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在天涯-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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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最欣赏你。等你来了,他和以前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了,他重新有了生活的目的,有了信心,有了期望……”老人把一根线头用力拉紧。“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身上,要培养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并不是要你成为一个鞋匠。”
志翔震动了一下,呆呆的望着老人。那白发萧萧的头,那被皮革染了色的手指,那熟练的动作。一个老鞋匠!那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多少智慧,看过多少人生!
“高伯伯,”他慢吞吞的说:“你认识哥哥已经很久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他连学校都没读完?八年前,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是公认的天才!”
老人低俯着头,一面工作,一面平平静静的,不高不低的,像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一般,慢慢的说:
“八年前,他确实是个天才!在音乐学院专攻声乐,在学校里,他就演过歌剧,当过主角。可是,听说你们家是借债送他出国留学的,他在上课之余,还要拚命工作,来寄钱给家里。事实上,留学生在国外都很苦,应付功课已经需要全力,一分心工作,就会失掉奖学金,要谋自己的学费,要寄钱回家,他工作得像一只牛。那时候,他身强体健,又要强好胜,每到假期,他常去做别人不肯做的工作,越是苦,赚钱越多。这样,在五年前,他几乎要毕业了,那年冬季,他志愿去山上工作。那年的雪特别大,他们在山上筑路,冒雪进行,山崩了,他被埋在雪里,挖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半死,然后,他害上严重的肺炎和气管炎,休学了,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志翔惊愕的张大了眼睛。“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老人抬眼看看他,又继续埋头工作。
“留学生的习惯,报喜不报忧,他不肯告诉家里,也不肯找‘大使馆”帮忙,那时候,只有我和忆华在照顾他。他身体还算结实,复原得很快,他的身体是好了,但是,他的嗓子完全坏了。”老人放下了针线,慢慢的抬起头来,望着志翔。“你听说过,嗓子坏了的人,还能学声乐吗?别说歌剧,他连一支普通的儿歌都唱不成!”
志翔咬咬牙,晕眩的把头转开,正好看到忆华在默默的熨着衣服,这时,有两滴水珠,悄然的从忆华眼里,坠落到那衣服上去,忆华迅速的用熨斗熨过去,只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嗤”声,就不落痕迹的收拾掉了那两滴水珠。
“所以,志翔,”老人把皮革收好,站起身来。“你不用胡思乱想,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对志远抱歉,你所能做的,是去把书念好,去把画画好,等你有所成就的时候,志远也就得救了。”他走过来,把手温和的放在志翔手上。低低的再说了句:“帮助他!志翔!他是个最好的孩子!而你所能帮助的,就是努力读书,不是找工作!”
志翔和老人默然相对,耳边,只有忆华熨衣服的嗤嗤声响。
7
接下来的生活,是忙碌和奋斗堆积起来的。对志远来说,是发疯般的工作,加班再加班,在营造厂中,他从挑土到搬砖,从开卡车到扛石块,只要他能做的,他全做!歌剧院从十一月到三月,是一连串大型剧的演出,也是歌剧的旺季,他更忙了。忙于搭景,忙于整理剧院,忙于挂招牌……他永不休假,永不喘息,工作得像一只架着轭的牛。
对志翔来说,是疯狂的吞咽着知识,疯狂的学习,疯狂的绘画……当冬季的第一道寒流来临的时候,志翔已迷惑于雕塑,只有在欧洲,你才知道什么叫“雕塑”!他学习雕塑,观摩别人的作品,每个周末和星期天,他背着画架,到一个又一个郊外别墅,去绘下每个雕塑的特点,人像、神像、战士、马匹……绘满了几百几千张纸。家里,也开始堆满了塑像的原料,和他那些未完成的雕塑品。
志远深夜做完工回家,常看到客厅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速写,和一个个雕塑的粗坯,而志翔则倦极的仰躺在地板上睡着了,手里还紧握着雕刻刀或是炭笔。每当这种时候,志远会站在那儿,对志翔怜惜的看上好几分钟,才轻轻的摇醒他,唤他去床上睡觉。
而志翔呢,每天清晨醒来,他就会面对着哥哥那张熟睡的、憔悴的、消瘦的脸庞看上好久好久,然后悄悄的披衣下床,去烧上一壶咖啡,让它保温在那儿,再把面包放进烤面包器里,煮好两个连壳蛋,削好一盘苹果,都放在餐桌上,另外再留下一张纸条:“哥哥,别忘了吃早餐!”
