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十二层-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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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这诸例,可见乾嘉一代人,对雪芹之书本来就都是如实感、如实说的。
至于咸同年代撰刊的书,可举江顺怡《读红楼梦杂记》的一则。其言曰:
或谓《红楼梦》为明珠相国作,“宝玉”对“明珠”而言——即(纳兰)容若也。窃案《饮水》一集,其才十倍宝玉,苟以宝玉代明珠,是以子代父矣①!况《饮水词》中,欢语少而愁语多,与宝玉性情不类。盖《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非有所指——如《金瓶》等书,意在报仇泄愤也。数十年之阅历,悔过不暇,自怨自艾,自忏自悔,而暇及人乎哉!?所谓宝玉者,即顽石耳。
他驳“纳兰说”的理由,都切中其病害,难以比附之理最明。他说作者以此书自叙生平,数十年阅历之丰富,犹虑写之不尽,怎么还有工夫去写别人之事?这话,极平直之理路也,却也最能道着事情的真际——有清一代,具眼者如此。
那么,为何又须等到胡适出来,晚至20世纪20年代初,这才又提出“自叙传”了呢?这原因,鲁迅早已分疏过的“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以致胡适为了破除那些揣测,才提出了——恢复了本来的事实:“自叙传”。此其一。
第三部分第六层 《红楼》自况(2)
胡适为《红楼梦》作考证,不一定知道上举之乾嘉时人遗文,不是有了先入之见再去寻找可以傅会的材料。他由作者、本子的考证下手,由作者的家世生平,才形成了他认为雪芹是自叙(不是叙纳兰、顺治等)的见解。这是对的,所以鲁迅也肯定了此说,认为彰明较著,无可置疑,应该确立。此其二。
但胡适自己心目中的力证,与鲁迅所以肯定其说的重点又不尽同。比如据《胡适口述自传》第十一章所载,有以下的话:
这小说中最令人折服的一项自传性的证据,便是那一段描写贾家在皇帝南巡时曾经“接驾”的故事。而且不只是接驾一次,而是接驾数次。史料在这方面是可以作为佐证的。康熙皇帝曾六次南巡;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曾“接驾”四次。不但“接”了皇帝的“驾”,而且招待随驾南巡的满朝文武。康熙在扬州和南京皆驻跸曹家。所以不管曹家如何富有,这样的“接驾四次”,也就足够使他们破产了①。
胡先生的话,说得不完全精确,而且只举了一项书中带笔叙及赵嬷嬷忆旧,提起的是江南甄家,“独他家接驾四次”,也并非是正文正面描写。这在“纠缠派”看来,实在不但不能“最令人折服”,恐怕要说成是“偶然运用”了一星半点“家史”资料罢了。所以就是同主“自传说”的,理由也并不相同。如上引乾、嘉、道时诸例,便是最好的说明。王国维所引的,则主要根据小说开卷即自言“亲见亲闻”(王氏加以驳难,鲁迅又驳正了王氏)。到鲁迅作《中国小说史略》,于学术名著中郑重指出的则是:
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按:指蔡元培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按:此沿胡氏旧说故云,当作内务府满洲正白旗),而《石头记》实其自叙①也。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
这最后一小段,应与《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的一段合看:
此说(按:指自传说)出来最早,而信者最少,现在可是多起来了。因为我们已知道雪芹自己的境遇,很和书中所叙相合。……由此可知《红楼梦》一书,说是大部分为作者自叙,实是最为可信的一说。
我要再说一遍:这样明白确切的话,如果有谁还要玩弄手法,加之歪曲,硬不承认,则肯定与学术不是一回事了。——鲁迅的看法是,最有力的理由不单在“接驾四次”那一类(全书中此种可举的多得是),而是从整体宏观,小说分明是雪芹自叙:因为他的半生,即与“石头”绝似,这才是最要紧的一点(他上一个“最有力者”指的乃是因为雪芹是八旗世家,所以不会如蔡说著书是为了“排满”。读书最忌理路不清,故无谓的纠缠时常使人不得不浪费笔墨)。此其三。
把这三点弄清了些,一来可使一些不甚了了的评论家们省掉很多无谓的葛藤,不致再制造更多的混乱。二来是可以让我们继续思索我国小说史上所显示的很多特点。
即以“名词”而言,胡适最初用“自叙传”,更多的是用“自传”;如依他《口述自传》的中译,则后来也用了一个“自传性”。鲁迅则用“自叙”。当然,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写文章,还远不像今世的有这么多的这个“性”那个“性”——如不点破,这也会成为“纠缠派”的纠缠课题对象的。
再者,请注意清代人所用的那词语,不说“自传”,也不说“自叙”,而是说“自况”。
我因此想,这个“自况”,实在极有意味,更符合汉文传统上的精妙度和丰富度。假使能懂得这个“况”,也许就不致发生那种“担心把小说和历史(或‘史料’)混淆了”的麻烦了。因此“况”的意义,既含有“状”(形容,写照)的一面,也含有“比”的一面。这种比,不是比较、比照、比并,而是“比拟”,这比拟就是连旧词语“影射”、新词语“象征”都可包纳的一种“艺术处理”。比方曹雪芹让李纨掣得了一枝老梅“花名”酒筹时,李纨得意地说:“这东西倒有些意思。”这就是说李纨意中也以寒梅“自况”。“状”的一面,是自叙自传性,“比”的一面,是自影自拟性。所以我说清人的“自况”说,与后来的“自叙”“自传”说相较,实质原是一回事,但从涵义周至的程度来说,实更优胜。
这样看来,“自传说”的存在,并不自胡适始。此事至为清楚了。胡适不是创立了“自传说”,只是恢复或明确了它。
如果明白了这些历史渊源,那些批胡(我只指“红学”上的批胡)的评家,也许就不至于把“自传说”作为了攻击重点,因为这等于把这一贡献,全部奉送与胡先生的名下,实际上倒是太高抬了这“一家言”呢!这与美国、台湾等处的捧胡派之将“红学”归功于胡氏一人,反倒成了异曲而同工了。
“自传说”能成立吗?
