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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挚爱郭敬明-第27章

小说: 挚爱郭敬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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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满树的鸟听见向日葵炸裂的时候的声音。原来绝情更好。真的更好。   
  最美的岁月(8)   
  走到最后才知道自己只是所有人中间的一个。没有区别。原来就是所以人中间的一个,和那些人一样。我一直觉得其实一个冷的人才会摊开手凝望那些阳光绚烂的温暖,就像一个满身伤口的人拿着自己最后的荆棘听见那里面风呼啸的声音在长江边静默地坐着。一瞬间的宁静,那么美好。就像昨晚上我一个人跑在天台上坐着,宽大的天棚上没有人,满天明天的星星。我背着自己的黑色背包,那个穿着白色T恤的女孩子,碗林说过我想她的时候就看星星。我很难受,可是没有人了解我在说什么,我就傻傻的对着我右手边的星星说话,就像碗林还在我身边。我看见北斗的星辉缓慢的移动在棋盘上。一直觉得星空是世界上最宁静的美丽。昂维说我看星星的时候总是很沉默。有些话在沉默的时候宁静的在心里流动。碗林知道我说什么。回去的时候我准备开始微笑,一直都是这样。12点过了才回去,一个人走得灯火阑珊,空旷的球场,灭了灯的教室,还有寂寞的风。帆的电话,开始狠狠的说我怎么回事情呀,打了四个电话你都不在。我说没有呀,换上睡裙,和帆开玩笑,说他穿的睡衣像海盗,室友们说我像个小孩子,睡衣很漂亮,全来抱我,我穿着睡衣到处躲,说哎呀,不要抱我呀,然后等到所以睡觉了,我在电话里将所有事情给昂维说。昂维说一定可以考上北京的,一定可以做到。昂维的签证最快7月可以拿到,我没有说什么。就像知道终究是这样。但是幸运生命中有你出现,昂维,给我支持和鼓励,在没有人对我说加油没有人对我说你可以做到的时候还可以听见你的声音。我最需要鼓励的时候。 
  一个人的北京,一个人走在北京。我的目标。一定努力做到。 
  明年是自己的又一个高三。希望我可以快乐地走。毕竟高三在很多人眼睛里都是简单轻松的,我还是背着自己大大的双肩包走在学校里,因为稿子,CD,牛奶,饼干,水果,书,字典,很多东西带在身边。我是习惯在走的人,不知道自己哪个时候需要什么。很大的背包,挎着单肩。忽然想起以前那个深绿色的包,坤的,和坤一起去旅游,在山顶的时候看见夏天灼热的阳光在空荡的山间回旋。我们分手的时候她将我的背包背走了,在北京的街道上走,我将她的背包背走了。就像纪念我们那些没有回首的时光。不是不愿意回首,只是大家都遗忘了回首的方式。这是我日记里的话。写完了以后我就安静的关灯睡觉。给小蓓:谢谢你的话。你的话我复制在自己的日记里。纪念。其实最美的时刻是瞬间的得到和失去,剩下的只是纪念和遗忘。只是没有想到最后只是其中一个。那么多人中间的一个。 
  给小草:一草,下次我给你说四川话呀,还记得你的第一个电话我说四川话吗。:) 
  我喜欢说普通话的男孩子,很温暖的,不像上海话或者广州话,说起来我就觉得比较恶心。可是现在很多大的公司要双语,广州话和北京话,昂维说我说广州话怎么听怎么都是别扭的,哈哈,在学,会一点点了。我不喜欢上海话,反感。 
  北京话我最喜欢的是昂维说小丫头心气高的时候的语调。我就故意在他面前重复重复。走的时候肯定我舍不得。听过《我舍不得你》吗。:) 
  上旋月 回复于 2002。04。14 08:49 
  在这里,我之所以所将有人的帖子都罗列出来,绝非为了充字数,而是当我回顾过往的几年,惊讶发现那居然是惟一的一次所有人聚得那么齐,聊得那么开心,每个人都说出了很多自己的心里话,抒发了自己很多的情绪,快乐或悲伤,总之大家亲密无间地像是一家人。随后的这两年,在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多到我们无法再像以前一样单纯生活,多到我们互相中伤,并且最终纷飞在天涯。     
  第十章 战争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1)   
  我已经忘记当初是怎么认识安妮娃娃的,总之彼此加了对方的QQ: 
  “知道我谁吗?” 
