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译注-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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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释】
(1)斩衰裳:斩,裁,割。丧服上为衰,下为裳。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2)苴(j&)绖(di6)、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杖,孝杖。用黑色竹子制成。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用黑麻结成。
(3)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用枲(xǐ)麻做冠带。绳缨,结冠的带子。
(4)菅屦(ji1n jù):草鞋。
(5)缉:缝衣边。
(6)蕡(f6n):大麻或大麻的种子。
(7)苴绖大搹(8):搹,把,握。同“扼”。中人之扼,围九寸。苴绖大搹,指首绖之大,其围为九寸。一扼,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
(8)左本在下:本指麻根。首绖的制做,把麻根放在左边,耳的上方,从额前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把麻尾与麻根相接,把麻尾藏在麻根下,麻根搭在麻尾上。下,指外。
(9)去五分一: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以下仿此。
(10)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齐衰、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即斩衰的腰绖。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
(11)苴杖:斩衰之杖。用竹做成。
(12)削杖:齐衰之杖。用桐做成。
(13)杖各齐其心:指杖的高下、长短以心为断。即与胸部平齐。
(14)皆下本:皆,指竹、桐二杖。本,指根。下,一为顺其竹、桐之性,二为别于吉杖。吉杖本在上,或刻镂装饰。
(15)担:假借。《仪礼正注句读》:“担,犹假也。无爵者假之以杖,尊其为主也。”
(16)属:著,戴。
(17)外毕:冠广二寸,落项前后,两头都在冠带下,向外出。反屈之,缝于带而为之,两头缝毕向外。称外毕。
(18)锻而勿灰:锻,用水濯。勿灰,不加灰。
(19)菅菲(f7i):草履。
(20)外纳:纳,收余。指编屦毕,用其余头向外结之。
(21)居倚庐:倚庐,居父母丧时所住的房子。在中门之外,东墙下,倚木为庐,用草夹障,不用泥涂。
(22)歇(chuò):饮,喝。
(23)溢:二十两曰溢。
(24)虞:丧祭名。虞,安。父母葬后,迎魂安于殡宫的祭礼。
(25)翦(ji3n)屏柱楣:张尔岐《仪礼郑注勿读》“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向开户,翦去户傍两厢屏之余草。柱楣者,前梁谓之楣。楣下两头。竖柱。
(26)练:丧服的一种。十三月之祭。此日服用练布做的冠服,故用练名祭。 (27)舍外寝:“注以为堊室”。堊室,有丧事的人所居的地方。不是正寝,只是在中门外旧庐处建屋居住。
(28)父为长子:长子即嫡长子。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是敬宗法。
(29)正体于上:指嫡长子与上祖为一体,为继祢的宗子。
(30)重:指嫡长子为受重之人。体正体,继祖,继宗庙主。
(31)庶子:指嫡长子之外的众子。
(32)为人后者:即为某人之后继者,继承人。
(33)尊服:即斩衰。
(34)同宗:同大宗。指同在继别一宗之内的。
(35)妾为君:妾称丈夫为君,妾贱,事夫如同事君。
(36)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指女子,别于男子。在室,在父亲家中。指许嫁未行遭父之丧。
(37)布总:总,束发。布总,用布束发。
(38)箭笄:竹制簪子。
(39)髽(hu1):妇人的丧髻,用麻发合结。髽衰:已字未嫁的女子,为父服丧之服。
(40)长六寸:注“谓出紒后所垂为饰也”。即指露出发髻后垂下做为装饰的布的长度是六寸。
(41)子嫁:子,指女子。嫁,指女子结婚的对象是大夫以上的人。
(42)反:指已出嫁的女子被夫家休回,回到父亲家中居住。
(43)室老:家相。
(44)士:邑宰。
(45)近臣:君主左右亲近之臣;指阍人,官名,掌昏晨启闭宫门。后世通称守门人。
(46)疏衰裳齐:疏,犹粗。疏衰裳齐,即齐衰所服丧服,用四升粗布做成衰裳,缝边。
(47)牡麻绖:用牡麻做头绖,腰带。冠用七升布做冠带,垂下做冠缨。
(48)削杖:削桐做孝杖。
(49)疏屦:用粗草编结草鞋。
(50)沽功:沽,犹粗。沽功,即粗功。即人工粗略之布。冠者,沽功也。指冠在头上为尊,应别于衣,所以用人工粗略的布做成。
