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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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劝我这个大姑娘不要眼界太高,可人家是多么善解人意,把我这样的剩女看成是苦等子期的伯牙!我都有点感动了,要知道一般人肯定会多嘴几句:姑娘呀,早点嫁人吧,别挑了。其实这些话没有一点用处,不过是伤口撒盐,揭人伤疤。
同样的道理,用不同的话说出来,效果不一样,对“多嘴”型的,我日后见了会心烦,对沈氏,是相见恨晚。
尤其是第二天她见了曹赋应,问了几个问题,我在旁边听了,更加对她佩服不已,如果她在我的前世做个人事总监,肯定没问题的。
她对曹赋应的评价是:是个有佛缘慧根的孩子,长大了也会是个正人君子,所以她很放心将女儿送到我这里来,和曹赋应一起接受我的教学。
收下郭琳珺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了,那沈氏因为暂住娘家,不方便请我到她那里去,所以每次她都亲自将郭琳珺送过来,我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她安安静静地在客厅或是在别的空房间里做针线,一来二往的,和刘婶她们也熟了,对于墨染的事情也大概了解几分。
有一天下了课,她和我商量墨染的事情:“公子,我看这姑娘病情不算严重,只是得有一门亲事才能除去病根,如果公子放心,我娘家有个年轻的管事可以相看相看。”
我问道:“不知你娘家这管事人品如何?”
她笑道:“这个管事只有二十一岁,是吴兴本地人,家中只有一个娘亲,境况还过得去,为人很是忠厚,也很孝顺,不过样貌不是很出色,不知道墨染姑娘是否愿意相看?”
在接下来的谈话,我还得知,这个小管事因为一些买办业务,和曹远道和丁家夫人都认识,。
我很担心墨染不同意,所以还挺煞有介事地让李婶她们安排了一个相亲活动,不知道是墨染厌烦了这种病人的生活呢,还是过够了过气情报人员的生活呢,总之她很爽快地和这小管事见了面,问了一些家庭情况,最后同意了。
于是沈氏那边和我这里都开始张罗墨染的婚事,很快的将她嫁了出去。我还无事找事地给吴允节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道:我大发慈悲,把墨染的卖身契还给她了,但是请他放心,我现在不缺丫鬟,所以不要往我这里塞人了。至于我,还是那个想法,就留在吴兴,哪也不去。
信送出去后,我有点后悔:这信怎么看着像是跟他撒娇一样呢?他会怎么想?哎!真是没事找事。不过我这人就是敢于接受现实:写了就写吧,有什么大不了,他怎么想,是他的事。所以我只后悔了一天,就将这事抛到脑后。
依然过我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郭琳珺开始画梅兰竹菊的时候,曹赋应已经能熟练地白描人物了,果然像沈氏说的一样,曹赋应是个小小正人君子,他纯粹只把小郭当成是同学而已,他会耐心地帮助他的师妹,但是绝对不会多问小师妹的私事,倒是这郭琳珺对他比较好奇:为毛人家画的动物就那么栩栩如生呢?人与人之间的天赋怎么就相差那么远?
我听了觉得很好笑,这个小姑娘和我小时候其实有点像,好奇太多。
其实郭琳珺画的兰草很不错,我在感到隐隐不安的同时,又笑自己杯弓蛇影,怎么看谁都不放心了呢。
墨染回门来看我们时,气色果然好了很多,其实我也不大懂这其中的原理,也许是刘婶她们的一种催眠术吧。墨染偷偷告诉我,她的武功已经尽废,终于可以过平常人的生活了,她久久跪在地上,感激我的恩德,并告诉我,她的娘亲很快就会来到吴兴,她已经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看来那边是真的放了她一条生路。
我在替她高兴之余,其实很想问,那边是不是派人来了呢?但是转念一想,既然放人家活路,又何必再拖人家下水呢,所以只是很高兴地和她聊了几句家庭琐事,同时感慨了一下:总算他良心未泯。
这一天,沈氏和我一起到弘法寺拜佛,她是在一场法事中见到西海禅师的,觉得禅师的佛理非常有启发人心的魅力,所以才找我陪她一起到弘法寺求见禅师。
西海禅师的修为果然很高深,沈氏当天就皈依了佛教,成为一个在家居士,诚心礼佛。
在我们从弘法寺回城的路上,我感叹了女子出门的诸多不便,沈氏身同感受:“自琳儿的父亲去世,她大哥又成了亲,不与我们一同住,我们娘俩只好聘请护院师父来壮胆,这护院师父虽是个男子,一路用来,还算得力。只是我们娘俩目前住在琳儿的外祖母家里,还用不上,这师父也没事,如果公子想学艺,不如找他来说道说道?”
