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同人)情报贩子不卖萌+番外 作者:墨色瞳(晋江2014-02-13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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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番外】庄生晓梦
朝阳日复一日地升起,为沉寂的大地带来令人欢欣鼓舞的鱼肚白。平淡的日子,过的久了,就回成为一种习惯。没有人会杞人忧天地害怕:终有一天会失去这一切。自然,也没有人会看清:自己手中握着的,一直都只是一抔流沙。迟早都会失去,区别仅仅是流逝的快慢罢了。
Forever,沙漠夏岛,位于南海边缘,因此能蒙上天恩赐,远离战火中心。
而对于常年饮用仍带咸涩的过滤海水的人们来说,雨水在Forever是最珍贵的礼物。
偶有渡轮在海面游弋,留下绵延的鱼鳞状的波纹。坐落在沙漠边缘的小镇,是整座岛屿居民的栖身之地。矮小的房屋,被人手下一凿子一凿子建造出来的土路所隔开,井然而均匀地遍布岛屿的海岸线附近。这交通的命脉,却如同人类的血管一般,重要而脆弱。目光瞭望向远处的沙漠腹地,隐约见几株顽强的植物。再深入,便是真正意义上的“不毛之地”了。
刺眼的阳光射下一道道五彩斑斓的光带,霎那间,竟让人误认为是看到了彩虹。
只可惜,时值正午,三伏的酷暑,将人们如数赶回家中。躲避都唯恐不及,谁还有心情来赏景?
但在个个都是弄潮好手的孩子们看来,正午却是一天之中最好的时候。
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海水没有晚上的冰冷,温热的让人浑身软酥酥的。
“喂!克劳恩!还愣在哪里干什么!”
幼年的玩伴在海中招呼我,心急地,甚至直接往岸上泼水,弄的我浑身湿的像落汤鸡。
而我却怔在原地,自顾自盯着自己小小的手掌出神。仿佛他呼唤的,是与我无关的别人。
这里是,Forever?
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自从五岁那年的海贼袭击过后。
身体也变小了,变成了本不该出现在forever的六岁——毫无证据,却笃定是六岁。
这时候,我的名字,是叫克劳恩吗?
我怎么会在这里?
自己不是在……在、在那个……
想不起来了,之前到底是在哪里。
是我的错觉吧。
这里,分明就是我的故乡。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有疼爱我的父母,还有一起捣蛋玩闹的伙伴。
没有什么入侵的海贼,没有父母的死讯,我也没有被卖到黑心马戏团去……
我不需要靠贩卖情报,铤而走险地生存在世界的边缘。也不会害怕:哪一天稍有不慎掉入深渊中,万劫不复。
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里的日子始终都是如一的安稳。
“喂!克劳恩!你再这么磨叽我们就再也不跟你玩了!”
海中终于有人再也耐不住性子,跑到岸上来,略大的手掌熟络地握紧了我的手,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粗鲁地拽着我就往海里跑。
他一头耀眼的红发,如同一只红色的刺猬。
如此熟悉的感觉,而我却一样不记得他。
“那个,”跟在他身后的我怯怯地开口,“你是谁来着?”
“哈?”他闻言生生停了下来,小小的脚丫在柔软的沙滩上蹭出两道凹痕,“克劳恩,你丫今天没发烧吧?”他故意把手背贴到我额上。“居然问这种白痴问题!”
看见我依旧是一脸迷茫,他叹了口气,颇为大度的摆了摆手:
“算了,老子再告诉你一次就是了。”
“老子的名字,是尤斯塔斯基德!克劳恩,你给老子记住了!一辈子都不准忘!否则老子揍扁你!”
少年的口气带了几分狂妄的味道,小麦色的皮肤上密布着一层薄薄的汗水和海水。逆着光的脸庞,遮挡了阳光,又让他堕入无光的黑暗中。朦胧中的五官,却始终透着摄人的英气和霸道。金色的眸子,宛如他的太阳,始终都仅仅照耀他自己的世界。旁人,只能抱憾地仰望,而不能得到。
我咧咧嘴,也笑起来。
“那你也要记好,我的名字是克劳恩。”
“那种事,”他用自己那有些粗糙的手掌,揉了揉我和他一模一样的红色头发,柔声道,“老子不用刻意记都不会忘。”
“基德,怎么连你也磨蹭起来了?”
终于连一向好脾气的基拉也不耐烦起来。
基德没有立刻回应基拉,他什么都没有说,冲着我,留下了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身牵着我的手,跃入海中。
这一瞬的容颜,让我恍然,兀的平添如在梦中的感觉。
似乎自己一直都在奔跑,想要追逐什么,并且一直都始终未得。
好害怕失去……
虽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但是终归还是会痛的。
平淡的生活,没有刀光剑影的刺激,也没有冒险的诱人,可是,你却可以不必担忧失去。对于自己来说很重要的人,也不会在哪一天,悄无声息地离开你。在并不发达的小岛上,人们也没有太多的利益纠葛,话语谈论中,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
不必担心背叛,不必担心失去,不必担心只有自己一个人。
海水包围周身,我游刃有余的潜游着。本想安静地游泳,结果却不料难逃水仗风波。
基德和基拉义无反顾地站在同一阵营,而空自然会忠心耿耿地跟随他的“头儿”。这样一来,我就处在了明显的劣势。身边只有浑身都是文弱书生气的艾文。
“喂喂!不公平啊!”我提出抗议,“为毛是三对二啊!”
