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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262-中毒-第15章

小说: 262-中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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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次,赵啦啦和他好端端地玩着,他接到传呼,回完电话后对她说,你先回去吧,我有事。赵啦啦这个疯子就仪态大方地说,好吧,那再约时间。她还是笑眯眯地说的。回家的夜班公共汽车上,她瞪着一双迷迷瞪瞪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路灯。眼睛一阵阵地被泪水弄得模糊,又一次一次使劲眨眼把泪水逼下去。下中班的工人在打瞌睡,装在网兜里的铝制饭盒时不时撞在把杆上,脆生生的。饭盒盖脱开了,飘出王致和臭豆腐的气味。路灯光一格一格地跳到她的脸上,像一只不断挑衅的兔子。那时的赵啦啦,还是一个小女孩,她该怎么办?她怎么可能懂这样地爱一个人是有毒的?    
      现在,赵啦啦突然很后悔在成都就那么放过了他。为什么她不能把他抵进死胡同里?为什么她就不能跟他急?    
      她很想打他。拿起一个啤酒瓶,朝着他的头,死磕一下——玻璃碎了,有一股血从他蓬松浓密的好头发里,细如游丝地淌下来,遮住他惊讶万分的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清亮地淌出悔恨的泪……    
      赵啦啦在小说里有一段话说得很带劲儿。她写道: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该怎样地爱一个人。    
      在我愿意顺从的时候,我遇到的是对顺从不屑一顾的人;当我选择对抗的时候,我遇到的是比我强悍的人,把我的对抗碾成一堆屈辱的粉末。我醉的时候,遇到的是清醒的而且讨厌酒的人;我神志清朗气吐如兰,却偏偏要去搀扶那个烂醉如泥满嘴污言秽语的混账,他还一路地吐,溅到我的身上;我赞美风月的时候,旁边那个人一定是个技术主义者;我脚不离地又掐又算过日子的时候,一定是在陪着一个白日做梦的家伙。    
      我不愿回想我经历的那些男人。现在偶尔想起他们,他们都跟在箱子里搁旧了的皮影一样,薄的,褪色的,还有一股呛人的灰尘味。    
      和他在街上相遇之后,我发现我真的在那一瞬间获得了我向往已久的平静。很自然的,没有一点勉强的,我停止了写邮件和打电话。    
      心情很淡,像影子一样。他也像影子一样,飘着,浮着。我伸手一捉,他就过来;我放手,他就荡开。这的确很像梦境。如我所愿,他真的成了我的梦中情人。    
      在没有写邮件,也没有打电话的第一天里,我觉得有一种空洞的感觉。像戒烟后的第一天。戒烟的人总要弄点糖、瓜子什么的来对付没烟的滋味,我发现,我戒邮件和电话的第一天,很想找个人说话。    
      最合适的人应该是赵啦啦吧。她现在这种情形,糟糕的伤痛的恋情特别对她的口味。我会从她那里获得很好的回应,会很过瘾的。这不像跟姑姑说话。她境界太高,让我敬畏。    
      但我忍住了。这点毅力我还是有的。    
      女人在一起说感情上的事,很多时候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的。我刚刚开始了一个好局面,我想,我得咬住这股劲儿才对。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我把已经放下了很久的工作拿起来。前段时间都在应付着,魂是散着的。我开始把前段时间搁置在那里的几个选题拿起来,仔细考虑,写出编辑方案,跟合适这些选题的作者打电话,商量写作方式。我发现我很久没有这样愉快了。那种安静、专注、跟情感无关跟心灵有关的愉快。    
