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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上午咖啡下午茶-第11章

小说: 上午咖啡下午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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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它易名为“辣茶”。
  土耳其咖啡呢,在我感觉里,不是液状的,而是呈“固体状态”的。它装在两寸来高的圆形小杯子里,整杯咖啡,浓若泥浆,味苦如胆。把这样的一杯咖啡捧在手里,你绝对无法“一饮而尽”。你必须有极大极大的耐性,以蜗牛般的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把它慢慢地倾入口里,咬嚼它、吞咽它。这时,我强烈地感觉,我是在服一种名为“咖啡”的药! 
冯骥才:咖啡香飘三百年
  欧洲人都喝咖啡,但知道自己这习惯始自何时,惟有奥地利。相传是入侵奥地利的土耳其军队战败撤退时,扔下了两袋子咖啡,维也纳人尝一尝,味道挺好,于是咖啡便在奥地利流行开来。据说这是1687年的事。
  三百年来,奥地利人不单一日三餐,饭后必饮一杯咖啡,平时也把咖啡当做饮料,就像中国人喝茶。中国人有茶馆,奥地利人便有咖啡馆。这以大城市最多,街头巷尾,只要咖啡香味飘来,寻这香味一找便是一家咖啡店了。
  这些咖啡店是最特殊的一种店铺。置于一两间小屋,皆为一楼,不尚装修,只是一些小桌小椅而已,桌上甚至连瓶花也没有。但惟一不能缺少的是一些报夹,都是当日报纸。然而这是奥地利人最喜欢的地方。闲时进来一坐,要杯咖啡,从报上看看当今世界发生了哪些事,或者读书、写文章、闲谈、打牌……咖啡馆像个世间空地,随便在里面做些什么都行,只是不能唱歌、跳舞、大声喧哗,也就是不能影响别人。因为这空地是一块社会的空间。
  这空间给人的印象总是消闲、轻松、松散和宁静。人坐其中,东一个西一个,尽可能相互拉开距离。享受安宁也享受孤独。在这种充满惊涛骇浪的大城市中,一迈进咖啡馆,便如小舟驶入避风港,耳根清净,肌肉松垂,神经舒畅。早晨太阳从东边窗户探进头来,黄昏时跑到西边的窗口挥着金色的手告别,这便是咖啡馆一日里仅有的变化了。它笼罩着一种特有的慵懒的气息。这对于天性散漫的奥地利人,也许再合适不过的了。
  但在一个世纪之前,咖啡馆并不这般潇洒。那时人们住房窘迫,咖啡馆便成了众人共有的活动场所,结交朋友,洽谈生意,作家写作,甚至密探接头,都在咖啡馆里;有些咖啡馆由于某种职业的人常去,久而久之,真有点“专业性”了。像维也纳政府大机关所在地的“中央咖啡馆”,就是当年政治家们的社交场合。还有一些咖啡馆则是作家、画家、音乐家、舞台明星、编辑、记者们等经常流连的地方。许多名人轶事与绯闻便同历史一起留在咖啡馆里,并成为这些咖啡馆今天沾沾自喜的一种荣耀。
  皇宫后门街角那家古朴沉静的咖啡馆,相传20世纪曾是作家与出版商聚集之地。一次,某出版商看中一位穷作家的作品,约他在这家咖啡馆里商谈价钱,这位穷作家正在林茨。他必须乘火车赶来却买不起全价车票,只好付了一半车费,到了维也纳车站便打电话向咖啡馆老板求援。他是这家咖啡馆常客,老板立即派人去付了另一半车费,接他回来。这样他的书就出版了。这个故事在文学界和咖啡馆里流传至今,可见咖啡馆对作家的必不可少。
  往事去矣,人们改换了生活方式,家中居住宽绰,社交场合也愈来愈多。但人们仍不丢弃咖啡馆,由于它的松弛安谧,古朴自然,而且保持着往昔生活那种富有魅力的氛围。今天,走进这些咖啡馆,依然看到那些看报读书、写写弄弄、或者摆牌下棋而消磨时光的人们……咖啡馆不改老规矩。一杯咖啡可以坐上一天,决不会因为杯空碗净,请你出去。饿了可以叫些小吃饱腹,为了使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在昔日,一位常客如果喜欢某个座位,可以声明这个座位是他的专座。老板便在桌上放个小牌子,写上姓名,别人就不去坐了。这个老规矩今日依然严守不怠。如今在维也纳一些咖啡馆里,常能见到一个靠街临窗或者可以环视四周的好座位前,立一个小纸牌。不会儿,就会有一位老人神气十足坐到自己独享的固定座席上。倘若他服装式样老旧,看上去便活灵活现一幅昔日的风情画了。
  古老的文化不只为了欢赏,更是为了用来享受的。 
