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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 命 奇 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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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层的活动开辟了新的途径。 

     1924年,巴甫洛夫75岁时,前苏联科学院为他新建了一个生理学研究 

所,后被命名为“巴甫洛夫生理学研究所”。1929年,他80岁寿辰时,又 

在前列宁格勒城附近的科尔村为他建设了一个像城镇似的,世界上独一无二 

的生理学研究中心,这个村后被称为“巴甫洛夫村”。 

     高尔基说:巴甫洛夫是“一位经过坚强锻炼的和精雕细琢的极其稀有的 

人物,这种人物的经常功用就在于探索有机生命的秘密。他好像是自然界为 

了认识自己本身而特意创造出来的一个极其完整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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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输血反应的谜底 



                     ——兰茨坦纳发现人类不同血型 



     人体内流淌不息的血液是人类生命的源泉。人体失血过多,就会有生命 

危险。现在人们都知道,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只要输入同血型健康人的血 

液,就可以挽救生命,输血已经是一种常用的急救方法。输血作为一种治疗 

方法的历史还不到一个世纪,然而人类认识输血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甚至 

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早在远古时代,人们就很敬畏地看待血液,认为它是生命的源泉,并试 

图用血液来延年益寿或者是挽救濒死的生命。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得胜的 

角斗士会把对方的血液喝下去,以期获得对方的勇气和力量。饮血疗法,也 

曾在世界上风行一时。据历史记载,1492年罗马教皇生病,喝了3个男孩子 

的血,结果连他在内4个人全部送了命。在医学不发达的年代,人们不可能 

真正利用输血治病。1616年,英国医生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为输血奠定了 

科学基础。1667年,有人成功地在狗之间进行了输血。同年,法国人丹尼斯 

首次把羊血输给一个贫血病人,病人的病情似乎好转了。后来,他又把羊血 

输给精神病患者,发现病人陷入休克状态,他又继续给病人输入羊血,结果 

病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输血在法国被禁止了,这个禁令甚至被扩大到几 

乎整个欧洲。在这以后的150年间,输血进入“黑暗时代”。 

     直到19世纪,英国妇产科医生布伦德尔才重新尝试输血。他发现了动物 

血输给人的危险性,主张用人血相输。1818年,他成功地用输血救活了一名 

产后大出血的产妇,成为人类历史上成功输血的第一例。接着,许多医生循 

着布伦德尔的足迹,对输血的方法和器械作了各种改进,使许多濒临绝境的 

病人,在接受输血之后,重新恢复了健康。 

     然而,在大量的输血临床实践中,事故却接连发生:有的病人在接受输 

血后,会突然出现发冷发热、头痛胸闷、呼吸紧迫和心脏衰竭等症状,甚至 

会死亡。开始人们认为这也许是输入的血液发生凝固造成的。但当有效地解 

决了防止血液凝固的问题以后,输血反应仍经常发生。人们又猜测,可能是 

输血过程中细菌感染而引起的,然而严格采用了无菌术后,危险依然时常发 

生。 

     为什么有的人接受输血后可以完全没有反应,而有的人却发生致命的反 

应?难道是种族差异造成的吗?事实作出了否定的回答。那么是否性别差异 

或血缘差异的缘故呢?也不是,因为父子、兄弟、姐妹之间的同性别输血, 

有时也会发生致命的输血反应,只不过比例小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 

看来,显然是血型不合造成的输血反应,但当时的人们不了解这些,输血重 

新陷入了“黑暗时代”。血液被生理盐水替代而输入人体,差不多持续了半 

个世纪。 

     为了揭开输血反应之谜,人们进行了种种探索和研究。其中,奥地利医 

生、病理学家卡尔·兰茨坦纳首先揭开了谜底。 

     1900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病理研究所工作的兰茨坦纳正在研究发热 

病人血清中的溶血素,这些溶血素能溶解正常人的红细胞。可是研究结果表 

明,溶血素与发热病人并没有什么关联,但是他却注意到正常人血清中存在 

一种凝集素,能够凝集其他人的红细胞。于是他想到了输血反应。输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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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是不是输血者和受血者血液中的血清与红细胞发生凝集的缘故呢? 

