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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从零开始的穿越女 作者:从零开始099(起点2013-03-21完结,穿越,种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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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药草。
  为了朝廷,为了朝廷中日夜操劳国事的官员们,所有的守关官员,都聪明地对东顺行与东丽来往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没有人会傻到盘问什么。
  那得罪的,可不光是一位大人。
  邵远山就这样顺顺利利地回到了东丽首府丽龙城。
  丽龙城原名叫丽笼城,意思是美丽的笼城。
  其实严格来说这不是一座城。
  它由一堆帐篷组成。
  远远地看起来,这个城市彷佛是由一堆罩着笼衣的鸟笼组成的。
  这才是丽龙城的本义。
  目的地马上到了,他们马上回到家了。
  远远地已经有人来迎接了。
  邵远山的部下们个个都喜形于色。
  

第七十五章 各人有各人的小算盘
更新时间2013…2…16 10:12:26  字数:1222

 东丽老王打完猎回到王帐的时候,惊见王妃不戴首饰,鬓发蓬乱地拜倒在他面前。
  “远山的手下们都回到他们的帐中向他们的父母请安了,他却没有来向我请安,只派了手下一个童子来。”王妃哭诉道:“王还活着,他就不把我当做王妃看待,若是王不在了,我和远湖怎样才能避免被人蔑视的厄运呢?请给我一份休书,我这就带着远湖
  远走他乡。”
  老王闻言,当即气得三尸暴跳。
  远山是他前妻生的儿子。
  他的前妻是马夫的女儿。
  所以他称王以后,越来越不愿意想起跟马夫做亲家的往事了。
  王妃是县令的女儿,是书香世家的小姐。
  他原本一辈子都不可能远远望这么尊贵的小姐一眼。
  而且,县令、书香世家的小姐,自然比马夫的女儿漂亮、会打扮。
  后娶的妻子,也自然比早娶的年轻。
  所以,他越来越不愿意想起前妻,连带着前妻生的儿子远山,也越来越有几分看不顺眼,他每一次在他眼前晃动,都能提醒他过去卑微的出身,提醒他,他曾经连一个马夫的女儿,都差点娶不到。
  而后妻在他心里占的分量,却越来越大,她年轻漂亮的姿容,书香世家熏陶训练出来的仪态万方,在一群部下的女眷中有如鹤立鸡群,每每使得他得意自己的成功。
  而且,后妻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远湖。
  和经常上前线的大儿子不同,娇养在母亲身边的远湖,看上去是那样地斯文,那样地有教养有才学,若是生在大楚,怕是早就中了状元吧,老王常常如此想着。有这样一个妻子,有这样一个儿子,谁能想到他的父亲曾经是,现在其实也还是个马匪呢?
  所以,远山有什么资格不来向他的后母请安?
  他以为他在他父亲的眼里,比他的后母强么?
  那么,老王马上要告诉他,在他心里两个人真实的位置。
  邵远山进入王帐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东丽老王的怒火。
  还有皮鞭。
  “你白活了这些年纪,不知道规矩么!连三岁小儿都不如!”老王怒道。
  邵远山拜倒在地,承认自己确实不如三岁小儿。
  三岁小儿,父亲不在的时候,跟年轻漂亮的后母再亲密,也不会有流言蜚语。
  像他这样大的……
  确实不如三岁小儿。
  “哦、哦。”东丽老王尴尬地打了个哈哈,东丽地处关外,男女大防素来不严……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节。
  邵远山说,他不是不想向王妃表示他的尊重,只是,他还没有娶妻,他身边没有身份足够尊贵的女人,可以担当向王妃请安一事,只能将他的侄子派来。
  说到这事,东丽老王表示儿子还年轻,等立了大功,可以娶到地位更高的女人,不要轻易地把正室的位子随便给什么女人。
  远山没有指出父亲的言不由衷,他再次请老王转达他对王妃的尊重,然后拜别了父亲。
  出帐的时候,远山遇到了他的弟弟远湖。
  远湖是个面如傅粉的美少年,又穿着一身锦绣貂裘,被一群丫鬟老妈子有如捧凤凰一般簇拥着,真是有如百鸟朝凤一般美丽炫目。
  他也如凤凰一般高傲。
  所以,在看到有马夫血统的哥哥的时候,他没有施礼。
  他把身体侧了侧,这不是礼节,而是为了尽可能地远离有马夫血统的哥哥,不致于从他身上沾染到低贱的马粪味儿。
  在交错而过的时候,他还用高高昂起的下巴,和一句虽然轻,却绝对听得到的“马夫养的”,让周围再愚蠢的奴仆,也明白他和这个出身低贱的哥哥不是一路。
  

