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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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儿……欠哪个的。我都搞不醒豁,你更搞不醒豁。让他去,就当我们没生他,让他去……让他去……”
“有你在,好好哦!”米秀儿搂紧了他。“你才不晓得我这一向,头发掉得一攥攥的。又还不敢跟人讲,唉,遭的那个罪哟!……”
“我晓得,我晓得。”盛世钧抚着她,轻声安慰着。“我晓得……”
二人默默依偎了好一阵。
“谭书兰呢,回医院了?”
盛世钧:“回了。”
米秀儿:“你要是……咳,我晓得,这个不在你,在她。她就不愿意将就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跟我们一起多好。这么多年了,经过了这么多,她还是想不通么?”
盛世钧搂紧了她:“这么多年了她都不想,这个时候她更不得想了。我们在山里,好了一场……”
“真的?!”米秀儿叫了一声。
“嘘,你小声点儿。”盛世钧半晌道。“我们好了一场,下山又各顾各了。”
米秀儿沉默了一阵道:“真的,还是我这样好,想不到那么多。我要是她,不跟你,也早就跟别个了。这种话,以前是说不出口的。真的,做女人的总要有个男子,不然那还有啥子活头?就是像我以前那个,现在想想,也是好的。只是有了你,那就死都不怕了,值得了。”她说着叹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她还是跟你那个了……这才是了不得哟!”又问道:“她那个……好不好?”
盛世钧正想着心事,一时没回豁过来:“啥子好不好?”
米秀儿:“她那个……女人的,好不好?”
第四部分第89节 昏昏惑惑
盛世钧:“好。不过……”他又想了想,说道:“那一场,我倒真是没咋个在意。乡下屋子,在山里没得蜡烛,都点的是油灯……昏昏惑惑的,没在意。”
米秀儿听着,喃喃道:“比不得比不得……我只是想……”
“我晓得,你是想我喜欢。”盛世钧靠着米秀儿的胸。“我觉得已经很好了。要没得她,我这一向真不晓得……”
盛世钧回到家,与米秀儿在一起,表面似乎很安宁,心里头却一直萦绕着那件想要参加共产党的事情。不过,就像命运一样神秘莫测,他始终找不到入门的路径。
他和谭恭仁的股份在沈家女婿开的钱庄中生利,让他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也报答了谭恭仁多年来对盛家的操劳,他很满足。谭恭仁五十六七了,不习惯巴渝的气候,一直在蓉城沈家钱庄做事。二儿子盛代礼时常从英国有信来。盛代礼是个细心内向的人,喜欢医学,对政治没有多少兴趣,已经把妻子接到英国,似乎也不再需要父亲的资助了。女儿盛代君在蓉城也还不错,给沈家生的三个孩子也都长大了,很健康。
从那个望龙镇望龙庙学来的棋开始让盛世钧感兴趣。他买了些棋谱,自己跟自己玩,却迷不进去。有时他也到茶馆看看别人玩,但从不参与,只是看看。时不时他也去市中心米秀儿的丝绸铺逛一圈,去女婿设在巴渝的钱庄走一走,甚至步行几里路到城外谭书兰的医院去转转,但都没做什么,表面上平和得很。不过一到夜晚他常常睡不着,听着米秀儿熟睡的呼吸,嗅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各种白天似乎停顿的感受拉拉杂杂没头没尾一起涌来。院子里虫子们的任何小动静都会让他心里发紧。江风吹过岩壁上的黄桷树,远处黄包车的叮铃声,雨滴,打更的梆子,还有各种各样从屋子里院子里和院子外面飘来的气味,交织在一起跟他的做斗争,让他不得安宁。
有时实在难受,他就悄悄起身来到书房,也不点灯,静静呆在黑暗中,望着窗外。书房在二楼,白天窗外可以看得很远,晚来却是一片夜色迷糊。他就那么傻呆呆看那片迷糊,心里混沌,什么都没有。
他去谭书兰的医院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想去看看她。可到了那里,又打不起精神了。好不容易有一天进了门诊部,却得知谭书兰已经到各地去轮值,大约要一年以后才能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他反倒舒了口气,转身出来,走过医院的大花园,也没有感到有什么遗憾的。他很明白谭书兰并不是想逃避他,她是在逃避她自己。谭书兰曾经跟孔嘉惠说起过,她不是修女。孔嘉惠跟盛世钧学说过她的话:“我喜欢漂亮衣服,喜欢打扮,从小就这样,我才不想改呐!”她只是在逃避她自己编织的梦。那个梦一醒来就会粉碎,粉碎了的梦再续上也会有很多瑕疵。就像天上没有同一片云,人也不会有同一个梦。她是个完美主义的梦想家,精心的,彻底的。盛世钧想起她的手,她的指甲,以及指甲边上的肉珠。这样的东西需要它主人多么精心的看顾!就算是做医生的需要,也不会有这般的精心细致。他一想起她穿着那一身农妇棉衣的样子心里就笑。只有在那间小屋子里,他才见到她丝质的内衣。
在那内衣下面如丝般的肌肤,在昏暗中是怎样的闪亮啊!