本节标题的这一问,是别人的想法;在我看来,则这一问是多余、也早就“过时”的了。因为,“红学”上的自传说,本来就不是一个“成立”与否的假想或揣断,它只是一个事实——连什么“考证”也是无须乎的。
那么,自传说为何又曾成为论争、批判的焦点呢?
问题的来源倒是“事出有因”,而且不止一端的。
粗粗总括,不承认自传说者不出两派:一是中国小说传统一直是“写(别)人”,极少“写(自)己”,故凡见一本小说就先猜其“本事”为谁家谁人的事迹。二是外来文艺理论牢记在心,奉为圭臬,认为小说都是“虚构”或“集中概括——典型化”,不存在“写谁”的“对号入座”问题。
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索隐派”主张,源于本土传统,极力反对“写己”之论。此是民初年代之事,至今后继有人。以“虚构”“概括”为理由而批判“自传说”的风潮,则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事。批判者以为如若谓曹雪芹著书是写己,乃是极大“错误”——甚至是“阶级”性质的错误,非常严重,难以宽恕。
实际如何呢?
雪芹的伟大,不是死守常规,正在于他敢“破陈腐旧套”,所以开卷即言:此书乃作者亲历的“一番梦幻”故事,所谓“通灵”之玉,乃是“借”它来“编述一集(记)”的“假语”“荒唐言”——即以小说体裁来写自己的经历(“梦幻”者,作者惯用反语瞒人,正指真实)。
但此意此言此行,太创新了,常无人敢于相信罢了——清代已有人指明此书是“自况”“自寓”。
“况”“寓”云者,早已将“素材”“原型”与“艺术加工”“穿插拆借”等等“演义”手法包括在内了,何尝“不懂历史与艺术的分别”?
至于“虚构”“概括”,我完全承认:世上古往今来本有用虚构、概括方法写成的小说,尤其是在西方那种理论的影响或指导之下的有意识或也如彼而作的结果。但我不承认因此之故,中国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也“必须”就是如彼而写他的《石头记》。
有模式,有教条,有艺术的特点与个性,有“自我作古(创始)”,焉能一概而论。
第三部分第六层 《红楼》自况(3)
但我还是要强调一点: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也不单靠逻辑推理,也不能是理论“规定”;对文学艺术,除了那些,还需要感受与领悟。
我相信“自传说”的理由,是本人的感知,而不是先读了专家学者的权威论证。
我最深切的感悟是雪芹写下的那两首《西江月》里的话——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
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
这些“难听”的话,是说谁呢?
奇极了——我没见一个人出来讲讲,他读了这些“评语”之后想到的是什么?是“同意”作者对宝玉的“介绍”和“鉴定”?还是略为聪明一层,知道这乃是反词——以讥为赞?
无论如何,读至此处之人,该当是有一点疑问:世上可有一个大傻瓜,他十年辛苦,字字是血的著作,就是为了偏偏要选这么一个“怪物”作他的全部书的总主角(一切人、事、境、变……都由他因他而发生而展开而进行……)?这个“偏僻”“乖张”的人物,如此不堪言状,选他的目的用意又在哪里?——即使你已明白此乃以讥为赞的反词,那你也该进而追问:如果他是写不相干的赵钱孙李,以至子虚乌有的捏造产物,那他为何不正面大颂大扬大称大赞?他为什么要费这一番“纠缠”而引人入其迷阵?难道他神经上真有毛病?
经此一串推演,智者已悟:雪芹特意用此手法以写宝玉者,乃其“夫子自道”也——除此以外,又能有什么更准确的“解读”?