      我开始重新写些小文章给时尚杂志。很久没写了,我认识的那些编辑好多都跳槽了。宋姑娘还在老地方。她说,好啊,写来我看看再说吧。跟我聊了一会儿后,宋姑娘突然兴奋地说,哦,千百魅是你的作者啊?那麻烦牵线认识一下好不好?你帮我向她约稿好不好?她不写随笔?不,不,还是帮我约一下,写什么都行啊,稿费我开最高。拜托拜托。    
      放下电话,我真有点嫉妒赵啦啦。    
      赵啦啦要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她要一天写三千三百字,于是向老板请假,请两个月。老板很不高兴,暗示她必须说出一个合理合情的理由,否则,她不太可能再回原来的位置。赵啦啦告诉他,合理的理由没有,理由可能算是合情的——她说她有病,大病,好了从头再做也没有什么,算是新生,好不了的话,当然回不了原来的位置。老板一听口气就软了,还劝了赵啦啦几句。这人还是个好心人。    
      赵啦啦也不算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她左边乳房又开始疼了。    
      潘放已经回北京了,他在赵啦啦请假的当天晚上就给她来电话问个究竟。赵啦啦说实话是要赶小说。潘放说,什么瞎话都可以编,但别咒自己,不吉利。    
      陆宁来北京了。因为公司业务她一年要来北京两三趟,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冬天来过北京。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4)

    她敲门,见赵啦啦开门,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仿佛开门的不是她要找的人而是一只成了精的耗子。    
      赵啦啦被她的表情也弄得很吃惊,问她:“怎么啦?你不是敲的就是我的门吗?”    
      陆宁又转成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说:“你怎么会在家?”    
      “咦,你这人,你要是觉得我不在家你怎么不先打电话?”    
      “我要是先打电话你准不在家。”    
      “陆宁,你别吓我,怎么说话跟神经病似的。”    
      陆宁这才过来和赵啦啦拥抱一下,然后脱掉大衣,把自己扔进沙发里,摊手摊脚地尽量放松,一脸满足的笑容。“嗨,你不知道,我今年下半年开始就邪门了,只要去哪里找人,人准不在,就是事先约好的,人家也临时有急事走开了,让我扑空。后来我就想,干脆硬扑,结果一扑一个准,你已经是我硬扑到的第五个对象了。你说这事邪不邪?要说,前面四个都还是在南京,结果我跑到北京来扑你也扑到了。这不真邪门了吗?”    
      陆宁经常搞些怪名堂,赵啦啦是知道的,想不到现在她还热衷这些东西。    
      她掏出她的骆驼烟,然后进厨房拿了只小碗出来当烟灰缸。    
      她指指赵啦啦的茶几和旁边的藤编CD架,问:“什么时候买的?”她摸摸CD架,“送我好不好?”    
      “不行,你每次来都跟强盗似的。这架子我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陆宁笃定地笑笑,她知道赵啦啦会给她的。她走到开着的电脑前瞅,“咦,又写什么破玩意儿?”    
      赵啦啦走过去把她扯开,关机。    
      陆宁说:“啦啦,给我两本你那个《挥泪》。我们公司有两个小姑娘,是你的崇拜者,连我这个当朋友的一起崇拜。我答应给她们带千百魅小姐的签名本回去。”    
      “行。但你得买。书就按定价,签名嘛,加十块钱,如果要题词,再加十块钱。”    
      陆宁没理她的话,一头钻到厨房查看冰箱去了。    