“谁说是三对二?我当然要站到自家妹妹的这边!”
不等红毛刺猬狡辩些什么,一个矫健的身影从崖上纵身跃下,在水面上击出一朵漂亮的小水花。
“尼酱!”我又惊又喜,欢欣雀跃且幸灾乐祸地看着一脸阴沉的基德三人。
因为艾斯的强势加入,形势迅速逆转。原本以为占了便宜的那三人落荒而逃。跑上沙滩,向在椰树底下乘凉的香克斯告状去了。
我不顾一脸的咸腥海水,在海中哈哈大笑起来,直笑的岔了气。
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开怀过了。
苦涩的海水渗入眼中,我又开始不停地流着眼泪:
——也许是因为海水的缘故,又也许是为了别的什么。
「为什么,心中始终有挥之不去的阴霾?」
因为时代的动荡,你我都过早地被挤进成人的世界中,并不得不拼命在其中为自己分得一杯活命的羹。
我们都是任性而无理取闹的孩子。因为被世界所欺,为了生存,不得不学着变得一样冷漠。反之,再用自己的双手,去伤害这个世界。
偶然一瞥,只觉天际的海蓝色,是太过完美的虚假谎言。
“又在发什么呆呢?”艾斯揉了揉我的头——像红毛刺猬一样。
“没有。”我笑的灿烂,淌水上了岸。
能得到片刻的休憩,岂不美哉?
接过贝克曼大叔递过来的毛巾,我擦干了头发和身子,裹着浴巾,在长椅上躺下。闭上眼,任由上方投下的阴翳,斑驳地落在脸上。微风掠过,终于带来几分凉意。让人不禁慵懒起来,想要度过一个惬意的午后。
“喝点果汁吧。”香克斯端着漂着冰块的橙色的饮料过来,在一旁的板凳上坐下。
“嗯。”我高兴地从躺椅上坐起来,一把抢了过来,大口大口地喝着。
“又没人跟你抢,慢点喝,小心呛到。”香克斯看我这幅样子,又好气又好笑。
我完全无视他的一片好心,一口气干完了一整杯,啪的把杯子放到桌上。
“说起来,克劳恩好像又长高了呢。”香克斯眼睛看着精神满满,打着“沙仗”的少年们。
“诶诶?”我惊喜地跳下躺椅,扯着香克斯,非要和他比身高。
“克劳恩是长不高的!”红毛刺猬兴致勃勃地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你丫才长不高!”我瞪他一眼,他却不屑置辩,因为有他的身高杵在那里,任谁都心知肚明。
“正解。”艾文推推眼镜,孰料被基拉的一把沙子迎面洒了个够。
“谁让你和我抢的!”空气急败坏,“这小子应该由我来收拾的!”
“……”艾文的一颗玻璃心,登时就碎成了比沙子还细的齑粉……
“没事没事,你也知道他们的,刀子嘴豆腐心。”艾斯无奈地安慰着他。
也许是因为名字相像的缘故,两人总是很合得来。
看着他们极有精神的样子,我轻轻摇了摇头,笑着裹了浴巾,躺回了躺椅中。
“困了啊?”香克斯笑着拿走了空杯子,摸了摸我的头,“嘛,好好睡一觉吧,醒来以后我们大家一起回家。”
“谁都不会丢下你先走的。”
我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沉入梦中。
………………
我是被冻醒的。
夜晚不知在何时降临,气温骤降,漆黑的夜空中只剩一弯月。惨白色的月光流淌在沙砾上,宛如一片银白色的海洋。而我,便是这浩瀚之海中的一芥孤舟。漂流着,却始终找不到能停靠的岸。
四周一片死寂,空无一人。
香克斯说的那些,还隐约在耳边回响。
我盲目地到处跑着,想回到那个“家”里去。但却如无头之蝇,四处打转,竟然找不到那熟悉的矮小房屋。没有任何人居住,没有人是我的伙伴。
这里不是forever,这是一个荒岛。
而我,将永远一个人,困死在这里!
