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明媚忧伤 作者:晞冉(晋江2012-05-21正文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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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走向书房,在楼梯拐角处,与走出来的钟雪芝和宁菲儿母女擦身而过,她没说话,她们也没说话。
她后母的所作所为,她并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在潜意识里,她觉得他会更愿意相信自己相处了几十年的妻子,而不是她这个才相认没几个月的女儿。
钟雪芝这边本来也是心里没底的,她原本的计划只是让她那个没出息的弟弟,找他的那些猪朋狗友把她关个两三天。这样韩家迫于舆论影响,也不会娶个不清不白的儿媳妇回家,那订婚势必无法顺利进行。哪里知道她那个蠢弟弟居然做到这般田地,竟然……
而事后,庄文涛竟一夕失踪了。到现在为止,这个丫头都什么都没说,对她来讲,倒也是好事,她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那天,长歌跪了整整一天一夜。
颜墨那时虽然还小,也知道跪着还没饭吃有多难撑,但宁镇伟说的话没有人敢违抗,所以颜墨只能在半夜到厨房偷偷拿了一只鸡腿。
其实,长歌觉得那个时候颜墨就展现出比一般小朋友聪明的资质了,因为他给她送鸡腿前就知道要把房间里的监控器转个方向。
长歌望着手上的鸡腿,不禁想起以前再艰难的日子都没现在这么凄惨过。
她想了很久后,对颜墨说:“我们还是搬出去住吧。”
颜墨点了点头,“好,我也不喜欢这里。”
后来与宴南濯的第二次相遇,终于让她父亲同意她搬出宁家大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宴南濯帮了她一个很大的忙。
作者有话要说:我承认有点虐啊T_T,乃们打我吧。
不过下章宴会,开始好玩了……
☆、so close
明媚的阳光泻进偌大的大厅中,室内温度十分舒适。
宴南濯靠在柔软的皮质沙发上,修长的双腿闲适地交叉重叠着,骨节分明的手握着一本财经杂志。
他的表情看似漫不经心,但从他目光移动的速度不难看出他非常专注,且阅读的速度极快。
他旁边站着一位老人,约六十上下,精神矍铄,表情恭敬,他就是上次长歌见到过的管家胡伯。他旁边则站着四个年轻女孩和一个染着炫目红发的造型师。
而沙发前面则并排排列着两排挂衣杆,上面挂着大约二十来套晚礼服,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顶级奢侈品牌。衣杆两旁站着两个穿着套装的小姐,五官十分端正,笑容也相当标准而得体。
“胡伯,去看看她怎么还没出来。”宴南濯头也不抬地看着手中的书,磁性的声音低沉而悦耳。
“是,少爷。”
胡伯刚要移步,长歌踩着一双镶着超细鎏金高跟鞋走出来。
那双高跟鞋少说也有十二公分高,长歌还没适应,走着稍微有点晃,但不得不说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高跟鞋,整双鞋面都采用有着淡淡水波纹的金色材质,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上面镶着上百颗颗闪亮的白和紫两色水晶,尤其是鞋跟的位置,基本被两色水晶交替镶满,在灯光的照射下,璀璨非常。
长歌摇摇晃晃地走到宴南濯面前,刚想问是不是可以不穿这双鞋,宴南濯就将手中的杂志放到一边,双臂环在胸前,盯着她淡笑道:“转一圈看看。”
长歌穿的是一件黑色无肩裙,从胸前蜿蜒到前摆底部都是蕾丝暗色花纹绣,其间有大量的闪片和珍珠,都是纯手工缝制的。身后两侧的位置是飘逸的流苏,下摆是采用前摆短,露出漂亮而修长的大腿,而后摆长的设计风格,所以走路起来,流苏与后摆摇曳生姿,有种灵动的美感,腰线位置也收得极好。
最重要的是,把她不那么凹凸有致的身材都勾勒得十分凹凸有致了。长歌觉得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原因大概就在于此吧。
她转了一圈后,看向宴南濯,问:“还凑合吧?”
宴南濯薄唇抿了抿,盯着她,没说话。
站在挂衣杆旁边的小姐则由衷地赞叹道:“宁小姐穿的这款衣服是我们今年春夏的最新款,限量版的,其中一件好莱坞现在最当红的珍妮弗在公开场合曾穿过一次,都没有您穿这么好看。”
长歌微微笑了笑,这个MM对夸张的修辞手法用得真是相当熟练啊。
另一位说:“从米兰空运过来前,我们设计师特地根据宴先生提供的尺寸修改过,没想到这么合身,真的很合适您,宁小姐。”
宴南濯移目望向长歌,问:“你觉得呢?喜欢吗?”
