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非璜魅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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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嬉皮笑脸,春风得意。
〃不知程老弟要将他带去何方?〃
沉寂中,程平答道:〃就算不杀他,你认为他能活多久?双膝俱折,神志不清,又是这样的荒郊野外。我只是想做个试验,看看这样一个人,能坚持忍耐到什么程度罢了。〃
〃所以,你用假血伪造他已经被杀的假相,然后把他带到更荒郊野外的山林里,然后日日过来看他如何自生自灭?〃
程平默认。这个答案虽不远但亦不近,他虽救黄翎羽,却不会给他更好的治疗条件。他虽准备将黄翎羽放于山林,却也不准备再日日过来看他的下场。他的行为,充其量只是偶尔的一念之善,也可能只是出于对已经厌倦了的生活的一种反抗。
就像曾经被他切断两腿的狗,他最后也没有杀了它,而是丢到街上让它自生自灭。然而许久以后,他又重见这条曾以为绝对没有活路的动物。
团猴儿叹口气又道:〃一旦有了善心,兵器就不再是兵器。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了自己的职责,你并不适合在鹏组。〃
〃你我各侍一主,我不干涉你的行动,你也没资格提醒我的身份。〃
〃你倒还知道自己是有主人的一条狗。〃
至此,程平知道自己一念之差,已经无法解释,双袖中擎刀在手,防止对方突然暴起发难。
哪知道他甫一提气,肚腹中传来一阵翻滚剧痛,面色立刻变得惨败,若不是平素训练刻苦,此刻怕就已经要软倒在地上。
〃昨夜给你准备的酒食,加了点点料。不知可还满意?〃团猴儿笑了笑,就开始往前走,〃一刻香。〃
〃那种。。。。。。〃
〃的确是很没用的药物不是吗?只有当你全力提升功力时才会发作,而且也只能维持一刻的时间,但是也唯有这样的东西才能瞒过你的警觉了。〃团猴儿来到程平身旁,细细看他满额的冷汗。
〃的确,足够了。。。。。。〃团猴儿猛然出手,套着拳刃的右手往他腹上狠狠一击,即刻收回。
程平勉力避开了要害,却仍没有完全躲过,腹上一凉一痛,只来得及抬手捂住伤口,便重重摔倒在地。
团猴儿瞥了他一眼,便向黄翎羽走去。他看看靠树滑坐在地的黄翎羽,弯下腰来,正要给他个痛快之时,异变陡生。。。。。。
小小圆圆的一块石头,能做什么呢?
富贵人家或许是用来当鱼缸盆景里的摆设、花园小径的修饰;小家小户或许对之不屑一顾,认为毫无用处;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很多也用作混凝土的下脚料。然而很多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早在发明铁器,甚或是青铜器具以前,早在人们使用铁镰、铁斧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原始人们使用的就是石器。
也许有人以为石器不够锋锐、攻击力不高。但如果石器的效果真的那么残次,原始人们又怎能凭之在比现代社会恶劣百倍的荒野里,与那些较现在凶猛得多的上古野兽竞争?
事实是,即使是通过简单敲击而得到的石块碎片,只要选石恰当,锋锐度几乎能与美工刀媲美。
然而当社会步入文明,当人们开始用纸笔记事,当平民百姓用惯了买得方便的金属工具,几乎没人记得这些石器曾经占据了什么样的地位,石器能有多大的攻击力。而这些日渐淡出百姓眼中的远古文明,却是历史上各代史官和金史学家,乃至后来的考古学者所要继续承袭的。
这一些事情,慕容锐钺不会想到,用惯了配发兵刃的团猴儿和程平更不会想到。
黄翎羽随身携带出来的,并不是大块的石头,而是已经敲击好了的石刀。那许许多多程平带进来的卵石,大多是十分坚硬的流纹石。这样的东西正好,只要握好、发力,按斜内八十度角敲击,很容易就能得到薄而锋利的石片。古人就是用这样的东西切割兽类的皮毛、切开兽类的肌肉,这样的石刀,就算是只有一元钱硬币大小,也具有足够的杀伤力。
第七十五章 裂帛之痛
就在这转瞬交睫之间,本应是垂软待宰的黄翎羽忽从地上弹起。
他一手撑着树干,一手直向团猴儿划去。他积蓄精力已久,这一下竟是有去无回之势。两指间稳稳夹着一块棕黑色的石片,不顾对方攻击向自己的拳刃,直向对方脖子划去。
猝不及防下,团猴儿只觉得眼前一花,仅勉强看清黄翎羽指间似乎有一块牛眼大小的物件,却不知道那是什么。由于黄翎羽弹起得突然,他惯用的拳刃也仅在对方腰间划了一道不重的口子,还不及补刀,对方的手指已经伸到了他颈侧,立刻就是凉冰冰的一痛。
如果团猴儿再警觉一些,又或者他惯用的是刀枪剑戟之类的长兵刃,或许黄翎羽在成功得手之前,就已经被团猴儿给弄死了。但是很不巧,事实证明了,团猴儿的运气并不好。
嘶的一声微响如同裂帛,如同泉涌。
裂帛的是团猴儿的颈侧,颈动脉裂帛一般被划了开来,干净利落。
泉涌的是团猴儿的血,殷红殷红的液体泉喷一般飙洒出来,直射两丈开外。
团猴儿脑袋一晕,直直瞪着又倒落回地面的黄翎羽,神情恍惚。他甚至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黄翎羽回望着他,轻轻笑了。因为团猴儿这刻想不明白的话,就永远也想不明白了。他很放心团猴儿根本不会再有余力反击。
颈动脉占有什么样重要的地位,只要是现代呆过的人都会明白。为什么特警只要往暴徒颈侧动脉狠劈一掌,明明没有出血却会立刻昏倒?为什么往人静脉里注射空气,哪怕只有半针管的气泡,都会让人死亡?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
人类的大脑,是多么娇弱的器官。
所以,当直通大脑的颈动脉被划破,不必多想,这个人再不会有任何的攻击力。不管是杀人如麻的杀手,还是谈笑风云的枭雄,他们首先都是人。
团猴儿似乎想伸手捂住出血的地方,然而手臂变得很重,他只抬起了一半,眼神就变得昏暗,手臂和眼皮都无力地垂了下来,整个人倒落在地面上,开始了人生最后的失血性痉挛。
他至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摆着是胜券在握,却竟然死得如此容易。
他至死也想大声责问苍天,为何他拼命追随主人,在主人的庇护下拼命存活至今,却死得如此不明不白!