      从厨房出来,她找赵啦啦要车钥匙出门买东西,说:“趁我出去这会儿你可以写十块钱的字吧。”    
      陆宁上超市买了一大堆食品回来,把赵啦啦的冰箱放满了,然后进厨房做饭。陆宁是个好厨子。赵啦啦喜欢江浙菜那种甜滋滋的味道。在南京待的那两年是她最胖的时候。    
      吃陆宁做的黄花鱼真是享受。几杯酒之后,赵啦啦就把到成都去前前后后的事情给陆宁说了。    
      陆宁一向是挺喜欢闹事的,惟恐天下不乱,但这次她警告赵啦啦别去惹夏城南。    
      她说了一句让赵啦啦心惊胆战的话,你别惹杀身之祸。    
      谁会杀了我?赵啦啦被陆宁的话给吓蒙了。    
      赵啦啦的女友中间有两个带巫气的,一个是白梅。白梅的巫气是学习得来的,经过长时间孜孜不倦地学习所有的唯心主义,白梅有了点女巫的道行。这种后天努力的结果让白梅始终停留在一个低级的层次上,发展空间几乎为零,但就是这样她已经是圈子里的半仙了。    
      另一个就是陆宁。她从不修炼她的道行,因为她是先知先觉。如果说女人普遍直觉很好的话,陆宁的直觉是出神入化的。她直觉起作用的时候不多,大多时候处于混沌状态,但一旦她的直觉起作用的时候,就准得惊人。没人愿意让陆宁的直觉起作用,全是灾,没有一点好的。她这种人就是人们平常说的乌鸦嘴。乌鸦嘴往小的说,阳光灿烂的天摆在那里,头天的天气预报也说是晴天,她看一眼嘟囔一句,下午怕是要变天哦。下午的天一定会变的。乌鸦嘴从中等的说,同事开车从南京去上海,她说,小心点,上高速一定系好安全带。结果从来没出过事也总是忘系安全带的那位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幸亏系了安全带,没受伤。人家不知该骂她还是谢她。最邪的一次是她突然对一个朋友说,你们家老人过马路要小心。一个星期后那位朋友的岳父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    
      这样的一个女巫警告赵啦啦别惹杀身之祸,她能不吓吗?    
      赵啦啦问陆宁:“谁会杀了我?”    
      陆宁诧异地抬头看她,“谁会杀你?怎么说到这儿来了?我们不是在说夏城南吗?”    
      赵啦啦明白了,她是在无意识中说出那个直觉的。    
      赵啦啦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窗外是雨后明媚的阳光。门口擦垫上有泥,不知是赵啦啦还是陆宁带进来的。


第三部分第十五章(1)

    跟你的第一次见面后,好些天,我懊丧两件事,那就是我没注意你抽什么牌子的烟和没注意你的车牌号。    
      我能不能在北京的街上正好遇到你的车?如果我知道你抽什么烟,我也许会换成你那种牌子。    
      烟的牌子和车牌号码,把你淹在人群里,把你我隔开。我甚至愚蠢到这个地步,也许就是因为我没能注意并记住,所以,我没能得到你的爱情。    
      完全可能就是这样的。为什么不了?我可以没有理由地爱上你,也可以是因为一些非常细微甚至是怪异的原因失去你。    
      姑姑从大兴回来,在我那里中转休息了一天,然后回杭州去了。    
      她在那里和她的情人处得怎么样?他看上去好像没有家室,而姑姑是一个老姑娘。是什么使得两个人不能生活在一起?    
      姑姑把她的故事告诉了我。    
      他们在一起十年了。男人前几年离了婚,全部家当给了前妻和小孩,净身出户。按道理,两个人可以在一起了,当时,前面分离的日子过于绵长,姑姑和那个男人之间都对在一起生活没有了信心。姑姑在杭州有她的工作、朋友和生活圈子,男人搬到大兴,大隐隐于野,自我感觉也很舒服。两个人就这么每年见一见,在一起呆上十天半月的。这些年一般都是男人到杭州去,夏天去,他说喜欢夏天的西湖。这一次姑姑破例到北京来,是因为我的原因。    
      我问姑姑:“这样感觉好不好?”    