分割线
泪水打湿了两颊,我在黑暗中摸索着放在床头的纸巾。坐起身,却一头撞到了狭窄船舱中的矮脚柜。周身都是无边的黑暗和寒冷,裹紧了并不厚的被子。我擦着眼泪和鼻涕,用力地把废纸扔出舱外。不一会,就在那里铺了一片白花花的纸巾。
噩梦中的情景,历历在目。
像是坏掉的水龙头,眼泪流个不停。抽噎之时,眼看泪水滴落,浑身忍不住痉挛般的颤抖。
心里被不明所以的悲哀和凄凉塞满。
我从未有过,比现在,更渴望有人陪伴在身边的时候。
悲也好,喜也好,爱也好,恨也好……
不管是什么,都无法给寂寥的心,一个温暖而霸道的拥抱。
都说庄生晓梦迷蝴蝶,那么我呢?
在这边是一个人,就算回了梦里,也依旧是一个人。
梦与现实的界限,并不重要。
分的泾渭分明又如何?
你哭泣,你心痛的几欲求死,怎么样都好,不会有任何人看到,更不会有任何人关心理解。
眼睛适应了黑暗,扫眼瞥见的矮脚柜上的日历,面对那几个数字,我突然想起:
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生日快乐。”
我带着泪,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问吾辈为什么更新么?
首先,看到收藏和留言,吾辈炒鸡高兴。
其次,今天其实真的是吾辈的生日。
于是就顺手把闺女的生日也设定到同一天了。
这一章,算是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吧。
嗯。就是这样。
想写一章悲凉一点的,也不知道有没有达到目的。
也许会有人觉得,克劳恩太懦弱,总是在哭。
但是,再坚强如铁墙铁壁的人,也会有想哭的时候。
更何况是背负了太多的克劳恩。
我是亲妈,我还是挺心疼自家闺女的。
不要以为吾辈夸大事实,一个人晚上窝在被窝里哭的时候,
真的会颤抖的不能自已,真的会很狼狈,很难堪。
那种时候,真的很想很想,有人能陪在自己身边,理解自己的苦痛。
但是,那又如何?
一个人,终归是一个人。
就算在梦里也是一样的。
嗯,暂时不会再更文了。
星期天下午吾辈是要回学校上课的。
【鞠躬】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认同,以及不嫌弃吾辈的“无病呻吟”。
谢谢!吾辈真的爱你们!
☆、这章是水!
咳咳,吾辈归来了……【严肃脸】中考终于华丽丽的落幕啦,吾辈自我感觉还不错,七月初出成绩,嗯,一定是万事大吉!吼吼!必须的!
好吧,吾辈承认,这章是水。【戳,从标题上就能看出来了吧喂!魂淡!】嗯,主要是想说说最近填坑打算,以及写文到现在的一些小小的感受吧。(*^__^*)
NO。1
首先打头阵的是填坑公告。
吾辈已经over中考君啦,这几天会先找找感觉,然后尽快开始填坑!【←此乃承诺……笑】嗯,之前的大纲不慎遗失,而且剧情变化比较大,出现的新情节也比较多,所以吾辈还要先写出新的大纲。【磕墙】
总而言之,吾辈还是后尽快更新的~
NO。2
话说红毛刺猬的这个坑,一开始的确是想要填成“万年大坑”的,但是吾辈完全没有料到:连编带凑的、拖剧情的……【戳,请自重!】能写这么多。看着长长的目录,吾辈总会有种欣慰的赶脚……【点头】最欣慰的还算是收藏数啦~【扭】虽然比不上名作家,但吾辈还是很高兴,因为吾辈知道这是自己认认真真做,然后得到的结果。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因此吾辈只看自己。【内心话:其实要做到还是很难的。嗯。】
记得鲁迅先生【吾辈的偶像来着……揪衣角】曾经说过,写作是要向前看的。【大概是这样吧,吾辈记不清了。被踹飞】吾辈一直将其奉为信条。
嗯,吾辈看来,追根溯源,写作其实是为了无法言说的一种乐趣。
看着自己想象中的世界,一点点用文字构建出来,化成一个个“真实”。这是于自我而言的一种乐趣。而看到自己的小东西被别人所爱,自然又是更大的乐趣。这便是于外界的一种乐趣。
对此,吾辈不再啰嗦。
NO。3
来谈谈红毛刺猬的这个坑吧。
这是吾辈写的第四个同人。从文笔等方面来说,似乎已经逐渐趋于成熟。吾辈最想说的,便是这个坑里的自创人物。“沙漠玫瑰”萌物贝蒂,父控加奈,狐狸先生艾文,“忠犬”空,黑色准男爵罗伯茨,背负过很多东西的辛德莱……
写着写着,他们似乎有血有肉,就在我身边谈笑风生。于是我忽然就理解了大仲马在写《三个火枪手》时的感受。也许,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我对他们都怀有一样的爱,但真正说起来,我还是最偏爱艾文,以下就单单说说他吧。
身为写作者的我看来,艾文只是个太过倔强的孩子罢了。【PS。他的番外专辑以后会放出来的,现在就不过多剧透了。】因为被世界所欺,所以学会欺瞒世界。因为被世界所伤,所以学会反击世界。
无论如何,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小小的奢望:能有人注视自己,在意自己,珍重自己。
啧,粉红色的长发,犹在眼前摇曳。
NO。4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