     这需要通过实验来证实。于是他召集来实验室里的五位同事,同他们谈 

了自己的设想,他想用他们六个人的血液来作一次实验。同事们很支持他。 

于是他小心地从每个人的静脉里抽取了一小管血液,再抽出自己的血,然后 

把它分离成淡黄色半透明的血清和鲜红色的红细胞盐水悬液两部分。接着, 

他把来自同一个人的血清,分别滴在6个载玻片上,又把从每人的血液中分 

离出来的红细胞,分别滴在每一滴血清上。 

     奇怪的现象出现了:有几个载玻片上的血清滴入红细胞后,呈现均匀的 

淡红色;而另几个载玻片上的红细胞却凝结成絮团状,红色的凝集块散布在 

淡黄色的血清里,形成鲜明的对比。 

     有点意思。再看看第二个人的情况。兰茨坦纳又把第二个人的血清一一 

滴在6个载玻片上,再把每个人的红细胞分别滴在血清上,结果,同样出现 

了上述两种情况。 

     兰茨坦纳把凡是滴入红细胞后出现絮状凝集团的,用“+”号表示,不 

出现凝集团的,用“—”号表示。当他把六个人的血清按照同样的方法试验 

一遍后,就得出了一张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表格。这张著名的表格,包含着现 

代血液分型的一些基本原理,又被称为“棋盘法”: 



          红细胞 

                  Dr。 St。Dr。 P。Dr。 S。 Dr。 E。  Z。                             L。 

      血清 



      Dr。 St。 —               +         +          +          +         — 



      Dr。 P。  —               —         +          +          —         — 



      Dr。 S。  —               +         —          —          +         — 



      Dr。 E。  —               +         —          —          +         — 



        Z。          —         —         +          +          —         — 



        L。          —         +         +          +          +         — 



     (表格中的外文字母为各实验者的代号) 



     兰茨坦纳对这张表格着了迷,一连几天,他对这张表格凝神思考,苦苦 

分析。他发现:每个人的血清和自己的红细胞相遇,都不会发生凝集;而不 

同人的红细胞和不同人的血清相遇,就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如果产生凝集, 

那絮状团块就会堵塞毛细血管,造成输血反应。这一点充分证实了他原先的 

猜想。他抑制住内心的兴奋,继续分析:从表中可以看出,六个人的反应恰 

巧呈现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和第六例,全部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反应,兰 

茨坦纳把它们划为A型;第二和第五例的凝集反应相同,划为B型;第三和 

第四例也相同,划为C型 (即现在的O型)。 

     根据上述结果,1901年,兰茨坦纳正式宣布:人类有三种血型,不同血 

型的红细胞和血清相混而产生的凝集,是导致输血反应的真正原因。他指出, 

这一发现对于临床输血有潜在的重要意义。他还用A型和B型的血清,制成 

用来测定人类血型的标准血清。只要输血前预先测定血型,选择与病人相同 

血型的输血者,就可以保证输血的安全。 

     1902年,狄卡斯德罗医生对155名正常人重复了兰茨坦纳的实验,发现 

151人的反应类型与兰茨坦纳宣布的血型反应完全相同,而另外4人的红细 

胞,除了和自己的血清不发生凝集以外,对其他人的血清都发生凝集,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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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还有第四种血型存在。由于这种血型的人较少(约占人群的1/10),兰茨 

坦纳只做了6个人的实验,所以没有发现它。当时狄卡斯德罗医生将这种血 

型称为D型 (即现在的AB型)。 

     1907年,捷克医生扬斯基,1910年美国医生摩丝也各自独立发现了血型 

系统,但命名不一致,曾一度产生过混淆。后来,国际命名决定采用兰茨坦 

纳的命名法,把血型统一划分为:A型、B型、O型和AB型。捷克医生扬斯 

基还总结出了四种血型的相互关系。O型血无论输给哪一种血型的人,都不 

会发生凝集反应,所以被称为“万能输血者”;相反,AB血型的人,除了同 

型血的人以外,不能输给任何别的血型的人,但他可以接受任何血型的输血 

而不致产生凝集反应,所以被称为“万能受血者”。但临床上最好是遵循输 

同型血液的原则。 

     几十年来,许多医学工作者在ABO血型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又发 

现了人体的许多种血型类别。至今,已发现15个血型系统,90多种血型。 

     ABO血型的发现,为临床输血铺平了道路,使它成为一项有效的治疗手 

段。兰茨坦纳以他划时代的发现,获得了1930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兰茨 

坦纳1868年6月14日出生于维也纳,1943年6月25日在纽约去世。在他 

的一生中,发现了ABO、MN、P、Rh等许多血型,对人类血型研究作出了重大 

贡献,赢得了“血型之父”的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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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蝇杂交试验后的新发现 



                        ——摩尔根创立基因学说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一切生物都有着把自 

己性状传给后代的本领,这叫遗传。19世纪时,孟德尔在多年观察、研究了 

豌豆的杂交试验后,发现了两条重要的遗传规律:遗传基因的分离规律和自 

由组合规律。但在1900年以前,孟德尔的发现一直不为人知。这是因为,孟 

德尔一生中只有一次在一家不引人注目的杂志上发表过他的文章,当时许多 

生物学家又不懂数学;再者,孟德尔是一位修道士,人们不把他看作是一位 

科学家。 

     1900年,三位植物学家发现了孟德尔1865年写的论文,这给整个生物 

学界带来了很大的生机。许多科学家卷入了这个讨论。孟德尔的定律正确吗? 

