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道德经讲义-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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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皆是由微致著,积小成大,由无生有,都是人可为可执之事。木虽大,终有砍伐之日;台虽高,终有毁坏之时;行虽远,终有不行之日。由此可知,凡有为之事,终有败弊之时,不能永固;凡有执着者,终有失去之日,不能长久。人能知此理,于未有未乱之时,而为之治之。治之于清静无为之时,使之合于道体,又安能至于败?安能至于失?此乃“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义。所示之理浅显易懂,实在真切!
【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上文所言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皆是指世人为之于有为,执之于有执,故而有败失之患。
“圣人无为故无败”,是说圣人处事,不为华文,不为色利,不为残贼,不生于心,不作于意,因物付物,顺其自然。物得益于圣人者,在于全其本性,故万物各得其生,周应无穷,随宜处妙,这都是无为之功,故圣人永无败失之患。
“无执故无失”,圣人处事,合于自然,随事处事,上下各安其分,尊卑各得其位,不立藩(fān)篱,不有辙迹。圣人以德化愚,以财济贫,无所执,无所藏,皆是自自然然,毫不固执己见,从不执于有为。惟其无执,所以圣人能永立于不败之地。此即“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之义。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是说常人做事,或中途事败,或接近成功时而毁;或因贪位好名,或因奢泰盈满,故终无圆满之时。天下之事理,只要无私无执,顺其自然,随事应事,随事顺理,皆有可成之机。若动有私心,起于有为,或缘于我执,偏执于我为,不顾客观规律,故常常将近成之事,反而弄得不能成。盖因始慎而终不慎,所以才有其败。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人之行事,往往不能慎始慎终。或开始时过慎,终而不慎;或始而慎而中途轻忽,所以往往导致失败。果能慎终如始,戒慎于前,畏恐于后,一念不苟,本末相顾,从不懈怠,天下岂有不成之事?始则无为,终则亦无为;始则无执,终则亦无执,安有败而不成之理?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六句是讲圣人无为之妙,以戒世人。
“是以圣人欲不欲”,所谓“欲”,凡是目之所视,耳之所听,口之所味,心之所思,一切物质的贪求,一切功名富贵的向往,皆谓之欲。圣人见素抱朴,致虚守静。圣人所欲者,皆是常人之所不欲,而是欲道味之欲。一切俗人之所欲,圣人皆不以为欲,而是以人世间的不欲、不能欲而欲之,此即“欲不欲”之意。人欲好彰显,圣人欲隐伏;人欲饰外华,圣人欲内朴;人心欲于色,圣人欲于德。圣人皆是反世人之不欲而欲,此即“圣人欲不欲”之义。
“不贵难得之货”,世间的金玉财宝等稀有之物,正是世人所尊为贵重者,而生贪求必得之心。岂不知这些难得之货,取之于崇山溟海,它能益于人,也能害于人。圣人不以这些难得之货为奇为贵,而是以德为贵,不贱石而贵玉。贵有长贵与短贵,有真贵与假贵。德为真贵,财为假贵。欲得今日假贵,必失他日真贵。故圣人贵德之长贵,而不求财物之短贵。故曰“不贵难得之货。”
所谓“学不学”,即圣人学常人之所不愿学、所不能学。世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世人学治人,圣人学治心。世人之学,不过修文习武,干禄求名,广之于耳目,施之于才能。圣人参天地之几微,达阴阳之造化,握进退之玄机,能知世人所难知、难闻、难悟的有无秘窍。世人所学的后天知识,圣人不学即知。圣人所学,是以世人之不知学、不能学而学之,是反世人之不学而学。此即“学不学”之义。
“复众人之所过”者,是指世人皆是过用小聪明,过施巧心机智,所以先天日耗,后天日损,性迷情执,外缘妄动,无所不至。渐而失本离真,常为情欲所牵,在有为世界中为所欲为,在污泥浊水中愈滚愈黑。待到黑白无常来牵命时,人去性离一场悲。
圣人不恃聪明,持之以纯朴,以德化天下为心,使万民复之以本然素朴,使天下众人知其所过之有害,除恶向善,恢复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执其两而用其中,去其诈而复其淳,去其昧而复其明。故曰“复众人之所过”。“过”,就是过分、过失、偏差之义。凡是“过”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会有过。