这真是个好消息,难道我现在RP大爆发?心想事成?我兴奋了老半天才想起来问:”不知这武师傅使用什么兵器?”
沈氏嫣然一笑,我这才发现原来她也很好看,可惜被她身上强大的“知性美”给掩盖了,是个耐看的女子呢。
:“这武师傅是个北戎之人,自小放牧,使的是鞭子,不过不会说江东这边的言语。”沈氏不紧不慢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谁来赴晚餐?”套用一个电影名
赌一下,气质比外表更强大的沈氏是敌是友呢 ?
☆、第四十六章 葡 萄
七月初,我策马前往蛟川赴约,一同前往的还有武师傅,哈森
哈森今年已经六十岁,他身材高瘦,头发胡子俱已花白,但是身板挺直,深邃的双目神采熠熠。哈森自小在草原上长大,长期食用牛羊肉及奶制品,所以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膻味”,如果不是他甩鞭子的技术极好,加上又是祖父级的年龄,我还真不打算跟他学艺。
哈森不爱说话,可以一整天都不啃声,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做护院来说也许挺好,可是作为教练,这个特点就很致命,所以我跟着哈森学了两个月的功夫,“武功”不但没有长进,相反还退步了一些。
从郭琳珺那里得知,我是哈森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徒弟,我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了!看来这老师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于是摇头叹气之余,尽量让哈森担任保镖的角色,就像这一次出远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我把哈森带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刘婶和李婶都不适合陪我出来,哈森虽是男子,但是年龄足以做我的爷爷,况且我又是男子打扮,所以一路之上,并没有惹上什么麻烦。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自从墨染退出江湖,小吴同学又忙于铲除异己,我的身边暂时很安静,日子过的很是舒坦,但是沈氏凭空而出,我不得不警惕。
自从沈氏来后,墨染的去留问题解决了,我的武师傅也找到了,还是免费的,天下哪有这么多馅饼掉下来,要砸死人的!所以对于沈氏,我和她正常交往的同时,对她时时提防,可是刘婶和李婶竟然也查不到她有什么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这沈氏要么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要么是隐藏得极深的大神级人物。
不管是哪一种,这次出远门我把哈森带在身边都只有利而无害,因为这个老爷爷目前还没有威胁到我做的事情。
骑马果然比坐马车快得多,我和哈森只用了一天半的功夫,就到了蛟川。
郑氏的大宅院在蛟川的繁华之地,占地面积极大,隐隐一派世家大族的气象,郑贤之在当地非常有名,也很受敬重…这从两条街道的命名看得出来。
邵氏见我如约而至,十分高兴,她立即命人带哈森去歇息,这才将我迎进客厅,嘘寒问暖,礼数周到,当她得知我是骑马来的,更是眉开眼笑,连连说要多留我几天,仔细看一看我的骑马技术,我被她的过度关注引得哑然失笑,心想要是哈森爷爷也这么关心教学效果就好了。
邵氏陪我在蛟川玩了几天,今天登金彩山拜财神,明天爬灵山求运气,后天到徐福当年出海的码头怀古,节目非常丰富,我是玩得尽兴了,可是哈森却病倒了。
