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激情电子书 > 无处可寻 >

第12章

无处可寻-第12章

小说: 无处可寻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是嫉妒,不光是嫉妒。那时候撕扯著我的理智的,熊熊燃烧的疯狂到底是什么,我已经没办法解释。
我不明白。
那个男人……是我爸爸。
我温柔的,英俊的,慈爱的……对我而言,简直像神一样的父亲。
他和我心爱的那个人赤裸裸地纠缠著,喘息著。
两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男人,一起背叛了我。
连指尖都因为愤怒而发抖。
我选择了最糟糕的发泄方式,抓著头发把他拖进卧室。他拼命挣扎,我也拼命地残暴对他,打他耳光,粗鲁地撕裂他。
被强行进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抽搐起来,痛得连黑色的眼睛都在发抖。
我知道他疼,可是……我也疼;心脏那个地方。
他的眼睛,乌黑的,松鼠一样柔和湿润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几乎要裂开一样。他一直那样望著我,要哭泣的神色,却没有掉眼泪。
小竟……
这种时候,你为什么又要这么可怜?
我都不知道是在折磨你,还是在折磨我自己。
如果我不爱你就好了,起码可以对你和气一些、温和一些,也不会恶劣地把你伤得那么重。
事情发生以後,我赶快离开那里,不走是不行的,留下来,根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一片混乱。
我在旅馆住了几天,接著就收到邀请,那个声名显赫的陆风,也就是Eric,请我上门做客,说要和我谈我爸爸的事。
我去了,然後亲眼看见我父亲在那个名叫陆风的男人身下,男人压著他激烈地律动,他没有半点的挣扎和不情愿,还反手抱著那男人的背。
我简直糊涂了,我不明白,我也不相信。
我像被刺瞎眼睛的野兽般盲目地团团转,愤怒,悲哀,羞耻……悔恨……我简直快疯了。
我好孤单。
脑子发热地回到租的公寓,林竟却也早就不在了。
我到处找林竟,被恐惧一点一点地吞噬,我害怕他冷漠的表情,害怕他对我的怨恨,害怕再也见不到他,害怕从此和他相隔遥远。
我想跟他说,不论你喜欢不喜欢我,不论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不会放弃你,我会一直等著你,这次,我会很耐心很耐心。
终於再次见到他,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像在惨叫:「林竟,林竟!」
他看我的那一眼,并没有怨恨,黑眼睛是空的。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被原谅的机会了。
我追著他,他拼命跑,被吓坏了一样,我几乎都不忍心再逼他。可我不能停下来,我不想放弃。
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天那样尽力地奔跑过,从来没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追逐一样东西,但最终一无所有。
他的血,鲜红的,黏稠的,从身下蔓延出来的速度那么缓慢,简直好像是从我心上一丝一丝流淌过去。
「小竟!」
那么歇斯底里,那么凄厉的声音,我部不敢相信是从我嘴裏发出来的。
我忘了我是怎么拨开人群,扑到他身上,我忘了我是怎么样摇晃他毫无反应的身体,我忘了我是怎么样抱著他尖叫痛哭……
我甚圣记不清,那时候是怎么样的心情,一片混乱。
只记得他满足鲜血的脸,明明血是热的,触感却是一片冰凉,就是那种让我全身颤抖的温度,静静停留在我潮湿的脸上,久久不散。
我把他抱得那么紧,可却觉得,他在慢慢地离我远去。
就像过去的那几年一样,我们曾经靠得那么近,但终究无法到达。
似乎永远也不知道,要到哪裏去找寻。
都说小鸡破壳出来,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动物,当成妈妈。
而我在考虑,要不要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男人,当成爱人。
他在努力,笨拙地削手裏的苹果,然後艰难地切成小小的,奇形怪状的碎块,用牙签插起来,送到我嘴边。
「醒了就好。」这个应该是伶牙俐齿、舌灿莲化的男人,在我睁开眼睛以後,只说了这么句话,就急急忙忙在水果篮裏挑出一个苹果,开始削。
我吃够了,就摇摇头。
毕竟昏睡太久了,现在全身乏力,心情和脾气都出奇地坏。
他给我拉好被子,伸手抚摩我的脸,露出笑容,「醒了就好……我每天都在想,万一你醒了要吃水果,应该提前削好,可是,每次都只能丢进垃圾筒。」
我望著他没刮乾净的胡子渣,突然有点心痛的感觉。
转头看了看窗外,我问:「lA的天,总是这么灰吗?」
「不要告诉我,因为天色不漂亮,就想回T城。」Lee紧张地笑。
我看著这个男人,在心裏想像,他当初是如何把差点成为植物人的我带到LA来的。好像是很困难的搬运工作。
我抓起他的手指,亲吻了一下,然後,和这个英俊成熟又温柔的男人接吻。
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来,Lee懊恼地放开我的嘴唇,直起腰来,「请进。」
我好奇,望向门口,想知道在LA,除了Lee,还有谁会来探望我。
