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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物件构成 by 花的小孩 (虐心+悲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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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我要安慰妈妈,我吶吶的道:「妈妈……不哭。」那一年,我连「不哭」这两个字也未学会书写。 妈妈幽幽的叹息如幽灵:「阿侠,你懂事了。」 自从那一句开始,我就知道我要长大,不能再相信童话了。我不想再懦弱,没有人是天生坚强的,所谓的坚强,是用铺天盖地的碎片堆积成,是用一连串心灵的哭音来缝缀它光华的外表。 当我从陈衡的家回到家里,天空已由傍晚的红霞变成昏暗,而一屋子的黑暗彷如当初,一点也没改变过。我没有开灯,在镜子光影里,我拉高我长长的衣袖,那是一条又一条幼小而间杂交错的疤痕,不是杨骚干的,是我自己弄的。每到我忍不下或是捱不下的时候,我就用美工刀画上一条红痕,我这个习惯,陈衡是知道的,还因此骂个我狗血淋头,几乎弄得要断交。初时杨骚以为我要自杀,也掴了我好几个耳光,但他渐渐知道不让我划的话,我会选择从阁楼上跳下去,所以他也由得我,反正只是划出血,不是割脉。 今天,我没有再往我的手臂划刀。 「已经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我长大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不会再伤害自己了。」 杨骚让我回家,就是想让我明白这样的一个客观的事实。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只有我自己告诉自己,我才可能死心。 我死心了吗?我不知道。 在这三个月内,我做了很多事。一些我以前来不及做的,一些曾经想着要做的事。把握现在,编织回忆的碎片,即使它们如何的撕痛我,却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痛的感觉来自对世界仍然有情,乃至温柔的寄托。 那怕这寄托,是如何的徒然愚昧。 ———— #34 〈明年花开〉 「When the woman saw that the fruit of the tree was good for food and pleasing to the eye; and also desirable for gaining wisdom; she took some and ate it。 She also gave some to her husband; who was with her; and he ate it。」 ———— 在二月,我考完最后一科考试之后,在春节的联欢会上,我被一名女生偷亲了一下。看着她羞赧的浅笑,听着周遭起哄的声音,我怔怔的不能言语。偏偏陈衡不在,不能帮忙,呃,他怎么可能在?王洛他们只想着看我出糗,唯恐天下不乱的一起的起哄,耳边有人告诉我这名女生是理学院内公认的「梦中情人」。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好了,我现在知道她姓莫。但问题是,我不能掉头离开,让她独自承担难堪,这个脸她丢不起。可是,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回去阁楼后的下场也好不了多少。 莫小姐的脸色开始有点泛白了,哎,我举高手压制众人的噪音,无奈的道:「让我俩谈一下好吗?」众人又吹起口哨,见鬼!早知死也不被王洛扯来这个不知所谓的联欢会了,是我天真的以为大学的联欢会和中学的没什么不同。 在会场外,幽静的树荫,很适合谈心,可惜不适合我。