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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26.人在天涯-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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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然一声带上了房门。 
  忆华看着志远:“这是怎么回事?”“我要他毕业后去专学雕塑。” 
  忆华走近志远,她用手捧起志远的头,仔细的审视他的脸,然后,她坐在志远的身前的地板上,把面颊轻轻的依偎在他的膝上,泪水缓缓的从她眼里溢了出来,浸透了他的长裤。他慌忙用手揽住她的头,急急的说: 
  “你怎么了?忆华?你别受志翔的影响,我好得很,我真的好得很,最近,也没犯胃痛,也没犯咳嗽,真的!忆华!” 
  忆华用手紧攥住他的手。 
  “志远,我并不想劝你什么,我只是想知道,”她呜咽着说:“你这副沉沉重担,到底要挑到何时为止?” 
  志远用手臂环绕着忆华的头。 
  “忆华,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了解我的个性吗?” 
  忆华抬起带泪的眸子瞅着他。“就因为我太了解你,我才怕……” 
  “怕什么?”“怕……”她用力的、死命的抱住他。“怕志翔不幸而言中!”“笑话!你们何苦安心咒我?”志远恼怒的说。 
  “那么,”忆华祈求的注视着他:“辞掉你的工作,休息一段时间吧,我和爸爸,还有点积蓄……” 
  “忆华!”志远严厉的打断了她:“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人了?你以为我会辞去工作,用你父亲的血汗钱?如果我是这样的男人,还值得你来爱吗?忆华!别提了,我们到此为止!对我工作的事,不许再讨论一个字!听到了吗?”他望着忆华那对凄楚的、深情的眸子,猝然的把她拥在胸前。“对不起,忆华,我不是安心要对你吼叫。放心吧!好吗?我的身体结实得很,我不会让你……”他笑了,开玩笑的说:“当寡妇!” 
  忆华骤然感到一阵寒颤,她一伸手,迅速的蒙住了他的嘴,脸色发白了。志远笑了笑,甩甩头,他说: 
  “奇怪!就许你们胡说八道,我说一句,你就受不了!”他吻住她,嘴唇滑过她的面颊,溜向她的耳边:“放心,”他低语:“我会为你长命百岁,活到我们的孙子娶儿媳妇的时候!” 
  她含着泪,却被这句话逗得笑了起来。 
  “那会是多少岁了?”“让我算一算,我今年三十四,明年和你结婚的话,后年可以有儿子了,儿子二十岁生儿子,我五十六,孙子二十岁生儿子,我七十六,曾孙二十岁结婚的话,我是……”他装成一个没牙老公公的声音怪腔怪调的说:“老夫是九十六的人了!老婆子,你说咱们活到九十六,是够呀还是不够呢?” 
  忆华忍俊不禁,终于“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含羞的把头藏进了他的怀里。 


19


  终于,来到了这一天,志翔毕业了。 
  怎样的安慰,怎样的欢乐,怎样的狂喜啊!当志翔拿到了那张毕业证书,听到一片恭贺之声,看到志远含泪的注视,和听到他那发自内心深处,和泪呼出的一声意大利文: 
  “里千加多(Licenziado)!” 
  这句话翻成中文的意思是“硕士”,事实上,在意大利,艺术没有“硕士”、“博士”等学位可拿,这只是一个称谓而已。但是,要博得这声称谓,却要付出多少代价!志翔的眼眶不由自主的发热了,不为了自己,而为了那“望弟成龙”的哥哥!艺术学院的毕业典礼是很简单的,或者,学艺术的人本身就不喜欢拘泥于形式,因此,除了取得一纸证书外,并没有什么隆重的仪式。但,当晚,在高祖荫家里,却是灯烛辉煌的。忆华烧了整桌的菜,开了一瓶香槟,一瓶白兰地。这也是丹荔第一次正式拜访高家。 
  丹荔穿了件大领口的白色麻纱衬衫,领口和袖口都绣满了花朵,下面系着一条红色拖地的长裙,头发上绑了根绣花的发带,耳朵上坠着副圈圈耳环。颇有点吉普赛女郎的味道。她笑,她叫,她喝酒,既不腼腆也不羞涩。大方灵巧得让人眩惑。忆华呢?穿了件浅蓝色有小荷叶边的长袖衬衫,蓝格子的长裙,依然长发垂肩,依然恬静温柔。她不大说话,却总用那对脉脉含情的眼光看着志远。高祖荫开怀畅饮,喝得醉醺醺的,一面悄然的打量着这两个女孩,就不能不赞叹造物者的神奇!它造出迥然不同的两个少女,造出迥然不同的两种美,然后,再把她们分配给一对最杰出、最优秀的兄弟! 
