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 上by星炀(攻有心脏病be)-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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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这样想过,但不可否认正在误导他往这边想。否则除了这个,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分手。
他把我的默不做声和表情都解读成默认!所以,更是气愤难当。
“就因为没有我们的事,你就认为是我?!非,你不是这麽肤浅的人啊!为什麽……”他对我的了解远超我的想象,仍是不能相信我会这样诬告他。
“逡语,你曾不止一次地说过,不希望有人看到我,想要把我藏起来。那麽,如果我失业了,甚至人人唾弃,你就真的可以完全收藏我了,不是吗?反正你用的手段向来都不太光明,从一认识我就是这样,上次赶走邓安妮时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是你,也不奇怪。”我越说越像真的,连自己都快被说服了。
他只能呆楞当场,竟气得全身都在微颤:“原来,在你心里,我是这样的……非,你真是这样想?”
许是我向来说假话和恶言的本领都不如他,因此一旦真的到达某个少见的级别,便能连他也要半信半疑了。
“逡语,我真的很喜欢你。但,我无法容忍自己明知这样还跟你在一起。”我定是遗传到了妈妈的高超演技,在关键时候能无师自通到睁眼说瞎话的自若地步。
“非,拜托你用脑子想一想好不好?怎麽会是我?我怎麽可能这样来伤害你?你难道不知道……”他不知我心意已决,还在做最後的挣扎。
“不用说了,我累了。”我疲惫地扭过头去,这样跟他争辩,实在是件很耗精气神的事。“你的东西我已经收拾好了,在那个袋子里,你拿走吧,不要再回来。”
他没料到我已经做到了这一步,停住了声息,在我身後呆了很久,久到我快要无法忍受时,他慢慢走了过去,拎起了那个旅行袋,看也不看我一眼,从我身边疾步走过。
“等一下!”我叫住他,回过头去。
他呆了一下,以为事情有了转机,满怀期待地望过来。
我避开他充满希翼的眼睛,低头解下项间的链子递给他:“这个,必须还给你。我戴不太惯。”
他呆楞住了,咬紧唇,不再作无谓的坚持,只是似乎“我懂了”地点点头,悲戚地接过去,决绝地转身就走。他走得并不顺畅,带著拖沓的脚步,但非常坚决,头也不回。
这样的他让我看到自己的卑鄙!
泪再次涌出来,模糊中那个背影渐渐消失……
这一次再不会有人给我拥抱。
低头看向双手,刚才虚软得差点解不下链子来。
泪滴在已不住颤抖的手上,化作一滩冰冷。
逡语,请原谅我的自私,剥夺了你的快乐!
因为我也有我的快乐。那就是──无论如何,你都能活著!
长久的,安全的。就算我看不到,就算满怀对我的怨恨,也依然活在这个世界上!
知道吗?如果没有你,我就真的连活下去的勇气也要失去了!
那天在陷入一片慌乱时似乎听杜正邦说过:“如果他能继续静养,也许还有些希望……”
希望啊,就是半点也要把握!
现在我把他还给你们,你们就必须做到曾说过的!
我爱你!永远。
28。
呆坐了很久,全身一直无力,站也站不起来。不知该想什麽,脑子里空空如也。直到被一阵急切的铃声惊醒。
茫然地看看左右,才发现是手机在响。
“……喂,哪位?”糊里胡涂地接通,里面一片烦人的杂音传出来。
“喂,喂,是小非吗?”
“我是曹非。哪位找?”声音不太清晰,而且我暂时也没有听声辨人的心情。
“我啊,廷语!”
“啊,廷语,是你。什麽事?”杜廷语的声音经过电波的重新诠释变得模糊不清,可即使这样我也听出了他的焦急。
“那个,你现在在哪里?有没有见到逡语?”
“逡语?他刚才来过,不过已经走了。”我抬头看看窗外,天色已晚。他走了大概已经两三个小时了吧?难道还没到家?我也跟著紧张起来,“怎麽了?你们没见到他?”