莫小姐其实很漂亮,白白的瓜子脸,有点像我的姐姐……莫小姐咬着下唇的问我:「你不喜欢我吗?」 呃,我放软声音的道:「你怎么知道你喜欢我?」应该只是少女情怀而已吧…… 怎么知道,她竟然哭了,天啊— 让我死了吧…我最害怕女生哭了。一阵子的手忙脚乱后,她才抽噎的道:「……你第一次走进课室……我一直的偷偷看着你……下课后……有两个女生竟然上前围住你,我第一次尝试到酸得不得了的滋味,我恨不得围住你,和你说话的是我……」 听到这里,我就知道我完了,她是真的喜欢上我,验证一段感情的最佳方法就是妒嫉,只有对一个人起了非份之想,才会生出妒忌。她鼓起勇气,亮亮的眼眸看着我道:「我喜欢你。」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却荒谬得想起娃娃脸,没错,是娃娃脸,他的出现,是杨骚授意的,而根据杨骚一向不大方的性格,娃娃脸却上了我一个星期,尔后他却没有真正的踫过我,想到这里,我就知道娃娃脸是来干什么的了。 莫小姐见我没反应,急了起来,眼泪又往下流:「你知不知道我鼓了好大的勇气才这样做,你每次下课都急匆匆的离开,和同学说话也仅一、两句,常常沉默的看着他们胡闹……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大胆,」呃,其实我欣赏你的勇敢,我静静的聆听着,她接道:「但是,你和王洛他们说话时,你的笑容……好温柔……我管不了自己……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她水伶伶的眼眸充满了企盼,我不忍心打破,但我知道,这也是一个美丽的回忆。在很多年后,在她的心中,偶尔记得我的时候,她会微笑自己曾喜欢上这么的一个人。 我只能告诉她:「对不起。」 她哭得更凶,却仍然坚持的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呢?我不想敷衍她,她认真过,付出了她的感情,我也认真的告诉她:「我憎恨爱情……」她愣住,爱情太占有,太多欲望,太多伤痕,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我轻轻的道:「今天的花儿凋谢了,明年却又再花开。」即使今天的你痛哭,明天的你可能你为了生活或者理想放弃,能够为了理想舍弃爱情的人世上不知道有多少,天荒地老的感情早就是不可思议的传奇。 况且,我连我自己的幸福也不能拥有,如何能够给予别人?我柔声道:「你不是我的花,我也不是你的花。对不起。」她哭倒在我的怀内,我不再言语。 我早已不再相信自己身上会有爱情的童话。 我长大了。 ——— 一个月后,我孑然一身的回到阁楼。 #35 〈黑色的翅膀〉 第一丝阳光射进室内。 我回到阁楼已经半个月了,而今天,杨骚也回来了。 他的手臂沉重的横放在我腰身上。蓦然一阵拉扯,杨骚已经不客气的开始攻城略地。我清楚知道今天要走堂了。 实在很不习惯。 杨骚每一下撕咬都很有力度,侵占着我的空间。不习惯力量的肆虐,不习惯毫不抵抗,甚至,不习惯去讨好他。生疏了,只有僵硬着。就算是最简单的分开双脚,也像是几百年前的事。 一切都在重组,将过去的连系而今,将这三个月来曾有过的统统排除。这过程,重复的打碎然后选择性的拼贴,重组出一个,孙侠微。 「才三个月就不习惯我了?」杨骚没什么喜怒的声音,我没空理会,这种事,怕是永远也不能习惯吧。 他抓起我的足踝挺身,道:「放松。」狭窄的入口瞬间被撑开,我低低的嗯了一声,倒抽了几口凉气,痛极却企图放软自己的身体,杨骚立即推入,占得死死的。太干涩了,我已经感到没有一丝空间,我咬牙,杨骚在等待,等待我的付出。 我需要放弃一些东西,我闭了闭眼,嘎声道:「进来吧。」杨骚轻轻的笑了,利落的抽出,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冰冷油腻的润滑剂和着手指进来了,揉弄着。我皱着眉忍耐他的疏通,片刻后,这次十分干脆的直入,我不由得沉重的闷哼了好几声,并下意识的挣扎,但立即就被制住了。 熟悉的充塞感,熟悉的进出,熟悉的声音。