“哥哥,别工作得太苦!”
志翔下课回家,也常看到志远留下的纸条:
“明天周末,何不带忆华出去写生?”
“夜凉如水,可在忆华家烤烤火。”
“书呆子,用功之余,别忘了终身大事!”
忆华!志远总是念念不忘的撮合他和忆华,他却很难去告诉哥哥,他与忆华虽然越来越亲密,却决没有志远所希望的那种感情。很奇怪,忆华细致而温存,安详而恬静,虽称不上天仙美女,也是楚楚动人的。但是,她就是无法燃起志翔心里的火苗。他也曾对志远坦白的谈过:
“哥哥,忆华是我的知己,我的朋友,我的妹妹,就是不能成为我的情侣!你别热心过度,好不好?何况我现在全心都在学业上,根本也没情绪去交女朋友!”
“慢慢来吧!”志远却充满了信心,他又亲昵的去揉志翔的头发了。“你全心都在学业上倒是真的,但是,不管你有情绪交女朋友,还是没情绪交女朋友,当爱情真正来临的那一天,你会挡也挡不掉的!”
是吗?爱情会真的突然来临吗?爱情会从天而降吗?爱情是挡也挡不掉的吗?无论如何,这一天,在志翔的生命史上,却是个神奇的日子!这是个星期天,已经十二月了,天气很冷,阳光却很好。一早,志翔就到了布希丝别墅——也就是布希丝博物馆,这别墅位于布希丝公园里,因为有拿破仑妹妹布希丝裸像而闻名。志翔却不是为了这裸像而来,他是为了贝尼尼的另一件作品:掳拐。“掳拐”也是一件世界闻名的艺术品,全部用大理石雕塑而成。塑像本身是塑着一个强而有力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惊恐万状的少女。关于“掳拐”,原有一个神话故事,可是,志翔对这神话故事并没有兴趣,他所惊愕眩惑的,只是那男人所表现的“力”,和那少女所表现的“柔”。把“力”与“柔”混合在一起,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美!他研究这雕塑品已经不止一朝一夕,每次看到它,就不能抑制胸中所沸腾的创作欲,和那份崇拜景仰之心。
这天,他就站在“掳拐”前面,拿着自己的速写册子,细心绘下那男人的手,那只手紧掐着少女的大腿,手指有力的陷在那“柔软”的肌肉里。“柔软”!你怎么能想像得到,以大理石的硬度,却能给你一份完全柔软的感觉!
十二月不是游览季节,布希丝别墅中游客稀少。志翔专心在自己的工作里,对于别的游客也漠不关心。可是,忽然间,他耳中传进了一声清脆的,像银铃般悦耳的、女性的声音,用标准的“国语”在喊着:
“爸爸!妈!快来看这个!一个大力士抱着个好美好美的女孩子!”在异国听到中国话,已经使志翔精神一振,何况这声音如此清脆动人!他本能的抬起头来,顿时,他觉得眼前一亮,那“掳拐”旁边,已经多出了另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一对灵活的、黑亮的眸子,正从“掳拐”上移到他的脸上来,好奇的、大胆的、肆无忌惮的望着他。
这是一个少女,一个中国少女,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穿着件白色狐皮短外衣,戴着顶白色狐皮小帽子,白色外套敞着扣子,里面是一色的橘红色洋装,橘红色的毛衣,橘红色的呢裙,橘红色的靴子,脖子上还系着一条橘红与白色参织的毛线长围巾。志翔对于“颜色”原就有相当的“敏感”,这身打扮已带给他一份好“鲜明”的感觉。再望着那年轻的脸庞,圆圆的脸,秀眉朗目,挺直的小鼻梁,下面是张小小的嘴。东方女孩,脸上一向缺乏“棱角”,却比西方女孩“柔美”。他以一个雕塑家的心情,在“打量”这女孩的面颊轮廓,和那称得上“明媚”的眸子。而那女孩,原是挺大方的,却在他“锐利”的注视下瑟缩了。她把头一扬,小帽子歪到一边,露出剪得短短的头发,她的身子侧开了。转向在一边看另一件雕刻品的中年夫妇——显然也是纯粹的中国人!“爸爸!妈!”那少女带着股调皮的神情,眼角仍然斜睨着他:“这儿有一个‘书呆子’一直对我瞪眼睛,八成是个日本人!我不喜欢小日本,咱们走吧!”
