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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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清初,统治者对中枢机构的权限以及人员构成屡屡予以变更。清入关前,受军事民主制的影响,创建议政王大臣会议,入关后又在关外旧制内三院(内弘文院、内秘书院、内国史院,1636年建立)的基础上组建内阁。但清代的内阁与明朝内阁不同,实际上只是一个传达谕旨、发布文告的衙门,凡军国重务不由阁臣票发,而交议政王大臣会议。
清廷南迁北京,顺治小皇帝没有实权,议政王大臣的权力也受到摄政王的压抑。康熙初年也是如此,皇权受到严重侵犯。康熙帝逮治鳌拜以后,议政王大臣们的势力又有所抬头。康熙帝乃借助于汉臣的力量和儒法两家的君臣观念,极力加强皇权,逐渐把议政王大臣们的权力夺归皇帝。满洲贵族们在清朝政治生活中不能再发挥任何制衡作用了。
清朝完成君权一揽形式的专制政体是从康熙朝开始的。
康熙帝剪除鳌拜集团,使国家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并将这种专权形成传统。他说: “天下大权当归于一”,“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任于他人则断不可行,事无巨细,朕必躬自断制”。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日趋衰微。当时,参加议政的还有大批宗室王公,如和硕康亲王杰书、庄亲王博果铎、安亲王岳乐、多罗顺承郡王勒尔锦、惠郡王博翁果诺、多罗贝勒察尼、董额、尚善等。康熙十一年十二月,博翁果诺等辞去议政,此后又罢领兵诸王议政之权。康熙二十四年,又将都统中不能办事者罢去议政权。此时,参加议政的宗室王仅剩杰书一人,议政王大臣会议从最高决策机构变为皇帝议事和咨询机构。康熙三十六年杰书去世,议政王大臣会议就成为议政臣会议。满洲王公贵族在中央的发言权日趋削弱。
当时,无论是议政王大臣、内阁大学士,还是值南书房之汉官,均不得专擅朝政,他们中一些人可能参与某些重要政务,拥有较大发言权,但这种权力只能源于康熙帝的授予。康熙帝将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理论与原则,使其后世子孙有章可循,有案可稽,从而保证了这种政体的长期延续。概括起来,他在这方面的君势、法术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皇帝独揽兵权,犹今日总统为国家军队的最高指挥官。
八旗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八旗王爷拥有兵权。康熙十八年,康熙帝限定八旗王公府邸官员名额,各旗设都统、副都统,掌管宣命教养,整饰戎兵,以治旗人。各都统直接听命于皇帝,将各旗王公干预旗务的权力剥夺。以后,把八王统兵征伐的惯例改为由皇帝任命出征,往往是以皇家子弟为帅,这就削弱了八王的军权。康熙晚期,更由皇子管理旗务,彻底改变了八王及其子弟统兵出征的传统。
康熙帝对将军控制严密,绝不使军权下移。平定吴三桂之乱后,总结经验,不但不许将军久握兵权,而且令其经常朝见,使其心知敬畏。他说: “边疆提镇,久握兵权,绝非美事。久握兵权,心意骄纵,故每致生乱也。”又说: “边疆提镇常来朝见,则心知敬畏。如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辈,因为不令来朝,心生骄妄,以致反叛。此处所关甚要,况边陲将士,惟知其统辖之主,不习国家法度。昔者,朕曾降赦于广西将军马承荫,承荫跪受,其下诸人皆惊,谓我将军也跪人耶?由此看来,不可令人久擅兵权也。”(《康熙起居注》第一册)