第七十六章 难言之隐
更新时间2013…2…16 10:21:24  字数:825

 远湖这种无礼的举动,让周围再愚蠢的奴仆,都不禁暗暗侧目。
  他们都知道,远山和远湖是一个父亲生的两兄弟。
  而且都是正室夫人所生。
  所以……这两人还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当然,远湖的外公是县令而远山的外公只是个马夫,但是……即使是妓女从良嫁人做小妾,生的儿子一样可以科举,而衙役哪怕是过继给人的嫡出的儿子孙子,也不能科举——出身向来是看父亲、祖父。
  为官的要上报三代,也向来只需上报父亲与祖父。
  母亲是小妾还是通房丫鬟,官府是不关心的。
  更何况远山的母亲也是有媒有聘的正夫人。
  所以……他们都不能理解远湖对远山的歧视。
  当然他们所做的也就是侧目而已,再愚蠢的奴仆,都不会去提醒远湖这一点。
  远山对此也不在意。
  跟他相比,远湖还是个小毛孩。
  他有许多事情要做,眼前并没有兴趣、时间与精力去教导这个不把他当哥哥的小毛孩什么叫礼貌,以及礼貌的好处。
  远湖只有愤怒地看着远山毫不在意地走远。
  他对远山的敌视,可不光光是身份差别那么简单。
  从小,父亲与母亲都以身作则,从言语、行动和神态告诉他,他和远山的身份差别。
  因此,他一直觉得,自己比哥哥身份高贵。
  他周围的丫鬟和老妈子们,也一直向他灌输这一点——他出身高贵,他高贵的母亲,是高贵的县令的女儿,他与那个马夫的外孙不同,他生而知礼,他少年美貌,总之,他有足够的资格,在远山跟前骄傲。
  是啊,连西蔡和大楚的使者,也曾经不止一次当众恭维他美貌识礼。
  如果他们不是接下来表示……
  表示东丽的少主有这么出色的男宠真不错……
  那么,他也不必时时刻刻提醒别人,远山是马夫养的。
  毕竟,像他这样出身高贵的人,本来不必成天费心和那个马夫养的过不去的,但是,谁叫西蔡和大楚的使者,都那么有眼无珠呢?
  而他再怎么,也不可能做一个“我不是男宠”的牌子挂在脖子上啊。
  所以,只有时时刻刻提醒别人了。
  而此时此刻,对于遥远的东丽宫廷发生的微缩版宫斗,军事白中的军事白罗尔雅既不知道,也不关心。
  她在百忙之中,刚刚来得及抽出空来,去看看自己在城外田庄上的卧室。
  据报告,那里最近充满了腐臭味。