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盛世钧觉得心口堵得慌。
谭书兰的女儿谭川正在努力来到这个人世。这是在川南一个小县城的教会医院里。县城与云南地界隔江相望,是个古老的水路码头。长江刚经过上游湍急汹涌的咆哮,在这里拐了个大弯,向着东,喘了口大气,流动得开阔深沉了不少。教会医院就临着江边。这所教会医院刚组建没多久,一切都还十分简陋。谭书兰几乎是一边忍耐着巨大的痛苦,一边指导那个还没有什么临床经验的女助手完成了女儿的接生工作。女儿的名字她这几个月来一直在想,翻来覆去,最后还是给了她一个最简单的—谭川。搂着这么一个粉红的腥腥的肉团,谭书兰心里既轻松又幸福。
跟盛世钧一分手回到巴渝医院,那轻松就来了。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熟悉,方式是那么单纯,几乎无需用什么心劲,只要做就可以了。没有梦,没有迸裂的心灵和肉体,没有梦醒的惆怅和哀怨,做你该做的就是了。当她证实自己有了身孕,她告诉了约翰牧师这个消息。还是约翰牧师给她出的主意,她参加了到各地小教会医院的轮值,期限一年,还可以申请再续。她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
谭书兰的女助手叫马钱子,医术虽还不高明,可生活能力却实在高超。这大约也是四川女人最基本的能力。她出生在一个江湖郎中的家庭。她说她妈生她下来,爹在外面问是男的还是女的?接生婆说是女的。她爹二话不说,甩下一个中草药的名字,就去搓麻(将)去了。谭书兰说:“这姓名多美呀,又巧又好,听了叫人终生难忘。”马钱子很感动,从来没人这么赞美过她这个古怪的姓名。在谭川出生的一个月里,按照古老的坐月子风俗,谭书兰成了马钱子一手包办的照顾对象。江里盛产的团鱼(甲鱼)几乎每天一只,配合着各种中药,成了谭书兰每天的主食。一个月下来,苗条的谭书兰胖了一圈,奶水多得谭川根本吃不完,要分出一半给教会育婴堂里别的孩子。
在那个安宁的小院子里,小谭川的身体和神情一天天变化着,给谭书兰时时刻刻的惊奇。她偶尔会从女儿的模样中想到盛世钧,可那些原本活生生的片段似乎离这里十分遥远。遥远得几乎没有意义。有时她也会惊诧一下:自己怎么会这样?那个实际存在的人飘飘然如太虚幻景,早已不在她现实存在的把握中。他模模糊糊残留的影像轻轻一碰就如水般化了。人真是忘记的造物。造物主造下我们时,就把这忘记的种籽埋伏在那里,只给了我们短暂的记忆。一旦我们听不到见不着嗅不成抓捏不上,我们就忘记了,或者至少忘记了多半了。年生再久远一点—十年八年,也许连忘记的忘记—忘记本身都想不起来了。谭书兰偶尔也自己宽慰自己地想,那个盛家的大少爷也许比她更会忘记。那个麻姑,只要掂掂他们当年的事情,就知道那里面的份量,可也不就如此了吗?他们的女儿盛代君远嫁到蓉城,多少年没有见面了?天,我的谭川呢?哪一天哪一刻是忘记的开始?她看着这个充满了她的奶腥味的粉红肉体,那一天那一刻也许说来就会来,然后就是永恒的忘记,没有前面没有后面,只有造物主赐给我们的短暂一瞬。就这一瞬,也许才是人的永恒。
她紧紧地搂住谭川,泪水滢滢。
第四部分第90节 体贴温柔
