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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伞下又是一个雨天 作者:qugaofeng(红袖2013.8.20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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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下又是一个雨天》

作者:qugaofeng

文案:

    于你共撑一把红雨伞

  慢步在落英缤纷的樱花里

  许今生承诺来世誓言

  隔着飞舞在你我眼前的樱花

  彼此约好无论何时何地

  同喜、同忧~~~~

第一章英雄救美人
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一定会再次的喜欢家浩。 
这个小小帅帅男生,总是偷偷的坏笑,会突然拿小零食哄我开心,最喜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他说他喜欢做我的一条小尾巴,他的话成了最精确的预言,这条小尾巴就一直跟了我三年。 
我们相识是英雄救美人。 
周日我叫上宿舍的小可去市里购物。她可是一个砍价的高手,曾经在一家店铺把原价少一分也不卖的店主直接砍晕,一件正宗山羊皮的衣服被她砍到三折。那一役,我对小可那可是羡慕嫉妒恨啊!羡慕小可从小就有的超级禀赋,嫉妒她一眼就能看到商品瑕疵的眼睛,更恨自己比她多了两只眼却分不清商品的真实价值,所以每次出门购物都喜欢带上小可,有她在购物在,人就踏实、放心、自在。 
我们喜欢在市里第一大道闲逛,这天也不例外。我们在商铺前溜达了好久后一条丝质围巾映入我的法眼,我朝小可一使眼色,她心领神会端详起了那条围巾。小可同商铺的老板热烈砍价之时,我不经意的一抬头,一个长相龌蹉的男人正凶狠地瞪着我,他突然拽住我的包包,把我整个人拖倒在地。一个小女子怎么能和一个抢劫的男人对抗力量呢?还没等我发出呼叫,那男人就抢走我的包包飞快跑进一条胡同。由于事情发生突然,我同小可面面相觑。“抢劫了!”很长的时间后,我们才如梦方醒。我呆坐在地上,眼神无望地看着劫匪跑进的那条胡同。 
直到看到那个失而复得的包包在我面前出现。我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肯放手。里面有我的学生证明,有我的银行储蓄,有校园卡,有各种银行信用卡。在大学生活这些东东真的是缺一不可啊!直到清点了一遍后我才心有余悸地看到了家浩。这个可爱的男生立刻露出了调皮的小虎牙,笑着问:“没吓着你吧?” 
“哦,我没事,你好厉害。”我发自内心的感激。我掏出皮夹内的五百元钱递给家浩。“谢谢你,一点小意思。” 
家浩笑了,一脸的坏笑:“我视金钱如粪土,我不看重钱!”哈哈,还是一个咬文嚼字的书生哈。 
我们对视一笑,像五百年前许下誓言今生重逢的男女一样,就这样我们相识了。那天我们一起吃了龙须面,吃了麻辣鸡,吃了小龙虾,喝了许多的奶茶、可乐,酸梅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胃肠空对月。 
从那以后,我们就斯扯有白领,往来无白丁。家浩来自阿里山姑娘的故乡云南,他经常穿上民族的服装来看我,顺便会唱上几句家乡的歌曲。他的歌喉婉转啼鸣,歌曲清润圆润。经常一曲歌罢,引来围观者甚众,甚至连空中喜鹊也驻足在树上欣赏家浩的美妙嗓音。 
聊天谈到抢劫的事情,那可怕一幕总使我心有余悸,唯恐再出现第二次、第三次。 
我是不是有些杞人忧天了?我也不清楚,但反正是心里总发慌。那天的事情家浩是如此平静:“劫匪冲进胡同后我也是第一时间冲了进去,劫匪看到有人紧跟就突然一个转身拔出刀子,朝他嘶吼着:“小子,不关你事,赶紧给我滚。””我平静的看着他,突然左手在劫匪面门一个虚晃,那小子持匕首狠狠的朝我手臂刺去,我顺势右拳一个前冲,一记掏心重拳击中他的心口,只闻一声惨叫,那小子直接被干晕在地。直到警察来了才叫清醒他。 