  志翔捧了一满杯的酒,绕过桌子,走到志远的面前,他双手捧杯,满脸激动,眼睛灼灼发光,喉咙哽塞的说: 
  “哥哥!我敬你一杯!为了——一切的一切!”他仰头把酒杯一饮而尽。“志翔,”志远已经有了三分酒意,举起自己的杯子,他也一饮而尽。“你不要敬我,我应该敬你,今天,你知道你完成了什么事吗?你完成了我十年来的期望!十年的异地流浪,十年的天涯飘泊……志翔!如果没有你,我这一生是白活了!我敬你一杯!”他又举起杯子。 
  忆华悄悄的握住了他的手腕。 
  “我代你敬好吗?”她柔声问。“你已经喝得太多了!” 
  “忆华,”志远眼眶潮湿的望着她。“今晚,你就让我放量一醉吧!人生难得几回醉!你知道吗?这个喜悦的日子,是我期待了十年的!十年,多么漫长的一段岁月!我怎能不醉一醉呢?”他再干了杯子。 
  丹荔笑意盎然的站起来了,对志远说: 
  “我也敬你一杯!为了化敌为友!” 
  “你吗?”志远瞪着她。“既然是敬我,丹荔,你总得称呼我一声吧!”“那么,”丹荔调皮的说:“我叫你一声:真理先生,至情至性先生!”“这是个什么怪称呼?”志远愕然的问。 
  “问他嘛!”丹荔指着志翔:“他说你是真理,你是至情至性,而我是魔鬼,是撒旦……” 
  “小荔子!”志翔喊:“谁说你是魔鬼是撒旦了?又睁着眼睛说瞎话!还不赶快罚酒!” 
  “罚酒就罚酒!”丹荔洒脱的干了杯子,把杯子对志翔照了照,笑着说:“我喝醉了你倒楣!上次在日内瓦的时候,我参加一个宴会,大家把我灌醉了,结果你猜我做了件什么事情?”“什么事?”“我吻了在座每一位男士!” 
  志翔差点把一口酒喷出来,他慌忙抓住丹荔的杯子,连声说:“好了!好了!你喝够了!” 
  老人呵呵大笑了起来。 
  “志翔,何不让她醉一醉呢,我这老头儿,已经好久没有人吻过了!”“是吗?”丹荔扬着眉毛,天真的问。“我不醉也要吻你!”她直飞到老人身边,在他面颊上亲热的、恳切的、热烈的吻了一下,认真的说:“我一看你就喜欢,你那么慈祥,那么亲切!比我的爸爸还慈爱!” 
  “哎唷!”老人乐得眉开眼笑,手舞足蹈了。“怎么人长得那么漂亮,嘴也那么甜呢!难怪志翔要为你发疯了!志翔!”他重重的敲了志翔的肩膀一记:“你好眼光!” 
  “好,丹荔,我呢?”志远也笑着问。 
  “你呀,你不行的!”丹荔笑嘻嘻的说:“你是忆华姐姐的专利品!我还没有醉到那个程度呢!” 
  “那么,你这杯酒敬不敬呢?” 
  “敬呀!”丹荔再端起了杯子。 
  “不忙,”志远说:“咱们间的称呼问题还没解决,你自己说,你应该叫我什么?”“好啦!”丹荔的脸颊已被酒染红了。她笑吟吟的举起杯子,一面干了杯,一面盈盈拜下,清脆的喊了声:“哥哥!”喊完,她再斟满杯子,一转身就面对忆华,朗声说:“敬了哥哥,可不能不敬嫂嫂!嫂嫂,你也乾一杯吧!” 