“就是没有啊!他偷跑出去的,我们发现时已经太迟了。”他大概在大马路上,周围隐约的嘈杂搅得声音一片混乱。
“为什麽不早点打来?”那样还可以留住他啊!我也有点生气地大声起来。
“都说我们发现得太迟啦。他说想睡觉,不准人打扰,结果……总之没人发现就是了。他去过你那里对吗?”
“对。但是已经走了很久了。”
“为什麽会走了?他要出去本就是要找你的吧?”
“因为……”我无法说出口,那几个字是我心头的刺。
“你们吵架了?”我的迟疑让他开始胡乱猜测,本来他的想象力就是极丰富的,也猜了个七八成。“拜托,他这麽辛苦去找你就是找你吵架的?”
“廷语,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他能不能不要再提他的辛苦了?我已经够内疚了。
“废话!我本来就不是在讲笑话。你们哦,也会吵架啊?”他重重地叹气,“他不是最让你的吗?我以为永远不会有这一天的。”他定是找得累坏了,竟跟我聊起来。
“是我要跟他吵。”我缓缓地说。
我们是极少争吵,只要是跟他,就基本上没架可吵。他永远是最先退让的那一个。
“什……啊,逡语!逡语!”他还没惊讶完,忽然大叫起来,把我吓一跳。“他回来了!小非,没事了,我看到他了!”他忙里偷闲地跟我解释一句,就听到个急刹车的声音,原来他刚才一直在开车。
电话里只传出一些模糊声音:“逡语,你到哪儿去了?急死我们了!下次至少要留张条子知道吗?……发生什麽事?怎麽弄得全身上下脏兮兮的?……这个袋子是什麽?……逡语,逡语?你还好吧?……”
我在这边听得七上八下的──这个家夥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有没有怎样?为什麽不马上回家?
揪心得想马上冲过去亲眼看看!
可是,看到又怎样?
焦急了半天,忽然听到杜廷语说:“我正在跟小非通电话。你要不要跟他说两句?他也很担……”
“不用了。”他只淡淡地答了句,听不出任何情绪。我的心重又重下来,慢慢地沈到谷底。
“那,”杜廷语也没料到我们闹得这麽僵,楞了楞,只好说,“先上车吧,回去再说。”然後才急急地对我说,“小非,没事了,我先带他回家。有事再通知你。就这样,bye!”
我楞楞地看著被挂断的电话发呆。他说“不用了”。
“不用了”是什麽意思?
“你在干什麽?!这个混蛋真的要跟我一刀两断了是吗?虽然是我提出来的,但好歹你也不用这麽听话吧?笨蛋!笨蛋!一点也不了解人家的心意!大笨蛋!”边骂骂咧咧的边倒在沙发上,耳边一直像敲锺似的回响著那句话──不用了、不用了、不用了、不用了……
就像个无关紧要的人!真的恨我了吗?恨到连跟我报声平安都不愿意……
无法停止地胡思乱想著,眼角不停地滚落下水珠,一颗一颗,多得让我又烦躁起来!
“今天到底是什麽日子?讨厌死了!”气恼地坐起来,嘴里禁不住叨念著,“得去查查黄历看看,以後这种日子就躲在家里睡觉,省得哭得淅沥哗啦的真难看!”不自觉已经习惯自己对自己说话,以後也只能这样了吧。
完了!
怔怔地回味到这个事实,仍是难以相信。真的完了……
突然想到,对了!
