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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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月
11日,庭审开始,贝利先生郑重宣言:
“被告方面决走放弃法庭本应听取的证人们的陈述。我们不愿意徒劳无
益地使陪审员厌倦。我们认为,萨弗、托菜和盖特麦施教授的证词已经证实
鲁比在作案时,处于精神错乱的状态。同时我们通知法庭,杰克·鲁比已决
定不再作证,这一痛苦已超越了他的承受能力。”
于是在整个辩论期间,人们只听到杰克·鲁比说了几个字:“是的,先
生”以及“无罪,阁下。”
1964年
3月
13日,星期五,第
21次庭审,最后一位证人出庭作了证。
布朗法官向陪审员们概述了辩论情况、双方誓不两立的观点、各自的证
人证词。他总结道:
“现在,责任落到了你们肩上。正是你们,也唯有你们,达拉斯的陪审
员们,在听取了被告和原告方面的证词之后,决定这个申辩无罪的男人是否
有罪。请根据事实和理性,作出你们自己的判断吧!”
接下来诉讼转入辩护阶段,双方都将利用这个机会,直接向陪审团说话。
他们运用富于感染力,甚至煽动性的言词,纠集对己方有利的一切证据,努
力打动陪审团。
诉讼代理人亚历山大代表原告方面第一个发言:
“有人试图使我们相信,杰克·鲁比是在爱国狂热的驱使下失去了理智,
他的头脑失常了,因此他抽出枪扑向了奥斯瓦德。他说总统的死使他深受打
击,然而鲁比是如此热爱总统夫人,甚至不屑在总统经过时走
100米去欢迎
他,这难道不会让我们怀疑吗?达拉斯的陪审员们,我必须坦白地说,在这
个案件中美国司法机关受到了牵连,因为奥斯瓦德当时在美国司法机关的手
中。请别对我说向一个戴镣铐的人开枪需要胆量,谁会愚蠢到将鲁比看成惩
恶扬善或者忠心报国的英雄呢?奥斯瓦德把秘密带进了地狱,而杀死他的凶
手就在这里!”
诉讼代理人以要求判处被告死刑结束了发言。
被告方面由伯利桑律师起身发言:
“原告方面一口咬定鲁比是预谋杀人,可他们的证人证词告诉了我们些
什么呢?先是讲鲁比给电台记者打去电话,然后是摄影机录下的刺杀场面,
接着又是侵犯鲁比权利的非法审讯。他们的证词无非是告诉我们几个片断而
已,然后再利用这些不完整的片断拼凑一幅鲁比预谋杀人的全景图。我必须
向陪审团指出,这是一种电影蒙太奇式的障眼法,它完全忽略了鲁比行为的
过程,丝毫没有考虑鲁比的精神状态。鲁比给格伦打去电话与他刺杀奥斯瓦
德之间这段时间,在鲁比杀人被拘留后这段时间,他到底是何种状态呢?原
告的证词根本没有向我们说明,而这正是搞清本案的关键。本方认为在第一
段时间里,鲁比由于深受总统之死的刺激,神智正走向错乱,他无法控制自
己的行动,也不清楚自己的目的。他在精神错乱的高潮中拔枪杀死了奥斯瓦
德,这就是事实真相。”
诉讼代理人瓦茨站了起来:
“鲁比在杀奥斯瓦德时精神是正常的,正如警察们的证词提到的,他显
得‘很镇静’,他说:‘当我星期五晚上从电视里看到奥斯瓦德讥讽的笑容
后,我就决定杀死他’,并且还讲了自己这样干的原因。陪审团的先生们,
这难道还不清楚吗?鲁比没有发疯,他是有预谋的。他的精神从来都是正常
的。昨天他是罪犯,今天也同样是罪犯。他的双手沾着鲜血。。”
后,我就决定杀死他’,并且还讲了自己这样干的原因。陪审团的先生们,
这难道还不清楚吗?鲁比没有发疯,他是有预谋的。他的精神从来都是正常
的。昨天他是罪犯,今天也同样是罪犯。他的双手沾着鲜血。。”
“韦德先生喜欢电椅,”托纳希律师指着对手,大声说道,“他希望看
到鲁比被电死!看看他那双毒蜘蛛般的眼睛!他唯一渴望的,就是把这个人
送上电椅,观看行刑的场面。”
诉讼代理人鲍威谦和有礼地回击道:
“尊敬的陪审团的先生们,女士们,被告方面竭力证明鲁比杀人的刹那
是一种瞬间的精神错乱和爱国幻觉所致,可是,我们觉得这太让人费解了。
鲁比带着枪,来到押解奥斯瓦德的现场,他这样做难道不是有目的,有计划
的吗?怎么可能想象他看到奥斯瓦德的瞬间,精神便错乱了,就扑了上去?