我像看天外来客似的看着家浩,手也不自觉紧握着家浩的手,由于紧张头上也冒出了冷汗,家浩用纸巾给我擦拭额头。“乖,有我你就不会怕了,我是武林高手。”武林高手在身旁护卫,我自然就再也不会怕了。 
日子过的悠闲而有趣,那段日子我像是找到了归宿感。“就这样被你征服。”我莫名的想起那句歌词,经常的会唱起那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旋律,我的家浩,我的爱! 
我是大小姐的脾气,在我的面前家浩要做小男人,要做本小姐的御前跟班。我喜欢家浩,但这不足以使我改变我的脾气、我的嗜好、以及我对另一半的要求。 
我的要求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男人必须外形要帅,是一米八以上,脑子灵活,会疼人,看着一定要顺眼,纵使你有金钱万贯,看着别扭就不可以。对家浩我是放宽了自己的标准,家浩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在他英雄救美的面子上就忽略了,但心里总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的。直到遇到了灏明。 
灏明是我的中学同学,属于那种让人一见难忘的美男子。一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明显的酒窝,深情的眼睛具有秒杀女生的魔力,灏明所到之处都是羞答答的女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把灏明认为是公认的帅哥,被灏明看上一眼莫名的会高兴上几天。自然灏明成为女孩子们宿舍谈论最多的男孩。 
但我不喜欢他。他来自单亲家庭,由于小时候所处家庭环境的缘故,灏明的性格是冷漠和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利益总是急凶凶的去争,有些时候甚至是不择手段的。占小便宜是灏明的硬伤,记得在中学时班级同学经常会丢失一些学习用品,最后在灏明的书桌里找出了满满一书洞的文具。由于这些事情我只有对这位美男表示我最深切的缅怀,对他敬而远之是我一贯的做法了。从中学我们就不是什么朋友,从高中到大学也一直如此,毫不搭腔。但即便不喜欢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在校园、商场或者是校图书馆看到他,他的身影总如鬼魅般我周围晃悠,真是鬼啊! 
那次提包被抢我就感到很失面子,于是就把强身健体作为自己的目标。每天早早爬起来上山跑步,没想到灏明还是登山的常客。每天都会遇见我最讨厌的人,天天整的姐心里都不痛快。 
在山上,看到灏明热情的帮助每一位登山的晨练者。岁月带走许多年少的往事,带不走一个人的模样,灏明一笑起来还是有甜甜的酒窝,还是有迷人的眼睛,但他贪小便宜的习性在我的脑海中深深扎根,挥之不去。直到那个雨天改变了我,改变了我人生的历程。 
那天登山忽遇大雨,大家于是在一个山洞避雨,雨持续的下着,越来越大,狂风夹杂着暴雨铺天盖地,山洞的水位暴涨。“大家做好下山准备吧,这样下去山洞会被雨水淹没的。”灏明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下山?”有人提出质疑。“暴雨暂时不会停,在这里只有等死。”灏明不容置否的回答。“我第一个出去,大家排队下山,都要互相抓紧前面的人,山下不远处就有人家,大家不要担心。”这是我心中一直存在的灏明吗?这么的身先士卒,这么的见义勇为,这么的舍己为人。我乖乖的抓紧前面一位大哥的衣襟,小心地走出山洞。 
狂风夹杂着暴雨迎面袭来,衣服瞬间湿了,队伍被大风吹的左右摇晃。“使劲抓紧了,一定不要松手。”灏明的声音在风雨中听起来很微弱。山上的小径变成一条凶险的河流,暴雨狂风像刀子割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四周全是风雨声,队伍前列的灏明大声的提醒每一位下山的登山者。 
时间过的很漫长,漫长就是艰难。我记得一个笑话说,有人问爱因斯坦什么是相对论?“当你坐在火炉上一分钟像一小时那样的漫长,当你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时,一小时像一分钟那样的短暂,这就是相对论。”现在的我们像坐在火炉上一样,煎熬着我们的一分一秒,因为每一位下山的人都感觉是如此艰难。 