第二,用人之权不可旁落。朝中重臣,用黜一概出自皇帝,绝不分权于大臣。
用人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授予或分配政治权力,这是实现政治控制的关键。康熙帝说: “用人之权,关系最为重大”,故臣下不得专擅。在列数鳌拜罪行时,曾特别指责鳌拜“欺朕专权,恣意妄为,文武各官尽出其门下,朝廷内外都用其奸党”(《康熙实录》卷三四)。有鉴于此,康熙帝亲政后对朝廷用人实行高度垄断,严防臣僚僭越。其实是防不住的。康熙中叶,权臣明珠、余国柱,卖官鬻爵,权势熏天。康熙二十六年,小于成龙控告二人卖官。康熙帝问: “何无人参?”答: “谁不怕死呢?”康熙帝说: “有我在,他们的势力重于四辅臣吗?我欲去,则尽去之,有何怕?”然后才有人敢于参劾,乃将二人革职。
又如: 当时河道总督(小)于成龙“自任巡抚及为河道总督,惟知援引私人”,这本来也是官僚体制之内的成例,没有什么特别不对的地方。但是于成龙却说出“宁杀于成龙,至于属下效力人等不可不用”的话,康熙帝听到他这种言论,颇不以为然,当面训斥他说: “用人之权,岂人臣所得专擅?朕今用人,若有保举官员,亦必就中论俸升补,即素所深知者,亦视其效力之处,酌量用之,否则,俱使论俸。朕乃天下之主,用人之际尚不肯任意,为人臣者,乃妄意自擅,可乎?大抵欲援助人者,后必自己获罪,尔其戒之。”又说: “于成龙居官好,亦曾效力,但为人胆大,凡事必欲取胜,其所奏之事只徇人情面,欲令人感彼私恩。夫擢用人才乃朝廷之大权,非为臣者市恩沽名所可擅行之事也。”既然于成龙是针对自己一部分属下说这话的,某些职位也不可能都由皇帝来任命,就不必深究。显然康熙帝认为,于成龙有藐视君权的意思。
朝中权臣索额图、明珠用事,必然影响到皇帝的用人之权。一般官员以为非走他们的门路不能得肥缺,舆论也是如此。康熙帝有所耳闻,特降谕旨: “今朝廷用一人,外人即曰是某大臣荐举,故用之,或有商议之事,即声言某大臣称某官之优,言某官之劣,致使躁进之徒营求奔竞于大臣之门,从此而起。凡官员之优劣,朕若不问大臣何由而知?大臣虽有荐举,用与舍则皆出于朕之独断。间或用一二人,也不过是朕所知而用者,若但因大臣荐举而用之,那么朕所治理之事又为何?虽有经过询问九卿举出之人,用者与不用者各半。”大臣可以荐举,但用人的最后决定权在皇帝,决不在大臣,否则皇帝就没有事干了。
如征讨台湾,康熙帝就是先问后定。姚启圣多次上疏举荐施琅重新担任福建水师提督,认为他熟悉海上情形,并富有谋略,郑氏对其颇为畏惧。启用施琅之前,康熙帝问李光地: “你胸中有相识人,可任为将者否?”李光地答: “此非小事,容臣思想数日后,斟酌妥即覆旨。”康熙帝说: “很是,你去想。”后数日,皇帝派明珠来问,李光地说: “都难信及,但计量起来,还是施琅。他全家被海上(台湾)杀,是世仇,其心可保。又熟悉海上情形,没有人超过他。又其人还有些谋略,不是一勇之夫。又为海上郑军所畏,惟此一人,用之,则先夺郑军锐气。”后来,大学士李霨又推荐施琅。起用施琅,李光地认为是自己起了关键性作用。康熙帝则认为,特别擢用施琅是“断自朕衷”。其实,最早并多次保举施琅的人是姚启圣,他甚至以全家百口力保施琅担任此职。施琅征台成功,康熙帝就认为是自己用人权运用得好,但如果施琅不成功,恐怕就该问大臣的妄举之罪了。
康熙帝的法家用人思想,必然有其失误之处。试举两例:
清初名臣大学士魏裔介于清廷颇有贡献。但是,在康熙帝清除鳌拜之后,却遭到弹劾。康熙九年五月,御史李之芳举劾他与鳌拜的亲信班布尔善相互勾结,专权乱政。吏部都察院会勘的结果是,此奏不确。魏裔介受此打击,遂于次年正月以病乞假。虽然魏裔介与鳌拜不是一党,但是也没有势同水火,这就很可疑,有些不可靠。这种思维逻辑是人们常常使用的。年轻的康熙帝不免对其有迁怒之意,所以对于魏裔介就毫无挽留之心,这就使朝廷失去一名卓有建树的能臣。魏裔介颇有远见,早在康熙元年二月,当魏裔介得知吴三桂俘杀了明永历帝后,他就上《请驻防荆襄以防要害疏》说,云南虽平,但地处边陲,倘或戎寇生心,鞭长不及,鉴于前史,荆襄乃天下腹心,据水路之胜,当选一大将领兵数千常驻荆襄,无事则控扼形势,有事则提兵应变,这是百年久远之计而非徒今日之谋也。(《兼济堂文集》卷一一)当时是鳌拜当权,未予采纳。康熙十二年,吴三桂起兵反叛,迅速进入湖南。康熙帝平叛的第一个行动正是运用当年魏裔介的建议,命前锋统领硕代率每佐领前锋一名,兼程赶往荆州防守。时人都佩服魏裔介的远见卓识。可是,魏裔介始终没再被起用。康熙帝既然用魏裔介之谋,为何不用其人?原因在于康熙帝认为魏裔介“为人强悍”,“生平实好生事”(《康熙起居注》1493页)。其实,这种看法只是偏见。再看康熙帝是如何对待另一位能臣的。
吴三桂之乱期间,福建总督姚启圣亲自收复了被台湾郑军攻克的平和、漳平,又分兵救援泉州等地,使清军在战场上大有转机。姚启圣上疏说: 福建百姓一苦于战乱,二苦于清兵,三苦于贪官污吏。其中,又以兵丁占尽民房、徭役繁重难当等事为害最烈(《忧畏轩奏疏》卷二)。他一面安定地方,一面招抚郑军,整肃吏治,严行赏罚,为了兑现奖赏条例,他自捐银8万余两。澎湖之战前夕,他昼夜赶修战船,竭力筹措粮饷,将自家的银盘杯碗并其妻妾首饰等物,悉数捐出,以供军需。官兵见此情景,“相视感叹,莫不涕零,各矢用命”。平定吴三桂之乱,收复台湾,姚启圣成效卓著,康熙帝也予以表扬。
由于施琅与姚启圣意见不合,清军攻克澎湖后,施琅随即派侍卫吴奇爵进京奏捷,蓄意“得姚(启圣)一点阴私事”在皇帝面前进谄(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一二)。康熙帝当然深信自己身边的侍卫,因为这就等于是相信自己正确。同时,明珠等人也在康熙帝面前中伤姚启圣。康熙帝因此指责姚启圣“颇多虚妄”,“并无劳绩”,“妄言保举施琅,饰为无益虚词”(《康熙起居注》1067页)。这些说法也否定了自己以前对姚启圣的评价。康熙帝喜欢亲自召见大臣,为什么康熙帝在从未召见姚启圣的情况下,就对姚启圣下此断语?显然有失公正。
收复台湾后,姚启圣又比李光地、施琅更早提出台湾宜守不宜弃的主张。此外,他还疏请复五省迁界,开六省海禁。这些都是切中时政的远见卓识。但是,康熙帝却斥责姚启圣“明系沽名市恩,殊为不合,着各本皆不准行”(《康熙起居注》1078页)。时隔数月,康熙帝于同年(1683年)十月和次年正月却下达了与姚启圣上述建议相同的谕旨。同年,康熙帝赞扬施琅平台之功,封靖海侯,世袭罔替。而姚启圣则被停其“议叙之旨”,这真是令姚启圣寒透了心。他心情郁闷,疽病复发,于是年十一月逝世。
第三,为保证君权不被侵犯,严禁臣僚“越权”。自从明朝废除宰相以后,皇帝就兼决策与执行权于一身,成为专制极权的化身。康熙帝在汉人文化影响下,对君权具有非常明确的意识,说自己“岂肯以大权授人”?那么,大臣有什么权力呢?只有出谋划策和具体执行的权力。
康熙帝提倡大臣勤慎守分,而厌恶大臣专权。他说: “部院堂官,惟勤慎者能守分,不生事,其专权好胜之徒,特欲借公事以遂其私意耳,于国家何益?”(《康熙圣训》卷四四)大臣的“勤慎”比“能”更可贵,因为“能”与“专权好胜”可以画等号,即使是为国分忧,也是“遂其私意”,所谓“于国家何益”可解读为“于皇权何益”。
