了军费开支。
《图说…开国大帝》 隋文帝杨坚均田租赋 筑仓积谷
杨坚即位后,在经济方面的措施首先是继续推行均田令。农民受田,仍按北齐的方法,每丁受露田(即规定种植粮食的耕地)80亩,桑田或麻田20亩,妇女受露田40亩。露田在人死后交还国家,桑田或麻田可传给子孙。丁牛一头受田60亩,一家限牛四头。但杨坚的均田制在执行时并不彻底,田“均”得相当有限。因为周武帝遵循齐制,杨坚也遵循齐制,实际上就是承认富贵人家已占田地的合法性。
杨坚派遣使官到各地推行均田法,地少人多的地方,富豪们想方设法抵制均田,甚至有人发动叛乱,杨坚乘机发兵镇压,然后没收其田地,分给无地的贫民。或者是鼓励农民向地广人稀的地方迁移,大量垦荒。从公元598年到605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大为增加。
与均田相联系的是租赋的调整。杨坚数次下诏减免徭役和租税。租赋一般以床为单位,丁男一床,纳租粟三石,桑田调绢一匹,绵三两,麻田纳布一端,麻3斤。单丁及奴婢纳一半租税。在徭役方面,每丁男每年服役一个月。不久又下令减轻租赋徭役,成丁年龄由18岁提高到21岁。每年服役时间由一个月减为20天,调绢由一匹减为2丈。后来又允许50岁以上的人可以输庸代役,即交纳布帛代替力役,这些措施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杨坚在建立隋朝后,采用了两项措施,即“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
大索貌阅是根据年龄和面貌来检查户口,是不是隐瞒了,或者报了虚假年龄。
杨坚首先设立三长,作为控制户口的基层组织,即在畿内设保长、闾正和族正,在畿外设保长、里正和党长,令他们负起检查户口的责任。公元585年,多查出443 000丁,1 641 500口。
此外,对于那些依附于豪强的农民,杨坚颁布“输籍之法”。由政府规定各农户的等级,从轻征收其租税的数量,使那些浮客知道自己的劳动大多被强家所侵占,现在政府从农户手中征收的租税,要比他们被强家侵占的少。这是一种皇帝从豪强地主手中争夺农户的策略。
“输籍之法”公布以后,过去依附于豪强地主的农民,现在纷纷脱离豪强,向地方政府报出自己的户口,向政府缴纳租税。于是,隋朝的丁口大增,国家租税的收入也以惊人的速度增加。
轻征租赋,户口剧增,隋朝的财政收入也在急剧增长。经过几年时间,府库藏满,只好堆积在廊庑之下。丰收之年不忘灾荒。杨坚命人在洛阳、河南、河北等地大造粮仓,广积谷物,以防凶年。隋文帝筑的粮仓有两类:一类是官仓,一类是义仓。
官仓为国家掌握,内储租米,供朝廷之用。隋文帝建都长安,关中粮食不够京城消费,漕运又受到三门峡的阻碍,一遇荒年,关中军民便没有粮食。公元583年,隋朝在卫州筑黎阳仓,陕州筑常平仓,在华州筑广通仓,三仓逐次转运,供给关中。后来,隋朝迁都洛阳,又在洛口筑兴洛仓。
义仓也称社仓,是民间自筑的公共粮仓。公元585年,杨坚采纳大臣的建议,初置义仓。义仓设在乡间,不让州官管理,开仓方便,一遇灾荒,随时可以开仓,就地赈给。公元596年,又令诸州百姓及军人收获时,按照贫富分为三等,各出粮若干,在当地筑仓储蓄,委托乡官管理。
官仓可以防大灾,义仓可以防小灾,城乡共置粮仓,官民共同管理。这种积谷防灾的办法,确是杨坚的又一高明之处。
由于有了这些有效的措施,所以,整个隋朝都是很富足的。
《图说…开国大帝》 隋文帝杨坚猜忌功臣 佞信佛道
杨坚代周建隋,北抚突厥,南灭陈国,完成全国统一,在政治、经济等领域进行一系列成功的改革,是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但是,杨坚又有猜疑、苛察、喜怒无常的一面,他迷信佛道,废除学校对于社会发展产生不好的影响。
杨坚做皇帝,使用了阴谋诡计,由独揽朝政发展为取周自代。由此,杨坚也把它作为教训,在避免使宗亲、亲信把持大权的同时,极力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对朝廷百官,特别是功勋卓著的大臣,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对他们的言行密切注意,惟恐他们也采取同样的手段,颠覆杨家的天下。
杨坚在开国初期成功地排除了曾为他做皇帝立下汗马功劳、但实际没有治国能力的刘防、郑译等人,使用了苏威、李德林等一批真正能帮他治国的人才。在隋文帝巩固统治的同时,他所重用的文臣武将都获得了高官勋爵,但他们又引起了杨坚的猜疑。至杨坚晚年,开国功臣、平定三方武装反抗的地方将领、南平北抚的文武大将、帮他在中央主持一系列改革的重臣,已所剩无几,或遭杀戮,或被废弃,大部分都没有明显的恶迹,只是充当了杨坚猜忌的牺牲品。
梁睿本是北周旧臣,在征讨王谦时立下大功,出任益州总管。只因他在益州颇得人心,杨坚便怀疑他有地方割据之意。梁睿也深知杨坚怀疑自己,便主动辞去益州总管的职务,到长安去做京官,接受杨坚的直接监督,终因招致非议,被免官。
王世积也是北周官僚,在平尉迟迥和灭陈时,数有大功,进位上柱国。王世积亲眼看到许多功臣被杀,从此嗜酒如命,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