宇秀:咖啡与伴侣(1)
 
  能喝清咖的人并不多,得挺得住那份苦涩,多数人还是需要加伴侣的。至于是加多少糖加不加奶加不加酒或肉桂粉,那就看各人的喜好,看咖啡本身的类别和制作咖啡所选用的器具等等。
  虽然有人说能喝清咖的才是喝咖啡的高手,我不懂。反正我是绝对需要伴侣的。在洋溢着浓郁的美国风味的STARBUCK5喝卡布基诺,我就喜欢加很多的肉桂粉,那里可以随意自取的,感觉特别轻松。
  一个人喝咖啡的时候比较容易想到另一个人,不管这人是过去的还是现实的或是想象的,总之会想到自己的另一半。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叫《伴侣》,对这篇小文章我有点敝帚自珍,不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跟咖啡是完全不搭界的,之所以敝帚自珍是因为我没想到它登出来以后,跟咖啡搭界了,更是跟爱情、跟婚姻搭界了,而且这个爱情和婚姻是二合一融为一体的。
  我先生第一次约我,当然那时他还不是我先生,只是后来的事实使我可以肯定他那时至少是有能不能做我先生的考虑的。那一次的约会是在淮海路太平洋百货二楼的咖啡厅。和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面对面,我不知道怎么开始。他很从容,替我叫了杯卡布基诺。他当然是从容的,是他约的嘛,当然他也就准备好要跟我说什么,只是我没想到他开始的话题就是我给他的。
  他说,我看了你的《伴侣》。
  然后他就从我在文章里写的拐杖说起,说到他亲眼目睹的两幅画面,一幅是阳光下一个老人戴着老花镜给他的老太太剪脚趾甲,拐杖倚在他们的座旁;另一个画面是:林荫路上一对老人互相搀扶着在散步,秋天的树叶不时飘落在他们身边和脚下,他们很温馨地走着,背影渐渐融进了夕阳里……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耳边响起苏芮的《牵手》。我看过台湾拍的MTV,不是用的演员,是生活中真实的一对老人的形象,有他们淡淡发黄的婚纱照,有子孙满堂的全家福,有风雨中吃力的伞,有拄着拐杖蹒跚的脚步,有夕阳和落叶的金色里渐渐远去的背影。蒙太奇在短短的几分钟里浓缩了爱情、婚姻和人生。
  一个在初次约会时就很真切地讲述晚年的男人,让女人觉得有一份安慰和踏实。
  女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怕老呀。好看不好看,那是爹妈给的,谁也没法掌握自己的投胎,而且现在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制造美女,天生长得怎么样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了,只要别残疾。但是,变老对于女人是顶顶可怕的事,虽然如今有种种抗衰老的办法,但那也只是抗,不过延缓而已,即使美貌若费雯丽那样的绝代佳人,到老了我看她的照片也很令人酸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女人怕老不仅仅是怕流水落红失去的容颜,害怕老的实质在于担心爱情因此而远离。老早看过一个外国故事,说的是一个闭月羞花的美人,因为她的美色惊人,在生活中处处得到青睐,她办什么事情都比别的女人方便,愿意为她效劳的男人更是络绎不绝,也许是应了一句老话:美能服人。这个美人突发奇想,忽然失踪,她悄悄把自己化装成一个老态龙钟的孤老太婆,她面前的世界顿时变了个样,原先围绕着她的男人们一个都不见了,别说爱情了,就连生活中正常的帮助也得不到了,当她晕倒在路边竟无人理会,最后醒来时是一群小孩子帮了她。
  这个故事想说明的一个道理是孩子比成年人更有人性。故事终究是故事,生活中的女人怎么敢奢望到老了突然出现一群孩子?常听到老人们说。连自己的孩子都指望不住,还是要靠老伴。这个老伴并不是到老了凑到一起的,那得是一路牵手走过来的,是面对面从年轻时一起慢慢变老的。少女时听父亲说:爱情越老越好,心想他有点阿Q精神,但随着自己的年龄渐渐的增长,就常常想起父亲的这句话如咖啡的香浓,意犹未尽了。
  四十多岁的女人叹息:现在已经很少有男人朝我“放电”了,哪像二十几岁的时候一碰就“触电”。不错,二十几岁的爱情是令人羡慕的,热烈、单纯,就是有点涩涩的,也像青梅子一样新鲜。但是二十几岁的爱情却常常是一档悬案,一段插曲,真正能够相亲相爱着白头偕老的又有几多? 