五十三年,康熙帝认为刑部郎中宫梦熊行止不端,胆大执拗,恐其“留在部内,必致紊乱”,特令革退,并说,部院内复有如此等人,着即参奏。次年,户部尚书赵申乔欲变成例,康熙帝大不以为然,说: “看来近日或有人欲专权用事,此辈在朕前则不可,凡事俱宜满汉合一,折衷办理,自用可乎?”(《康熙起居注》第三册)能臣要有所作为,往往被视为自行其是。
康熙帝为政崇尚宽大的同时,也竭力强化君权一揽。如臣僚中有奏请颁行恩诏者,往往被视为越职,而予以斥责。例如,二十年十二月,左都御史徐元文以天下荡平,请大颁恩诏。康熙说“颁行恩诏,出自人主”,徐元文是“沽名市恩”。(《康熙起居注》第一册)也就是说,徐要在老百姓面前买好,使自己成为“皇恩浩荡”的背景。康熙三十六年五月,礼科给事中郑显以平定噶尔丹,请颁赦诏,康熙说: “凡颁赦诏,皆人主之事,非人臣所宜言……郑显妄以诏款陈奏,念其本系言官,特从宽处理,着大学士等严厉训斥之。”(《康熙圣训》卷二四)臣子这样做,到底有什么罪呢?因为这样一来就使皇帝处于被动的地位上了。好事要皇帝自起,美誉要归皇帝享有,在这里面不允许有臣子一丝一毫的影响力。好事好话不允许臣民发自良心而为之,要由君上提出来。所谓“善则归君,过则归己”。皇帝怕的是“如今的道学,便是过则归君,善则归己”。皇帝有这种心态,好事自然也就没有人主动去做了。
第四,监督地方官员,创立密折制度。
皇帝要独揽大权,防止臣僚僭越,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防范、监督、控制机制。当时,清廷沿用明朝的方法考察官吏,有京察、大计、军政等方式。京察是考察京官,六年一次;大计为考察外官,三年一次;军政是考察武官,五年一次。康熙帝经常接见文武官员,通过谈话,察言观色,又往往亲自验看武官骑射,想方设法了解实际情况,可惜这都只能是表面观察。对于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连表面观察也没有。康熙帝说: “天下大矣,朕一人闻见岂能周知,若不令密奏,何由洞悉?”康熙后期,吏治松弛,各级官吏很少据实上奏。皇帝为了强化控制,必须掌握真实情况,密折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起初,密折只是皇帝的特别耳目。密折是不经内阁而直达御前的、非程序化的小报告。
康熙五十一年,发生江南科场案,督抚互讦,震惊全国。江苏巡抚张伯行疏参两江总督噶礼与考官通同作弊,贿卖举人,收取银两。噶礼疏劾张伯行挟嫌诬陷,监毙人命等七大罪状。康熙帝派大员审理此案。他们鉴于上次噶礼被参,而康熙帝宽容噶礼,反坐参劾者的教训,照例依然偏袒噶礼。不知此次却又不然,康熙帝也许是要弥补上次的错误,一定要秉公执法。既然正常渠道无法畅通,只好开辟二渠道。康熙帝令苏州织造李煦调查审案实情,以及江南群众的舆论,噶礼与张伯行的动态等,然后密折上奏。当时,主考官为左必蕃,副主考是赵晋。发榜后,苏郡中试者多为扬州盐商子弟。诸生哗然,千余人聚集苏州玄妙观。有人写对联讽刺两位主考道: “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又有人以纸糊“贡院”之匾,改为“卖完”。诸生认为,是赵晋与噶礼共同贿买关节。噶礼以谋反罪名逮捕诸生首领。此事使人想起顺治朝的士人哭庙抗议贪官事件,那次事件以金圣叹等人的被杀头而告结束。一时,贪官污吏,大受鼓励,三尺小儿,皆叹不平。
康熙帝得到密折,了解了情况,使他得出了审案大臣偏袒噶礼的结论,从而做出了严惩噶礼的决定。皇帝掌握众官员情况的渠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