当走了足足一个小时进ru民居,所有人都瘫倒在地。每位下山的人心里都知道,没有灏明指挥和当机立断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这一刻,我看到灏明在看我,我的眼睛湿了,是泪水,咸咸的。 
以后每次登山或者在校园内看到灏明都是我主动打招呼,全没有了往日陌生般的感觉。灏明也主动的找我说话,我们的共同语言多了起来,对灏明我有了异样的感觉,但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这难道是爱情? 
我不信是爱情,但为何我看到灏明总是心跳耳热,为什么看不到灏明却一再的想看到他。每天最盼望的就是登山,等着这个从小就厌恶的男人到来,我不能理解我自己。我已经有了恋人了啊,他就是家浩。但我欺骗不了我自己,我不能掩盖我的感情。 
对一个人的爱就是对另一个人的残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冷落家浩。家浩买回来吃的,我不再小鸟依人般的高兴,家浩带我出去玩,我总是找理由推脱。看到家浩失望的神情,我自己却感到解脱。为了灏明?我不明白我自己了。 
我同灏明走的越来越近,灏明已经不是以前的灏明了。他大方、热情、向上,他给我讲他今后的理想,办公司、挣大钱,然后我们一起去周游世界。我陶醉在我们今后的幸福生活中,却忘记了曾经的家浩,曾经那段不能忘记的爱情。 
“笑娜,你不认为我们很有缘分吗?从中学到大学,我们总在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但我们的心却离了千万里。”我掩住灏明的嘴巴,“别说离啊,去啊的,现在是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理想的一半,你说不是吗?”灏明露出了笑容,他那可爱的虎牙像一道闪亮的匕首在我的眼前一晃就不见了。“是啊,是啊,我们都会找到我们理想的一半。”灏明附和着。 
“灏明。”我实话实说。“那时的你有那么多的缺点和不足,小气、自私、冷漠和贪小便宜,你是怎么把毛病都给改掉了呢?”我搂着灏明,真诚问到。 
“我还是以前的我,其实我根本没有改变,以前我也是很真诚啊!”灏明又笑起来,他的笑看起来总是很真诚。“哦,那是我以前看花了眼,最好的就是现在的你。”我给自己找台阶下,并且下的还是如此的坦然。 
这难道就是爱情?成全对方,牺牲自己的小虚荣心。我有些忐忑起来,我有些不敢把握今后我们的发展了。但有一条我不能否认,我爱灏明,今生唯一的爱! 
爱一个人竟会被掩埋了十几年,一次偶然的机缘巧合就会焕发所有青春的活力,竟会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爱。望着对面的家浩,我流泪了。我不是一个脆弱的女孩,但对家浩我就是他的一切,我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面对可以为我流血甚至牺牲的男人,我是不是太过绝情。 
我们喝着咖啡,他喜欢喝拿铁,我叫上一杯卡布奇诺,但他却喝起了伏特加。我看着他一杯杯把浓烈的液体灌进自己的嘴中,他是流着泪喝的。 
是啊,我们的一切都结束了。我没有给他我的承诺,他却把心掏给了我。他为了我!不会阻拦我对灏明的所谓爱情。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着灏明,不单是我爱他,更是对灏明的补偿。以前对他的冷漠像一把刺入我心灵的刀子使我难受。我们在公园看草长莺飞的季节变幻,我们在商场欣赏琳琅满目的精致商品,我们去观看全球同步上映的外国大片,我为灏明献出了我的时间、精力和所有的热情。就这样我陷入情网,这是一个女孩的死结,就这样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这是一个女孩对未来生活的最美憧憬。 
我成了一个傻子!在半年的时间,我花掉了太多的金钱,父母给我的生活费、自己给高中学生补课收入,我省吃俭用的给灏明买这买那,我给灏明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打扮成一等一的帅哥。但他关心过我吗? 
