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同人)蔓蔓青萝 作者:懒熏衣(晋江vip2013.03.16完结,江湖恩怨)-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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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萝墨迹了一会儿,给云中鹤灌了一壶加了料的茶水,最后拍了拍手对众人说道:“这是可令人失忆的药材,我才发明的,不知道管不管用。暂且在云中鹤身上试试,忘了最好!”忘不了,只好杀了!
第十二章
试验的结果很失败,青萝的药产生了作用,只不过没有预期的效果,云中鹤成了傻子,青萝面对众人的眼神表示压力很大。最后为了自己的面子,给了一个故事性的总结,那是云中鹤的命!
变傻了不是青萝的错!
林夕无所谓,秦红棉表示很解气,甘宝宝可惜了一阵青萝的手段,对云中鹤变傻也没什么感觉了。
“那么,你们接下来准备去哪里?”青萝向两人询问。之前秦红棉不是住在这间客栈,自从知道段正淳的□后就挪了出来。这会儿只怕段正淳离开小镜湖正在找她们姐妹俩。
甘宝宝道:“我和师姐出了师门本来是要北上游历,大理风光美本也想多留些时日,只是如今……我们想着尽快离开。”
秦红棉想了想,对她们说道:“你们先走,我……我还有一件事没办,等到这件事了了我就去找你们。”
秦红棉依旧是没有死心,青萝想了想,也是。什么话都是听别人说的,她自己总要切实求证一下,不然心里总会有遗憾,存着疙瘩。
甘宝宝没有理由师姐留着她跟青萝一同走,最后的结果是青萝同林夕北上,秦红棉甘宝宝暂时留在了大理。
“你同云中鹤学了甚么?”青萝有些好奇。
林夕想了想,说道:“女孩子都喜欢什么?”
青萝一笑,道:“你问他还不如问我。”
林夕点了点头,瞪大了眼睛问青萝道:“那你喜欢什么?”
青萝歪头一想,眼睛朝四周看了看。他们已经步入大宋的领地,周围人们的衣衫同大理多有不同,茶馆酒肆还有话本说书的人,真是热闹。
“看到那边的胭脂水粉没,女为悦自者容,女孩子喜欢打扮。凡是美丽的东西,人们都喜欢。不过,我是俗人一个,没有很喜欢的,也没有很讨厌的。你来问个具体的吧,这样说太宽泛了。”
林夕的表情很是疑惑,跟着青萝的眼光四周环顾一圈,想了又想,问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做丈夫?”
青萝愣了愣,定定的看着林夕。林夕没什么表情的回望青萝,这种时候若真是互有好感的男女,不是害羞就是喜悦,但是两人似乎什么感觉都没有。
青萝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经历,她有恐婚症,结婚总觉得对方会在不注意的某个时刻出轨,然后就是两看两相厌的结局。
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男女之间在她看来也是一样,经历不住长时间的摩擦。爱情是不能持久的,等到爱情化为亲情,她怕男人会因为没有激情而出去寻找他们所谓的爱情。
到头来,不过是互相背弃的人生,那样的道路没意思透了。
“我好像不喜欢丈夫。”林夕等了许久才等到青萝这样的回答,他眼神闪了一闪,不太明白青萝为何会有这样的回答。
林夕问道:“女子不都希望有一个相伴终生的丈夫么?阿萝为什么不喜欢?”