(51)藨(bi1o)蒯(ku3i):都是草名。藨、蒯都可制席制绳。
(52)则:即。
(53)因:亲。
(54)传:此传为子夏引的旧传。
(55)不敢降:不敢因为自己是尊长而降低对承继祖祢的正体的加崇。
(56)期:服丧一年。杂记云:“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汉郑玄、三国魏王肃对此均有不同解释。历代的服丧期亦有不同。
(57)受:应,应和。
(58)带缘:布带之缘。缘,饰边,带缘,布带的边饰。
(59)屈:指子自己屈于父亲的至尊。
(60)私尊:母亲对于儿子是尊,夫则不以为尊。故儿子对母亲的尊敬为私尊。
(61)出妻:被休弃的妻子。
(62)绝族无施服:绝族,指父族与母族断绝关系。无施服,不服丧。
(63)亲者属:指儿子与母亲是至亲,不能断绝。
(64)世父母、叔父母:父亲的昆弟,先父亲而生的为世父,又称伯父;后父亲而生的为叔父。世父的妻子,为世母,又称伯母;叔父的妻子为叔母。
(65)与尊者一体:指与父一体。即后文所讲的“昆弟一体也”。
(66)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胡培翚《攸礼正义》引敖氏云:“昆弟之子本服亦大功,世叔父不以本服服之而报以其为己加隆之服者,以己非正尊,不足以尊加之故也。”意即伯父、叔父不是兄弟的儿子的正尊,不足以使兄弟的儿子用尊崇正尊的礼待己(即为伯、叔服丧)。所以伯、叔为回报他为己服丧亦为他服丧。
(67)■:通半。
(68)辟子之私:避通辟。儿子各与自己的父亲亲近,所以叔父、伯父不得不避。(69)东宫。。北宫:盖古时有如此名称。以兄弟之间居室为名。
(70)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有余,指常用之余,不足,指用有不足。盛世佐:“支庶之赢余匮乏皆宗子总揽其大纲,而为之裒益于其间。”意即有余归宗,不足向宗求助。
(71)以名服:伯母、叔母因为伯父、叔父相婚配而有母名,所以为她服丧服。
(72)父之所不降:指身为大夫的父亲不因自己尊贵而降低为嫡儿媳的丧礼。是重嫡。
(73)昆弟:指兄弟。包括在父亲家中的姐妹。
(74)众子:长子的弟弟,妾生的儿子,在父亲家中的女儿。
(75)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子:庶子,指嫡妻所生的第二子以下的儿子及妾生的儿子。昆弟两言,因为嫡子有可能为兄,也有可能为弟。
(76)有適子者,无適孙,孙妇亦如之:周之道,嫡子死,立嫡孙,是嫡孙将承上为祖的继承人。嫡子在,就都为庶孙。孙妇也是这样,嫡妇在,也都是庶孙之妇。
(77)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指做为大宗继承人的人,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丧。
(78)野人:乡野之人,指未开化的人。
(79)都邑之士:城都里的人。
(80)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统上统下是比拟之辞。指由尊祢、尊祖以至祭及始祖之所自出,是天子之尊,比诸侯大夫所统为上,由继祢继祖以及继别子之所自出则大宗之尊比小宗所统为上,故称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尊者,指天子、诸侯。卑者,指大夫、士。上,指远。下,指近。
(81)收族:指别亲疏,序昭穆。收合族人,使不乖睽。
(82)从:从其教令。
(83)妻稚:指年龄不满五十。
(84)子幼:指年龄在十五岁以下。
(85)子无大功之亲:大功之亲,指同财的亲属。
(86)此节讲国君为父、祖服丧。国君一、指始封之君;二、如果是继体之君,也是父或祖有废疾没做国君,或者是父或祖应当做国君而早卒,国君受国于曾祖。上述二种情况下,身为国君而有父或祖之丧。
(87)妾为女君:妾,指国君的妾。女君,指国君的嫡妻。
(88)舅姑:妇人称丈夫的父母为舅姑。因舅与父、姑与故有相通之义。取其父老、故旧之意。
(89)命:加爵服之名。自士至上公,共九等。国君命其丈夫,则后夫人亦命其妻。所以有六命夫,六命妇。
(90)无受者:指服齐衰三月后脱掉丧服不再换轻服。凡丧都是在葬后用轻服换下重服,称为受。受有承、接的意思。
(91)寄公为所寓:寄公;失国之君。寓,寄。失国的国君寄居在他国,为所寄居国的国君服丧。
(92)丈夫、妇人:指同一宗的男子、女子。丈夫,指男子。妇人指已嫁和未嫁的女子。
(93)宗子之母、妻:宗子,嫡长子,宗法制度,嫡长子承继大宗,称为宗子。宗子有君族之道,所以族人都为他服齐衰三月。宗子的母亲、妻子统族人中的女子,所以族人也为她服丧。
(94)为旧君、君之母、妻:此句是就曾为仕官、如今退归田里的卿大夫而言。旧君,旧时为官时的君王,在国而称旧君,表明现在自己已不再是臣。古时卿大夫有见小君的礼节,妻子的爵服又由国君的夫人所命,所以不能无服。
(95)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大夫在外,指大夫离本国到他国。旧国君,是就大夫在外而言。
(96)大夫去,君扫其宗庙:大夫离开本国,国君命大夫的长子打扫他的宗庙,以示望他归守先祀,使他受到感动。