蛟川因为地处海边,当地人多吃海鲜和鱼类,不像吴兴,因为从北方南迁下来的人比较多,因此吃牛羊肉的也挺多,哈森在吴兴生活还算习惯,到了蛟川,吃的不适应,陪我们爬山下水的,又饿又累,病倒了。
邵氏连忙给他找大夫调理,因为哈森不能出门,所以我和郑贤之谈论生意上的事情。
我们在书房里谈论了很久,一直到了晚饭时分,才将具体细节都制定好了,同时约好,明天郑若民带我去参观他家的一些产业。郑家的产业涵盖面很广,竟然有不少异邦的书籍,可惜都是些梵文什么的,我也看不懂。一天的时间就在我的好奇和惊讶之中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觉得事情已经办妥了的我打算告辞,可是热心的邵氏一定要检查我的骑马技术,又说要带我去看蛟川郊外的田园风光,盛情难却,那哈森也没有大好,不能赶路,所以我答应了。
于是很快,一支神气活现的“骑兵”小分队嘚嘚地从郑家大院出发,直奔郊外。一路上邵氏不断与我进行骑马比赛,我这三脚猫自然是比不上她的,可也不甘示弱,咬紧牙关,快马扬鞭。
到了郊外,但见青山连绵,溪流密布,路边游人不断,更有一支三人组成的骑兵小组,从我们身边风驰电掣般闪过,一眨眼见,前面已是锦袍飘飞,骏马纵横,所过之处,香气久久不散。
:“好俊的功夫!”邵氏勒住马,发自内心地赞叹一声,回头对我笑道:“如果你能得这样的高人指导,那才是造化。”我微微喘气,笑道:“郑夫人何必自谦,我看这些纨绔子弟不过是仗着马匹优良罢了。”
邵氏连连摇头:“马固然是好马,可我看得出来,没有十余年的功夫,是没有这样的身手的。只是在蛟川一带,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高人?”
我不在意地笑笑:“也许像我一样,是个外地来的呢!”心想这邵氏真是骨灰级的马术爱好者,不去参加骑马大赛,真是可惜了。
邵氏惋惜地说:“要是他们是本地人,我非要与他们结识不可。”
我只有摇头笑笑,其实人能有一样爱好也挺好的。
这时我们的跟随者们陆陆续续地并拢上来,咳,其实不是我骑得有多好,是邵氏怕我一人落了单,不认得路,所以让那些人在后面垫底的。
中午我们决定在外面吃饭,随从将我们带到一个名叫环溪的村子,说那里盛产葡萄,现在正是村子采摘葡萄,迎接游客的最佳时节。
我们一行人沿着溪流而上,果然看见一个村子沿溪而建,小溪的两侧是粉墙黛瓦的房屋,房屋的身后竹山环保,溪边行走的游人愈发多了起来,不少人的手中还挽着竹篮,有的空空如也,有点装满了如同玛瑙般还带着露水的葡萄。
随从找了个在溪边洗菜的阿婆问了点什么,那阿婆站了起来,往一片柳树竹林浓密的地方指了指,随从回来说那是本地最大的葡萄种植户的家,那一家的品种多但是价格也最贵。
我们一行人牵着马走过那片柳林竹林,主人家很热情地安排我们的饭食,都是些时鲜蔬菜,味道到也清新。
吃完饭主人家的儿子小艮将我们带到葡萄园中,我们穿过一片密密的竹林,一出了竹林,就闻到空气中漂浮着葡萄特有的清香气味,只见前面一个小斜坡,斜坡上布满了葡萄藤攀援的廊架,廊架上挂满了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白的像白玛瑙,红的像红宝石,紫的像紫水晶,黑的像黑玉,一串一串,饱满、圆润充满了生气,漫步绿色走廊,身旁的葡萄,伸手可及,微风吹过,让人有一点微微醺然的感觉,所以什么时候一行人分开的,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伸手摘下一串白色的葡萄,正要送一颗进嘴里,突然有条黑色的身影在眼前一闪,我吃了一惊,葡萄噗地掉在地上。