青萝拍了拍他的脑袋,笑道:“不说这个了,再说我就要难过了。我们先找个地方歇一歇吧,秦红棉她们应该快赶上咱们了。”
林夕抿了抿嘴唇,垂下眼睛,青萝看不清他的表情。阳光下的林夕皮肤有一种近乎透明的颜色,细小的绒毛泛出金色的微光,嘴唇红润润的很性感,让人有一种咬下去的冲动。
闭了闭眼,青萝恢复脸上的笑意。
周围的桌子坐满了人,大多是普通百姓,偶尔一两个江湖人手执兵器出现在众人视野。林夕不用武器,因而只有青萝腰际挂着一把剑。
进门青萝便被一个人给吸引了,那人不说有多英俊,长相略微粗犷,年纪也不大,脸色肌肤泛着古铜色的光,那双眼睛闪着凌厉的光,让人不由得生出惧怕的心。吸引青萝的不只是那人强大的气场,还有他身边那巨大的剪刀,剪刀的形状颇为古怪,隐隐的青萝能闻到血腥的味道。
林夕也注意到了那人,浑身上下每一根汗毛都呈战斗状态,这是一种野兽的直觉。
那人看了一眼青萝两人,转过眼睛不再看他们。
大堂里回响着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周围很安静,尽管周围坐满了人。
青萝林夕不为所动,叫了小二上了茶点,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饭。饭还没吃完,那边门口又进来几个彪形大汉,没有什么多余的行事,开门见上的就说:“南海鳄神可在?”
声音即落,身边放着剪刀的汉子扬声说道:“南海鳄神在此,儿子们可是来找你爷爷报仇的。要报仇就赶紧报,其余无关紧要的人赶紧给我走,否则老子卡擦一声剪掉你们的头!”说这话时还做了一个恶狠狠地拿剪刀的动作,一双眼睛也是瞪得老大。
若是旁人做这个动作也就罢了,偏偏是他,到叫青萝觉得好笑。年轻时候的岳老三脸皮实在太嫩了,那恶狠狠地动作神情实在不适合他,只会让人生出好笑的感觉。
岳老三的声音落下,找茬报仇的那帮人显得有些怯场,领头的上前两步,说道:“你杀了我们老大,还敢在我们的地盘上撒野,活腻歪了吧。”
也不敢说太多话,扬手一挥,想要取个先机在声势上压倒对方,众人蜂拥而上,手中拿着各种亮闪闪的兵刃。
本来略显拥挤的大堂顿时散了个干净,只剩下喊打喊杀的一群人。岳老三只有一个人,对付这一群人却是出手利落。他的力气很大,武功招数不甚灵活,却贵在干脆,一招击中。
很快大堂里充满了血腥的味道,青萝两人挑的是靠角落的位置,波及不到。
眼看那边一群人就要落败,领头的汉子眼珠转了两转,冲岳老三吼道:“早前听闻岳老三你武功厉害,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今天我们来得匆忙,带的都是帮里没经验的小喽喽。你要是有胆子,明日午时就去我们帮会聚集的地方,到时候你一定不会我们的对手。”
岳老三来了脾气,停下手中的动作,说道:“放你娘的狗屁,你爷爷怕过谁。去就去,等明日看爷爷我不把你们打趴在地。”
岳老三动作一停,那些被打的人瘸拐着走回领头的身后,领头的得了岳老三的保证,笑的十分畅快,扬手带着一群人赶紧离开。
看到这里,青萝只想说一句话,岳老三不愧是直肠子,人家说什么他都信,也不怕中计。
第十三章
第二日,青萝兴致勃勃的和林夕一起去看岳老三是怎么对付那群人的,林夕抓紧青萝的手不放,两人速度很快的就到了目的地。
估计是混混帮派们相聚的地方,平敞的地方很大,周围又被几所房子遮住,若是发生什么事很难被人发现。
两人躲在房梁的角上,这个位置偏后一点可以将下面整个场地看得一清二楚,那些挑衅的人早早挤满了空地,围在一起交头接耳,看他们脸上的笑意就可猜出会有怎样的阴谋针对岳老三。
青萝打了个哈欠,回神时秦红棉和甘宝宝已经找了过来。她们两个不是爬屋梁的人,所以双双手持刀剑站在了另一个不受人注意的角落。
岳老三的出场很是大气,很有国家改革时大刀阔斧的感觉。岳老三的嗓门有些粗,并不是女人们喜欢的那种低沉磁性。照例是一通语言的交流,然后开始交战。他们采用车轮战术对付岳老三一个,平时也就罢了,就连秦红棉她们看了也觉得这种战术根本就难不倒岳老三,看得有些兴致缺缺。
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场地便有向左移动的趋势,岳老三只管战的厉害,其余事情什么都不管,跟着人家的步伐朝危险之地移去。
一条条的铁链很是默契的朝跌入陷阱的岳老三甩去,那些铁链全是用坚韧的钢铁制造,四肢被绑缚住,场面一时僵持起来。青萝看的直叹气,这样子的岳老三难怪将来会被段誉那个呆书生给骗了。
秦红棉蹙了蹙眉头,甘宝宝见状声音有些不怀好意,对秦红棉说道:“师姐,这人也真笨得很,人家的陷阱都看不出来。嗯……师姐有没有觉得这人像谁?”
