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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历史哲学黑格尔-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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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国命运来看,只有中华帝国是世界上唯一持久的国家。恒河与印度河世界也被保全了。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沿岸的那些帝国,已经不存在了,至多留下一堆瓦砾。

《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一篇 中国(1)

    据史书记载,中国是最古老的国家,因此历史必须从它说起。中国现在的状况与以前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它的客观存在与主观运动间缺少对立,因此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客观性与主观自由的统一,取消了两者的对立,物质因此无法获得自己的反省和主观性。它的君主专制政体是“实体的东西”,是以道德形式体现的统治制度。

    中国各朝代都不断出现“史学家”,其数量和持续性是其他民族无法比拟的。其余的亚洲人虽然有古老传说,但没有真正的“历史”。中国的传说可以上溯到基督出世前3000年;中国的《书经》类著作的纪事,是从基督出世前2357年的唐尧时期开始的。当然,亚洲其他国家也很古老,传说都可上溯到基督降生前2300年。

    阅读中国的古代典籍,可以推演出他们的历史、宪法与宗教。中国人将这些典籍称为“经”,并把它们看做学术研究的基础。《书经》类著作叙述古代帝王的朝廷与他们制定的律令。《易经》多为图像,一直被看做中国文字的根基与思想的根本。《诗经》是最古老的诗集。除了这三部受重视的典籍外,还有《礼记》和《春秋》。《礼记》是专门记载帝王礼仪与官吏礼制的,其附录是记录音乐的《乐经》。《春秋》是孔子的故乡鲁国的史记。

    13世纪的威尼斯商人马可?波罗,到中华帝国游历,他的游记曾经被看做是荒诞无稽的,但后来其中所述情况被证实了。据保守估计,中国人口有1。5亿或2亿,最高估计达3亿。它的疆域从极北部边疆起,南面与印度接壤,东部被太平洋阻隔,西部到达波斯与里海。中国本土人口过多,但管理秩序井然。欧洲人惊叹于这么庞大的人口与严密的国家组织;更让人惊叹的是,他们的历史记载之精准。他们的历史上溯到极古老年代,以伏羲氏作为文化传播者和开元始祖。中国史学家将神话与史前事实也看做历史。

    中国历史的第一个区域,是作为黄河发源地的西北部,这里也是中国本部,后来中华帝国才向南发展到长江。据说是伏羲氏教人建筑房屋,让他们明白四季更替,从事物物交换;他还规定了婚姻,教人养蚕和驱赶牛马。中国史学家对这些创造的起源,说法上存在很大分歧。历史上,一个国家形成之后,逐渐发展成大帝国,后又分裂为许多邦国,彼此频繁开战,而后又形成一个“全体”。中国朝代多次变更,国内出现了很多故都,如南京、北京等城市都做过国都。秦始皇修长城来防范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分天下为36郡,特别以“焚书坑儒”闻名后世。公元64年,据说当时的皇帝派一位钦差,去拜访西方圣人。这是中国与西方的第一次联系。中国先后接触了鞑靼人和满洲人,并和满洲人屡次交战。满洲人最终建立了后来的清朝。这与蒙古人1281年攻克中国没有不同。入住中国的满洲人也必须遵守它的法律、研究它的学术。

    我们现在由中国编年,转而探讨那亘古不变的宪法“精神”。我们可以从“家庭精神”中演绎出这个来。“家庭精神”在这个发展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普及。在这个发展阶段,我们没发现“主观性”因素。主观性就是个人意识的自我反省与“实体”对立。在中国,那个“普遍意志”直接对个人应该做的事发出命令。个人恭顺服从,也就放弃了自己的反省与独立。如果他不服从,就等于放弃自己的生活,将会受到惩罚。这个国家总体上缺乏主观性因素,且臣民意见中也缺少它的基础。“实体”简直就是皇帝一人制定的法律所造就的意见。只有那个实体才有价值,它是非常牢固的。

    家庭关系更加真切地体现了这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中国完全是建立在这种道德结合上的,国家的特点就是客观的“家庭孝悌”。中国人将自己看做是属于家庭的,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在家庭与国家中,中国人都缺少自己独立的人格。中国人必须遵循的五常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家庭义务由法律规定,对个人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在父亲进入房中时,儿子不能直接跟入或离开,必须站在门旁边,得到父亲允许才能进入或离开。儿子在父亲去世后,必须守孝3年,期间不能喝酒吃肉。他必须停止手中的事务,即使是国家官员也必须在守孝期间引退,甚至刚登基的天子,3年内也不得亲政。在守孝期间,家中不得有婚嫁事宜。儿子对母亲的孝敬方式,与对父亲的相同。英国使臣马戛尔尼就曾目睹已经68岁的清朝皇帝,每天还步行到其母后那里请安,行孝礼。儿子所具有的廉洁、忠孝等德行不属于自己,被看做是他父亲的德行。有一次,宰相请皇帝为自己父亲封谥号。皇帝颁发谕旨中提到的所有德行,都是儿子做的。这就是“父以子贵”的体现。与此相对应,子孙如果犯错,其家长就得负责。