假定他的定律是对的,有着多大的普遍性? 

     当时正在哥伦比亚大学从事生物学研究的托马斯·亨特·摩尔根也被这 

些十分激动人心的发展和讨论吸引住了。最初,他对此学说及其相应的理论 

是持有怀疑态度的。他决定亲手做一做试验来推翻或证明这个理论。 

    据说,幼年的摩尔根就喜好收集自然标本和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实验。 

     1866年9月25日,托马斯·亨特·摩尔根出身在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 

敦城一所豪华而古老的房子内。摩尔根的父亲是美国驻西西里岛墨西那的领 

事,他巴望这孩子将来会成为一个“勇敢高尚的名人”,多次情不自禁地用 

双手把摩尔根托过头顶,高兴地说:“长大了他会成为一个外交家的。”孩 

子的母亲则讲,像他叔叔一样也不错,因为孩子的叔叔是美国南部联邦的一 

位将军,战功累累,名声显赫,为这个家族增加了不少风光。这是一个名门 

望族,在其精心保存的所有家谱中,以出过外交家、律师、实业家、军人而 

自豪。但是,摩尔根成了“例外”和“变种”。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位科 

学家,一位著名的胚胎学家和遗传学家。 

    摩尔根自幼就寻觅着自己的爱好。他整日东跑西逛,一副“吊儿郎当” 

的样子。带着一副逮蝴蝶的网,或去列克星敦郊区,或进出于不远处的山里, 

采集着他喜欢的动、植物标本。一次,他与堂弟抓住一只猫,他建议,把这 

只猫解剖一下,看看它肚子里有些什么东西。他们用绳子把猫系在桌子上, 

在用刀切割猫的肚子时,猫痛得叫了起来,终于挣脱了绳子,怒气冲冲地跳 

下桌子,逃之夭夭了。这一次失败的实验说明摩尔根的研究技术尚不到家。 

    摩尔根不断地收集着各类标本,几年下来,东西越来越多,鸟、鸟蛋、 

蝴蝶、化石等堆得到处都是。在摩尔根10岁那年,家里决定专门把住宅顶楼 

上的两间房子给他作为标本室。这真是一件梦寐以求的大好事。摩尔根将这 

两间房间油漆裱糊一新,把各类标本搬了进去,分类整理后,工工整整地贴 

上了标签。这可是他的专属领地,不经同意,家里其他成员不得改变里面的 

任何摆设。 

     1880年,摩尔根14岁生日一周后,他考上肯塔基州立学院预科。1882 

年转入本部学习。对摩尔根来说,博物学是全部课程的精华所在。“尽管大 

家都认为当时的条件非常原始,但我们确实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摩尔根是 

这样评价他的大学生活的。 

     1886年,19岁的摩尔根进入了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这时,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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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斯大学建校才10年,但在美国和欧洲教育界已享有盛誉了。当时美国的 

大学不太重视自然科学课程,而霍普金斯大学有别于此,特别强调生物学等 

自然科学。已建立了一座新的生物实验室。摩尔根在这儿,潜心研究着海洋 

生物,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论海洋蜘蛛》。 

     传统的生物学研究方法是描述性的,科学家观察一个有机体时,注重于 

它的外形和结构如何,它们各部分是怎样结合在一起的。然后,如同林奈那 

样,把它归入所属的某一个类别中去。新一代的生物学家不满足于此,他们 

想知道活的有机体是如何产生并怎样活动的。生物学家马丁认真地告诉他的 

学生:“生命不可能在死亡的躯体中观察到。”坚持实验和注重观察生命体 

的动态改变,这在当时美国甚至欧洲大学中是领风气之先的。 

     这一次,摩尔根做的是一项非同寻常的实验。他选择了果蝇作为实验动 

物。果蝇的叫法五花八门,亦称醋蝇、果渣蝇、香蕉蝇。这是一种小型蝇类, 

仅米粒般大小,喜欢在腐烂水果和发酵物周围飞舞。 

     据说,果蝇求爱方式奇特。雌果蝇能利用自己的触角来聆听雄果蝇发出 

的求爱“情歌”。 

     有一种雄黄果蝇,会用翅膀来唱“情歌”。不同种属的雄果蝇各自演唱 

着不同曲调的“情歌”。这种“情歌”表示两种信息:一是诉说自己的同族 

在求爱,其次是告诉雌果蝇自己正是它的意中人。雌果蝇听了“情歌”以后, 

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情投意合,双方结成“情侣”;另一种是,知道曲调不 

对头,就扬长而去。 

     最为重要的是,果蝇是一种近乎理想的实验动物,只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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