      姑姑说:“好,也不好。好的是,没有争吵,没有那些琐碎的东西,两个人都为这一年一聚提着精神,全力以赴,发挥最好的状态。但是,仔细想想,觉得有点假,像演员上台似的,似乎再情真意切也是角色的要求。这毕竟不是婚姻,没有夫妻之间那种血肉相连丝丝入扣的东西。”    
      我说:“既然这样感觉,那为什么走这些过场?就是不结婚,也可以同居啊。”    
      姑姑说:“同居跟结婚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我和他苦心经营了十年的感情,我们都怕它被厮守这东西给磨损掉了。两个人一旦朝夕相处,很多东西是无可奈何的。他是亲身体验过的,我虽然没有经历过婚姻,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姑姑告诉我,这次到北京来,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似乎觉得她和他之间已经快走到头了。在北京冬天清澈淡白的阳光下,两个人的老似乎一下子被放大了许多。这种老在往年西湖边的湿润中被遮盖了。他们坐在大兴的那个院子里,突然发现无话可说。没有未来的感情,被凸现出来的老态,没有在一起厮守过的日子,都让这种无话可说变得非常残酷。阳光下,男人的眼睛是一种浑浊的土黄色,鼻毛好久没有修剪,从两个鼻孔里支出来。姑姑甚至没办法为他修剪鼻毛,他们之间仪式感太强了,容不得这些亲昵的还有点邋遢的动作。如果是一个妻子,想都不用想,径直去做就是了。    
      姑姑说:“有一天,我和他坐在院子里扎那些干花,他问我想不想喝茶,他去沏一壶来。我抬头正好和他的眼睛对在一起。我觉得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了。我说,我去吧。然后,我进屋,先去照照镜子,我看到我的眼睛跟他是一模一样的。我有点明白了,我和他之间可能结束了。”    
      我大不以为然,“姑姑你也太那个了,看一看眼睛,然后做一个决定。这是什么岁数的人才会干的这种事?”    
      姑姑笑笑不说话,侧过头去,我发现她红了眼圈。    
      在这一刻,我发现姑姑并不是我习惯的那个智慧无比的女人,她跟所有在情感中受困的女人一样,脆弱感性,努力为自己找一个说法,一个借口。    
      赵啦啦认识陆宁的时候,陆宁正处于挨打的阶段,她那位非常爱她的丈夫时不时就要甩她一耳光,然后,给她跪下道歉。那是一九九七年,赵啦啦在南京一家出版公司的时候。    
      赵啦啦旁观了陆宁婚变的全过程。她也很爱她丈夫,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容貌才智性格都很般配的一对,没事的时候,他们就是幸福这个词的注解。    
      陆宁是百思不得其解,反复问赵啦啦:为什么我会被他打呢?我们谈恋爱的时候好好的,为什么结婚后他就开始打我?她不是问赵啦啦,是问她自己。可是无论是赵啦啦还是陆宁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赵啦啦问陆宁,她丈夫是不是小时候经常被人打,比如被父母、兄弟或学校里街坊里的什么人打?陆宁说,好像没有啊,他一直过得很顺利,他父母和他哥也是性格很平和的人,没有暴力爱好的。    
      陆宁最后离婚是因为终于有一天她丈夫抓住她的头往墙上撞。当天晚上她逃到赵啦啦那里,然后回娘家住了一个多月,然后决定离婚。    
      离婚那天赵啦啦陪陆宁去民政局。她和她丈夫都是一脸死灰,很受惊吓的样子。陆宁丈夫当时的神情非常伤痛。赵啦啦对他说,不要怪我多事,陆宁害怕,非要我陪她来不可。他低声说,我知道,我已经把她吓破胆了。他长得很清秀柔弱,是女人容易将之揽进怀抱的模样。赵啦啦注意到他的手很小。    
      陆宁后来对赵啦啦说,我离婚那天要你陪我,你以为我是怕他打吗?赵啦啦说不。陆宁点点头,说,因为到最后还是爱他,喜欢他,所以,她非常害怕,怕看见他的脸。离婚一段时间后,陆宁非常悔痛,她觉得自己应该把他丈夫的病根找出来,耐心地陪着他直至痊愈。赵啦啦劝她重新去找他,像个朋友一样的帮助他。陆宁坚决地摇头,哭,她觉得一切已经败坏了,也可以说,因为胆怯和软弱,她已经背弃了她的爱情,不可能回头弥补了。陆宁对赵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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