长歌低头看了看,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实话实说:“很漂亮,但是穿起来不方便,而且如果今晚真穿这双高跟鞋,我预感……十有八九会摔成残废。”
旁边的人听到这句话想笑又不敢笑,脸都憋得通红,低垂着头。
宴南濯墨黑的眸子瞥向她,站起身来走到她跟前,低喃了一句“没出息”,声音透着浓浓的笑意。
长歌知道自己又被鄙视了,但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地做出推断而已。况且……要是她到时候真在宴会上跌倒了,丢的可不止她一个人的脸。
宴南濯突然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淡淡地说:“再走两步。”
她伸出左手,搭在他手上,走了两步,脑子里突然窜出明星走星光大道的画面,一个不留神,脚就踩歪了一下。
她心下一想,完了,估计要提前摔残废。
那时她的思维正处于高速运转阶段,所以她很快就想到了要是摔残废更好,起码不用穿这么高的高跟鞋了吧?起码可以装死呆在医院吧?起码可以不用参加今天的晚宴吧?……
一条奸计立即在她脑海中生成,她打算趁机撇开宴南濯的手,那么就会一时间失去了重心,整个身子势必往前扑去,然后她就可以装伤残人士不出席今天晚上她爸爸和她后母的结婚周年庆典了……心动不如行动,她刚要放开宴南濯的手,手倏地一下被攥紧,随即一双幽深的黑瞳跃入她眼中。
“宁长歌,你要是不小心摔着了,一会就让胡伯给你准备一张轮椅,我推你进入宴会厅,”宴南濯盯着她的眼暗含警告之色,不紧不慢地开口道,“大约所有人都会向我们行注目礼,挺特别的,你要不要试试看?”
长歌立即打消了刚才那个无比龌龊的念头,正了正脸色说:“不用了,这双鞋小case,我完全没问题。”
宴南濯很满意她的表现,放开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了声:“乖,听话,再练习一下。”
长歌的心突然涌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她再抬起头时,他幽深的眼眸已经一片平静,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迈步走向衣架杆旁,整个扫了一眼,他挑出第三件晚礼服递给长歌:“穿这一件。”
长歌接过衣服,又向换衣室走去。
这件衣服其实并没有上一件好看,米白色的,一边是手掌宽的吊带,另一边则是无袖露肩,裙摆很长,一直到脚踝处,露出那双漂亮的高跟鞋。
宴南濯望着眼前的人,打量了好半晌后,缓缓颔了颔首道:“这一件也不错,你喜欢哪件?”
长歌想了想说:“那就这件吧。”这件布料比较多,不会露太多在外面,看起来也很大方得体。
其实,某人也是这么想的……
宴南濯看了一下手表,对一旁的人交代:“快去给她打理一下。”
训练有素的人员恭敬地应了声后,立即把长歌带到化妆间,开始精心打理起来。
胡伯望着长歌的背影,对宴南濯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啊,小姐都长这么大了……”
宴南濯继续看着手中的杂志,不说话,只是眼中的眸光深沉似潭。
“宁小姐,宁小姐,好了……”
长歌从睡梦中醒来,她已经被收拾得差不多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长歌微微笑:“果然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人一化妆就象被PS过一样啊。”
旁边的化妆师也笑:“宁小姐本来就漂亮,我们只是给你化了个淡妆而已,完全没怎么变。”
长歌望着脖子上那串镶满碎钻的项链和耳朵上的钻石耳环,眼睛被闪疼了。
金光闪闪!长歌预感如果不幸遇到抢劫或绑架这么不幸的事,她脚下的十二寸高跟鞋必定会成为她逃遁的最大阻碍。
正想着,胡伯走过来,笑盈盈地说:“小姐,你饿了吧?我做了你最爱喝的莲子羹,您要不要尝尝?”