第七十七章 鬼屋
更新时间2013…2…16 10:23:51  字数:834

 “不错,应该是这里。”罗尔雅围着自己的卧室走了三圈,她的鼻子向她证明了报告的准确。
  但是这臭味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呢?
  明明前些日子来住的时候还没有这股味道呢。
  然后,她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进入卧室。
  然后,她马上发现臭味的来源是床底下。
  然后,她恍恍惚惚地想起,很久以前,她曾经在床底下挖过一条逃生通道,失败了,失败的逃生通道成了一口井。
  罗尔雅摸了摸脑袋。
  一定是上次来住的时候有只偷跑到屋里乱逛的小野猫掉进去了。
  怪不得那天田庄里的狗叫得厉害呢。
  她之前还以为是因为来了那伙买酒的生客所以叫得厉害呢。
  可怜的小野猫啊,我罗尔雅不是有意害你的。
  可怜的刺客要是井底有灵,听到这句忏悔,不知会作何感想。
  当然,他再有什么感想,罗尔雅也不会知道的。
  罗尔雅双手合十,替惨死的“小野猫”念了句阿弥陀佛。
  她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所以并没有打捞野猫尸体的意思,这口井她原本就用不到,完全是因为挖井后又是升官,又是练兵,又是御敌,事情太多了,都忘了把井填上。
  阿弥陀佛,我这就填上。
  于是叫人把床挪开,担了几担干土,把井填上了。
  没有任何一个人多事到看那个井一眼——作为一个平头百姓,甚至作为一个监生的罗尔雅,要是牵扯上人命是很麻烦的,但她现在做着官,真要害什么人,随便捏个罪名,把那人送去关三天站笼,不死也残废,何必亲自动手杀人,就是杀人,怎么会在自己
  床下?
  就是真那么脑缺,在自己卧室里杀人,又脑缺地藏在自己床底下,怎么会到臭了才想到处理?处理的时候还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这完全不符合情理嘛。
  除非罗尔雅是白痴。
  罗尔雅又是监生、又做着官,偌大的产业管理得井井有条,怎么可能是白痴?
  所以所有人都相信是一只野猫死在井里了。
  他们也同样没有看腐烂尸体的癖好。
  快点干完活,拿了赏钱去喝酒才是正事。
  把井填完,罗尔雅决定另找一间卧室。
  这屋子里接连死了一个人一只猫(其实是两个人)真不吉利。
  可惜现在不流行鬼屋探险,准确地说,是没有那么多热衷心跳游戏的少年有米男女,否则把这屋子改造一下,到旅游网站上打打广告,也能吸引不少小钱钱吧。

第七十八章 鬼屋2
更新时间2013…2…16 10:29:59  字数:1221

 向管家乐老儿交待搬迁之事的时候,乐老儿惊讶于罗尔雅卧室中怎么会在屋梁上安上一张渔网。
  罗尔雅告诉他,上次屋里进了毛贼,虽然侥幸击毙了,但是为了以备万一,她还是做了一番布置——也为的是当时她还不曾得官,万一乐老儿等人叛变,这话就不必告诉乐老儿了——比如在头上张上一张大渔网。
  电视儿童罗尔雅知道,连鳌拜这等好手,一时间也躲不开从天而降的一张大网,这时间足够她逃生了。
  但是后面挖逃生通道失败了,接着做了官搬回县城,人贵事多,这些布置也就扔在一边了。
  乐老儿听得频频点头,一再感叹罗巡点就是读书人,知道的事情就是比俺们粗人多。
  上次的“三碗不过岗”本是他从道里师傅那里得的不传之秘,哪里知道罗尔雅表面上一无所知,却轻轻松松地把主要成分点了出来。
  他又听罗尔雅说到布置鬼屋,便问罗尔雅鬼屋如何布置。
  罗尔雅告诉他鬼屋的布置之法极多,比如在空屋中到处悬挂些纸人、镜子(可以用反光金属片代替)不时用风扇鼓风,事先再给些心理暗示,就能使进来的人,十个有九个,事后活灵活现地描绘自己如何见鬼。
  又比如在屋子地板下预先挖一暗池,养上几尾夜行鱼。
  白天人声嘈杂,鱼儿就是游动,人也不觉得。
  等到夜深人静之时,鱼儿游动进食,种种声音,便可将住客的魂都吓飞。
  又比如先在墙上挖出暗孔,用半透明薄片预先写上反白文字,到晚用光一打,人看到墙上突然出字,那效果……
  这些法子虽然简单,但是在罗尔雅的前世,科学大兴之日,还能把人吓到卖房搬家。
  当然,罗尔雅真要开鬼屋,还要请一个口才和央视《走进科学》编导解说一般的人来预先给予心理暗示。
  想到当初她在《走进科学》里那些“为什么呢”“为什么呢”的台词一再的暗示下,看了上下两集“春天种下白萝卜秋天为什么收获胡萝卜”,就觉得……要是让别人也跟自己一起上当,该多好啊。
  大家都上当,那就证明是节目制作人太坏,不是自己太笨。
  这些白痴的过往,乐老儿当然不知道。
  罗尔雅说这些技巧都是从书上看的,不识字的乐老儿当然全盘接受了。
  不是从书上看的,怎么可能这么轻松就说出来?
  跟道上的师傅学本事,那可是要极要紧的人做了引荐,然后郑重拜师,歃血赌誓,许多考验,还有许多不许近女色,不许吃荤酒的戒律,方才传些法子。
  他可不知道罗尔雅对他那个“三碗不过岗”也是非常好奇。
  古代麻醉药的主要成分是曼陀罗,这个罗尔雅知道,但是在她的前世,某中药厂一次操作失误,把少量曼陀罗籽混入其他药物中,结果是病人吃后出现幻觉——等到药厂发现失误找上门去的时候,有个倒霉的病人已经因为胡话说得太多,被家属送进精神病
  院了!
  所以知道主要成分,和调配出蒙汗药还差得远呢!
  因此,她需要从乐老儿手中得到蒙汗药的方子,或者一些成药也行。
  能让酒鬼穆关保毫无察觉地喝下去——将来也一定可以让别的任何人毫无察觉地喝下去。
  知识和道具都是力量,罗尔雅坚信。
  对于一个生活在女人简直不被当做人的世界的女人,不管她多么不想与人为敌,只要她还有那么一咪咪的理智,力量就总是不会嫌少的。
  这时候,她还不知道,她最大的靠山小刘公公倒台了。
  

