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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05老子思想批判-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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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因其只是围绕治国方略而言道理,这就有其一定的限制,因而对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体系的体现,也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失。理论上的严重残缺,则正是造成论理谬误的直接性根源。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在进行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比较之前,先简要介绍中国古典哲学的重要原因。 
  《老子》一书,在哲学理论上的不系统,不全面,不正确则是老子对中国古典哲学的不懂,为强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学无忧、不尚贤、愚民而治的歪理,而故意曲解、编造“道理”而造成的。因为,在他的著作之中,所言事理的方面是不少的:从天地到万物,从治国、用兵、到如何做人、行事,以及如何对待祸福、名利、善恶、荣辱、长生、久视等等,几乎含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了各个思想领域,它本来应该反映中国古典哲学的完整思想理论体系。应该反映而出现严重理论残缺,其本身就一种最大的理论错误。 
  《老子》一书的哲学理论不系统、不全面、甚至有大量的曲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他也说到了“万物负阴而抱阳”,但对于阴阳异性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互为依存,相对平衡诸规律,则基本上没有谈到。而只是对阴阳相对理论有一点涉及,但并未对此展开讨论。因为老子不是要谈事物的相对性,而是为他的滥谈、滥用“物极必反”规律所做的一种铺垫。对此,我们举例稍加对比: 
  在《易》经中,是以《咸》、《泰》、《恒》等卦,来强调事物阴阳相交的道理:“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①“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②“无邦”之所指,就是社稷毁,政权丧,国家亡。唯因客观规律是如此,黄帝治国,就强调“爱民”“明民”一切政令都要合于民心,老子则是背“道”而行,一味强调“愚民”。这难道就是所谓懂“大道”的“哲学之父”么? 
  阴阳互感、互动、互渗、互补,互依,互根诸规律的正确阐述,不仅决定了中国古典哲学是世界上提出最早的广义相对论,而且也是正确地阐明了事物不纯性的原因。故俗语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物无尽美,德无至善。这就是说,客观事物中的绝对性,只存在于事物的相对之中。离开了相对,就无以言绝对。而《老子》一书中则几乎处处谈绝对,而闭口不言相对。这又是其造成理论错误的根源之一。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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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周易·泰》。 
  ② 《周易·否》。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① 
  这些,就只是强调事物的一面,而绝口不谈其两面性。任何事物,哪怕是再先进、再好的东西,也都是具有两面性的。这就是社会的每一个进步之中,亦必然包含有一定的退步。比如,发明和使用了自来水笔,这给书写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人们的书法艺术却因此而倒退了,至少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有了计算机之用,人们慢慢地拿起笔来,竟写不好字了;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及时交流,  
  这对于社会的文明、科学、发展进步,是起到了非常了不起作用的。但是,利用网络进行一些犯罪活动,也就随之出现……而老子则不是这样看问题。比如,我们上边引用了他“大道废,有仁义”之语。然而,老子不过是因诡辩之需而这么说的。他没有任何肯定“仁义”的意思,他强调的是“绝仁弃义”! 
  第二,《老子》一书对天道、地道、人道之间的互为感应、互为制约关系同样没有谈到,对于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的著名时变理论,也未置一辞。 
  道,也就是中国古典哲学理论,它是包涵了“天道”、“人道”、“地道”、“时变”四个方面的内容的。所以,我称其为“四维一絷”的哲学思想理论。所谓“天道”者,指宇宙间的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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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老子·第十八章》。   
  物理反应引发出来的各种运动变化规律;“地道”指的是地球物理变化引发出来的各种客观自然规律;“人道”指的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发展变化规律。这三者之间的变化,又是互为影响和制约的一个有机统一体。其变化是随着时间过程而显现出来的,如果抽去了时间概念,就无以谈变化。所以,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观点出发谈道理,则天、地、人,都属于哲学理论所说的“万物”的。所以,《易》经就说: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① 
  这里所说的“三才”指的就是“天道”、“人道”、“地道”。因为“三才”都各具阴阳,所以卦画就有六爻,爻者,效也。至于“时变”理论,除了六十四卦的每一个卦画,都以初爻向最上一爻的事物发展变化比拟中,象征六个具体条件变化的时段外,又多次提出“与时偕行”,②“时之义大矣哉”③的问题。 
  至于黄帝谈治国,常是将天、地、人、时联系起来论理。如: 
  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为用。④ 
  老子为兜售“无为”谬论,谈到人的学道用道之处,总是将客观自然规律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同起来。但谈到天、地、人与道的关系时,则就是天是天,地是地,人是人,道归道,绝口不言其相互之间互为影响的整体关系,而是分得很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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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周易·系辞下传》。 
  ② 《周易·乾·文言》、《损·彖传》。 
  ③ 《豫》、《随》、《革》等。 
  ④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①  
  这就是说,老子的思想同西方哲学理论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根本不懂得中国古典哲学观中的“自然万物”是包括了天、地、人的哲学理论。当然,老子也更不懂中国古典哲学中的“时变理论”。 
  第三,老子对事物变化中的主观、客观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谈到,而且是在全书中混淆主、客观之间的界限;对于正名求实理论,他根本未有涉及;对于同性事物相斥诸规律中,只论及到了极反规律,而且将其认作普遍规律应用,这就造成了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错误观点。 
  物极必反规律,只存在于同事物相斥之间。在阴阳异性相引事物之中,是不存在物极必反规律的。物极必反规律,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之下才能呈现出来的,而绝不是不需要任何客观条件,就可以机械地变来变去的。机械地变来变去,就不是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论,而是实实在在的诡辩论。举例而言,水在一定的温度下,可以变成气、变成冰,冰和气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还原为水,但抽去了温度这一客观条件,就无以谈其变化。同样,一棵树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小变大,一个人可以由出生、幼小,到青年、壮年、老年,乃至死亡。但小并不等于大,幼小不等于壮大,生也不与死等同。小之变大,弱之变强,以及大变为小,强变为弱,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必要的变化条件,其变化就不会发生。然而,在《老子》之论中,则是几乎到处产生这样的错误。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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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老子·第二十五章》。   
  上德不德 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 是以无德 
  强者 死之徒 
  柔弱者 生之徒 
  兵强 则不胜 
  强大 处下 
  柔软 处上 
  高者 抑之 
  下者 举之 
  有余者 损之 
  不足者 补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正言若反…… 
  老子认为这就是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实际则是不准确、不科学的错误理论。《老子》一书从其命称为《道德经》,而且在书中自吹,是他发现了道,而且是由他命其称谓的: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我们读中国古籍,则是从来也没有发现有人将“道”称之为“大”、“逝”、“远”、“反”的。也很奇怪,怎么这个第一位发现了哲学、创立了哲学的“哲学之父”,反倒对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有很多都不懂,而且还闹出不少不懂中国古典哲学的笑话呢?此不能不谓中国历史上的大怪事!  