  这一来,忆华弄了个面红耳赤。她可没有丹荔那么豪放与不拘形迹,慌忙跳起身来,她躲之不迭,手足失措,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而面孔已经红到耳朵上去了。老人一看这情形,就呵呵大笑了起来。丹荔却决不饶人,仍然在那儿左一句“嫂嫂”,右一句“嫂嫂”,甜甜蜜蜜,亲亲热热的喊着:“怎么?嫂嫂,你不给我面子啊?嫂嫂,我敬你,你也得喝一杯呵。嫂嫂,以后我有不懂的地方,你要多教我呵!嫂嫂,志翔说你是最中国化的女孩,你要指正我呵,嫂嫂。” 
  “好了!忆华,”志远大声的说:“我弟媳妇诚心诚意的敬你,你就喝了吧,难道你这个‘嫂嫂’还当不稳吗?前一阵,我们连孙子娶儿媳妇的事都讨论过了,你现在怎么又害起臊来了!”“哎……哎呀!”忆华喊,脸更红了。“志远!你……你这个人怎么了吗?”这一下,满屋子的人全笑开了。一屋子的笑声,一屋子的闹声,一屋子的酒气,一屋子的喜气。大家在这一片喜气与笑声中,都不知不觉的喝了过量的酒,不知不觉的都有了醉意。事实上,酒不醉人人自醉,在没有喝酒之前,大家又何尝没有醉意!这原是个天大的、天大的、喜悦的日子! 
  夜静更闹的时候,连老人都半醉了。丹荔忽然提议驾着志远的小破车,去夜游罗马市。 
  “我们全体去,一直开到国会方场,给那罗马女神看看我们的‘里千加多’!”一句疯狂的提议,立即得到疯狂的附议。丹荔那浑身用不完的活力,一直对周围的人群都有极大的影响力量,连那轻易不出大门的老人,都被丹荔硬拖了起来。 
  于是,一群人都挤进了志远的小破车,那破车那么小,载着五个人简直有人满之患。志远发动了车子,踩足油门,车子一阵摇头喘气,车头直冒白烟,发出好一阵子又像咳嗽又像喷嚏的声音,赖在那儿没有前进的意思。志远用手猛敲方向盘,用脚猛踹油门,嘴里叫着说: 
  “这车子八成也想喝杯酒!又没伤风感冒,怎么直咳嗽呢?”丹荔把手伸出车窗,挥舞着手臂,大声的叫: 
  “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发动!小破车!” 
  那车子好像听命令似的,突然大跳了一下,就往前猛冲而去。于是,一车子都欢呼了起来,叫万岁,叫加油,叫“妈妈米亚”!车子滑过了罗马的街头,经过了巴列泰恩山岗,经过了罗马废墟,经过了康斯坦丁拱门,经过了古竞技场,经过了维纳斯神殿……罗马的方场特别多,每个方场都有四通八达的道路,车子一经过方场,车里的人就伸出手来表示遵行方向。可是,这一车疯狂的人啊!伸出了四五只手来,每只手都指着不同的方向,那可怜的路警,简直被弄昏了头了,而车子却“呼”的一声,冲向了根本没有指示的那个方向。 
  车子飞快的疾驶,幸好已是夜深,街上车少人稀。那车子显然不胜负荷,每当它略有罢工的趋势,丹荔就扬着手臂大叫:“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加油!小破车!” 
  小破车似乎不敢不听命令,居然摇头喘气的又往前冲去了!于是,丹荔就唱起歌来,唱起一支幼稚园孩子常唱的儿歌“火车快飞!”可是,她把歌词略略改变了: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由于这歌曲如此容易上口,一会儿以后,满车子的人都在重复的唱着“破车快飞,破车快飞”了!这辆车子就这样飞呀飞的,一直飞到了国会方场。 
  一个急煞车,破车停了,满车的人,欢呼着从车子里冲了出来。他们对着那执矛的罗马女神大呼小叫,对着马卡斯·奥里欧斯的铜雕“示威”。志远把志翔推到那些雕像前面去,大叫着说:“今天,是我们瞻仰你!后世,是别人来瞻仰志翔的雕塑品!”他醉醺醺的对那雕像大声解释:“志翔!陈志翔!你知道吗?这是个中文名字,你知道吗?” 