陪审员们,你们可以想到,他带上枪,来到现场是为了什么?”
声名赫赫的加利福尼亚律师贝利接着做最后的辩护。
首先,贝利律师复述了精神病医生们的证词,在他看来这些证词证实了
精神错乱,接着他猛烈抨击了警方,指责他们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审
问了鲁比。
“敬爱的陪审团,我必须向你们强调这一侵犯鲁比权利的事实。原告方
面所谓的鲁比‘预谋杀人’的关键证据,便是在这次非法审讯中得出的。这
是有毒之花结出的果子,是有瑕疵的证据,如果凭借这一证据断定鲁比的预
谋杀人,那就将践踏法律,把一个错误推向另一个更大的错误。”
他最后说道:
“陪审员们,请作出无罪判决,因为鲁比在犯罪时,处于精神错乱的状
态。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在五六十年后,历史将以你们为荣,你们将成
为美国司法的骄傲,因为你们顶住了强大的压力,你们不愿意判处一个精神
病人,你们不会处死一个乡下的傻瓜,虽然很多人衷心企盼着他坐上电椅。
可你们只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了它们的尊严。”
贝利律师的最后呼吁相当有力,完全称得上是一篇精采的演说,但依照
法律,如果被告要求无罪辩护,就应由原告方面最后发言,主动权仍旧掌握
在地方检察官韦德的手里。他果断地站了起来:
“有人说我是‘毒蜘蛛’,有人说我‘渴望观看行刑的场面’,让他们
去说吧!我愿意看到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愿意法律的尊严和效力永远受
到维护。有人会说鲁比的行为是出于爱国,出于爱国而去凶杀,这是多么可
笑的逻辑。任何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即使是奥斯瓦德这样的罪犯,也只
能由法律去惩罚他。”
“尊敬的陪审团,”韦德结束道,“有人告诉你们,鲁比当时精神失常,
可我们的精神病医生证实他并未精神失常。他决意杀死奥斯瓦德,然后怀揣
手枪这样去做了。达拉斯及得克萨斯的公民们,我的朋友们,我坚信你们将
把这个家伙送上电椅,因为你们是勇敢的小伙子,你们对杀人凶手决不姑息
留情。。”
唇枪舌战结束了,一切都平静下来。此刻是午夜
12点
30分,布朗法官
宣布庭讯结束。15分钟后,人们得知,陪审员们决定去睡觉,评议延至翌日
上午
9时后进行。。
1964年
3月
14日的法庭上,布朗法官用低沉的声音念道:
“预谋杀人。。死刑。”
贝利律师一蹦而起,喊出了自己的义愤之辞:
“为这一狂热的胜利,谢谢你们,达拉斯的陪审员们!我们列席了一次
滑稽可笑的审判!你们认为把鲁比送上城市的屠场,就可以抹去城市的羞耻
吗?让我来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做,只能使达拉斯再度蒙羞。这是我一生中
目睹的最令人愤慨的事情!。。”
杰克·鲁比并没有被送上城市的屠场。大约
3年后,他因癌症全身扩散,
死于帕克兰医院。李·哈维·奥斯瓦德和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亦在这
个医院命归黄泉。杀害总统的凶手和杀死暗害总统凶手的凶手都沉默地死
去。
【评析】
在这次法庭辩论中,梅尔温,贝利律师可以说是倾尽了全力,他注重事
实和证据,善于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任何有利被告的法律手段都一一
尝试过了,从阻碍陪审团的组成,到阻止警察作证,到证明委托人的精神错
乱,以至最后努力打动陪审团,他都奋力猛争。原告方面也很卖力,达到了
预期的结果。但不能不说这个案子有许多疑点,在辩论中却被疏忽了。首先,
鲁比认识达拉斯警方,而且关系非常密切;其次,鲁比自始自终都缄口不语,