秦红棉怔了怔,呵斥道:“别胡说,他怎么能和师兄比。”
甘宝宝放缓了声音,叹息着说道:“是啊,他比不得师兄聪明。只是,师姐不觉得这家伙挺有师兄的两分的直爽之气么?”
秦红棉没有答话,甘宝宝又道:“不过,他终究不是师兄。”
“哎呀,岳老三要受伤了,再过一会儿他可支持不下去。”见秦红棉没反应,甘宝宝自己提剑上阵,左右横刺挑开那些铁链,秦红棉犹豫了一会儿,也跟着上前助阵。
青萝看得一阵诧异,戳了戳旁边的林夕,问道:“我没看错吧,秦红棉两人居然出来帮忙,她们……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林夕白了青萝一眼,看的青萝只想尖叫,实在是太可爱了!林夕从来没有做过这种充满鄙视的动作,青萝健忘的忽略了林夕的这个鄙视是针对她。
“林夕,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青萝抱起林夕的胳膊直摇晃,活脱脱一幼稚小孩,从二维的喜洋洋世界钻进了三维。
好吧,同志们,刚才是影片剪接不好,连花絮也放上来了。倒带,前进!
林夕白了一眼青萝,青萝不知所谓的摸了摸脑袋,正要在说些话,忽然觉得肚子不舒服,对林夕道:“帮我看清楚,一会儿说说细节,我先方便一下。”
说完不等林夕回答,嗖一声朝茅房飞去。等到青萝迈着颤微微地双腿回到原地时,战争已经结束了。
眼神示意林夕,林夕只给了一句话,打得很好!
神马意思,青萝用手指点他,嘀咕道:“知道你说话简洁,也不用这么省口水罢,那么激烈地战斗你让我靠你一句话怎么想象。”
回了客栈,出乎意料的岳老三跟在秦红棉身后充起了跟班,尽管面上显得不情不愿,但是当秦红棉拿这个质问他是否不愿,岳老三回答:“愿赌服输,老子说话算话。”
甘宝宝在一旁答道:“对呀,你若是不承诺自己的话,用不了多久江湖就会传言南海鳄神是一个虚伪的小人,说话不算话。”
岳老三倒是不怕别人说他是恶人,但是最容不得别人说他说话不算话。是以,这也是岳老三最易受人欺骗的一点,也不知是好是坏。
见到陌生人时,甘宝宝对青萝林夕介绍道:“这位是钟万仇公子,我和师姐路上遇到麻烦,多亏了钟公子帮忙。钟公子恰巧和我们同路,也就一起来了。”
青萝细细的打量了一番钟万仇,长相远比不得段正淳,但也说不上丑陋。他胜在气质很好,有领袖的霸气风范,对待甘宝宝时又十分的温柔。
青萝倒是看不出甘宝宝对钟万仇有何态度,像是对待极平常的朋友,有这样的关系,青萝觉得有戏。
青萝想了想,还是私底下问甘宝宝,秦红棉和岳老三到底是怎么啦,甘宝宝也只给出了一句话,师姐挺喜欢他!
这个答案直叫青萝惊悚!
本来是两个人的队伍由于其余加上来的两个女人拖家带口变成了六个。青萝望望头顶的天空,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周围充满了和谐的气氛,偶尔夹杂着秦红棉训斥岳老三的声音,甘宝宝对钟万仇的温柔攻势无可奈何但是又悄然融化的势头,生活变得很惬意。
只是,青萝睡了一觉再次醒来时,发现和谐的世界不见了,周围的人和事也统统变了。这是一个陌生的,充满了金钱权势江湖杀戮的另一个世界!