书呆子?小日本?前者说得很可笑,后者未免太可气!志翔下巴一挺,冲口而出就是一句:
“小日本?我看你才是个小日本哩!”
那少女本来已经跑开了,听到这句话,她站定了,回过头来,她扬着眉毛瞪着他,气呼呼的说:
“你怎么可以骂我是小日本?我最恨小日本,你这是侮辱我!”“那么,你说我是小日本,就不是侮辱了?”他顶了回去,也瞪着她。她张大眼睛,嘴唇微张着,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接着,脸上绷紧的肌肉一松,她就天真的笑了起来。她这一笑,他也跟着笑了。“中国人吗?”她问。“当然哩!”他答。“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陈志翔!”“志气的志,吉祥如意的祥吗?”她摇摇头,颇不欣赏的。“俗里俗气!”“你叫什么名字?”他不分辩,只是反问了一句。
“朱多丽!”“很多美丽吗?还是英文的Dolly?”他也摇摇头,学她的样子,颇不欣赏的:“很多美丽是土里土气,英文名字就是洋里洋气!”她愤愤然的跺了一下脚。
“别胡扯!我的名字是朱丹荔,当红颜色讲的丹,荔枝的荔!”“好名字!”他赞美的。“我的名字是志气的志,飞翔的翔!”
“这也不错!”她点点头。“你是留学生?从台湾来的?还是香港?”“台湾。你呢?”“瑞士。”“瑞士?”“我家住在瑞士,我爸是从香港移民到瑞士的。所以我有双重国籍,我们是来罗马度假的,这是我第一次来罗马!”
“丹荔!”那个中年绅士在叫了。“咱们走哩!看来看去都是石头雕像,实在没意思。”
朱丹荔对志翔悄悄的做了个鬼脸,压低声音说:
“他们没兴趣的东西,偏偏是我最有兴趣的东西!跟爸爸妈妈出来旅行,是天下最扫兴的事情!树有什么好看?花有什么好看?博物馆有什么好看?雕像有什么好看?壁画有什么好看?最后,就坐在暖气十足的大餐馆里吃牛排!”
听她说得坦白而有趣,志翔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悄眼看了看那对父母,他低问:“你喜欢雕像?喷泉?怕不怕冷?”
“笑话!怕冷?”“要不要我当你的向导?我对罗马每一□的土地都好熟悉!”“丹荔!”那个父亲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咱们走哩!”
朱丹荔犹豫了两秒钟,就很快的对志翔说:
“你等在这儿,别走开,我去办办交涉!”她跑到父母面前去了。志翔站在那儿,遥望着他们,丹荔指手划脚的,不知在对父母说些什么,那对父母缓缓的摇摇头。丹荔抓住了父亲的胳膊,一阵乱摇,又跺脚又摔头的闹了半天,那父母往志翔这边看看,终于无可奈何似的点头了。丹荔喜悦的笑着,一面往志翔这边跑,一面对父母挥手:
“拜拜,妈,我吃晚饭时一定会回酒店!”
那母亲扬着声音叮了句:
“不要在室外待太久,小心受凉呵!”
