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水起-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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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毓灵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妻儿。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毓灵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毓灵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小棚子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毓灵难道没有发骚,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毓灵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孩子的!要是你早两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毓灵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爱尔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毓灵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毓灵最大的悲哀!
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原本趴在我胸口的毓灵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毓灵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半里外汽车压榨大雪的声音,顿时暗暗后悔。我缺乏雪地作战的经验,怎么忘了,在雪地上追踪最是容易,只要循着汽车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就可以了。不过对方也太托大了,居然只派了一辆汽车!
我低声对毓灵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毓灵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女人撅起小嘴不高兴地嘀咕:“我又不是姐姐,那么聪敏机灵!”
原来是毓敏!不知怎么地,我一阵失望。
毓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敌人只在半里之外,以汽车的速度,转瞬即到,我忙不迭地拉起毓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
在小棚子外面,沼泽地上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过来一辆汽车,在我们的车子边停下,我听到有人惊奇地说道:“有人来过了!这车子,不是那个朱恒淮的吗?”
果然是来找我们的,但是下一句又道:“可恶,大雪天的冷的要死。我们到处搜寻那个姓朱的家伙。而且老陈也许久不见消息,顺便过来看看,他那件事情到底做的如何了!”
“当心一点,那姓朱的很厉害!”
那两人悄悄潜伏到小棚子旁,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的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淫邪地大笑!
身边的毓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若是毓灵,说不定会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
“啊,这里有烧火过的痕迹。你来看看,好像还埋着什么!”
两人掏出工具,七手八脚地把烧焦的尸体刨出来,兔死狐悲,两人大哭:“老陈,你死的好惨啊!”
“不对,这……这,怎么回事……动了,那个事情,竟然是真的!不要,不要……”
“啊,救命!”
外面奇奇怪怪的声音,我觉察有异变,急忙从小洞窥视出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那两人已经不见了踪迹,工具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心中暗暗奇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想引我们出去,这种手法未免太低劣了!
啊——
远处一声人类临死前惨叫,充满了恐惧,打破了夜的沉寂。
我心底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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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少是不是因为广告打少了,好多人没注意到这书? 一萝猪
回答:我要多多打广告了,大家野帮忙!
还有一句!~什么时候写新书??點點⿴可愛
回答:《风生水起》写完吧,大概六十万字,以现在的速度,估计几个月后就可以完成。之后或许会写武侠、灵异或者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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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古墓邪尸 七十二
(更新时间:2006…9…7 9:14:00 本章字数:2701)
我心中暗暗戒备,从皮袋里掏出铁铲与鹤嘴锄,装配之后,捏在手里掂量,还是觉得铁铲趁手。想当年在越南战场上,我们战斗工兵连遭遇近身格斗,一人一把工兵铲,将手持美国丛林砍刀的越南猴子劈的鬼哭狼嚎。那铁铲砸在猴子脑袋上,顿时飞去半个头盖骨,脑浆鲜血直溅到脸上的刺激迄今记忆犹新,令我不时心跳。
我将鹤嘴锄递给毓敏,低声嘱咐:“听着,我出去查探一下动静。你好好呆在这里,不要乱动。要是有什么东西威胁你,就用这玩意砸他脑袋。保证一击毙命!”
毓敏大大的灰色瞳仁盯着我,小心翼翼说道:“我怕……”
我瞪了她一眼叫道:“闭嘴,等我回来,乖!”
我抄起铁铲,拿在右手预备随时攻击,然后钻出芦苇丛。下了雪之后的天空一片洁净,空气干冷异常,呼出的白气黏在胡子上化作白霜。我四下里打量,远处听着一辆汽车,开着车灯,明晃晃的慑人眼神。原本我埋葬尸体的地方被挖开了一个大洞,铁锹、锄头扔了一地,却不见半个人影,那具尸体也无影无踪。我心中暗暗纳闷,人跑了也罢了,干嘛连烧焦的尸体也拖走?