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在我的喘气声中,我喃喃的告诉杨骚。他抓牢我的两手干了很久还没停下的迹象,肛道撕痛了,我忍下那逐渐深入体内的感觉,背道而驰的强迫自己的身体收紧,杨骚感觉到,双手不再抓牢我的手腕,转为握着我的脸颊吻了下来,我张开口,配合着他,完完全全地。 直到他干完,后庭充斥了热滚的黏稠感后,我瘫软在床上。杨骚没有压着我,而是翻身下床去拿了一个箱子来。他双手套上白色的手套,我觉得,很像科学怪人。他将我翻身,俯卧着,我顺势将头埋进枕头,杨骚跨坐在我腰背上。 左肩膀一阵凉凉的擦拭,酒精的味道。消毒?我忍不住扭过头看向杨骚,他压按回我的肩膀说:「别动。」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他手上拿着纹身专用的电针机。原来,我身上的狮子是杨骚亲自纹上的,也对,他是学艺术的。上次我连什么时候纹上、怎样纹上都不知道,而今我应该要清楚的体会了。况且,我肩膀上的纹身比起当初是褪色了。 杨骚这个行为,叫保养。或者,补色。 圣经中该隐因为犯罪而烙下的印记,现代,刺青已经成为一门用暴力破坏皮肤然后重组美感的永久性艺术了。 纹身就是把不同色素的化学物质,用针刺的方法渗入皮肤深处的真皮层中,但色素渗进去容易,要完全褪去则很困难。去除纹身的方法,以往,只能以花纹盖掩花纹,或割除该部分的皮肤来清除纹身。就算今天有各种磨皮、换肤、激光等先进科技,由于色素已深深刻在真皮层里,我知道,当杨骚再刺一遍之后,颜料已经刻得太深,即使想用雷射去完全褪除纹身的颜色,也是不可能的了。 刺青是不能后悔的。后悔的话,往往要用好几倍的痛楚和金钱来弥补,然而,有些东西,是怎样用力的刮去也必然会留下痕迹的。 痛吗?刚被上完,背部的皮肤很敏感,所以,是痛的,况且肩膀根本没有多少的脂肪。慢慢的,一整片的痛,灼热的痛。不间断的下针,擦拭。打样这个过程是最痛的,捱过了也就没什么了。过了约半小时,杨骚突然脱下手套扳过我的脸,他望着我,我知道我脸色一定是青的,杨骚的手指撑开我因疼痛而咬紧的牙关,将一颗巧克力塞进去,道:「不准晕厥。」 巧克力在口中慢慢溶化,应该是甜的,却只有苦涩,巧克力剔除了身体因紧张而血糖过低导致休克的可能,我苦笑,连痛晕也不可以吗?密麻麻的针刺又落下,专注的,持久的,花了近一个小时。纹身后的伤口就像轻度灼伤,杨骚清洁了一遍再抹上优碘,我不禁缩了缩肩膀。 杨骚淡淡的说:「别再和你的女同学拉拉扯扯。」然后吩咐道:「别碰水,不想再上色的话以后要擦凡士林,当然,我是不介意再刺一遍。」干,我已经没什么气力了,仅是模糊的应了一声。 杨骚搂抱着我立在全身镜前,让我看到肩膀,原来,不止是补色,杨骚为那只狮子刺上了一双飞扬的黑色的翅膀— 堕落的罪证。 这一刻,我是一件美丽的艺术品。 黑色的羽翼。苍白而印满痕迹的身躯。 美丽,而堕落的。 杨骚轻轻的说:「欢迎回来。」 ————— 题外话: 有关娃娃脸的,我引一下红茶q大人的回帖吧,笑。  网友:红茶q  「如果偶没有猜错的话,杨生找娃娃脸来是想确定自己是否爱上了阿侠,如果说妒忌是衡量爱情的一种标准的话,那么杨生就是拿娃娃脸对阿侠的侵犯来衡量自己对阿侠的感情是否属于爱情。因为花花总是狡猾的强调杨生是个没有爱情的火星人,所以偶都不敢确定的说杨生的确对阿侠有了爱情。但是,我的的确确的感受到杨生对阿侠有爱的成分在哟。执着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就该是变态。杨生对阿侠的执着给我的感觉就已经到达了变态的程度。强烈的占有欲。可怕的占有欲,一辈子都不会放手的占有欲,阿侠被紧紧的束缚在杨生的感情漩涡里。杨生连最后一点希望的微光都狠心的扼杀了。对阿侠来说他的未来没有爱没有幸福只有痛苦吧。因为阿侠不爱杨生。这就是实事。被强行占有是一种侮辱是一种痛苦。可怜的阿侠根本不幸福不快乐。彼得潘是不会长大的精灵,而阿侠却永远成不了梦里的彼得潘。花花,这一章开头你写的那个东东是《失乐园》里的亚当和夏娃吧?^_^」 —— 亚当与夏娃~这其实是圣经中创世纪的英文原文,我是取他们偷吃禁果后得到堕落的惩罚的隐喻而已。