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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芙蓉-2005年第4期-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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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谜捧在手里,抚摸一下它漆黑的羽毛。 
  我举起了谜,用尽了力气把它往地板上狠狠地掷下去。 
  谜抽搐了几下,死了。 
   
  这是在一瞬间结束的。天色慢慢暗下去了。我蹲下身子,看着谜的尸体,在黑暗里闪着青蓝色的光。 
   
  简简出院了。 
  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回到家的时候,我拿出钥匙开门,突然听见简简说,至少,我还有谜。 
   
  简简抱着空鸟笼,站在我身后。 
  我说,谜飞走了。 
  简简说,你说谎,你杀了谜。 
  我说,是,我杀了它。它把我们的孩子永远地杀死了。 
   
  简简走进卧室里,没有出来。 
   
  尾声 
   
  第二天,简简拎着她的鸟笼子,从楼上跳了下去。 
  我想,我不会再娶一个养鸟的女人。 
   
  葛亮,南京人。香港大学在读博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等奖项。有各类文字发表,作品见于《收获》《文学世纪》(香港)《华文文学》等刊物,并为报刊撰写文化评论专栏。


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长篇选登)
潘 萌 
  E五天里的交换日记 
   
  我喜欢发“E”这个音。当我每次念它的时候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肺内的气息均匀绵长地轻轻从口中吐出,一直伸到遥远的地方。 
  是到了写“E”的时候了吗?我再次轻轻地从口中发出这个悠长的音…… 
  我忽然就想到了异乡这个词。想到了那个在异乡和我有五天缘分的小孩。还有那本只写了五天的交换日记。 
  时间:去年暑假。 
  地点:HK。 
  人物:我,小孩。 
  在中学时代里,每个假期我都喜欢分一部分时间给旅游,出去看得多一点觉得心也填得满了一些。每一块异乡的土地都以不同的温度熨烫我的脚掌。 
  他只是同一个旅行团里的小孩。去遥远的繁华之地,基本上都是携家带口的,可是只有这个小孩是孤单的。看上去也很平常的男孩子,和气乖巧,会懂事地叫阿姨、姐姐,会排队,会照顾团里的老人。于是大家都很乐于帮助和接纳这个孤单的小男孩。所以在行车过程中当我靠在车窗旁边无聊地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时,车窗玻璃上反射出他好看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趴在我的椅子背上的小孩说:“姐姐我们来做旅行交换日记好不好?”我就点点头答应了他。 
  我们用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分别用蓝笔和红笔做上HIS和HER的记号,然后就开始啦。可是在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意料到会是这样。 
  第一天。 
  HER:我翻看手里的《城市画报》,这实在是本太小资的杂志,正好这期是关于香港所有声色犬马的介绍,有了它倒也方便了许多。杂志上艳丽妩媚的城市在我抬眼间真实显现。活色生香,余音绕梁。 
  我们落宿在维多利亚湾旁边的一家旅馆,房间四周整面都是玻璃墙,一拉开窗帘便能看到来往的货船洒满水面,汽笛昂扬。 