我凑过去,地上一连串凌乱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汽车那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跟过去,走了几步,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但是又不像人,因为人类无法形成这种古怪的角度。顿时生疑,拿铁铲拍打几下,把物体翻过来,竟是一个死人!
他脸上满是死前惊恐不安的表情,因为实在太害怕了,面部肌肉扭曲的可怕,印在雪地上,清清楚楚的一个人形。而脊柱被打断,所以才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形状。据我所知,脊柱非常坚硬,平常极难打断,看衣服的痕迹也不像机械力施加,那是什么呢?
我心里头越来越疑惑,忽然不远处传来类似野狼的呼叫,随之是一声人类的惨叫。
沼泽地区怎么会有野狼?那是在丛林生活的!
我舞着铁铲赶过去,在汽车边,并没有人类和野狼。我到处警惕地张望,蓦地发现车门上印着一个血手印,我伸出手指摸了一下,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寒冷下也没有凝固,非常新鲜。
啪!
我腿上猛然被人一拍,我一震,抡起铁铲防备,再低头看下去,却是一个伸出半身从车下爬出来,右手紧紧抱着我的小腿,苦苦哀求:“快救救我,快救救我……”
听声音,似乎就是那两个人之一。
我眉头一皱,弯腰拉住那人的胳膊,用力把他从车下拖出来,哪知一个趔趄,顿时仰天摔倒在雪地上,那人也被我拖出来,趴在我身上。只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正要一看,魂飞魄散。
——他只有半个身子!
一个人只有半个身子,他只有上半身,下面从腰部就断绝,肠子啊,腰子啊,稀里哗啦拖着,因为天气寒冷而冻绝,凝固血液,所以一时没有死掉,。半个身子的人我也见过,但是那只是死人。会爬会动的活人我还没有见过,当下毛发尽竖,慌忙把半截人推开。那家伙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喊救命,我大怒之极,挥动铲子将他手指劈断。半截人惨叫一声,落在雪地上!
汽车后面传来了刚才那种野狼一般的叫声,我心头一凛,操持铁铲紧紧注意着那边,雪地上嚓嚓雪花摩擦的声响,慢慢出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如同一段木头在火里烧过之后,又埋在泥土里。但是他会动!这,这不是我烧掉的那具尸体吗?他怎么活了?
这是僵尸!
我顿时醒悟,毛骨悚然,我几年来不知道挖过多少坟墓,虽说曾经听过坟墓里有僵尸,但是无论干尸还是湿尸,都一动不动的死人。因此我根本不在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然而此刻我看到了。这具尸体还是我亲手烧的。也幸亏我把他烧过掩埋,不然我和毓灵老早一命呜呼。
那僵尸动作迟缓,一步步地挪过来,我却两腿瑟瑟发抖,一动也动不了,直到那僵尸接近半截人——后者拼命叫唤,让僵尸一脚在胸口踩了个大洞,终于归天。
我咬咬牙,恶向胆边生,抡起铁铲砍向僵尸,咔嚓一下,硬生生地把僵尸一条胳膊切下来。僵尸哞哞大叫,另外一只手捉住铁铲,咔嚓几下,硬钢制造的铁铲化作废铁。
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转身逃开,那僵尸一步步朝我追来,我心中暗暗着急,这样我迟早会被累死,怎么手边没有趁手的玩意呢?
我徒然想到,汽车那边有汽油,只要把汽油点着,岂不是一场大爆炸?以僵尸的速度,定然逃不掉!