定睛一看,原来也是个摘葡萄的,只是他身穿黑色长袍,腰佩宝剑,样子很酷,此时应该站在某个大人物后面摆POSE才是,可他偏要拎着个竹篮在这里摘水果,很是不般配,而且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是便秘,所以我的脸部抽筋了几下,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那黑衣人身后走出来一个大络腮胡子,身材高挑,穿一件月白锦袍,同样腰佩宝剑,手提一个篮子,但是这位老兄看上却是自得其乐,如同在云中漫步轻松自在。
我还以为自己胆子够小的,没想到那高个子的大络腮胡子胆子更小,他本来一边走,一边吃葡萄的,乍一见到我这个陌生人,竟然低低地啊了一声,好像受惊不小,还很夸张地,篮子掉到了地上,五颜六色的葡萄掉了出来。
那黑衣人见状,马上条件反射般将大络腮胡子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我,一只手还扶上了剑把。
原来是两个神经病!我暗暗嗤了一声,就算我不是什么大帅哥,也绝对不是丑男人吧,至于吗?难道这大络腮胡子真是个大人物,所以他的保镖这么草木皆兵?
见我不加掩饰的轻视,那络腮胡子好像有点惭愧,只见他脸色潮红,呼吸好像也变得不那么正常估计是刚才被我吓的,他死死地盯着我,深邃的双目中闪过强烈的惊讶还有,惊喜?很像影视剧里那些“大侠”们见到撩开面纱的绝色美女们时,惊艳无比的呆瓜表情。
我现在的男装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破绽,这络腮胡子这么盯着我看,难道他是个龙阳君?想想在古代,好此道的变态男不比现代少,我有点害怕,转身想走。
没想到络腮胡子打破了沉默,率先开口了:“在下卞迎雪,今日有幸得见公子,真是三生有幸。”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故意压着喉咙在说话,让人觉得别扭。
没办法,虽然他的话不那么入耳,我只好回礼:“见过卞公子,在下木青,乃是乡野俗人,卞公子不必客气。”说完,还想走。
那卞迎雪始终没有将视线从我身上离开,他的目光炽热专注,就像夏天的强烈阳光,照得我嗓子眼冒烟,几乎窒息,他几乎微不可闻地从喉咙中叹了一口气:“不瞒木公子,在下曾在梦中见过公子的容颜。”
他娘的,太离谱了吧,这种烂的不能再烂的泡人招数也敢用在我身上,我心中狂呕不已。而且是,怎么说,男泡男?可能是温度高的缘故,他身上的香气若有若无地往我鼻子里钻,我感到一阵恶心,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已是大大不善:“卞公子,莫怪木某无礼,木某并无龙阳之好。”
抬脚就要走。他身边的黑衣卫士低声喝道:“大胆狂徒,敢侮辱我家主人。”寒光一闪,剑已出鞘。
卞迎雪抬手示意他的卫士退下,然后眯眼半笑:“木公子有无龙阳之好,与在下梦见公子有什么关系呢?木公子多虑了。”还抛给我一记嗔怪的眼风,雷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真是见鬼,明明是他不对,他先是被我“吓的”,后面又露出这一副恶心的“惊艳”表情,是他将我的自信扔到了谷底,又抛上了天空,我正晕乎着呢,怎么成了我的不是了?我有点气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心想着邵氏死哪去了?这样的神经病我应付不来啊,他那个卫士看来武功不弱的样子,我想跑未必跑的掉。
卞迎雪见我吃瘪,显然很是得意(果然不是什么好鸟),眉眼开花,他不慌不忙地将地上的篮子捡了起来,嘴里说:“哎,可惜了,这葡萄都脏了。”又眼睛半眯的看着我:“木公子,卞某一见公子,就惊为天人,不知天人是否愿意陪我再摘葡萄呢?”
言下之意,我要赔偿他的损失,这人怎么这么无赖,明明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