圣人以万物自然之理,辅之于天下众人之心。以万物自然之德,复还于天下众人之性。使众人之心返本复初,无欲无为。使过者复归于无过,同入于自然之理。使众人之性,不执不迷。使失者还于无失,使损者修补于无亏,使暗者复归光明,使浊者洗涤得清。共禀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圣人不敢有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远失道本。有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辅万物,反而损害万物之性。故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重在“无为”、“无执”四个字。
圣人无为无执,故能辅万物之自然,无难易之情,无败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动,一有所为,便干扰自然规律,所以未有不败者。倘若识心一起,一有所执,随相所转,未有不失者。人能无为无执,执两用中,以无驭有,则与圣人等同。
学道之人,终以辅万物自然之本,利益万物之性为目的。理之自然谓之“性”,性之自然谓之“天”,天之自然谓之“道”,道之自然谓之“无极而太极”。天地万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辅万物之自然,必须先要遵从万物自然之性,辅万物以“不过”之理,以无为顺其自然之情。故圣人辅万物以“不为而为”,以“不学”为学,以“不欲”为欲,无执无为。持其安,谋未兆,皆是“不敢为”,而是以自然辅天下。修道人学圣人修己治人之道,于此而尽矣。
天下万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贯之。天下万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无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无不德善。自然之性,犹如太虚一般,无时不圆明,无时不清静。不容造作,不受污坏。若少有一丝造作,则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污坏,则天理即灭。天理既灭,则尘劳妄想,无所不有;私欲既生,则是非人我无所不起。当此之时,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静境界,必化为无底之业坑,满腔内尽是无明。动念之处,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浑体都是污浊黑洞。
纯真之性既被阴物牵缠,性妄动则恶心生,岂可谓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当于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见不闻之空妙,则自然之性即可现见。所谓“不见不闻”之妙,即去除四相,无人我是非,无欲无为之际,无尘无垢的真性方可显露。在心为性,在事为理。
文中所谓“复众之所过”,“复”者,返还也。亦即返本还源,返朴归真,还复我本有之善性德心。所谓“辅”,即助也。不仅自己复返自然,还应当辅助万物,使之返还复归其自然正性,复返其固有之本善。这就是圣人宏道治天下之本心,亦是修真证道者的根本目的。
修真人既以万物为师,感万物养育之恩,又要辅万物全其自然之性。万物与人类共体,同源于大道,同处于天地之间。万物各尽其天然之性,养育帮助了人类。人对万物若缺乏爱心,不复不辅,就好比源头之水不清,分支江河之水岂能清乎?人虽为万物之灵,须臾难离万物的滋养。万物之性正,则可助养人之正;万水之源清,则可滋育万物之性纯净。是故修真之上士,辅自然之性,事不妄为,机不妄动。非自然之实地,则寸步不行;非自然之实理,则一言不发。
修真人身处尘世,与万物自然同体同用,同呼吸共命运。当效万物自然之性,终日行而终日未尝行。事来则应,事去即静;虽身在应事中,心却在事外。行当行之事,步步有实地;应不得已之事,应过不留滞。处世待人,与缘人交往,终是不得已而言;言而自然,未尝有心而言。所以言而不言,言言不离天理。若能如此而行,即可得大自在,可谓得理全性之人,其易破易败之患,何能有乎?
玄德章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道在天地,天地不知,所以天地能长久。道在万物,万物不知,所以万物生化无穷。天地万物尚且不知,天下万民亦不知?所以便以有为治于国,以智巧律令治民。此类有为之治,虽能善以为政,但其有为之辙迹终不能隐,有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终不能消。在上者以苛察之明治于下,在下者必以缺缺之明防于上。上下有心有为,上下相防相诈,欲以明民,反而成为不明之政,此皆是以明治民之害。
“古之善为道者”,是说古之圣人治世,不是教民以浅薄的聪明,不示民以智巧心,而是以大智慧教之于民,以无为用之于治,使民返朴还淳,复其本有的天然良知,使民去妄归真,安其本然天性。君臣父子,相忘于无事之德;天下国家,共入于无为之化。此便是“善为道者”之义。
“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今人往往不解太上此两句的本义,而以后天浅陋之知,妄评此言,认为这是古代统治者的“愚民政策”,是为维护圣王统治的“手段”云云。这实在是对先辈的莫大曲解,是以后天小聪明猜度圣人的大智慧,以后天之伪去知先天之真,所以是永远难知其真谛的,永远难解此“明”与“愚”的颠倒之理。
