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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红楼十二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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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门似乎有点儿怕“情”,因为它容易放纵、流荡,过分而不能控制,遂成病患。但内心的活动又是“文”的基本,不能说“灭情”(如佛家)或“忘情”(道家,即超越感情),所以用变换方法改用“感”字“思”字,偏于“理智”了。如“诗言志”,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最是好例。    
    从文学史看,似乎汉士尊德,不敢言“情”;汉之后一到六朝,“情”就不再“羞怯”而正式露面了。如陶渊明敢作《闲情》之赋了,还遭后世讥为“白璧微瑕”呢!梁昭明太子的《文选》才公然不客气地在赋分类中列出了“情”之一目,这是件大事,莫要忘记“情”赋中选的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曹子建的《洛神赋》。    
    这一现象,好像一方面重“情”了,同时又将“情”的本来内涵之广阔皆变得狭隘化,限在男女之“情”——即今之所谓“爱情”了。    
    这又需要懂得:一个来自《离骚》《楚辞》的文学传统是以“美人香草”来喻指对“君之忠、对贤之爱”的艺术特点。既咏“美人”,难免就涉及“情爱”而引发后世之影响了。    
    这一点,知道就行了,此际无暇细说它。    
    然后就是唐、宋以及以下各朝代的“情”之形势状况,可是也无法细讲。宋人尊儒,讲“理学”“道学”,不讲“情”学,没有这名目——我们今日所讲,倒不妨起个新名称就叫做“情学”吧。    
    大约到了明朝,小说家辈出,“情学”大盛,例如冯梦龙一大家,就辑撰了一部《情史》,此书给了曹雪芹以极大的影响。冯氏将古今关于“情”的故事,广搜而精析,按内容分成了24类。就是说,照冯氏之见,“情”是包含了这么多的不同内容的,这是一大贡献。此人识见可称沿到清初,就出现了一大代表,把“情”提升到一切的顶峰,这就是洪的《长生殿》剧作。    
    洪先生第一次放言无忌地大声呼唤:“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


第一部分第一层 《红楼》文化(5)

    提起剧曲,元代之极盛时期,所有人物、社会之多样性、多面性最可惊叹,英雄、少女、忠孝节义,无所不有,悲欢离合情节也丰富无比,却不以“情”字作为标目,而是《长生殿》在第一支曲子里作出了概括,昌言一切故事的感动人心,总在一个“情而已”。    
    这又是一个“突破”式的明言至理,影响了《红楼梦》。    
    那么,《红楼梦》和《长生殿》又有什么异同呢?    
    《红楼梦》是受了《长生殿》的感召,这无疑问;但它更是“接过”了所有的“情”——从《易经》的“圣人之情见乎辞”直到宋玉、曹子建、王实甫、冯梦龙等所有的“情”字而加以再扩充再提升,最后写出了“大旨谈情”四个大字。    
    这个“大旨”是以前未曾有的,超越了洪公。这方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真内核——因为它比仁义道德的儒教更为高尚广大。    
    儒教不敢多谈“情”,把人的真情装裹在伦常、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服饰”箱框里,而曹雪芹则把这“情”从那箱框里“释放”出来,并且赋以更新、更高、更大的精神文化涵义和容量,比那更真、更善、更美。    
    《红楼梦》的“情”,已不再仅仅是“人际关系”了。    
    真善美,这种口号式的理想标准早已盛行于世,但在乾隆时代,尚无此种提法。那么,说曹雪芹彼时就倡导“真善美”,这话“通”吗?又有何为证?    
    先说“证”,有了证自然“通”就不必再辩了。    
    《红楼》一书,开卷到第五回,提出了“真”的问题,在此以前就先提出善与美的标准。三者俱见于书内,不是向外搜求比附。    
    第五回写“太虚幻境”的对联,开口即道出“假做真时真亦假”的妙理与感慨之言。他说人世常常是真假不分,以假混真,而人们偏偏甘愿崇假而弃真——于是真不如假,真的反而当成假的。脂砚一条批语云:    
    一日卖了三千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    
    可见其感慨之深且重也!    