青萝只能大喊一声,金庸的世界还没有完结就拜拜了,怎么又换成了古龙!
第一章
融合脑子里的记忆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因为这表示你要将自己转化为别人,接受别人的一生以及她所经历的一切和情感。
青萝转换的这个世界充斥着刀光剑影,身体的主人原名叫高寄萍,也是外人传的高老大,如今是快活林的老板。说是老板不过是台前,幕后的主人不是她,她不过是个代言。
高寄萍是战乱时期幸存下来的孤儿,年纪小小的她曾和别人抢过食物,在乱葬岗翻检死人留下的衣物,她偷过抢过,甚至为了一顿饭卖了自己。
那一年小小年纪的高寄萍捡了四个男孩,最小的才不过五岁,那时的她也不过十三岁。十三岁的女孩带着四个男孩沿街乞讨,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饿的忘记了时间,全部的人在路过街边卖肉的摊前停了下来,眼睁睁的看着食物在眼前却无法吃进嘴里。
高寄萍犹豫了片刻,最后跟着卖肉的屠夫进了他的屋子,用自己的身子换来了两斤肥肉。她永远忘不了屠夫垂涎的口水滴在脸上的恶心感觉,被饥饿贫穷折磨的丧失了所有的善良,高寄萍将四个男孩培养成了杀手。
她喜欢近前给她的感觉,那样让她觉得很安全,然而后来她发现最安全是土地。快活林成了她所有的依托,只是,沉浸在酒色财气生活里的高寄萍忘记了她身边的男孩们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
他们不再是往日听话的小弟弟,等到他们腻了杀人让自己沉浸在酒醉和女人的怀抱时,他们开始讨厌高老大,讨厌与之有关的一切,开始学会阳奉阴违。
石群是四个男孩中年纪最大的,也最为稳重。他很少说话,这次被高老大派了任务去北方,如今还未有消息传来。
叶翔是高老大喜欢的男人,然而这个男人却喜欢上了伯园里面孙玉伯的千金女儿。那个女子高老大见过,如同娇养在温室的花朵,纯洁善良的什么都不懂。孙蝶的纯净让高老大嫉妒到了极点,不只是她赢得了叶翔的爱情,更有她身上有着高老大早已遗失的纯真,那是岁月流逝带走的她一生最为珍贵的品质。
这也是青萝为何会成为高老大的原因。
四个男孩中最冷酷的是孟星魂,也是他最讨厌杀人,最讨厌高老大递给他杀人的小纸条。青萝知道,孟星魂在高老大派给他代替叶翔去伯园杀孙玉伯任务后也爱上了孙蝶。
剩下一个男孩是小何,在能力方面也是最差的一个,但他是最喜欢高老大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全心全意对待高老大的人。当青萝接收关于小何的记忆时吃了一惊,小何长了一张林夕的脸,就连性格也极为相似。
小何依赖高老大,然而做事不够细心,四个人里面他最讨厌孟星魂,事事要和他比试一番,这种小孩子争斗向大人邀宠的行为和林夕某些幼稚的举动实在不相上下。
青萝迫不及待的想要见一见小何,只是高老大掌握的快活林实际上是孙玉伯的产业,除了小何他们四个是孙玉伯不知道的存在。孙玉伯在江湖上是正义的存在,任何人有了纷争都可以去找孙玉伯主持公道。
只要和孙玉伯相处过,没有人不会为他上刀山下火海,孙玉伯的人格魅力让青萝直咂舌。然而,就是这样的孙玉伯和高老大有着不同寻常的男女关系,前不久孙玉伯的寿宴上高老大在快活林的代言权被孙玉伯架空了,快活林的管理权到了孙玉伯手下律香川的手里,也是让青萝果断讨厌孙玉伯的理由。
青萝坐起身子在铜镜前细细看了一番高寄萍的脸,很年轻,不过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然而眼里的沧桑却显示出主人正在渐渐老去。
高寄萍的相貌不同于李青萝的神仙之姿,她的美很冷,很艳。事实上除去面上的那层化妆脂粉,高寄萍是个长相温婉清丽的女子,在高老大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