爱是两颗心的交换,一颗心不行,一颗心容易碎,一颗心的爱最受伤。我同灏明会是这样吗?从当初对灏明的不理不睬到如今的热恋狂爱,我从爱情的低谷起步直接进ru爱情天堂,这甘美的爱啊,最使人受伤,最使人判错方向。 
“笑娜,你给我买的这件衣服真是土气,你让我怎么出门?” 
“笑娜,你的眼光真的不行,宜居青海的房子比海之畔的房子好多了,等有钱了就买宜居青海的房子。” 
总是不满意,总是话里有刺,难道那天清晨的暴雨带给我那个崭新的、乐于助人的灏明是我的错觉,是不可靠的,连生与死能可以置之度外的人在爱情上会是如此的不认真吗?我陷入反省。 
连续几个月没有和家浩联系了。那天我一个人去逛商场,看到了家浩急匆匆的背影,显得更加的瘦小。我躲在人群中,默默的注视着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心里有说不出的落寞。一个人失去了才感到珍惜,得到最好的也不会感到有那样的好。但我还是对灏明有信心,我相信爱情! 
爱情是什么?是每日的争吵,是漠不关心的生活。直到那天,我决不会忘记的那天深夜,灏明一直没有回我们居住的小屋。我打他的电话,他说同学聚会,我再拨,他就关机。外面下着雨,我还是走进雨中去寻找灏明。 
在那家昏暗的酒吧,我看到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灏明缠抱着一个女孩,他们彼此吻着,像一对久恋的情侣,灏明更像买春的男人。我几乎是颤抖地站在灏明的面前,他几乎没有看我,依然同那个女孩戚戚我我。我拉起了灏明,这个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他饿狼似的看着我,抓住我的头发,狠命打我。我哭喊起来,这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这就是我放弃一切去寻找的真爱? 
“庄笑娜,你给我听好了。我从没有爱过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以前看不起我,歧视我是吧?哈哈,我都还给了你,你不要哭哭啼啼的,这就是对你的报应,你以为我是好人?呸!你知道我有多少女朋友,多给你十双手你也数不过来,你以为那天我是为了那群白痴吗?我是为了让你看看我的演戏功力,我是会演戏,你这个小天鹅还不是被我骗了!哈哈。”这个男人还在歇斯底里地说着。我的心却已经炸开来,我晕了过去。 
醒来已经在医院了,小可在我的身旁——我的好姊妹。我继续的昏睡着,我的心已经死了,肉tǐ活着还有何用?我想到我的父母,想到爱着我的家浩,想到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泪水无声地滑落。。。。。。。 
几天来我不吃不喝,只靠营养液的注射。我甚至拒绝医生对我的救治,我只求速死。 
住院期间小可会和我说话,这个好姑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撑起了我心灵的晴天。她给我讲她的趣事,讲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讲砍价的秘诀。她笑起来很灿烂,像屋外灿烂的阳光。 
我还是选择活下来。 
        
第二章一把心上的雨伞
哀莫大于心死,对于爱情我是伤透了心。灏明的绝情离开,家浩的痴心过去,我陷入我给自己编织的死结。那些曾经的往事都会在我的脑子过电影一般上演,我像做梦一样收拾着留在小屋里的记忆,曾经温馨的小屋竟成为了我的伤心之地。 
“笑娜。你回来了。”是房东的声音。 
“哦,阿姨。回来了。”我强打笑容。 
“回来就好,最近一个人老是找你,说一个叫家浩的出事了,想见你一面。”这是那个人留下的电话。 
“喂,你好,我是庄笑娜,你找我有事吗?” 
那头的声音明显的粗重起来。“我是家浩的弟弟,我哥哥几天前去世了,他最后的要求是见你一面。” 
“你说,家浩。。。。。。”我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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