    所以,宝玉这个被误解的人,事实本乎真,憎恶假东西。流行说法,说他“反封建”,其实他对伦常礼法并未“反”过,他处处重礼,只是厌恨世俗假礼假应酬,其中并无真情,全是“演戏”——有的还不如戏之含“真”。    
    他祭晴雯特笔提出“达诚申信”之大义,何尝反对“封建道德”?他说,如是真情悼念,只供上一杯水,一片真诚感召,那受祭者是会来享的。    
    ——哎呀,这不是“迷信”吗!    
    呜呼!人们怎么理解贾宝玉(或写出了他的那位曹雪芹)的心意?    
    他是说,世俗之讲道德,说仁义,多无实谛,只是变质弄成了一派假外表!他之崇真恶假,证据已明。    
    再讲善与美。    
    也是开卷不久,就提出了“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小才,或微善……”这是有意的谦词。善虽微,已是性情之本;才虽小,又即美好的材质。    
    什么样的善才是至善?曰以情待人,即以真情体贴他人的甘苦辛酸,悲愁喜怒,这才是最大的善心——不是仅仅救济贫寒、舍衣施米的慈善行为。因为,那种救济举措,也有真有假,有搏名,有取利。    
    贾宝玉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这方是出自深衷的真美。一念似微,功德至大。    
    至于美,那倒不必烦言而自明。这部伟大悲剧性小说,本身就是一部悲壮而哀艳之大美。书写一百零八位女儿,脂粉英雄,闺阃豪杰,美好的心田,才华的表现,精能的才干,高洁的品格……一一具备。她们“命定”在薄命一司之中,流逝于沁芳之闸,即悲即美,亦美亦壮。    
    能达斯境,真、善、美三者合而一体者,是谓中华文化之精华,民族审美之命脉,何其伟丽崇弘而难以数语尽也!    
    末后,附说一义:贾宝玉的至真至诚的“情”,由人及物,一视同仁。他的“平等”“博爱”观与西方的也并不相同。他视鱼儿燕子与己为同类,可以交感,体其悲音,谅其情愫。他说凡物皆有情、有理,与人无异。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本真,这就是中华文化的“化及草木,赖及万方”的精神境界。    
    中华文化是个至大至高的题目,岂是小文如本篇所能尽万一;只因是为了讲说《红楼梦》名为小说而实具吾华夏文化的精义在内,故为之简言浅讲,略申大概。倘能有助于理解,则幸甚矣。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1)

    曹雪芹自云:“大旨谈情。”    
    鲁迅题曰:“清代人情小说。”    
    鲁迅先生之题品,是正解“大旨谈情”一语的原创名言。    
    本书又解鲁迅之名言而作如是宣说——    
    “人情”者何?人是以感情而相互交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情,贵在有情,情即“通灵”的灵性,所谓“灵心慧性”,是为人的精神方面的精华表现。    
    有情,则我与人、物与我,皆为一体,相互体贴,慰藉。此“情”博大,乃雪芹所重所惜,而他将今日所谓之男女“爱情”名之曰“儿女私情”,以示分别。    
    是故,鲁迅才是20世纪之初最懂得《红楼梦》的大师。    
    情在《红楼》,是最博大的真情。情到至极处,痴心一片,百折不回,忘我为人,不知自私为何“物”,不知名利有何益——如一“不慧”“无智”之人,是谓之“情痴”。    
    书中主人公,以此为他人生品格。    
    故宝玉为“千红一哭(窟)”,与“万艳同悲(杯)”。    
    诗曰:    
    大旨谈情费考量,大师指点有专章。    
    “人情”莫作“言情”解,万艳千红总可伤。    