宇秀:咖啡与伴侣(2)
  过了35岁的女人,已经没有多少资本可以在像风像雨又像雾的爱情里浪漫了,一生的相伴、未来的归宿,是这个年龄依然独守空房的女人时时想到的问题。而当一个男人第一次约你喝咖啡时,就跟你谈拐杖,在你眼前描画出一对老人互相搀扶着走进夕阳的情景,想必他一定是清醒地考虑过面前女人的年轻漂亮都会成为回忆的,如果这辈子他能够和她在一起,他已经想清楚是要和她一起慢慢变老的,他事先对此是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的。跟这样一个男人,女人还怕什么呢?
  其实,无论对于男女,真正的幸福并不在于年轻时的风光和享乐,老百姓的话很透彻:最苦就是老了一个人。《相约星期二》中的莫里老人在他临终前给学生上的最后一门课里专门有一堂讲家庭的。当然家庭中最核心的元素就是你的伴侣。在一天天走近死亡的老人对学生说:“事实上,如果没有家庭,人们便失去了可以支撑的根基。我得病后对这一点更有体会。如果你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支持、爱抚、照顾和关心,你拥有的东西便少得可怜。”老人坦言自己如果独自生活真不敢肯定能够应付身患的疾病,“当然,会有人来探望的,朋友,同事。但他们和不会离去的家人是不一样的。这跟有一个始终关心着你、和你形影不离的人不是一回事。”“这就是家庭的部分涵义,不仅仅是爱,而且还告诉别人有人守护着你”,莫里把它称之为“心理安全”,并指出:“只有家庭能给予你这种感觉。金钱办不到。名望办不到。工作也办不到。”
  我一直很拒绝声嘶力竭地唱“让我一次爱个够”,但另一首歌缓缓地让我落泪:“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让我慢慢地与你变老……”
  自从“太平洋”约会的第一杯咖啡,我们彼此都找到了梦寐以求的伴侣。之后,在远隔重洋的书信与电话里,他常常谈起第一次约会的话题,并在来信的结尾常常署名“拐杖”。在走进结婚教堂之后我问他,为什么当初并非很了解我时,就确定要娶的人是我?他说现在已经很少有女孩子会考虑拐杖了,你想到的是男人所需要的也是婚姻所需要的。我没想到自己不经意写的同一个盲人的故事竟打动了另一个男人的心,文章里比喻的拐杖成为我们爱情的“典故”。如果将来我们的孩子问起什么是“拐杖”时,我会给他或她读一篇纸张已经发黄的文章:
  做了拐杖的木头,常被人忘记它曾经也是树。
  男人女人各是树,一对相爱男女应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树,这是诗里说的。生活中女人总想找棵大树好乘凉好依靠,就连绝不攀缘绝不依附的女诗人自己也说有时真想“伏在你的肩头失声痛哭”。事实上男人的肩膀也常常靠不住女人的浪漫啊!流行歌里的女人很哀怨。不想骗女人的男人告诉我,你要做好准备啊,日子比树叶还稠。
  李亮是盲人按摩医院的医生,他总是支着耳朵听我的到来,我和他在一起喜欢把声音弄得比较夸张,他用耳朵辨认一切,当然还有手。李亮第一次用手在我脸上很仔细地“走”过一遍就肯定我是个不难看的女孩,并且很温柔。我想,眼睛的大小、鼻子的高低可以用手摸出来,温柔也能摸出来吗?我很惊叹盲人失去了明亮,其他感觉却更敏锐了,甚至他的指尖就有超出眼睛的透视力。所以,我相信看不见的男人找到的女人一定是什么风都刮不跑的!李亮很满足地夸他的妻,虽然不那么漂亮也没太多的文化,但她是那种温柔体贴、一辈子都守着你绝不旁逸斜出的好老婆,并且她心眼儿不那么小,希望丈夫喜欢的女孩对她丈夫都真心的好。所以李亮坦然地接受了我送的收音机,并且带回家让她看一看,因为李亮摸出来这是新式的,他老婆肯定没见过。 