  “哥哥,你醉了!”志翔跌跌冲冲的去拉他,自己认为没有醉,却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那儿傻呵呵的笑着。“哥哥,你别叫!”他笑不可仰。“它是石头,它听不见你的声音!” 
  “它听得见的!它是神,它怎么听不见!”志远强辩着,继续对那雕像挥拳,示威,大呼小叫。丹荔笑得把头埋进了志翔的怀里。忆华喝得最少,是所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她不住跑去拉志远的手,志远就像车轱辘般打着转,不停的呼叫: 
  “米开兰基罗,米先生,米大师!你也来认识认识我弟弟!罗马之神,埃曼纽,各方无名英雄,凯撒,尼罗,派翠西亚……你们统统来,今晚,是我陈志远请客!我陈志远为弟弟摆了一桌酒席!你们来呀!来呀……” 
  “志远!”忆华挽着他的手臂,抱他的胳膊。“你们要把警察闹来了!你们要把全街的人都吵醒了!” 
  “全街的人吗?哈哈!”志远笑着说,“这儿的‘人’,只有我们,除了我们,只有罗马的神灵,和罗马的鬼魂,今晚,是一次人、鬼、神的大聚会!哈哈!忆华,你知道吗?”他捏着她的下巴,忽然不笑了,认真的说:“今天的人,是明天的鬼,是后天的神,你懂吗?人类的定律就是这样的!像张飞,像关公,都走过这条路。我们,也要走这条路……” 
  老人坐在议会厅旁的梯阶上,一直在那儿反复的唱着“破车快飞”,他显然对这支歌儿着了迷了。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他忽然把白发萧然的头,埋在臂弯里,哭了起来。忆华慌忙抛开志远,跑过来抱住父亲的头。 
  “爸爸,怎么了?”她问。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老人模糊的念着:“我要回家,我想回家!”“好的,爸爸,”忆华急急的说:“咱们就开车回去!你起来,咱们回家去!”“我说的不是罗马的家,”老人呜咽着。“我真正的家!”他又低唱了起来:“破车快飞,破车快飞……一天要跑几千里!快到家里!快到家里!爸爸妈妈真欢喜……” 
  忆华呆住了,愣了,不知道要怎么好。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志翔的一声惊呼:“哥哥!你怎么了?”她回过头去,正好看到志远倒向那巨大的铜雕,她尖叫了一声,志翔已一把抱住了志远。忆华奔了过来,俯下身子,她看到志远那张惨白的面庞,仰躺在志翔的怀抱中,他还在微笑,在喃喃的说:“志翔,你是个大艺术家!” 
  说完,他的眼睛闭上了。忆华惊叫着: 
  “志远!志远!志远!你是醉了?还是怎么了?” 
  丹荔拖住了忆华。“快!我们要把他送医院!他病了!我来开车!快!” 


20


  志远慢慢的清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他触目所及,是一瓶葡萄糖的注射液,正吊在床边上,他有些模糊,有些困惑,这是什么地方?他动了动,有只温柔的手很快的压住了他,接着,忆华那对关怀的、担忧的、怜惜的大眼睛就出现在他面前了。他蹙蹙眉头,想动,但是,他觉得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望着忆华,喃喃的问:“我在什么地方?”“医院里。”医院里?他转头看过去,白色的墙,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布幔,白色的屋顶,一切都是白色的。他的手臂被固定在床上,那瓶注射液正一点一滴的注射进他的血管里去。他搜索着记忆,最后的印象,是自己正在国会方场前面对马卡斯·奥理欧斯的铜像演讲,怎么现在会躺在医院里?他狐疑的看着忆华。“我怎么了?”他问。“你病了。”忆华轻声说,握住了他的手。“医生说,你要在医院里住一段时间。”“胡说!”他想坐起来,忆华立即按住了他。“别动,你在打针。”“为什么要打针?”他皱紧了眉,努力回忆。“我们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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