  第四,老子,无论从其历史传说,还是从其言论,都是一位历史上的“怪客”,就连其对“圣人”的定义,也同样是同中国历史上经典著作大不相同的。下面,我们就将《老子》一书中对“圣人”的论述,同《易》经、《黄帝经》作一个对比:  
  ⒈《易》经中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① 
  夫《易》何为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②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易》)而万物覩;③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④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⑤ 
  ⒉黄帝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故服人而不为仇,分人而不譐(似应作“蹲”)者,其惟道矣。故播之以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是以,道高比于天,道明比于日,道安比于山。故,言之者,见谓智;学之者,见谓贤;守之者,见谓信;乐之者,见谓仁;行之者,见谓圣人。故,惟道不可窃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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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周易·说卦传》。 
  ② 《周易·系辞上传》。 
  ③ 《周易·乾·文言》。 
  ④ ⑤ 《周易·咸·彖传》、《豫·彖传》。   
  可以虚为也。①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② 
  圣人举事也,道合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③ 
  ⒊老子对圣人的描绘: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④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⑤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⑥ 
  圣人为腹不为目。⑦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 
  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⑧ 
  按照老子的描绘,“圣人”是居高位,不作为,只知道吃,将天下百姓当作杂草与狗,推行愚民之术,而且不分是非,不分善恶,“浑其心”的一个混蛋!而且,老子每当说到“圣人”,就嘴里离不开一个“吾”的用于自称之字。因此,老子心目中的“圣人”指谁?不也是个藏头露尾的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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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贾谊:《新书·修政语》引黄帝语。 
  ② 《黄帝经·经法·道法》。 
  ③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④ 《老子·第二章》。 
  ⑤ 《老子·第三章》。 
  ⑥ 《老子·第五章》。 
  ⑦ 《老子·第十二章》。 
  ⑧ 《老子·第四十九章》。   
  第五,我们不妨再来看一看老子的自我吹嘘: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①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②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③ 
  当然老子在进行自我吹嘘的同时,又用拟人法,让客规律现身谈道也称“我”、“吾”,再以此将“道”这个客观自然规律的称“我”与老子自吹而言“吾”之间,又来一个故意混淆其界限,以其有意的“混”,造成读者思维上的“昏”,在“尊道贵德”之中亦不知不觉、自然而然地崇拜了作者。 
  为什么这样?老子自然有自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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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老子·第二十五章》。 
  ② 《老子·第六十七章》。 
  ③ 《老子·第七十章》。                    
第五节 用故弄玄虚之法加强其神秘色彩 
  《老子》一书,虽然其全篇都强调恬淡为上、淡泊名利、见素抱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等,但这些都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而老子自己则是耍尽了花招,文风不正。谈朴素的哲学道理则故弄玄虚,自吹自擂,神神鬼鬼,搞得一片神秘色彩,就是其突出的特点。本节就此举例略做分析: 
  例一: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从妙之门。(一章) 
  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名词“道”,指的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客观自然规律,依存于客观事物的变化,它是由事物的性质、变化条件所决定的。它的“无”并不等于客观中不存在。除了老子之外,中国古代典籍介绍它的特点,都是以“无形”来形容其抽象性,很少有人说它是“无”的。老子为了故弄玄虚,就故意玩弄文字游戏,一开始就言:道,是可以说道的,但却不是平常的道理。其名,也可以名之,但却不是平常事物的名称。这开头几句,虽然已近似于绕口令,但还没有说错。接下来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就开始有些离谱了:客观自然规律与物质存在共始终,它并不会依人们的认识与否为转移,在地球上还没有人类之前,它就是化生万物之母了,而人类认识到它的存在,则是人类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的事,客观自然规律当然不会是人类认识了它,并在哲学研究与理论上给其命以一定的称谓,它才开始成为“万物之母”的。所以,老子的这一段论述,从“无名”与“有名”开始,就已成为非常错误的说法了;接下来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从妙之门。”就是毫无哲理意义的故弄玄虚: 
  “道”不论人们认识与不认识,不论其有名与无名,它都是“道”,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变化规律。如何三变两变就又成了“此两者”了呢?除了老子之外,在老子之前,从未有过哲学家将“道”称之为“玄”的。老子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说,就是“神道设教,以愚百姓”的一种离经叛道奇说。 
  例二: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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