《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一篇 中国(2)

    中国人重视生育后代,以便死后儿孙能按照礼节将其下葬,每年按时祭奠和扫墓。一个男子可娶数个妻子,但只有一人能做家庭主妇,凡是庶出子女都必须把父亲的正室看做生母。如果妻妾都没生儿子,那就可以领养他人的儿子,以接替香火,因为儿子每年必须祭扫祖坟。据说有位大臣皈依了基督教,不再按礼节祭祀他的祖先,受到亲戚们的指责。父子关系中的所有繁琐规定,也适用于兄弟之间的关系。

    家族的这种关系结构,也是整个国家机构设置的结构。皇帝具有最高的权限,控制着整个国家,如同严父。所有臣民都必须崇敬他。皇帝严父般的关心和臣民的精神,构成了一个统一帝国。

    天子要遵循古训来处理政事,指导全国的立法事务,因此天子没有行使个人意志的空间。每个皇子的教育,都遵循最严格的规章。他们要有纪律地生活,来强健体魄;从能说话时起,就专攻学术;他们的学业由皇帝亲自监督。皇子们每年都要考试一次,考试的结果要通告给全国百姓。中国也因此能产生最伟大、最优秀的领导人。中国只有皇帝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其余的百姓没有什么差别。只有皇族后裔与公卿后代才能享有一些特权,但这是因为地位不同。

    第二件事是中国的行政管理。在中国,事实上所有人都是绝对平等的,一切差别都与行政级别的高低相联系。任何有才能的人,都能在政府中取得高位。中国所有的百姓都是没有自由的,因此政府形式是专制主义。皇帝发布政令,任命官吏来管理政事。这些官吏分文官与武官两类,文官品级高于武官。凡是要获得高级官职的人,都要参加三次考试。前两次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参加天子出席的第三次考试。这次考试合格者,被派到翰林院中。他们要了解历史、法律以及政府的组织与管理。官吏分为八品,天子左右的大臣是一品,各省总督是二品,依次递降。最有学识的人在翰林院中工作。其余各部的最高官吏都从翰林院中挑选。国家在政府各部门和全国各地都派有御史,其职责是监督政府事务和官员行为,并如实向天子报告。例如有一位御史向昏庸的君主进谏,却遭到谴责。他再度进谏时,知难免一死,便带着棺材去觐见皇帝,以便被杀后下葬。如果遇到饥荒、疾病、叛乱等事件,御史必须如实向皇帝禀报,并且可以随机处理,不必等待政府命令。帝国的行政、军事等所有事务,都有一个相应的官吏体系负责。

    天子是中心,决定各种事务,国家与人民的福利都由他决定。所有行政机构都是按照成规来运转的。但皇帝必须充当那个积极、警醒、活泼的“灵魂”。如果皇帝不是拥有高尚的道德、勤劳的品质,那么所有都将废弛,政府将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因为除了天子的监督、审察外,不存在其他的合法权利或机关。官吏们的尽职尽责,不是出于荣誉心,而是因为外部命令和制裁。例如17世纪中叶,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因为个性懦弱,政府纲纪废弛,叛乱四起。叛军引满清入关时,他就自杀了,还在遗书中表达了对臣民的不满。

    再看中国的法制。中国没有为维护自身利益的、独立的各阶层而制定的法律,一切都来自上级的命令与监督。所有合法关系都有律令规定。家族中长幼尊卑间的礼节,都由正式的法律确定。违反这些法律的,要受到严惩。

    通常的刑罚是鞭打。中国人所受的刑罚,就像儿童受的教训,目的在于改过自新。儿女忤逆父母,弟弟不尊敬兄长,都要受到鞭打。如果儿子或弟弟理直气壮地告父亲或兄长施虐,那么他也要被鞭打一百下,流放3年;如果他不理直气壮,就要受绞刑。儿子向父亲动粗,要受炮烙之刑。有不贞洁行为的妇女,也会受到严惩。即使是最高级的官吏,如公卿、总督、皇帝宠臣,都可以受鞭打。

    中国人将蓄意行为和无意行为同等看待。误杀他人者,也要受死刑。对蓄意与无意的不同理解和处理办法,引起中英两国间很多冲突。假如一艘英国军舰,认为受到中国军队的攻击,而采取自卫行动,杀死了一个中国人。中国政府也会按惯例要求处死那名杀人凶手。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会采取特殊的方法来报复自己的仇人。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被害人不去暗杀仇人,因为杀人凶手全家都要被判处死刑,而他是自己伤害自己,以此来嫁祸给自己的仇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调查任何人自杀的原因。自杀者的仇人,就要被传唤去受审刑讯。这样就使责任与不负责任的情况如此糟糕,每个行动都不考虑道德因素。

《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一篇 中国(3)

    我们还须注意中国人法律关系中的所有权变更,以及与此相关的奴隶制。中国的土地收归国有后,田租收入的九分之一要交给皇帝。秦始皇创立了农奴制,他将战争掠得的土地变为私有财产,土地上的居民也就成了农奴。在他面前,所有人都是卑微的,因此这很容易使中国人自暴自弃,这种自暴自弃使中国人的道德状况很败坏,他们以撒谎、欺诈著名,朋友间相互欺骗都是正常的。