宇秀:咖啡与伴侣(3)
  那天傍晚,我陪李亮一起走出医院,正是下班高峰,车水马龙,道路塞滞。李亮说他今天特意不让老婆来接,他笑问你敢在马路上搀着我吗?这时我居然想起老人家谆谆教导,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就给他做一次拐杖吗?又不是一辈子!我搀着他走在人流中,突然一阵心悸:如今的女孩甘心做花瓶的大有人在。可谁愿意做拐杖活活折了自己呢?如果将来生活需要我为某一个人做拐杖,我能甘心做一辈子吗?
  我沉默了,我得好好想想“伴侣”两字的意义。也许不应该只责怪男人的肩膀靠不住女人的浪漫,男人也是凡骨肉胎,他们也有脆弱,也有沮丧,也需要有女人的肩膀靠一靠,需要女人的手臂搀一搀的日子,而且人到老年一定是老太搀着老头的多,只是年轻时大丈夫须做顶梁柱,平日里男儿有泪不轻弹罢了。
  那天,我终于没有勇气走进李亮的家,只是远远地看着那个当初嫁李亮还是个小姑娘,如今一手牵着孩子一手搀着丈夫背已驼起来的女人。
  我把这篇短文和他从遥远的国度带回来的婚纱放在一起。我不再畏惧衰老,我不再像从前总是想将来老了谁来搀我,他说得好,夫妻应该互为“拐杖”。 新千年到来的那个晚上,他还在大洋彼岸。我来到当初同他喝第一杯咖啡的地方,希望在原先同他面对面的那个位置上度过世纪之夜。我跟已经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的客人说明来意,人家立即把座位让给了我。我坐下来看着面前的缺席,想象着曾经坐在那里的人,咖啡的味道已大大不同了。我忽然觉得与其独坐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
  以后,在成为他的新娘的甜蜜日子里,我一遍遍问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女人?你我是不是最相爱的一对?他就说,等到你的座旁倚着一根拐杖,我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膝盖上替你剪脚趾甲的时候,你才可以说是的。 
宇秀:喝卡布基诺的女人(1)
 
  都市女性和弄堂妇女是格格不入的,她们最显著的分别在于:后者是口无遮拦,掩不住欢乐更藏不住痛苦;而前者懂得恰当的缄口令人格升值,而在日常生存层面里诉说自己的不幸会成为另一种不幸。
  如果和弄堂妇女稍有接触,便很快使你得知其家境及家庭成员的组合及其这一家人的喜怒哀乐。但和都市女性住上几年的邻居,也未必确切知道她是单身,还是已婚抑或是离了婚。固然都市女性没有弄堂妇女的古道热肠,但她们已不奢望通俗生活意义中的古道热肠了,她们甚至以冷漠、拒绝的姿态呵护着受伤或容易受伤的心,不被外界触碰,从而强化着“自愈”的能力。都市女性严格控制自己的精力和心情不被他人所侵占、打搅,也时刻警惕着自己沦为祥林嫂式的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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