他张大了嘴,可最后呼出来的只有死亡的喘息,他的愤怒,他的责问,他的郁闷,一点也没有能吐露出来。他想指着苍天问个明白,但是无可抑止肌肉的抖颤。身体再也不是他的意志所能控制的,他再也没有这个力量。
他的人生,就此终止于剧烈的失血性痉挛。
黄翎羽看着手中唯一的武器,微小而不起眼,是他用两块更不起眼的石头互相敲击出来的。但是人们却总会忘记,他们经常会被看起来十分微小的东西打败。或许,在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中,在上古遗留下来的历史文明面前,在俗世里蝇营狗苟的人们才是显得微小的那一方。
团猴儿的血溅了很远,他转动抽搐中,也把那热腾腾的血液洒了黄翎羽满身。
他又活下来了。
不论怎么失落,不论怎么沮丧,不论曾经伤害过谁,不论曾经背弃过谁,不论多么的悔恨难当苦楚难熬,他始终活着。面前一道道的坎,没有旁人的陪伴也都一道道地过。也许今后还会这样,直至百年,直至心死。
为什么竟然能如此顽强的存活?不是早在阎非璜死去的时候就该心死如灰了吗?
他伸出手,看着上面那新鲜滚热的血液,心情竟是越发的沉静。然后,他从血泊中爬了起来,不,根本不是起来。因为他根本无法站立。他只是用双手撑着身体,一点点靠近蜷在地上的程平。再也懒得看团猴儿一眼。
程平还紧咬牙关抵抗着体内一阵阵的僵硬,意图从麻痹中夺回身体的控制权。但现在离药效过去的一刻钟还远,他只能勉力堵住腹部的伤口。因为腹部受伤而死去的人他见得多了,除了有可能会大出血之外,肠子也很可能会被腹压给挤出来。
团猴儿的血液洒在他身上,他也恍如不觉,不是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无暇顾及。很快,那血液变得稀少,再不洒溅到他身上,但是他却越发觉得不妙。因为他感觉得到,那个囚犯正在靠近他,已经很近了。
现在的他,根本无力自保,正在靠近他的这个曾经的阶下囚,现在已经获得了自由,这个人想对他做什么,他也都无法反抗。
程平意识昏眩了许久,然后终于醒了过来。
耳边的稀里哗啦之声十分清晰,外面正下着雨。然后他才发觉,自己躺在一个虽简陋却尚可遮风避雨的屋子里。一个人卧在小屋另一边的角落里,屋子里燃着一堆柴火,大概因为是松枝新木,虽然借助树脂燃得很旺,却有些刺鼻的烟味。
这里分明是城郊猎人公用的狩猎小屋。
程平悚然而惊,赶紧摸及身上,却发现东西都被搜走,一点也没留下。
黄翎羽听见了这边的响动,抬头道:〃不想伤口裂开就躺着。〃
程平警惕地看着他,情绪十分紧张。任谁在大伤初醒之时,看见一个看上去疯了其实没疯,被点了|穴却还能行动,没有武器却能杀人,去了膝盖还能撑着棍行走的非人,想必心情都不会非常轻松,更何况还是个曾给他训导过的囚徒。
程平也就二十来岁年纪,一日之间连遇怪事,不禁深恨自己多事,早知如此,当初就早点给这囚徒个痛快好了。
黄翎羽嘲讽地撇撇嘴,又自低下头去睡觉。
程平这才慢慢想起昏迷前的事情。。。。。。
当时他原本努力积蓄气力,准备放手一搏,没想到囚徒却没理他,爬过来抢了他长刀,自己削了根拐杖,还从团猴儿身上毫不客气地取下所有裤带、衣带、绑腿带来缠绕加固自己的双膝。紧接着,他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情形他竟然站了起来,虽然拄着棍子是有点吃力。
这囚徒做事情很麻利,不到半刻钟就完成了上述事情,然后他慢悠悠在团猴儿身上搜罗出一堆干粮伤药和毒药,慢悠悠在他身上也搜寻了一遍,剥光团猴儿的衣服拧干了,将这些东西打了个包袱。想想似乎不解气,又把团猴儿裤子也里里外外脱了,让那具尸首成了个完完全全的裸尸。
这样的行径看得程平是触目惊心。有道是死者为尊,团猴儿虽与他意见不一,但死了也就算了,他从来也没想过要报一箭之仇。可这囚徒心胸之狭小,心思之狠毒,手法之利落,连死人都不放过。
他哪知道黄翎羽被一帮坏水的法医老鸟欺负惯了,不时被关在停尸间里美其名曰〃试练〃。头一周还真有些睡不着觉,但第二周就能躺在空置的解剖台上安然入眠,再也产生不出什么恐惧心理了。