没经红茶的同意引用~不要追杀偶我啊><抱住茶茶啃啃,你也是勤劳的回帖哟~~扑倒~~~~~~茶茶的话很对呢,我就是这么的一个意思,但这只是阿侠的猜想而已~ # 36 〈我愿意〉 杨骚的作品我只看了一眼就低垂眼睛了,他抱住我的腰仰躺回床上。我感觉到他的下身已经巍然烙顶着我。我心中叹息,磨蹭着,慢慢坐起来,后庭已经闭合了,深吸一口气往后掰开,将自己揌进杨骚的阳物上,里头稠腻得很,应该没问题的。我咬牙,一点一点的坐下去,杨骚抓紧我的臀瓣,不容我有半点后悔的往下挫,我立时惨哼一声,「干!」上身不支的倒伏在杨骚身上,下体被深入、竖立,肛道完全被拓开,我紧迫得只能匍匐在杨骚的胸膛上抽痛的呼吸空气。 杨骚没有立即干我,他五指深入我的发际,轻道:「你总不能这样。」 妈的!这是先天条件不足,无关我的努力与否。杨骚身型颀长,比我还要高一个头,是典型的西方人体格。我想,他恐怕只遗传到他母亲精致的中国人脸孔。这三年多我也长高了一点,但排泄用的狭窄器官没有增加半分的空间,因为杨骚也不常干我,除了刚来的一年,之后他都隔上一段日子才上我。其实,他很忙。所以我每次都要咬紧牙关承受杨骚,尽管有润滑剂,但遇上杨骚的狠干时,什么也保护不了的。 「值得吗?」杨骚抚着我的头发,我的眼眉,淡然的问我。 我攥紧了被子,值得吗?我问了自己多少次。值得吗? 我甚至没来得及对爱情作任何的憧憬,没有来得及幻想未来,就陷入万劫不复的笼牢里。理智告诉我,值得,但我看了好久好久的天空,仍然想不出,值得吗? 然而,杨骚丢给我这条二选一的「选择题」,我很清楚背后所代表的意思。他等得不耐烦了,他已经厌倦了我无谓的挣扎。他要求我身心的绝对顺从,值得的话就顺从他,往堕落沉沦的路去;反之,不值得的话,我的家人也再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杨骚让我回家,其实是一个明确的警告。他让我看到这样脆弱虚幻的幸福,知道幸福的存在,知道幸福的珍贵,然而,这样晶莹剔透的东西他随手就可以掐碎。我乍听他给我三个月我就知道,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分叉路。他不容许我后悔。 他再容不下我任何的挣扎。 沉沦和死亡,两条路。其实我没有任何选择,但我不得不选择。 我选择了……我慢慢的伸手勾下杨骚的头,将我的唇印上他的唇。 我在他的唇瓣上低说:「值得的。」 顺从,永远不是爱情,也不是麻木,不是屈服依赖,而是一种了悟。 我只是承认了这必然的现实,跟谁一起已经没有关系。沙特说过,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现状负责,要抉择自己的生命,这才叫存在。 「你要我的心甘情愿,我给你我的心甘情愿。我,心甘情愿。」我的瞳眸内尽是他,他的瞳眸内尽是我,我看到我笑了,我看到我沙哑的道:「我心甘情愿,心甘……情愿……」语音消失在杨骚的唇齿中。 我愿意乖乖的待在他的身下。 三个月,换取我的心甘情愿。 我的幸福,就是看到我家人得到幸福。这简单的道理,杨骚和我都清楚得不能再清楚。我没有期待自己的幸福,我唯一的选择是心甘情愿成为杨骚的一件玩具,一件对象。但即使杨骚扭曲了我的灵魂,但我的本质没有改变。我仍是那个长期在无助状态中养成过多自甘牺牲精神的孙侠微,即使我是如何的怯懦,但我选择了,我不再多余的挣扎,也不会自甘的堕落。 我是我,我是孙侠微。 杨骚转为吻舔我的喉结,我低低的呻吟着,他推倒我,从背后贯穿,即使我顺从杨骚一切的手段、施为,即使他铺设了一路堕落的路给我,我也不会照着他的意思走上。顺从,永远不是爱情,永远不是。 我侧着头看着床边的台灯,摇曳的灯火,风雨飘摇。 我用我的灵魂,去支撑我的生命,我知道我已经疯了。 在杨骚完全餍足之后,我仅无力的瑟缩在他的怀抱中。他抚摸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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