即使在知道自己可能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贝利律师为什么不劝他说
话呢?如果说有警察才面的人操纵或怂恿了鲁比去刺杀奥斯瓦德,那么在刺
杀成功之后他们显然急于置鲁比于死命,那么鲁比为何不反抗?谜底也许永
远解不开了。
超级明星辛普森杀妻案:
法庭上的马拉松控辩之战
超级明星辛普森杀妻案:
法庭上的马拉松控辩之战
辛普森是美国超级橄榄球明星,他曾在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手执火
炬,点燃了奥运圣火,成为大名鼎鼎的明星人物。1994—1995年,辛普森再
一次成为举世关注的人物,可这一次不是点燃圣火,而是涉嫌谋杀前妻——
尼科尔。
尼科尔与辛普森相识之时才
18岁,那时她长得美貌动人。不久,尼科尔
与辛普森发展成情人关系,后来辛普森与前任妻子离婚后,两人正式结婚。
几年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吵架,有时辛普森还将尼科尔打得鼻青脸肿。1992
年两人分道扬镳,但辛普森还时常去找尼科尔。不久尼科尔便与另一男子戈
尔德曼来往密切。惨剧发生在一年之后,1994年
6月
12日深夜,尼科尔和
戈尔德曼双双被杀害。
辛普森涉嫌杀害前妻——尼科尔,被警方拘捕。
辛普森决定请一些最好的律师来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于是一个超豪华的
明星律师团组成了,它的成员包括:
罗伯特·L·夏皮罗,首席律师,51岁,曾给许多富豪委托人担任辩护
律师,闻名全美;
艾伦·德肖微茨,56岁,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声誉卓著的审判策略专
家;
夏皮罗·李·贝利,61岁,驰骋法律行业多年,他对一桩谋杀案的成功
辩护已被列为辩护史上的经典之作;
杰拉尔德·夏皮罗·杰尔曼,59岁,颇有造诣的法医学权威;
亨利·克拉克·李,55岁,华裔法医学专家,中文名李昌钰,康涅狄克
州警察局犯罪实验室主任。
因为这些律师的介入,此案立刻更为引人注目。
起诉方则以
52岁的检查官吉尔·加斯蒂担任,由
40岁的女检查官玛西
娅·克拉克任主控,另一位是威谦·霍奇曼。
在这场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漫长交锋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一场
不亚于激烈战争的辩论。
第一回合:警察发现的物证是否有效
1994年
6月
30日上午
9时,全美注目的辛普森案拉开了序幕。
女法官凯瑟琳·安·肯尼迪·鲍威尔主持了对辛普森的第一次预审。
法庭应起诉方的请求,传唤了一家刀具店的雇员和老板、被害人戈尔德
曼工作的餐厅经理、尼科尔的四名邻居、凶杀案发当晚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
机和住在辛普森家的房客、案发后进入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证据的警探马
克·福尔曼、菲利普·旺内特尔等共
11人,以证明公诉人提出的指控是成立
的。
在这些证人提供的证据中,对辛普森最为不利的是警探发现的物证。律
师团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要求扣留这些物证,反对将其列为指控的证
据。
据。
当然,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重要的是看法官如何来裁决。
经过一番较量,肯尼迪·鲍威尔法官下达了她的裁决,这是一个令辛普