长歌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只来了两次的宾客,胡伯对她的态度是少见的亲切且热情。这种亲切热情并非一般的礼貌客套,而是由骨子里发出来的。首先表现在称谓上,他并没有象一般人一样叫她宁小姐,而是直接称呼她为小姐。
其次他竟然知道她最爱吃莲子羹,这个绝对连宴南濯都不知道,长歌觉得胡伯可能是小说中常出现的类似于半仙之类的人物,只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但是充满了神秘色彩。
果然是宴南濯身边的人物啊,真不一般。
胡伯又笑着补充了一句:“许多小姑娘都爱喝莲子羹,清凉解暑还美容养颜,我猜你应该也爱吃。”
长歌虽然觉得胡伯伯是在掩饰他非一般人的事实,但还是配合着微微笑说:“我确实很喜欢吃。”
长歌其实真有点饿了,因为今天中午的那首《给娜塔莎》让她没吃完饭就急忙逃遁了,下午接踵而至的800米也极大得消耗了她的体力。
胡伯立即端了一碗上来,她舀起勺,尝了一口,夸赞道:“胡伯你做的莲子羹清甜可口,真的很好吃。”
胡伯笑说:“小姐过奖了,您要是爱吃,以后可以常来,我做给您吃。”
长歌边吃边点头说:“做甜品其实最考验技术,要是没十来年的手艺肯定做不出来这个味道。”
胡伯说:“我确实做这道甜品有十来年了,以前我家小姐爱吃,所以经常做。”
长歌有些惊讶,“宴南濯还有妹妹呀?没听说过。”
“不是我家真正的小姐,是少爷以前的未婚妻,大约和小姐你一般大,挺可爱的一小姑娘……咦,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 胡伯突然顿住,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长歌突然想起胡伯说的也许是之前宴南濯提过一次的那位才女。
“没关系,谁没有过去呢?那个……他们因为什么分开的?” 本来长歌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要是听八卦听到一半的时候卡住,就好像有美在怀却不能动似的,各种心痒难耐。
胡伯好像陷入了回忆中:“当年……好像发生了一些事,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长歌长长地“喔”了一声,对自己没有成功套到一条有价值的八卦而感到遗憾。
胡伯顿了顿又说,“少爷的卧室里有一张小姐的像,少爷拍的,小姐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
长歌四处瞄了几眼,胡伯立即意会:“少爷现在在书房,不在卧室,我带你去吧。”
走上2楼,胡伯打开了宴南濯的卧室,长歌跟着进去。
上次长歌半夜走错了地方,早上醒来后也不好意思多呆,这次才算是真正看清这间房子的装潢。
整个房间以黑白为主色调,没有多余的颜色,但是利落而高雅华贵,很象宴南濯给人的感觉。
长歌眼神在房内溜了一圈后,目光停留在了床上方的一副画上。
胡伯指了指,说:“喏,就是那一副了。”
这是一副摄影作品,采用的是远景拍摄,四周的背景都被隐去,只留下一轮晕着淡光的夕阳和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背影。整个画面纯净而清澈,她就那么站在夕阳下,真是象一位不沾一丝尘垢的天使一样……这么出色的拍摄技巧,完全可以去参展了,长歌对摄影略有研究,在心里惊叹道。
她缓缓向那幅画走去,又仔细看了看,目光最后落在右角落款处,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so close。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个好天气,祝各位姑娘周末愉快!
☆、青梅竹马?
长歌静静地凝视着这副作品,手轻轻地抚在光洁的画面上,骤然想起一部电影《夕阳天使》也是这样翻译的。她还以为落款会写my angle或是my sunshine呢,宴南濯果然不走寻常路啊……
长歌正胡思乱想着,胡伯好像回忆起许多往事,突然微笑着问长歌,“小姐你了解少爷多少呢?”
长歌觉得这个问题太有深度了,以至于她想都没想就摇头。
“唉,少爷的父亲过世得早,整个宴氏家族里我们老爷子最看重少爷,一早就属意少爷接掌宴氏。但宴氏家族庞大,内部也盘根错节,少爷的叔伯们大多不满老爷子直接越过他们这一辈,把宴氏交给少爷。为了服众,老爷子从小就亲自教导少爷,对少爷比对其他任何表少爷都严格得多,常年的压抑让少爷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太说话……”
路上,长歌脑海中一直回荡着胡伯的话,她从来没想过象宴南濯这样光芒万丈,气场强大的人会得自闭症,这件事就象UFO突然降临在她面前一样,除了惊悚外,剩下的就是好奇。
她预感让宴南濯走出自闭的,估计就和那位才女相关了。
所以长歌一直在为从宴南濯口中套出八卦做铺垫,声东击西地问了问他的年龄,星座,血型,爱好,喜欢什么歌,什么颜色……最后终于绕到核心问题了。
“宴南濯你看,我们都那么熟了,要不你给我说说那位才女吧。”长歌笑眯眯地说。
“才女?”
“就是说有你的人生,就是她想要的人生的那一位。”
宴南濯瞥了她一眼,唇角挑起一抹弧度:“你想知道什么?”
“就是你们的事啊,怎么在一起,又怎么分开的?”长歌觉得这里面肯定大有故事,心里想着要是这个故事符合一切电视剧和小说创作的发展方向,那她就讲给禾禾听。若果她听进去了,说不定会放弃对男吸血鬼和女僵尸故事的创作,进而少折腾一对跨种族恋爱的情侣,那她也算功德圆满了。
宴南濯一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肘慵懒地搭在玻璃窗框上,手的关节处微微抵靠在太阳穴的位置,整个神色闲适而放松,好像并不排斥将这个话题。
片刻后,他微抿的唇线轻启,低磁和悦的声音不紧不慢地传来,就象一首低醇的大提琴协奏曲缓缓飘到长歌的耳里。“她是老爷子一个部下的女儿,有一次家宴邀请他们全家到我家作客,那次是我第一次遇到她,她那年大概九岁……”
“啊……”
= =长歌感叹这还真是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啊,确实完全符合电视剧和小说创作的一贯发展方向。
此刻窗外骄阳似火,窗内气温清凉而舒爽,宴南濯整张面容被澄黄的阳光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墨眉轻染,流光映眸,勾勒出一张笔挺而无可挑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