赶紧跳起来冲过去打开书桌抽屉,笔记还在!那片混乱下,他自己也忘了。幸好……
把那些本子捧在胸口,贴著心跳。
这是一次交换。我用飞羽泪换来的,能让我拥有的杜逡语。
29。
「忽然下起了小雨,这种太阳雨在迷雾森林里也常常遇到。我懒得理会,慢慢地散步在街头,没有方向,无聊又无聊。
外面的世界总是在不停地重复,这个街口和上个街口几乎一模一样,想必下个街口也是如此。就连那个终日被雾笼罩的森林都比它们有趣。虽然终於能单独出来走走,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开心。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森林吧?看来我的人生也只能这样,不停地在原地打转,直到某天再也动不了,僵硬地死去。
然而,我猜错了。
站在第八个十字路口,我看到了那个人,很特别的人,让我想起了庞德的短诗《在一个地铁车站》:“人群中涌现的幻影般的面庞,/湿漉漉的黑色树枝上花瓣簇簇。”我只去过一次地铁,实在无法理解那里的人与鲜花会有什麽关系,现在忽然懂了。看到了那个人,真的就是那样。他挤在人群中,鲜豔而独特,就像是湿漉漉的黑色树枝间的花朵,无比的可爱!尤其是那丰润嫣红的唇……我一眨不眨地看著他,移不开眼睛。可是他只顾望著前面,眼里却没有任何东西,那麽美丽的脸上毫无表情,似乎对什麽事都不在乎的样子。我有点失望了,好希望他能看到我。
大哥说,如果你希望引起别人注意,那只要一直盯著他看他就会知道。大哥果然永远是对的!我这样做,他终於看向了我!我的心里一阵雀跃,我们就这样对视著越走越近……可是他只是与我擦肩而过。我赶紧回过头去,他却只一直向前走著,头也不回,我有点著急,赶紧走到了他的这股人流中。情不自禁地跟在他後面走了一阵,却不小心被发现了。他生气地问我为什麽跟著他,我照样用上大哥教的搭讪女孩子的方式跟他说话,却被他毫不犹豫地拒绝!这回连大哥也不灵了。
他看起来真的不喜欢我,转头就走,我好沮丧,却又不想就此放弃,於是还是悄悄跟在後面。幸好还跟彭师傅学了他的“蛇行”,总算顺利地跟上了。
他真的很奇怪呢!刚开始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迷了路,只能到处乱走,後来才发现他似乎是故意的。他只是想走路吧?完全没有目的地在走。那个背影看起来孤独而迷茫,一直走,停也不停,似乎没有归宿。我默默地跟著他,猜想著他的孤独与我的一样。父母兄弟永远也无法明白我的寂寞是什麽?因为他们没有孪生的兄弟在成长的过程中死去。费奇说,双子是一体的,如果失去了一个,另一个都将终生感觉到无法弥补的缺憾。还好我的生命并不会长久,因此这样的缺憾也不会太长久。
我长这麽大从没走过这麽多路,到他家时脚已经又酸又痛。他发现我一直跟著他,更是怒不可遏,迫不得已我只好使出些非常手段,才让他屈服下来。虽然他非常心不甘情不愿,但我还是很开心。他的家就跟他的人一样冷清呢,什麽都没有,只有衣柜和床。我趁他去帮我拿咖啡的时候赶紧洗了个澡,否则一身臭汗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就糟了。母亲也说过去别人家做客要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洗完了澡出来,他却似乎在为我的消失担心,我心里暗自高兴起来,於是借口要喝水,盘算该怎麽拉近我们的距离,结果他却开始赶我走。没办法,我只好答应马上就走,让他放心地进去洗澡,否则他会就算明明一脸累得不行的样子还硬撑著跟我耗。
可是,一碰到了床,身体立刻软绵绵的,全身都在呐喊著要躺下来好好休息,真的好累哦!本来只想躺躺的,结果顶不住睡著了,可是很快又被他吵醒。不得已又是那招让他安静下来。他忿忿不平地睡到了我旁边,却又努力想把距离拉开。我觉得好好玩,他越是这样就越想戏弄他,於是想办法吻到了他。虽然是第一次,但是还好大哥有教过,还算顺利,效果应该也不坏才对。他的唇比想象中的还要柔软,湿润甜美,味道好好!可是他似乎既惊讶又生气。惊讶我可以理解,可是为什麽会生气呢?难道我的表现太糟了?迷迷糊糊睡著的时候,心里考虑的一直是这个问题。
今天早上,睁开眼睛才想起这是第一次外宿。他的睡脸太迷人了,趁他没醒的时候又偷亲一下,嘻!赶紧打电话回家,母亲问了两句,并没有责怪,只问了详细地址就允了。他们总是这样,从不责罚我,却也从不知道我不喜欢这样。我的病并不是我的特权,好希望有人能真正把我当作健康人对待!就像他一样。对了,他叫什麽我还不知道呢。看样子他还要再睡一会,干脆我自己先找找看,然後用名字叫醒他,他一定喜欢这个惊喜的!然後,也会喜欢我了吧?