    解得情痴是圣贤,为他痛悼为他怜。    
    人间何处无芳草,开辟鸿濛第一篇。    
    巨大的象征    
    什么是象征?据现时通行版《辞海》,其定义是这么写的:    
    用具体事物表示某种抽象概念或思想感情。    
    文艺创作的一种表现手法。指通过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暗示另一事物或某种较为普遍的意义,利用象征物与被象征的内容在特定经验条件下的类似或联系,使后者得到强烈的表现。    
    我自己非常害怕读这种“科学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术语”,觉得又啰嗦又胡涂。为了此刻的方便,我斗胆自创一个简单好懂的解说:“象征者,取象于物,以表喻人或事(境)之特征也。”    
    象征包含着譬喻的因素,但譬喻并不总能构成象征。比方《红楼梦》里说李纨是个“佛爷”,是说她一问三不知,与世无争,“超然物外”……这只是个比喻,“佛爷”还不能为她的“象征”。等到群芳夜宴,祝寿怡红,李纨伸手一掣,掣得的是一枝老梅(花名酒筹),正面镌着这梅枝,反面刻着“竹篱茅舍自甘心”一句古诗——这,才是她的象征。两者的分际,倒确是微妙的。    
    在《红楼梦》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写此一大关目,与第二十七回“饯花”盛会是遥相呼应,其妙绝伦!每个抽得的签,都是以名花来象征抽签者:湘云是海棠,探春是红杏,黛玉是芙蓉,宝钗是牡丹,袭人是桃花……最后麝月是酴醿!这真好看煞人。这才地地道道是象征手法。其实在中国小说中,人物的别称、绰号,都是今之所谓象征,并不新鲜。    
    这些,读者能悟,原不待多讲。研究者论析雪芹艺术的,若举象征,总不离这一佳例。这是不差的。但是,《红楼》一书中,另有一个总括的、特大的象征,论者却忽视了,这也可以戏比一句俗话:“小路上拣芝麻,大道上洒香油。”只顾细小的,丢了巨大的。    
    若问:此一总的大的象征端的何指?便谨对曰:就是大观园之命脉,曲折流贯全园,映带了各处轩馆台榭的那条溪水的名字——沁芳!    
    “沁芳”二字怎么来的?值得从“根本”上细说几句。    
    原来,整部《石头记》,到第十八回(“二九”之数)为一大关目:元妃省亲。古本第十七、十八两回相连不分,是一个“长回”,前半就是专写建园、园成、贾政首次入园“验收”工程,并即命宝玉撰题匾对,是为有名的“试才题对额”的故事。在此场面中,宝玉的“偏才”初次得以展显。宝玉当日所提对联匾额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高潮顶点,即是为了给那个入园以后第一个主景——压水而建的一座桥亭题以佳名。这段故事写来最为引人入胜,也最耐人寻味。试看——    
    那是贾政初见园景,满心高兴,上得桥亭,坐于栏板,向围随的众清客等说道:“诸公以何题此?”    
    须知,只这一句,就是为了引出这通部书的一个主题、眼目。    
    众人所对答的,是引据宋贤欧阳修的名篇《醉翁亭记》,提出名之为“翼然亭”。贾政不赞同,指出此乃水亭,命名焉可离水而徒作外表形容(旧套滥词)?自己倒也顺着原引的欧记,想出了一个“泻”字,又有一清客足成了“泻玉”二字的新名来了!    
    诸君,你怎样领略《红楼梦》的笔致之妙?亟须“抓”住这一关键段落,细细玩味——这“泻玉”,比方才那“翼然”(只形容建筑的“飞檐”)真是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而这佳名,纵使说不上锦心绣口,但出自素乏才思、不擅词章的“政老”之启示,那意味之长,斤两之重,就是断非等闲之比了!    