  “不知道,您请说。” 
  “我是安妮娃娃啊!” 
  “安妮宝贝我认识,娃娃我倒还真是头一趟听说。” 
  “切,我是第四届新概念一等奖。” 
  “您千万别跟我提什么‘新概念’,告诉你,别的人咱不认识几个,就数‘新概念’一等奖认识的多。” 
  “那有什么呀,知道我才多大么?我是87年出生,今年才14岁,‘新概念’有史来最小的一等奖获得者。” 
  “您厉害,今儿个我长见识了。” 
  “哈哈,知道我在哪里吗?我在北京。” 
  “哦,是吗?北京是不是有个天安门啊?” 
  “废话你,贫不贫啊!告诉你,我家这里房价可贵了,你猜有多少钱一平米?” 
  “北京是首都呀,我想怎么着也有个千儿八百元吧。” 
  “扯淡!我们这地房价2000元,哈哈,是美元,吓到你了吧。” 
  “让您失望了,还真没吓着。” 
  “都什么人这是?好了,跟你说正事情了。” 
  “感情您刚才说的都不是正事啊?” 
  “嗨!咱说好不贫了呀,你跟我说说我家靖哥哥吧,我特想知道他的事。” 
  “打住、打住,我说您家哥哥的事让我来说干吗?您这靖哥哥到底是谁呀?” 
  “靖哥哥你都不认识?郭敬明啊。” 
  “哟!您还认识郭敬明啊,我还以为您就知道你们家地皮贵呢。” 
  “好哥哥,您就别贫了好不好?” 
  “别,别乱叫,我可不是你什么哥哥啊。” 
  “好了,不叫你就是了,你快跟我说说他吧。” 
  “给我个理由先?” 
  “因为我喜欢他啊。” 
  “喜欢他的人多去了,想听我说,排队领号去。” 
  “哎呀!我这个喜欢和他们那些小丫头片的喜欢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你倒是说说看,说出道理了哥哥我就给你说。” 
  “我这个喜欢,是爱,我爱他,你懂吗?” 
  “我不懂,我小孩子,我说你到底多大了啊?” 
  “14岁呀,刚才不说过了吗?” 
  “见鬼了,14岁就跟我说爱。” 
  “一草,你到底说不说,不说我可跟你急啦。” 
  “急啊你倒是,你说你要来上海揍我我就更害怕了。” 
  “你要我怎么说你才相信我爱他?” 
  “怎么说我都不相信。” 
  “我说你是不是跟我有仇啊,咱俩今天可是第一次聊天。” 
  “哟,你也知道第一次聊天啊? 第一次你就对别人这种态度吗?你妈妈小时侯没跟你要尊老爱幼吗?” 
  “好了,我错了,您就快开金口吧,我这儿都急不可耐了。” 
  “说他没问题,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爱他?” 
  “爱就爱呗,哪里有那么多道理的。” 
  “说不上了吧?就这还号称懂爱?” 
  “没骗你,我可是真爱他,你也不想想,别人根本不知道他多高才喜欢他的,我都见着他了知道他比我还矮我还敢说我爱他,我容易吗我?” 
  “嗯,是挺不容易的,行,你想听他什么?” 