“我知道!”那父母走出了博物馆。丹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
“好不容易!”“我看没什么困难!”志翔说:“你父母显然拿你根本没办法!”丹荔笑了。“这倒是真的!因为他们太爱我。每个儿女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父母的爱来达到目的!”
志翔深深的看了丹荔一眼,他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稚气未除的女孩,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想必,她的内涵比她的外表要深沉得多。“你对你父母说些什么?”
“我说我碰到熟人哩!”她笑嘻嘻的。
“刚刚你还大声骂我是小日本,又说是熟人,岂不是自我矛盾?”“我说我看错哩!”“你父母相信吗?”“当然不相信哩!他们又不是傻瓜!”她笑得更甜了。“他们不过是假装相信罢哩!”
“他们知道你撒谎,还让你跟我一起玩吗?不怕我是坏人,把你拐跑?”“拐跑?你试试看!”她扬扬眉,睁大眼睛,满脸的俏皮相,浑身都绽放着青春的气息。“我爸爸和妈妈都很开明,他们知道把我管得越紧越不好。何况,我跟爸爸说,如果他不让我跟你一起去玩,他就得陪我去逛博物馆,包括圣彼得博物馆、圣保罗博物馆、圣玛丽亚博物馆、圣方达博物馆、马丁路德博物馆……他一听头都炸了,慌忙说:你去吧去吧!让那个呆子陪你去逛这些博物馆吧!”
志翔怔了怔。“嗨!”他说:“你说的这些博物馆,我可一个也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哩!”丹荔咧着嘴,她的牙齿又细又白又整齐。“这都是我顺着嘴胡诌出来的,反正我念得唏哩唿噜,来得个快,他也弄不清楚!”
“你……”志翔惊奇而又愕然的望着她,然后,就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丹荔也跟着笑,她的笑声像银铃般清脆。在博物馆里,这样笑可实在有点不礼貌,但是,志翔又实在熬不住,就一面笑,一面拉着丹荔的手,跑出了博物馆,站在博物馆外的台阶上,他们笑了个前俯后仰。
笑完了,志翔望着丹荔。自从来罗马之后,他似乎从没有这样放怀一笑过。丹荔那对灵敏的眼珠在他面前闪动,围巾在迎面而来的寒风中飘荡,她那年轻的面庞,映着阳光,显得红润而光洁。志翔有些迷惑了。
“你预备在罗马住多久?”
“一个星期!”“今天是第几天?”“第二天!”“还有六天?”“唔!”“看过《罗马假期》那个电影吗?”
“我不是公主!”她笑着。“你也不是记者!”
一辆马车缓缓的驶到他们的面前,那意大利车夫用不熟练的英语招呼他们,问他们要不要坐马车环游布希丝公园?丹荔立即兴奋了,毫无考虑的就往马车上跳,志翔一把拖住她,问那车夫:“多少钱?”“三千里拉!”这是敲竹杠!志翔心里明白,他口袋里一共只有六千里拉,还是早上志远硬塞给他的:“晚上请忆华去看场电影,别老是待在家里清谈!”他想讲价,可是,丹荔已用困惑的眼光望着他。他那男性的自尊封住了他的口,他拉着丹荔跳上了车子。车夫一拉马缰,马蹄得得,清脆的敲在那石板路上,像一支乐曲。丹荔愉快的笑着,那爽朗天真的笑声,像另一支乐曲。志翔抛开了心中那微微的犯罪感,一心一意的陶醉在这两支乐曲声中了。
8
忽然间,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变得出奇的美丽。忽然间,罗马的夜晚,充满了缤纷的彩色。忽然间,连那冬季的寒风,都充满了温馨。忽然间,连那路边的枯树,都绽放着生命的光辉。志翔感到自己内心深处,有一种沉睡了二十四年的感情,在一刹那间觉醒了,复苏了。
一连几日,在下课以后,他都和丹荔在一起。虽然丹荔像一块强而有力的磁铁般吸引他,他却不肯为她放弃自己的功课,因而,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在享受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夜色与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