    我们现在讲中国宗教。中国宗教不是我们所说的宗教。我们所说的宗教,指“精神”回归自身之内,专门构想自己的主要性质、本质的“存在”。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从自身与国家的关系中抽身出来,将自己从世俗权力下解放出来。中国就不是这样,宗教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个人没有独立性,在宗教上也是依赖的,依赖各种自然现象,其中,最崇高的是物质的上天。皇帝是万民的主宰,只有他是接近上天的。作为自然主宰的“天”,可以比做我们的“上帝”。但这种关系还在中国人思想之外,因为在中国,唯一的、单独的自我意识,就是皇帝。人与天的关系是,如果行善就可得福,如果作恶就会招灾。中国宗教含有人事影响天道的巫术成分,认为人的行为绝对地影响了事情的方式。如果皇帝仁厚行善,那么上天就会开恩,就一定会有丰收年成。与“天”的关系,经常与皇帝本人联系,皇帝又执行着“天”的各种职能。皇帝成为皇天与后土的当然立法者。中国人相信五行,五行中各有一位尊神,也各有一种颜色。凡是有皇帝的朝代,都依赖一位尊神,当前的尊神是黄色。各省、州、县,以及河流山川都有自己供奉的神。所有神灵都隶属于皇帝。如果哪一地区发生灾异,那里的神灵就会像官员一样被革职。神灵的庙宇数不胜数,里面住着不嫁娶的尼姑与和尚。百姓遇到灾祸,就要同他们商量。中国人选择房基或坟地时,都要请教阴阳家。《易经》对此规定了各种基本形式与范畴,被称为“命书”。中国人试图用巫术来解释偶发事件或现实,这表明他们没有精神性。

    中国科学的形式,与缺乏真正的主观性相联系。科学在中国是很受重视的,政府还公开赞扬与提倡。翰林院中的翰林都是皇帝亲自考核的,住在宫中,担任秘书、国史编修、物理或地理学家等职。乾隆是近代因重视科学知识著名的皇帝,他本人的著作甚丰,还汇编刊印了历代要籍。

    各种科学都得到尊重与提倡,但也缺少主观性和将科学作为理论研究的兴趣。这里没有自由、理想和精神的王国。所谓科学只是经验性的,以适应国家与个人需要的“实用”为主。中国文字是科学发展的一大障碍。中国有“口头文字”与“书写文字”。“书写文字”以符号来表示观念。这得到了莱布尼茨的赞同。但实际情形与此相反。中国的语言与文字分离,因此文字不完善。他们的“口头文字”是由大量单音字组成的,这些字母常常包含不止一种意义。将意义区分清楚的唯一方法是,上下文联系、重读与发音。学习中国文字,须学习几千种符号。实际生活中必须的符号有9535个,加上最近创造的,有10516个。据计算,共有80000或90000个文字。

    至于科学本身,对中国人来讲,历史只包含纯粹确定的事实,并非对事实的意见或理解。中国人也有哲学。他们承认的基本原则是“道”,即一种理性,道是天地之本、万物之源。老子的《道德经》最受人尊崇。道士是以研究这些著作为专业的,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提出含有神秘成分的观点。相比之下,我们更熟悉孔子的著作。孔子著作中有很多正确的道德箴言,但其思想表达往往用语重复和迂回,较难理解。中国以前在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上享有盛名,但现在落后很远了。中国人很早就知道了磁铁和印刷术,但他们不知道怎样利用。就印刷术来讲,他们依然把文字刻在木块上,然后印刷,不知有活版印刷。他们虽精通计算,但还不知道数学这门学科的最高形态。他们观测和记录了一些日食、月食,但还不能形成天文学这门科学。他们将欧洲的望远镜当做装饰品,而不知如何利用。中国人一个普遍的民族性是,模仿技术十分高明。这种模仿体现在日常生活与艺术上。中国人过于自大,不屑于向欧洲人学习,欧洲人被他们看做被迫远离家乡、出外谋生的乞丐。

    上面叙述了中国人民族性的各个方面。它的显著特点是,属于“精神”的一切,都离他们很远。这包括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伦理、道德、情绪、宗教、科学和艺术。中国人将自己与人类看得十分卑微,只有驯服听命的意识。

《历史哲学》第二部分 第二篇 印度(1)

    与中国一样,印度是既古老又近代的;它向来是静止、固定的,经历了完全封闭的发展。与中国不同,印度是狂想与敏感的地区。它在原则上的进步体现在:印度具有主观性和“绝对存在”的一般统一性,或“有限存在的理想主义”。但这只是想象方面的“理想主义”。这种想象从“有限存在”中取出了“原始”与“物质”,但将一切都变成了纯粹“想象”的东西。“上帝”是在恍惚的梦寐状态中,这也是无限“精神”的梦寐。

    女性有种特殊的美,洁白的面孔上带着浅浅的红色。这是细致的红色,好像是发自精神内部的嘘气。这种美在印度世界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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