——以上这一段,说的不是别的,就是着重表明一点:读《红楼梦》,你玩味他的笔法,只要有点儿悟性,就能晓知此书写宝玉——石头入世的红楼一梦,即是“作者历过一番梦幻……借通灵之说而作此《石头记》”的真实原委;此书的“自况”“自寓”“自叙”“自传”的性质本来丝毫不误。作者雪芹不过因为当时此一性质惊世骇俗怕惹麻烦,故此小施“文字狡狯”而已,并无多大玄妙神秘可言。
这就是需要一点悟性——比“考证”更重要。书中类此之笔法,例子也不少,我谓举一足以反三,可以不必絮絮而罗列无休了吧。
诗曰:
积学方知考证难,
是非颠倒态千般。
谁知识力还关悟,
慧性灵心放眼看。
我们能了解曹雪芹吗?
题目中的“我们”是谁们?是今日的一般读者、文艺爱好者,包括我这写书人和正在手执拙著阅读的“红迷”们——我们此时想了解两个半世纪以前的那位曹雪芹先生,有可能吗?可能性多大?有些什么渠道和办法?众说纷纭而且都在喊叫“我的看法最正确”,目迷“五”色的“五”字太不够使了……这该怎么好?
对雪芹的了解很不容易,这是事实;但也有事情的另一面。比如,所有讲论曹雪芹的人都十分抱憾于史料的太稀少,太不“够用”;其实是没有比较与思考,清代的很多名人的史料还有比不上雪芹的,比他更难于查考。
实际上如何?雪芹之友为他写的诗,明白题咏投赠的就有17篇,加上虽未题明而可以考知的,至少竟达20首之多。各类笔记文字叙及他的(绝不涉及那种伪造的胡云)也有10种。这已然是相当可观了,怎么还嫌太少?假若他的一切都已记录清楚了,那又何必再费事来研求追索?
我的感觉是:困难另有所在。
当代论者大抵对清代史事并不熟悉,尤其满洲八旗世家的生活、习俗、文化、思想更是陌生得很——就勇于以他们今日所想像的“情景”去讲论评价这位特色十足的历史文学巨人,结果是把他“一般化”加“现代化”了,甚至牛头马嘴,不伦不类。更为麻烦的是“曹学”涉足者(包括笔者)原本学识浅陋,却自我高估,小视了雪芹这个奇才异品的高深涵量,于是说出一些外行的、浅陋的、错谬的话,扭曲了真实的雪芹。
我从上述“史料”中所得到的强烈印象,约有五六个方面值得特别一说;
一是文采风流,二是“奇苦至郁”,三是诗才特高,四是高谈雄辩,五是放浪诙谐,六是兴衰历尽。
以上六项,每一项都需要从细讲述方能稍稍深入。这儿自然不是那种文字的体裁篇幅。若扣紧他撰作《红楼梦》这一主题来说,那就还可以引用我在别处说过的几句话:雪芹兼有思想家的灵慧哲,历史家的洞察力,科学家的精确性,诗人的高境界。
在这几项中,最不易理解和讲说的是“奇苦至郁“四个大字。这四个字是谁讲的?曰:潘德舆先生。潘是《养一斋诗话》的著者,他的笔记叫做《金壶浪墨》,其中写到了雪芹的一些情况和他读《红》的感受,十分可贵。
潘德舆的记叙是其来有自的(我考论过,此不多引)。他知道雪芹著书时穷得一无所有,只一几一杌(凳)。无纸,将旧皇历拆了翻转书叶子,在纸背起草……他看到某些感人特深的章回,为之泪下极多。他表示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书中所叙宝玉的情况,笔墨如此惨怛,这分明是作者自喻自况——若写的别人,万万不会达此境味(大意)。二是由上各情来判断感悟:作者必有“奇苦至郁”、无可宣泄,不得已而方作此书。
第三部分第六层 《红楼》自况(4)
在我所见记述雪芹旧事和读《红》心境的,都不及这位潘先生的几句话,字字切中要害,入木三分——所谓“性情中人”也。
除去清代人的记叙之外,另一“渠道”其实还是要从《红楼》书中去寻求。兹举一例,试看如何——
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十首中,有一首《淮阴怀古》诗云:
壮士须防恶犬欺,三齐位定盖棺时。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
这诗另有“打一俗物”的谜底,不在此论,单或这诗内容,就与雪芹本人相关。雪芹“素放浪,无衣食,寄食亲友家”,稍久就遭到白眼,下“逐客令”了。所以有时连“寄食”之地亦无。贫到极处,生死攸关了,不意竟有一女子救助,方获绝处逢生。这大致与韩信的一段经历相似。
据《史记》韩信传所载,信少时“钓于城下”,无谋生之道,在“护城河”一带钓鱼为“业”,饿得难捱。其时,水边有多位妇女在“漂”洗“絮类”衣物,一女见他可怜,便以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