“你好久没跟我进去了,是不是?”米秀儿说的这句话,很体贴很温柔,但却让盛世钧鬼火冲。当时米秀儿的手正在他下面摸弄那个软趴趴的东西,盛世钧抓起她的手,一甩,很生硬,完全没有一点事先的铺垫。米秀儿顿时僵在那里。盛世钧马上后悔了,心头那股火变成一团乱麻,说不出的滋味。
院子里很安静。这是一个巴渝特有的夏天的午夜。刚下过一场雷雨,把那些上半夜在院坝里街道上睡凉板的男女老少都赶回了屋里。雨下得如泼水一般,透透的,一扫几天来的闷热。原本喧闹的院子一下安静了。大家都在补充这几天没有睡透的瞌睡。米秀儿和盛世钧刚冲了一次凉,洗净了皮肤上这几日残留的热腻,躺在水竹凉席上。米秀儿细心地给她和他的身子抹了一层薄薄的爽身粉,很惬意。照他们以往的习惯,这是彼此亲热的前戏。
“跟我进去。”“我要进去。”“我想你进去。”……这些米秀儿的话曾经是多么让盛世钧喜欢。她把做这个事统称为“进去”,把她的那个地方作为他们之间的第三方,作为他们特别亲密有趣舒服爽快激动疯狂的大本营,作为像小孩办家家一样营造出的最有创意的小屋子。每次听到和感到米秀儿这个哼哼唧唧的话语,盛世钧心里就充满了一个男人对心爱女人的全部柔情。然而就这一二年间,没有任何理由的,盛世钧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进去”没有了感觉。就像一个拙劣的玩笑,老天爷一下子把他跟米秀儿进去的权力收了回去,并对他做了个鬼脸—盛世钧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他对她依然有很深的亲情,但却没有了肉体的欲望。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年满五十,男人的东西就该完蛋了。但他偶尔发现他只要单独一人,在夜间依然会硬硬的挺立。而在那种时候,他欲求的交合对象不是米秀儿,而是谭书兰。他想换成任何别的女人,比如那些偶尔让他动念的街上遇见的女人,在茶楼上卖唱的清倌儿,都不行,只要一想到别的女子,那东西就跟蜡一样软了。只有谭书兰,就像他在二十来岁时做的那个梦的延续,只有那个似梦非梦的肉体,才能使他硬下去。
他想,会不会是因为米秀儿天天跟他在一起,而谭书兰却若即若离,远香近臭,越易得到的反倒不稀奇,越不易得到的反而珍贵?也许是。
或者,米秀儿不要那么小心,说那么大一串话,只要几个字,象以往那样,喃喃的,不是清醒的,盛世钧心里可能会好过一些,不至于一下子鬼火那样地冲起来。但米秀儿怎么知道?怎么明白?她好心好意希望旧梦重温,结果如打翻泡菜坛子,酸菜泡椒满地流。
枣子岚垭的这个小院子慢慢变得热闹起来。1935年底红军离开通巴后,苏大姐把八岁的盛珪月带来了。盛世钧的女儿盛代君跟丈夫沈质言也到了巴渝,带着他们的三个孩子,大儿子沈维康,二儿子沈维健,三女儿沈斯霞。这两年,四个小家伙给这个小院子增添了各种喧闹的声音。
沈家在巴渝的钱庄原本只是个小分支,现在成了器,进了新的大股东,更名为协成银行,在巴渝最热闹的小什字金融业集中的地方买了楼。作为一家地方资本银行,跟那些外国银行国家银行并足而立。沈质言成了总经理。银行新建,忙得很。盛代君哪里还有精力照顾三个孩子?只好让米秀儿代劳。她跟丈夫平时住在小什字附近的银行宿舍,在那边打点新家,招待各种客人,偶尔得空才过来看看孩子。