当下我转身回到那边的汽车旁,找到油箱,捏开阀门,汽油汩汩落在雪地上,万事俱备,只欠明火。
那僵尸冲着我和汽车过来,我只需把手头的半截铁管狠狠砸在汽车上,利用火花点着汽油,即可干掉僵尸,这时我的心霎时吊起来……毓敏这娘们竟然不听我话,私自跑过来,开口叫道:“恒淮……”
那僵尸听到声响,居然转身朝毓敏过去。那女人一见恐怖的黑僵尸,立时软到在地。
这娘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勃然大怒,但是也只得飞快地奔过去,仗着腿脚比僵尸快,一把捞起毓敏,扛在肩上,转身又退回汽车边。
那僵尸就如笨重的黑熊一般过来,好机会,我猛然打击汽车金属护栏,砰的火星四溅,汽油顿时腾起大火,那僵尸越来越近,已经在我数尺之遥,几乎伸手可及。我冷不防以脚挑起着火的雪花,踢到僵尸身上,那僵尸动作一缓,叫我乘机扛起毓敏逃掉。
僵尸正要追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隆的惊天动地一响,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大力推过来,两人顿时在雪地上跌了个嘴啃泥。回头再看,僵尸让汽车压在底下,熊熊燃烧。
我送了一口气,但是看到毓敏又不禁大怒道:“你这个白痴蠢丫头,我不是叫你不要过来,差点坏了我的好事!什么时候你才能像你姐姐那么聪敏一点!”
原本毓敏只是惊恐不安,此刻却小嘴一扁,哭了出来:“我就知道,你也讨厌我,大家都讨厌我。你喜欢姐姐,妈妈也喜欢姐姐,为什么不喜欢我,呜呜……”
我心头一软,双重性格的毓敏(灵)里面,毓敏比较软弱,在危机重重的大家庭里面,自然不受欢迎。毓灵又骚又聪敏,相比之下,不知道比毓敏受欢迎几百倍。小姑娘一定心有不甘,带有争宠的味道!
我叹了口气:“好了,都二十好几了,还苦什么鼻子!”
“不要,人家才十七吗!”
我愕然,那么说毓灵也只有十七?带有西洋血统的女人脸相长得成熟,我都几乎以为她二十五以上了,只是身材暂时有些欠缺,估摸几年之后,即可长成大胸女子!
互动时间:
公子,你该不会姓朱吧?呵呵,很多写书人都喜欢把自己幻想成主角,主角性格中会带有本身的一些痕迹,不过公子两本书主角性格差很多呢!
回答:我不姓朱啊,和明朝皇室也毫无关系。我姓是周王室的封国之一。
第四部 古墓邪尸 七十三
(更新时间:2006…9…8 9:12:00 本章字数:2688)
我本想趁夜色及早离开这里,毓敏提醒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行走沼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万一不小心陷入大雪覆盖的冰层,就会活活冻死淹死。我只得放弃这个计划,回到小棚子里,不敢脱衣服,相互拥抱取暖将就一夜算了。
晨曦微明,我低头看看怀中的女子犹如睡美人一般沉静恬美,偶然缩缩身子,露出一个可爱的表情,心中哀叹她的不幸。我摇摇毓敏,叫道:“起来了,天亮了!”
“不要!”毓敏把脑袋钻入我怀里,“让我再睡一会儿,很舒服呢!”
我苦笑不得,不知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毓敏还是毓灵,忽然恶作剧心起,猛然拍拍她的屁股,大叫:“太阳都晒屁股了!起来!”
“啊!”
女人马上弹起来,这个动作毫无疑问就是毓敏。
她不悦地朝我翻翻白眼,顾自下床,在外头简单地用白雪擦擦面颊算是洗漱了。之后我们吃了一点昨天剩下的大列巴,马上驱车前行,约莫走了十几公里,毓敏不时拿着指南针核对地图,来到一片几条小溪河流交汇的地方,她高兴地大声欢呼:“我们到了,五指洲!这是我们景祖觉昌安的墓地!”
我不禁疑惑起来,眼望前方,所谓的五指洲,是一片小河洲,受到河水经年的冲刷,形成一条条沟渠。整个个河洲恰好伸出五块陆地,沟渠便是指缝,形象之极。但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话说你个什么先祖,好歹也是三百多年前死的。以河水冲刷来估算,这个河洲老早应该不见了,你会不会观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