  “随便什么都成,只要是他的事情我都喜欢。” 
  …… 
  以上便是我和安妮娃娃第一次的聊天记录——真别扭,还是叫此人霍燕好了。你看她说的这些话基本上也能知道她是怎么一个人了。一句话:很北京,很牛B,加上年龄小,无知者无畏,天下人全傻瓜,就数她最聪明——我承认说这些话是带了一点主观情绪的,这么些年来,我认识了很多青少年写手和作家,甭管有名没名的,大家在一起都能客气相处,可就和此人第一次见面就闹别扭,活活被她气得半死,这是后话了,这里先不说。 
  从2002年4月开始,QQ上总是会遇到一些小姑娘向我打听郭敬明的情况,说很喜欢他。我知道这是因为他那本《爱与痛的边缘》里有多次写到我的缘故,这帮丫头找不到郭本人就挤尖脑袋从我这里套话,好象我是他新闻发言人一样。好似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真不是个滋味——当然不是滋味啦,我把您比喻成牲口您乐意吗? 
  或许是我太仁慈,总之我确实和霍燕说了挺多郭敬明的事,那天她说就烦我一次,以后再也不找我打听郭敬明了,现在想想当年的我还是太天真,连这种鬼话居然也相信,还心想这小孩挺心诚的,那就多说几句吧。我没想到这就好比是给小孩子吃糖一个道理,吃了还想吃,再多都不够,永无止境的。所以2002年5月上旬,几乎每个晚上霍燕都要纠缠着我让我给她讲她靖哥哥的奇闻逸事。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2)   
  “哇,他真的很厉害、很有魅力,我喜欢。”也不知道是我讲得太好,还是这人想象力太丰富,反正每次聊完后她都会感慨她爱对了一个人,而且对郭敬明的爱越来越深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小女孩子都是这么热烈表达自己的爱情,反正我除了觉得费解之外还有一点恐惧。她们的羞涩都到哪里去了?她们的含蓄都到哪里去了?最后我对霍燕说你干吗不直接找郭敬明啊,找我个第三者描述费不费力啊。霍燕说:废话,我早加他QQ了,我们都聊好久了,只是最近总看不到他上线,难受死我了,否则谁还稀罕找你啊。 
  看看,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当着你的面就敢过河拆桥,你敢吗你? 
  要不说人爱得大胆和热烈呢,没两天工夫,霍燕就在QQ上告诉全天下她认识的人她霍燕喜欢郭敬明了,差不多每天都会有10个人在QQ上告诉我这个消息。这也就算了,她大概还嫌弃这样不够力道,还要写文章来表述少女爱的心,贴在网上供千万网友观赏,这也算了,她最后还要把这些情书编辑成册,出版发行,让天下人都来瞻仰她对郭敬明的爱。5月中旬,霍燕得意洋洋地告诉我她要出书了,名字叫《地下铁》,并把封面给我发了过来,随同封面还发了几篇她写郭敬明的心情故事。我一看,妈啊!看来爱的真挺热烈的,其中有一篇名叫《失眠第三天》,更是完整清晰介绍了她和郭敬明交往的种种故事,限于版权,我就摘录部分精彩内容,说明一下问题就可以。 
  失眠第三天 
  从上海回来以后,失眠的次数逐渐增多。最后终于到了一种不能控制的局面。作为失眠的代价,我曾引以为自豪的大眼睛下多出了两条明显的黑线,像毒蛇一样用妖艳的身姿盘旋在眼眶周围。失眠的原因有很多种,也许因为熬夜听情人节的专题,然后有感而发写下《2月14日听到的,想到的,看到的……》,也许因为看了一本诡秘的小说,合上书时却发现无法安然入睡,也许是反反复复地听了数十遍的《笑忘书》,希望自己流泪,却发觉无法被感动。 
  只是这三天的失眠全为了他。 
  这是一个奇迹,可没有人懂得珍惜。只有我,静静地坐在床上,伴随着父母轻微的鼾声不由自主地写下这些文字。只希望,这些纪念永远不被忘却。第一天,我开始尝试写童话,名字是《四维和安妮的大步流星》。我很喜欢的名字,毫不吝啬地把它奉献出来,用在麻雀和大象的爱情故事上。麻雀和大象,两种很难联系在一起的动物。于是我尝试把他们放在一起,虚拟一个比灰姑娘还要不可思议的爱情童话。我用网络把他们拴在一起,只因为我和他的真正相识也是在网上。真正相识,还是我先认识他的。本想买乱世佳人的《17岁开始苍老》和周嘉宁的《流浪歌手的情人》。结果,鬼使神差地把全套大都市青春丛书抱回家。好像,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无法逃避。看完了《17岁开始苍老》,除了佩服乱世可以在如此繁忙的课业负担下,仍能音乐、体育、写作、视觉毫不耽误,留不下任何感动。《流浪歌手的情人》一直让我觉得很惭愧,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再也看不下去了,不是因为格桑姐姐的作品不好,而是自己实在无法读懂那种跳跃性很大的文字。他的书,是我看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更是惟一内心留下波澜的一本。 