通巴盛家火柴厂的机器都被红军搬走了,江伟业失了业,回到巴渝重新找了个工厂做技工。这两年飒飒也带着娃娃回到了巴渝,他们的大儿子江学家也跟父亲在厂里当徒工。
1937年前后,巴渝成了中国对日战争的陪都。这个内陆码头城市在毫无准备下突然间变成了一个拥挤喧闹的大都市。人口从三十多万猛增到高峰时期的一百五十多万。几乎大半个中国的工厂、机关、学校、医院、报刊社、团体组织、公司、使领馆、洋行以及十来万知识分子,数千传教士,数十万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还有数十万大小商人和产业工人,数万政府各级官员,在那个时代几乎没有没到过巴渝的—有的落定下来,有的继续向西南各地扩散。来来去去,让这个原本冷清落后的山城变成了新旧杂烩的大火炉。城市旧有的格局—从市政建设到管理,完全无法应对。你常常可以看见在郊区简陋肮脏的农家院晾晒着雪白的西装,时髦的旗袍,各式各样的皮鞋,为的是使它们在巴渝阴晦的天气中不至于霉变。街道上充满了全国各地的方言口音,各种稀奇古怪的衣着,形形色色的菜肴,各种交通工具—从锃亮的高级轿车到最原始的木质鸡公车(独轮车)。人群中有乞丐、绅士、妓女、农夫、船工、军人、外国人、学生、商人、记者、富家婆、时髦女郎、艺术家……无序扩张的巴渝仿佛把中国过去的几十年一下子压缩到了一起。
沈家的三个孩子和盛珪月都在七星岗教会学校上学。学校离家不远,中午孩子们都回来吃饭。除了最小的沈斯霞只去上半天外,沈家两个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子和十岁的盛珪月都是全天上课。有他们在的时候,院子里里外外,楼上楼下到处都是他们的打闹声。
这天盛世钧在书房摆他的棋谱,听见楼下院坝里一阵喧闹,不同往常。伸头出去一看,见沈维康一身是脏乎乎的,被门房刘大爷背进来。米秀儿叫着。后面跟着的沈维健哇啦哇啦述说着,惹事的是盛珪月,沈维康去帮忙,放学回家跟一伙街头的娃儿打架。盛世钧下楼来,刘大爷已经把沈维康放在客厅沙发上,他腿上一道伤口汩汩流血。
刘大爷对刘大妈叫:“拿盐水,冲。”又道:“给我把金毛狮子、烧酒拿来。”说完把沈维康平躺下来。对不知所措的米秀儿说:“不要紧,没得事,娃娃家皮肉伤,好得快。”
金毛狮子拿来了—那是一种植物根茎,晒干后有一层层金色的茸毛,状如狮子。刘大爷手脚麻利,盐水冲下去,烧酒倒在金毛狮子上,等伤口再次渗出血,扯下几撮金毛狮子上的茸毛,往伤口上一按,血立马止住了。丫头拿来纱布,刘大爷给沈维康包扎好,已经是满头大汗了。起身对盛世钧说:“老爷太太要是不放心,就送少爷到医院再去打一针破伤风,那就搁平了。”
米秀儿道:“快去叫个黄包车来。”
丫头跑去叫车。盛世钧向刘大爷道谢,又拿来金毛狮子看,惊奇它的样子。这么个东西居然这样神奇。问刘大爷他咋个懂得这么种法子?刘大爷说他早年读过几天私塾,当过兵,还做了几年郎中,现在老了,吃口闲饭。这种把戏乡下人个个都晓得,算不得啥子。
第四部分第91节 摆龙门阵
从那天开始,盛世钧的兴趣都转到中医上来了。先是跟刘大爷摆龙门阵,听到不少民间治伤疗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