  来香港自然是要SHOPPING、SHOPPING、SHOPPING!大队伍第一站就到了一家珠宝店。虽然只一层,不过面积很大,满屋的金银财宝晃得我眼有些疼,不过不得不承认它们确实很能刺激起女人购买的欲望。我蹲在一面柜台前盯着一只珍珠戒指看。一直都很喜欢珍珠这种温润不张扬的首饰,却默不作声地显出身份和气质来。不过,真的很贵。 
  回头看到那个小孩正在结账,买了不少说是回去送同学。天,这是哪里的阔少爷。单是从外表可真是看不出来,虽然认得他那一身都是考究的品牌,但一点都没有散发富贵之气,倒是令我小小惊诧。 
  HIS:终于到香港了吗?妈妈又一次放了我鸽子,我又一次一个人旅行了。不过还好,认识了一个长头发的小姐姐。妈妈你们放心,导游把我们安排在离维多利亚湾最近的酒店里。我站在房间里就能看到湾里来来往往的大船,它们变得好小,就和我们家池塘里洒的玩具一样的。 
  果然每次旅游都是首先要买东西。我对珠宝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它们多少钱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还是带一些好了,带回去给那些同学。我发现我每次带礼物给他们的时候他们都会对我笑得好看一点露出的牙齿多一点。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是特别的孤单了。我看到那个小姐姐蹲着看一只戒指看了很久,我好想把它买下来给她,但是却突然害怕了起来,我想,大概她和那些同学不一样。 
  第二天。 
  HER:今天天气很好。 
  我的老天,听团里的婆婆妈妈们议论,原来小孩是全国百强家族企业的独子。他大概是我长这么大遇到的最富有的一个小孩吧。不过富有归富有,我翻开来他要我帮忙保管的护照,上面的小男孩只是带着普通的微笑,略显寂寥。 
  HIS:哦,果然我说出我是哪一家的孩子就立刻得到了特别的照顾。导游阿姨的笑就让我很熟悉,那种冰冷的熟悉。可是那个小姐姐,虽然她也愣了一下,但是随后她笑着摸摸我的头的样子让我觉得温暖,是那种,那种温暖的陌生。我忽然很想把护照交给她替我保管。虽然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保管重要的东西。妈妈总是说:“宝宝,保管好银行卡哦,记住保险箱的密码哦。千万要自己保管,不可以相信任何人,他们只是想要钱。” 
  但是当小姐姐没有犹豫地接过我的护照和她的一起放进包包最里面的口袋里的时候,我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有人可以依赖,有人可以守卫着我重要的东西,这样的感觉好像今天照在我身上的阳光。我觉得自己也是个普通的小孩子了。 
  第三天。 
  HER:今天的安排是去海洋公园玩。有失望的感觉。盛名之前却显出老迈的状态。旋转木马上脱落的彩漆像香港斑驳的眼泪。不过小孩还是很幸福的样子,他抓着我的衣角抬起亮亮的眼睛说:“姐姐,进海洋公园以后我能跟着你一起玩么?”我笑,可以啊可以啊当然可以。这样干净可爱的一个小孩好像是圣诞节包裹在丝带和彩纸里的大大的圣诞礼物,看惯了刁钻叛逆的野小子们,我想我们谁也不会拒绝这样一个乖小孩。 
  看我同意了,小孩拉着我高兴地挤进排队买票的队伍里站队。我看有推车过来卖各种口味的可丽饼的,就本能地拍拍小孩毛茸茸的脑袋说:“乖,喜欢什么口味的,我请你吃。”话出口以后自己就先觉得荒唐起来,人家是阔气少爷,稀罕这个?没想到他却很认真地挑了一个香蕉加巧克力味的。看他捧着热腾腾的可丽饼吃得满嘴都是奶油的样子,我突然忘掉了他口袋里的金卡,觉得只是个普通小孩的模样。小孩子毕竟只是小孩子吧。突然觉得很想疼爱他,目光一时间无限温柔。结果倒是在由真人装扮的恐怖洞穴里,我是一路尖叫还死攥着人家不放,最后还是小孩把我拖出去的。 
  这个,丢脸,就不往下写了。 