    可是,在贾政展才,众人附和的情势之下,独独宝玉却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    
    宝玉说:第一,欧公当日用了一句“泻于两峰之间”的“泻”字很妥当;今在此套用则欠佳。第二,此园乃省亲别墅,题咏宜合“应制”的文格,如用了“泻”字,那太粗陋不雅了。    
    他总括一句说:“求再拟较此蕴藉含蓄者。”    
    务请注意:宝玉并没说反对“泻玉”的构思——即内涵意义,只是评论了它措词的文化层次不对,造成了意境上的很大缺陷。    
    到此,贾政方说:诸公听此议论若何?既说都不行,那听听你之所拟吧。    
    这样,文心笔致,层层推进,这才“逼”到了主题,让宝玉的命名从容地(实是惊人地)展示于我们面前。    
    宝玉说:与其有用“泻玉”的,何如换成“沁芳”二字,岂不新雅?!    
    那位严父,从不肯假以颜色的,听了此言,也再难抑制内心的惊喜赞赏——但外表则只能是“拈须点头不语”!很多今时读者对此并不“敏感”,视为常语,无甚奇处;而当年那些清客却都窥透政老的“不语”即是大赞的“最高表现”,于是“都忙迎合,赞宝玉才情不凡”。    
    你看,“沁芳”二字,是这样“推出”的呢。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2)

    请你体会中华汉字文学的精微神妙:为什么“泻玉”就粗陋?又为什么“沁芳”就新雅?二者对比的差异中心,究竟何在?答上来,才许你算个“《红楼》爱好者”。    
    泻与沁,水之事也。玉与芳,美者之代名也。措词虽有粗雅之分,实指倒并无二致。    
    贾政又命拟联。宝玉站在亭上,四顾一望,机上心来,出口成章,道是:    
    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    
    贾政听了,复又“点头微笑”,众人又是“称赞不已”。    
    这些妙文,真不异于是雪芹的自评自鉴。    
    粗心人读那对联,以为不过是“花”“柳”对仗罢了,没甚可说。细心人看去,则上句似说柳而实写水,下句则将那“沁芳”的芳,随文借境,自己点破了“谜底”。    
    在过去,人们对“沁芳”二字等闲看过,甚者以为这也无非是“香艳”字眼,文人习气而已,有何真正意义可言?自然,要说香艳,那也够得上;香艳字眼在明清小说中那可真是车载斗量——哪处“香”词“艳”语中又曾蕴涵着如此深层巨大的悲怀与弘愿呢?    
    “沁芳”二字何义?至此应该思过半矣。    
    雪芹苦心匠意,虽然设下了这个高级的总象征,心知一般人还是悟不透的,于是他在省亲一事完结、娘娘传谕、宝玉随众姊妹搬进园中居住之后,第一个“具体”场面情节(此前不过四首即景七律诗“泛写”而已),便是“宝玉葬花”——人人都知有黛玉葬花,画的、塑的、演的……已成了“俗套”,却总不留意宝玉如何,不能悟知宝玉才是葬花的真正主角。    
    这是怎么讲的呢?试听雪芹之言:    
    那一日,正当暮春三月的下浣(古时每十日一休沐,故每月分为上中下三浣),早饭已罢(不是现在晨起后的“早点”,是每日两主餐的上午饭,约在今之十点钟左右),宝玉携了一部《西厢》,来到沁芳闸畔,在溪边桃花树下一块大石上坐了,独自细品王实甫的文笔。当他读到“落红成阵”这句时,偏巧一阵风来,果然将树上桃花吹落大半,以致满头、满身、满地都是花瓣。宝玉最是个感情丰富而细密之人,他心怜这些残红坠地,不忍以足践踏污损,于是用袍衿将落花兜起,撒向溪内,只见那些残花,随着溪水,溶溶漾漾,流向闸门,悠悠逝去!    
    这是写故事、写情景吗?这就是为给“沁芳”二字来作一次最生动最痛切的注脚!    
    其实,雪芹还估计能读他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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