站在门口的男孩子,是个华人,很修长英挺的身形,就是过於清瘦,简直形销骨立,双颊凹陷,还有点青青的胡子渣。
我朝这个来访的陌生人点点头。
他慢慢地走过来,动作有些僵硬,眼睛一直没离开过我,以至於手摸索了半天没找到椅子,还是Lee拉开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
我哑然失笑。
虽然看著我失神的男人有很多,但如此露骨夸张的,还足比较少见。
「你好。」我微笑,「你是ke的朋友?」
他瞪大了眼睛看我,竟是一脸茫然。
轮到我迷茫了,「你听不懂吗?」然後求救地望著lee问道:「难道他不懂中文?那你替我翻译?」
lee惊异的神色让我隐约觉得不对,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裏。
「小竟……你不认识他?」
我张大嘴:「我为什么会认识他?难道……」我看了那奇怪的访客一眼,恍然大悟,「难道你也不认识他?他走错病房了?」
男孩和lee的脸色同时惨白起来。
「小竟……你别呕气了,他大老远地跑到LA来看你。」lee明白似地咳嗽了一声,摸摸我的头。
「呕气?」我莫名其妙,「……说什么啊,见都没见过的人,谁要和他呕气。
「你认识我?我们以前见过?」我转头问那个一直没出声的男孩子。
两个人一起看著我,目不转睛。
没有人理我。
喂喂,拜托……不要这么诡异好不好……不是拍鬼片啊……我心脏会无力的……
lee忽然跳起来,「医生呢?」他看起来有点歇斯匠里,「混蛋,谁跟我说没事的……
Lee消失在门外,扔下我和那男孩面面相觑。
鸦了——雀——无——声。
我又乾笑两声,被他盯得有点发毛了。
决定主动搭讪打破沉闷气氛:「……我叫林竟。」
他愣愣地看了我半天,全无反应。
这人有语言障碍,还是有智力障碍?除了看著我发呆,就不能做点别的吗?
五分钟,只给五分钟,再不说话,我就报警。
他紧紧盯著我的眼睛,好像想挖掘出点什么东西一样。
「小竟……你不记得我了?」他的声音低哑。
啊,好思心。
为什么那些男人都喜欢用这个开场白,搭讪除了装成熟人以外,明明还有好多方法的•;
「记得啊!」看到他眼裏一闪而过的光芒,我好气又好笑,「你是我出车祸之前的爱人啊,可惜,我现在失忆了,记不得你了。」
他疑惑了半天,才迟钝地意识到我是在要他,就苦笑著低下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
我被噎得直翻白眼,「拜托,我以前见过你吗?」
他吃惊地拾起头。
「小竟……」
「你到底是谁啊?」我实在没心情在大病初愈,忍耐力、判断力、承受力都只有平时四分之一的时候,玩我猜我猜我猜猜猜。
他嘴唇好像有些发抖,过了许久,才听到那不甚清晰的,好像从喉咙裏挤出来的微弱声音。
「卓文扬。」
那个名字到达我耳膜的时候,有如被一根钢针狠狠地穿过头颅般的剌痛。
我惨叫了一声,抱住头。
有那么好几分钟,大脑一片混沌,痛得嗡嗡作响。
「呜——」我咬著牙,等那阵抽痛渐渐缓和。
「小竟……你怎么了?」
「呜——」我拼命压著乱跳一气的太阳|穴,实在痛得太厉害了,头彷佛要被硬生生穿透一样的痛楚,「头痛……」
他惊慌地伸出手来摸我的头,我忙用力推开。
本来明明没事的,遇到他就倒楣!
他尴尬地缩回手,张著嘴想说什么,忍住了,平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握得连关节都隐隐发白。
突如其来的头痛,让我心情更差,何况他还一直看著我,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真讨厌。
「麻烦你出去,我要休息了。」
他抿著薄薄的嘴唇,「……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我吗?」
「没有。」我只想赶快结束这样无意义的对话,尽管他的脸色瞬间苍白。
「再见。」我冷淡地朝他点头,下逐客令。
他默默地看著我,点点头,僵硬地走了出去。
在医院裏那几天,基本上,是风平浪静地过去了,除了那天後来医生冲进来把我按倒,抱著我的头,又折腾了半天。
「难道我有脑痈?」我问Lee。
「你有失忆!」lee没好气。
出院的那天,站在门口等著ke去地下车场把车开出来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人。
才短短几天,他看上去越发清瘦得厉害,下巴尖得都能戳人了,头发杂乱,胡子拉杂,像个野人,害我差点认不出来。
他左顾右盼的,终於看到目标,就露出一丝笑容,站到我身边,微微低头看著我。
「身体好了?」
我客气而生疏地点头。
「给你看样东西。」他说得很轻很慢,拿在手裏的是张破损的CD。
我疑惑地接过来,努力瞅著CD封面,「Mr。children……NOTFOUND……孩子先生……无处可寻?」
翻译完四个字,大汗淋漓。就我的英文水平而言,这已经是极限了。
「干什么?」难道要拿来送我?拜托,这种破东西,太逊了吧。
他苦笑了一下,「朋友给我的……你看看……认得么?」
我摇头,原来是自做多情,汗颜,「女朋友送的?」
「……一个……很喜欢的人。」
有了喜欢的人,还这么明目张胆地盯著我看?这男人……
「今天我要回T城了。」他注视著我的眼睛,「……能再看到你……真的很高兴。」
他把那破旧CD很小心、很珍惜地放进胸前,定定地看著我,好像期待我能说点什么似的。
「再见。」我挥挥手,然後转身,朝著LEE迅速地跑过去。明明冬天已经快到尽头,空气裏的冷意,却是如此透入骨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