  HIS:今天好开心!去了电视上看到过很多次的海洋公园!有大大的维尼熊,海豹顶球表演,疯狂过山车,还有动感电影。我和小姐姐玩了好多好多项目呢。不过,知道我最开心的是什么吗?姐姐请我吃可丽饼!回忆起来好像从来没有朋友请过我客呢!这是第一次!而且我不知道是挑香蕉味好还是巧克力好,结果你猜呢?姐姐把两种口味的都买给我了,哈哈!我觉得那是我吃过的可丽饼当中最好吃的,我已经很小口、很小口地吃,但为什么还是把它吃完了呢,真的好可惜。但是我想我会一直记住那个味道的。 
  玩恐怖洞穴的时候姐姐吓坏了,一直使劲抓着我的手不放呢。女孩子就是女孩子。我是男孩子,我才不害怕呢,我已经足够大,可以保护姐姐了。就像童话故事里白衣骑士打败火龙,最后救出了美丽的公主一样。我也想要那样强大。 
  第四天。 
  HER:到香港必然要去的一个地方叫浅水湾。在我眼里其实是很简陋的地方,但是藏龙卧虎。以至于导游报出一个住在这里的人名,大家就尖叫一声。迎面看到的一栋楼很奇怪,中间整个空了一个方块,小鸟能从中间飞过。据说是按风水建的,表示有钱眼可钻。我拍拍身边不说话的小孩的脑袋逗他,嘿,以后你家也搬到这里来钻钻钱眼吧。他摇摇头,声音很小地回答,爸爸妈妈总是不在家,他们就把我送到老师家里去住。我,其实也不是太清楚我的家。我只知道在很多地方有爸爸妈妈买的房子,但是,我不知道那里到底是不是家。 
  我看到他的头垂得很低很低,就拉着他在沙滩上走,一直到导游叫我们上车。我觉得我无法用语言或者表情来安慰这个孩子,所以只能一直走。其实本来也就是这样,不管怎样我们都还是要一直走一直走的。风吹起我的白裙子和他小小的衬衫。 
  HIS:我不知道干吗要去看有钱人的房子。又不是很漂亮的建筑。而且看了也不会变得很有钱。再说,有钱真的有那么大的意义吗?如果要是我,我肯定不会把家建在那里。可是,可是当小姐姐问我的时候,我连我的家在哪里都没办法告诉她。我记得我有很多房子,很多。但是,到底哪一个才是家呢? 
  就突然难过起来了。今天的日记不想写了,早一点睡吧,但愿我能梦到哪一个房子才是真正的家。但愿。 
  第五天。 
  HER:今天是旅行的最后一天。可能因为是回家的期限到了,所以大家都去把握最后的机会,去电子广场买水货了,而我因为可能是昨天在沙滩上吹风感冒了所以只能独自留在酒店里。 
  去看看小孩吧。昨天风那么大,也许他也着凉了。我看到他的门虚掩着,于是走了进去。虽然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就着满香港繁华的灯光我看到,我看到薄薄的床单下裹着的小孩,好像一头负伤的小兽般轻轻地啜泣着。我静静的,就走了过去坐在床边,轻轻地抚摩着小孩的背。 
  “告诉姐姐,怎么了?” 
  在很久的哽咽后,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我想妈妈。“姐姐,你知道么,我从上小学开始就一直寄住在我的老师家。我长这么大都没有和妈妈住在一起过,而爸爸是什么样子的我早就忘了。我不喜欢钱,不喜欢黄金大餐,我爱我的妈妈,如果她不是女强人的话我更爱她,可是,我都不知道她需不需要我爱她……姐姐,跟你在一起的这几天,我感觉好开心。明天,明天又只有我一个人了……”最后他终于呜咽着扑进了我怀里,然后抽泣着,抽泣着,安静地睡在了我的腿上。 
  现在,我静静地翻看着这几天的交换日记,看小孩歪歪斜斜的笔迹和嫩蛋黄一样的情绪。静静地写上今天的内容。那么快,就要说再见了。望着小孩熟睡的样子,我感觉到自己作为巨蟹座女子身体里与身俱来的母性在膨胀,他今天的日记注定是空白的了。我不知道我要写怎样告别的话。但我希望这个小孩能过得快乐,我素来是信奉庄周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它的最大意义便是快乐,其他的东西,是重是轻其实一百年以后就不重要了。这个我不知道应该用富有还是贫瘠来形容他的小男孩,祝愿,一生平安喜乐。 
  HIS:空白。 
  后来,呵呵,其实没有后来。旅行结束,一切也没有了。但是直到现在,我一闭上眼睛仍能想起落地的玻璃窗外面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和异乡满城的繁华,而我的面前却只有一个受伤的小孩。 
  E——THE END 
   