(97)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为什么大夫已离开本国还保有大夫的称谓。这是因为大夫离开国君是由于与国君的主张不同,而君臣恩义未绝,所以称大夫。以道去君,指臣大夫三谏,君不听从待放于郊。未绝,臣待放于郊,冀君觉悟能用自己的主张。国君不绝他的俸禄,以示不让他离去。
(98)大功布衰裳:功,指人功,用灰锻治。大功,丧服五服之一。大功服,用熟麻布做成,较斩衰(用粗麻布做成左右和下边不缝)、齐(9)衰(用粗麻布做成,缉边缝齐)稍细,小功丧服粗。衰裳布,七升,冠十升。
(99)长殇、中殇:殇,指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伤。殇有三等制服。中殇从上,其服制相同。
(100)文缛:缛,犹数。文数,指变除之书。
(101)不樛绖:不绞带而垂。
(102)以日易月:生一日,哭一日。殇而无服,哭泣他而已。
(103)即:就,是去故就新之意。即葛:指三月变服后,换上小功衰及葛绖带,直到九个月丧期结束。
(104)从:《尔雅》“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即兄、弟之子相互称从。 (105)姪丈夫妇人:指姪男、姪女。称丈夫妇人,为别男女。
(106)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道,行。妇人弃姓无常秩,嫁于父行则为母行,嫁于子行则为妇行。
(107)治:理。指父母兄弟夫妇之理。
(108)先君余尊之所厌:厌,通压。此句是解答“公之庶兄弟为母妻昆弟”大功之义。胡培翚《仪礼正义》:“国君绝期于妾及庶子庶妇皆不为服,故君在则公子厌于父之尊,于昆弟无服,而为母若妻,在五服之外。下礼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是也。君卒,向之公子今为公之庶昆弟,然犹厌于余尊,止服大功而已。”余尊,国君以国为体,人虽亡,国犹存,所以有余尊厌降。
(109)妇人子:指女子。不称女子,是因她已出嫁。
(110)君之党:指国君的亲族。
(111)不得祢:不能立祢庙以祭祀自己的父亲。
(112)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这句是讲诸侯的臣下为天子服丧。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已经下葬就除去丧服。繐衰裳,用繐布做衰裳。繐,布细而数。繐衰用四升半,冠用八升,绖带与大功相同。
(113)澡麻带绖,五月者:澡,去掉麻皮连同麻根的污垢。把麻濯治使其洁白。腰带,头绖也用澡麻做成。五月,指服丧五个月后就除掉丧服,不再更换。
(114)从上:比本服降一等。
(115)从下:比本服降二等。
(116)从祖祖父母: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从(òng),堂房亲属。
(117)从母:母亲的姐妹,称为姨母。
(118)娣、姒妇:兄弟的妻子间的相互称呼。兄妻称弟妻为娣,弟妻称兄妻为姒。
(119)君母:父亲的嫡妻。
(120)从母:父亲嫡妻的姐妹。
(121)不在:指或出门在外,或死。
(122)君子子:大夫及诸侯的嫡妻的儿子。
(123)缌(s9)麻: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服期三月。缌,细麻布。
(124)抽:去。
(125)事:治。
(126)贵臣、贵妾:贵臣指公、士大夫的家相、邑宰;贵妾,即姪娣。姪是妻子的兄长的女儿,娣是妻子的妹妹随妻子嫁过来做妾。
(127)公子为其母:指国君的妾所生的子为生母。
(128)练冠:练为湅缯(li4n 5ng),即把丝帛煮制得柔软洁白。练冠,即用练熟的布为冠。
(129)麻:指缌麻的头绖、腰带。
(130)麻衣縓缘:麻衣,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连之衣。縓,浅绛色。缘,饰边。
(131)君之所不服:指国君不为妾和庶妇服丧。
(132)君之所为服:指国君为夫人和嫡妇服丧。
(133)昆弟:指族亲。
(134)兄弟:指昆弟,即族亲。
(135)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指行仕出游,或者辟仇出到他邦。在本服之上提高一等。
(136)不及知父母:父母早卒,孩尚小,没有得及知道父母。
(137)袒免:袒衣免冠。露出左臂曰袒,去冠括发曰免。丧礼,凡五服之外的远亲,没有丧服之制,唯袒衣免冠,以示哀思。
(138)朋友、麻:朋友虽不是亲属,但有同道恩谊,所以相互服吊服。麻,用澡麻为首绖、腰带。
(139)亲:指在五属之内的人。
(140)算:数。
(141)当室:做为父亲的继承人,承担家事,做为家的主人。
(142)锡衰:用细麻所制的丧服。锡,滑易,治其麻使滑易。
(143)凡衰:衰,指丧服的上衣。凡,指五种丧服。
(144)外削幅:削,割削,剪裁。外削幅,即剪裁布的边幅向外。
(145)袧(kōu):丧服下裳幅两侧的褶裥。袧,指辟两侧,空中央。
(146)齐:缝衣边。
(147)负:丧服背上的一块方布。上端缝在领上,下端垂放,因在背上,所以称为负。
(148)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