第七十九章 弃儿
更新时间2013…2…16 10:33:49  字数:979

 罗尔雅把卧室搬好,又处理了几件田庄上的杂务,算了一回帐,看见日头还高,便想到去普救庵看看。
  他也不消通报,骑马走了不多时便到了普救庵门口。
  这是个供奉观音的小庵。
  穿越之前,生活在灯红酒绿大城市的罗巧只知道在古代,观音香火极盛,穿越之后,她才明白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这四个字的含义。
  穿越之前,她经常操心“下一顿吃啥”——下一顿是吃中餐还是西餐还是为了减肥不吃饭吃水果。
  穿越之后,她经常操心“下一顿吃啥”——她会不会因为娘家或者婆家没有做下一顿饭的米就被卖掉。
  就是有了米,煮饭也是大学问呢!
  前世,她不是没有煮过饭。
  她不仅使用过电饭锅,甚至也使用过老式的划火柴的煤气炉煮过饭。
  但是,初到这个世界,别说煮饭,连烧火她都不会。
  麦秆、稻草烧得快,烧得旺,可是如果全用这些——不等开春就没有可烧的了。
  树枝、木头疙瘩耐烧,但是不能很快地烧起来。
  怎样巧妙地搭配稻草、细树枝、树皮、木头疙瘩……使火烧得快,烧得好,又省柴禾,这真是一门大学问。
  接下来还有饭锅。
  有个成语,形容穷困到极点后孤注一掷,叫砸锅卖铁,但是好多人家连铁锅都没有。
  别说铁锅,就是一个瓷碗也是件贵重的财产,万一不小心打破了,那是绝对舍不得扔的,要把碎片收拾起来,等专业的补碗人来。
  补碗人四乡地走,谁家碗碎了,把碎片交给他,他就用专门的工具在碎片两边钻了孔,用扁平的铜钉将碗钉起来。
  大观园里的大丫鬟撕扇子玩的时候,是想不到穷苦人家连一个碗也舍不得扔的吧。
  其实,能用得起瓷碗的,还不是十分地穷苦。
  更多的,是用更加便宜的木碗,甚至泥碗。
  如果那碗里每天都能盛上东西,也不算十分地糟糕。
  这说的是太平的时候。
  不太平的时候?
  那自己都有可能被别人盛到碗里去……
  这个世界的苦难,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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