  O我和我的大嘴哥哥 
   
  我和我的大嘴哥哥,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一串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网络。 
  我并不是个嗜网如命的孩子。不是经常上线,上网的活动也很单调,收收邮件联络一下几个朋友和亲人,下载一些最近流行的歌以免在KTV里木然遭众人鄙视,然后就去这个时期里固定的论坛里转。最近喜欢去的是一个几个学生自己弄的论坛,比较有趣。而我对事物和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是否有趣。所以经常去那里看看,看看亲爱的秋水是不是又坐在自己喜欢的学校里写了些优秀的文字,看看洋插队们的同志们是不是在遥远阴冷的国度里遇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看看是不是又来了一些献身灌水事业的新的有趣的人,看看最近是否论坛又有什么BT的活动。于是常常是在深夜里,从无数的参考书中抬起头来,在床头打开电脑,一边喝水一边翻看帖子,看到好玩的地方就一个人在屏幕这边轻轻地笑。 
  论坛里的ID们叫我水草、水草、水草,用各种各样的善良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叫我的名字。在我的帖子后面写一段一段云飞雪落的话。对于所有的这些,我都挺感动的,不雨亦萧萧。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计划生育的时代,我在这个论坛里结识了我的大嘴哥哥。 
  我的哥哥大嘴在坛子里的人缘很旺,是那种老好人的感觉,他最喜欢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息事宁人,最喜欢说的话就是“何必呢,大家都是神仙嘛”。因为只有大嘴和我是来自同一所高中,而他比我高两个年级,所以坛子里的ID们总是把我和大嘴归为一个门派的。 
  我是向来反对见网友的活动,第一不安全,第二伤财。不过既然是和大嘴见面的话以上的问题就都不存在了而且变得顺理成章,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学生天天都一起做操一起上课无所谓安全不安全,当然安全,况且只要到我班级门口来喊我一声就可以见着面了更不会伤财啦。 
  于是我和大嘴就在某年某月的第三节下课,在我们班楼梯转弯处历史性的会晤了。这次会晤让我得到的结论是,这年头说话算话的人真是不多,大嘴就是难能可贵的一个——大嘴的嘴果然很大,张开就和一个字母O一样。而且他还非常乐意地演示给我看他是如何把自己的拳头吞进嘴里。 
  所以更让我相信,大嘴同志是一个好人。 
  大嘴有的时候没事就会到我的班门口找我玩,哪怕只是说上几句话。每次都会带根棒棒糖啊大白兔什么的。或者在中午路上遇见会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快餐店解决一下人民的根本问题。放学时大嘴偶尔也会推着车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总之就一天天不近不远地熟悉起来。 
  大嘴是这样的男生,很典型的学理工科,家世正常不贫不富,气质纯正为人得体。跟他相处,不管是交谈,出去玩,或者有求于他都会很自然,像地下的泉水一般脉脉,对你好,却不让你受宠若惊,不带有异性明显的功利性质。一副温和可亲的模样。 
  后来有一阵子学校里特流行结拜干兄弟姐妹。因为大家都是独生子女,生活寂寞,向往手足之情。不过也有的是因为少男少女间羞涩的暧昧,以哥哥妹妹或者姐姐弟弟掩人耳目,自欺欺人罢了。我认识的就有很多女生因为和高大俊朗的高年级学长做了兄妹而十分自豪得意,在学校里招摇过市。 
  我记得我第一次叫大嘴“哥哥”,是一个大雨滂沱的中午放学。 
  雨是突然下起来的,所以我也没有带伞,只能做敢死队状冲到的士站打车回家。不过正好在要出教学楼的那一刹那看到了前方不远出打着伞往外走的大嘴,于是抱着头护着书包“嗖”地窜到他伞下,唬得他一愣。然后又立刻很温和地笑着说水草肯定没有看天气预报吧,我撇着嘴不以为然,估计现在还天天看天气预告的就只有你和我奶奶了。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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