等等,还是要记一下,因为这个很有趣!我翻到了一张照片,是他小时侯的吧?旁边的女士应该是他母亲,和他像极了,也很漂亮!背面写著:非非6岁生日快乐!呵呵,他叫“非非”呢!全名叫做……有了,在他钱夹里有身份证……曹非!他叫曹非!
先去做早餐,再来叫醒他!呵呵,非非!」
“Fee,一杯‘Margarita’!”又一张条递过来,我头也不抬,加快手中的动作。将 1/2龙舌兰酒、1/4白柑桂酒和1/4柠檬汁倒入摇杯中摇和均匀,然後另一只手在杯缘沾上细盐,再把摇匀的酒倒入杯中递出去。
跟著下一杯。
黑巷的生意总是很好,因此即便有三个分散在各区内的吧台,还是觉得忙不过来。
接近12点的时候,人流达到鼎沸,我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欠奉。
“Fee;两杯‘Pink Lady’,一杯‘Blue Corl Reef’……”
“Fee;给我一杯‘Angel Kiss’,要快!”
“Fee,……”
於婉如把我调到吧台果然是明知之举,见到的尽是同事不说,还可以忙到整个人抬不起头来,真正达到藏匿行踪的目的。
虽然有黑巷的规矩,但来玩的客人要是看到几个月内崛起的风云人物还是会忍不住拉过来问东问西闲话里短。当然这不能怪她们,要怪只能怪女人八卦的天性。於是在所有的规矩被破坏前,於婉如不得不用些手段让我成为本店的摇钱树而非累赘。
黑巷的吧台周围是不设座位的。虽然已经规定了所有的侍应生都可以成为客人看中的对象,但不包括酒保。所以有些客人会因为好奇我而来,结果却发现只能坐在远处观看。然後慢慢地被其它各型的帅男转移掉注意力。
Fee是我的名字,使用范围仅限於黑巷,来源於一位德国夫人怪异的发音。我当她伴游的时候,她总是把我的名字顽强地念成“Fee”,被闲人们听去了,就经常拿来取笑,久而久之竟成了“艺名”。 我也不排斥多了这个名字,因为“曹非”是妈妈给的,被当作“少爷”的代称呼来喝去,心里会起一种怪异的不平,现在叫“Fee”反而轻松。
过了3点,人渐渐少了,该带的都已带出了场去,剩下的有些还陪著客人在看表演,有些则三三两两围在吧台边休息。
我靠在台子内侧喝水,於婉如也终於闲空下来,习惯性地过来哈啦一下。
“怎样?现在已经没问题了吧?”
“嗯。”我应著,给她杯啤酒。
她猛灌一口,舒服地舒了口气,才点点头说:“你真超适合这种工作的,手生了这麽久还能这麽快地进入状况。”
因为间隔的时间有点长,其实第一天刚接手的时候,我真的手忙脚乱,不过还好,堪堪应付得来,现在就已经好很多。调酒在我只是一种技能,并不出色,出了这里我就从没做过,因此连逡语也不知道我会这个。
旁边凑过来一张调侃的脸:“哎,Fee;今天星期三哦。”
我微微笑:“那又怎样?”
“嗳,那个,那个,”他挤眉弄眼的,“又来了哦。”
“对哦,对哦,我看到他在那里坐了很久,刚刚才走。”另外一个也凑热闹地加进来。
“什麽什麽?”於婉如好奇地睁大眼睛,像只嗅到腥味的猫,“还是那个人吗?他又来了?”
“对啊。於小姐没见过吗?每个星期三必到的Fee的忠实观众。”
“不会吧?这麽帅的男人你会没注意到?”
“讨厌啦!我当然见过。”她嗔怪地打一下他们的肩,“人家只是想矜持一下嘛,否则好象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