森的律师们大为失望的裁决,上面写道:
本庭决断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证进入洛金汉街的住宅,以及发现若干物
证,在某些紧急场合应否视为合法,这堪称法律上的一处灰色领域。我的意
思是指,尚无任何定则表明所谓紧急场合存在于何时何地,以及它于何时无
法成立,它只能依据案件的基本要件,针对案件个例予以决定。
鉴于预审时实际提出的证据,起诉方及被告方均已提出诸多案例。本庭
对这些案例予以考虑。
。。
有鉴于此,本庭否决辩方的扣留申请,允许其所发现的手套作为证据,
允许车道上的血迹作为证据,也允许街上野马车的血迹作为证据。
公诉方再一次赢得了胜利
1994年
7月
7日,起诉方传唤了洛杉矶警察局的血液专家格雷高里·麦
西逊先生。他无情地指出,他对血液的分析表明,只有
O·J·辛普森的血型
同犯罪现场发现的混合血迹完全相符。
律师团的律师们照例进行了顽强的反击。下午,O·J·辛普森的首席律
师罗伯特·L·夏皮罗站起来做了陈述:
“我要求法庭考虑成立一个陪审团,以便针对各项情况证据考察本案。
如果提供的证据仅仅涉及情况证据,有罪的判决是无法做出的,除非这种情
况明确指证了一桩罪行,而且不与任何其它合理的观点有所背离;另一方面,
如果情况证实了有罪或者无辜,这个陪审团,这些事实的追寻者,必将接受
证实无辜的观点,而不接受对其有罪的证实。
“显然,我们面前的并不是审判,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我们的责任并不
相同,然而法律原则却依然存在,这一桩案件完全依据的是情况证据;而且,
通过提出证人和交互询问,我们已经清楚,这些情况既能够表明犯罪嫌疑,
也同样倾向于无辜的观点。
“证据的关键所在,是人们援引血清学
99%的几率,声称在邦迪街犯罪
现场找到的四滴血,与
O·J·辛普森表现出相同的类型和化学成分。
“这一结论有一个逆命题,那就是如果你随便找上一个星期天去戏院,
总会碰见四万到八万的人具有相同的血型。
“第二点。据一些证人说,辛普森先生常和他的前妻——死者尼科尔一
起照管孩子。对这个案件而言,我们可以合情合理地假设,他会在完全正常
的情况下到她的公寓,来看看孩子,来跟他们玩。由于犯罪学家无法确定血
污的时间,我们又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想法,即这些血污即便属于辛普森先生,
也可能是在其它时间,而不是在案发时留下的。事实上,犯罪学家考察照片
的结果,已经认定这些血污来自不同的时间。然而他责怪照片效果太差。在
交互询问中,他却还是承认,理想的犯罪现场照片,往往是使用同一种类型
的设备,在相同的照明情况下由同一个角度拍摄的。
污的时间,我们又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想法,即这些血污即便属于辛普森先生,
也可能是在其它时间,而不是在案发时留下的。事实上,犯罪学家考察照片
的结果,已经认定这些血污来自不同的时间。然而他责怪照片效果太差。在
交互询问中,他却还是承认,理想的犯罪现场照片,往往是使用同一种类型
的设备,在相同的照明情况下由同一个角度拍摄的。
“事实上,如果凶手住在辛普森家,法庭就必须相信以下各点:至少有
一个小时的剩余时间,容得凶手离开犯罪现场——我们知道,那里两个被害
者都流了大量的血。显而易见,杀人者必须掩盖血迹。然后,他还要做下面
的事情:丢掉血衣,因为它们至今尚未发现;丢掉血鞋,因为它们至今尚未
发现;然后回到家里,把一只血手套丢到后院,这些同正常的逻辑谬以千里。”
“我们的手里并没有证据,显示在上述记录当中,是谁做下如此可怕的
事情,做得胸有成竹,深思熟虑,一如检察官在起诉书里指控的那样。这一
宗案件,警察已经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