  “一个双子星座的孩子站在旷野上,站在巨大的蓝色苍穹之下,仰望他圣洁的理想。他张开双手闭着眼睛感受着风从身体两侧穿过时带来的微微摇晃的感觉。他像这片旷野一样敞开了自己充满疼痛与欢乐的成长。 
  “我就是那个孩子。 
  “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我无法准确地形容看完这段文字的感受。失落、凄惨、渺茫,还是其他…… 
  我只有打开扉页,以相同的姿势彼此微笑。那是当时,我惟一能做的。也许我还可以静静地坐在床上,用并不纤细的手指翻过一页一页泛黄的纸张,以不变的心态阅读。我惊异于如此浮躁的我,终于学会静下心来细细体会别人的感受。更令人诧异的是,合上书的一刹那,发现自己硬盘上堆积的几万字全是垃圾。因为那一刹那,扉页上的照片还保持着一贯的微笑。嘴角上有上扬的特定弧度,眉梢间却流露出一丝说不出的惆怅。从此以后,疯狂地喜欢上会笑的男孩。笑容的背后,同样流露出一丝哀怨,无法让人觉得完美。而我,终于从不会笑发展到可以稍稍抬高一下嘴角,表情也相对放松一些。我想,这应该算是一种进步。起码把内心的苦闷能隐藏得不留痕迹也是一种本领。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3)   
  我本以为我们会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不相交。却在拿到复赛通知书的一刹那,除了为能从三四万人中脱颖而出而兴奋,为了能回到心中的故乡上海而激动,剩下的应该有一份喜悦是因为可以见到照片上的他。从不怀疑他能进入复赛。因为书中的每一篇文字都比一等奖的作品更胜一筹。然后又在看见复赛名单时,为自己的聪颖而微笑。 
  我为了在复赛现场找到他,专门在A组的考场逗留许久。却不曾有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的视野。只好无奈地回到自己所在的B组。看着比我大,却梳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跟他们一样幼稚。以为“新概念”没有蝉联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却不曾想到他被特别钦点为连续两届蝉联一等奖的选手。然后,我突然忘却自己马上要宣布的成绩,只是不断搜索他的影子。身后很多女孩拿着他的书,土灰色的封面留下她们浅浅的掌纹。我很大胆地回过头,问她们到底他坐在哪里﹖女孩们像找到知音一样,兴奋地与我攀谈,告诉我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就是他。他,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我,倒数第五排正数第一个。为了看清他,我跟923临时换了位置。就这样,两个女孩伸着脖子向后张望,毫不理会那些中文系的教授在台上喋喋不休地讲着什么。那天,我们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宣布激动人心的一等奖名单时,我却向后搜索他的身影。他占了本属于我的位置。我为了从最后一排上台领奖,特地眷顾了那个位置。最后,终于因为视力的原因坐到倒数第五排。我以为,身后是晃晃悠悠的家长大军。却不曾想,在苍白的面孔里还有他年轻的面容。他本人比照片帅气,却再也寻找不到那标志性的笑容。黑色的装束,像一只受伤的山鹰。“黑色是收敛的,深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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