程平正在惊愕,却见黄翎羽又用力举起他的大砍刀,往团猴儿双腿间一伸,熟练之至地切下了腿间的那块软肉。左瞧瞧右看看,又将团猴儿翻了过来,往光溜溜的臀部上来回拉锯了几刀,又切下两块白肉,都用刀尖挑了,甩在刚剥下来的外衣里仔细包好。
程平几乎吐血,有道是死者入土为安,他们这群做杀手的也不巴望着落到阎罗王手里会有什么好下场,但唯独一样是讲究的那就是死也要完完整整地死,这样才能完完整整地到阴间地府,完完整整地转世投胎。
这囚徒恁的狠毒卑劣,这不是让团猴儿来世只能做阉人吗!况且,收藏这么好做什么,莫非这囚徒有收集这种东西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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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莫名确信
恶梦还没有结束,黄翎羽终于将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长刀伸了过来,在他腿间比了比。
程平气得几乎晕厥过去,头昏脑胀中听见这囚徒说:〃你若不想自己的尸首也变成他那样,就乖乖带我找个足以安身的地方。〃
这句话里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如果他不乖乖听话,那他就会被这穷凶恶极的囚徒变成尸体;其次,如果他不乖乖听话,那他就会被这穷凶恶极的囚徒变成像团猴儿那样短少了重要部位的尸体。
有道是十年风水轮流转,这还才七个月,他就落入了当初被他整治的人手里。有道是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死成这样,不是他程平的风格。
于是在重伤失血快要晕倒,惊愕愤怒快要吐血的情况下,在身后抵着一把长刀的情况下,程平紧捂着伤处努力撑到了他偶尔会借用的猎屋。再然后他就再支撑不住地昏倒了,醒来就是这个情形。
黄翎羽如今睡卧在墙角,听外面的雨声,全身上下酸痛疲惫。外面的雨刚下不久,却越下越大,他就算再大度终于也有点发脾气了,感觉老天似乎在和他作对。。。。。。
来到这处小屋后,程平就昏倒了。
他则到屋外寻找了足量的松枝松叶,燃起三堆大火。他知道这些火肯定会引起慕容锐钺一伙的注意,但是如今顾不了这么多。他如今要做的,就是必须给慕容泊涯找到他的机会。
如果慕容泊涯没有放弃找他,这三堆大火燃起的烟雾,就可以指引他找到这里来。
能否达到目的,黄翎羽并没有百分之百的确信。慕容泊涯其实也没有理由要为他做什么。归根结底,两人不过只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人,有时可以喝喝酒,有时可以聊聊天,有时候可以打打架,却很少触及对方的心事,或许连朋友都有些算不上。
但他又有些确信,因为共同抗敌的经历,因为那些不必言谈的默契,因为记忆里共同的故人。
黄翎羽记得,团猴儿和莫谙私下面对慕容泊涯时,从来不需下跪;他的手下从来不以主人相称,不以奴才自称;黄翎羽还记得,半年前听见的萧杀之声时的惊异,而后,他看见了出现在月夜下的铁窗外的慕容泊涯。
或许,慕容泊涯是阎非璜给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的念想,也是最后的保障。
他是在搏,搏慕容泊涯的执著,也在搏阎非璜的执著。如果阎非璜尽心尽力地教导过慕容泊涯,那么一定会将消息传递方面的方法告诉他。比如三堆火的意义,比如气味的意义。
团猴儿的内衣染满了血,被他用来当包裹布;团猴儿的外衣也包了几团尸体肉块。此时全被黄翎羽丢进了火里。
没多久,随着吧滋声响越来越巨,焦香的肉味也在空气里弥散,被山风远远地吹了开去。
旁人或许以为,三堆火是猎人烧烤野味的火堆,或许以为,风中传递的肉味是烤肉的香气,但慕容泊涯应该知道其中的意义。
三堆烟火是未来某个世界里的求救讯号,焦肉和松脂的气味是吸引敌人过来的最佳诱饵。。。。。。
只是为什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