人生于世,天之所命。本来都具有此不昧的灵光,不用智虑心思之妄,不以后天耳目见闻为真,性体光明寂然,未受物尘穿凿。无奈进入红尘以后,因受物欲浊流污染太甚,积尘甚厚,故丧失本性之明,天德之明转为后天之愚,发而成为后天知识。岂不知此智虑知识,仅能知眼所见、耳所闻的显态有象有形的皮毛之幻,难见难知不可见、不可闻的隐态世界之真。只能知身边有执有为之小事,不能知无为无执之大事。能明可见可闻的表象之理,不能明、不能见、不能闻表象之内的实质之理。所以,仅凭人的耳目见闻的有为之知,其理不真,其知不全,看似若明,实则愚暗。用之治国治身,其明必然反溺于不明。
“将以愚之”,此处所讲之“愚”,并非蠢然不灵之弱痴者,而是灵性十足,生理机智发育健全的大智慧之人。所谓“大智惹愚”者,皆是守真诚,安本分,不妄用智巧心,不施人心小聪明。处世做人,朴实无华,应世随俗,无私无欲,相忘于不识不知之中。身处家国,共处于无忧无虑之间。背天逆理之事不敢妄作,欺心侥幸之事不敢乱为。只知奉献,不知索取,心中只有大公众生,惟独没有自我。这便是“愚”字的真意。此种“愚”,在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愚昧,但从修道来观,却是最大之“明”,是世人难知的知天、知地、知阴阳的大智慧者。只是有道之人从不显露而已。
若能以愚用道,则道无不行;以愚建德,则德无不立。治之于国,国无不治;修之于心,心无不修;健之于身,身乃永固。古之“以愚治民”者,即“愚”之于此,并非他意。有心学道者,当明此理,不可误解。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世间凡事崇尚智巧,惟道尚愚不尚智,因为愚离道近矣。古之圣人,以道治天下。与民相见以道,不如与民相化以道,浑浑朴朴,同归于清静之天。故古之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种而食,安享天然自在。及至后世,士大夫不尚愚而尚智,民之巧诈心日生,小心眼愈多,人心愈坏。民之最难治者,就是人们远离道德,人心不诚,本性失真。
人的巧智心愈多,失真性愈强,诈伪便愈多,离道也愈远,此乃民难治的根本原因。上古之时,民如赤子,世有淳风,慈孝善德,同于一心,家国康宁太平,人皆无为而无不为。
后世君王,日益以有为之政施之于民,日渐以机巧之法用之于治国,将百姓视为可以任我驰聘之犬马,将万民看作是可以任我作为而无不归服之附属。君王自以为高高在上,就可以使天下百呼百应,孰不知此等有心有为之治,反而成为难治,内患外侵必随之而起,盖因国之君心中之天已失真,心中之德善日渐离去,有为之巧智日益彰显。
天下人皆以自作聪明为能,故一国一家皆求之于才能,乃至天下皆以聪明肆情纵欲,失去天良真诚之朴,故生欺上瞒下之恶念,妄作娇伪之风日盛,民心日诈,正气日薄,君民皆不务真诚,上下并行诡计,此便是所以“民之难治”的根本所在。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
“以智治国国之贼”,“贼”者,泛指危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与事,如国贼、民贼、奸贼等。并非今人所理解的盗贼之贼字。以智治国,必然远离道德,以智识诈巧施政,以权谋私,妄作福威,此即是“国之贼”。经中“以智治国,国之贼”,正是指用聪明邪智治国,是巧伪的私智。此等智用之于纲纪,则纲纪必乱;用之于伦理,伦理则必乖;用之于家国天下,犹如披麻救火,反遭其殃。又好似毒汤止渴,反受其害。所以太上称为“国之贼”,以此警示后世的治国者。
“以智治国国之贼”,主要是说用有为治国的害处。虽然治国者足智多谋,用心良苦,出于好意,但因自身缺乏道德,不能施以无为之治。其结果只能是愈治离道愈远,民德愈来愈失,这是以有为治国不可避免的弊端,必然是害国害民,故曰“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高明的治国者,当以无为无事而施政,不用智巧,施以德治,使民心淳朴,复归于道。安其居,乐其业,甘其食,美其衣。不被俗尘所染,不为私欲烦恼,心身康泰,安享福乐。上不以私智扰于民,不用机巧乱于政,天下共乐于太平,朝野相忘于无事,此乃国之福也。文中所言“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盖是此义。
“知此两者,亦楷式”,世人不知“国之贼”、“国之福”这两者的本质差异,所以不知怎样是造福国家?怎样是有害国家?若能知此两者,则应当去其“为贼于国”,而法于“为福于国”。凡是明白此理者,就不会用有为去扰民,不以巧智施于民。而是以道为根,以德为本,以德化民,从心性这个根本上教化人民,造福人民,这才是天下之楷模。如果放弃德治,轻视精神文明,仅以物质利益满足于民的暂时需要,使人心愈坏,贪图享受日甚,不讲做人品德,那必然是诱人欲壑难平,盗贼之心滋生,社会盗贼四起,违法败度,社会风气亦必随之而坏。人心诈伪日起,崇尚才华聪明,本性天真被凿丧,既损性,又害命。人身心内的阴贼也必施虐,导致疾病灾患,这不是“贼民”是什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治国者的天职就是以德施治,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使民德化归道,这是对人民的最大爱心,是国家最大之福。有为之治,看起来是在为民造福,实际上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