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总结一句:棠村、梅溪、脂砚,是保留《风月宝鉴》一名的题者、序者、“因”之者。这儿根本没有什么“小序”的事情。
张爱玲不采此说,有所甄择,毕竟还该表而出之才是。
诗曰:
小序奇谈且自夸,梅溪姓史见才华。
东方是木联加子,鲁籍旗奴讳李家。
第四部分第四十四篇 “连环计”
张爱玲在红学上下了大功夫,重点是版本(抄本)研究,全部“五详”,其实都是钩连回互的“连环计”。如她所说,曹雪芹写作时,手边未必总有一部完整的书稿,也许只有某一部分若干回,即就此加以增删润色,而为应付需求,就随时传抄出去,故每次回数多少不同,文句彼此互异……。这番推想,较为近实,可谓明通之论。
但这番大意纵使近乎实况,还有一个伴随的问题,即先撇开传抄本,又有读者售者将日久散落了的零册而重谋抄配这一情况姑不缠夹,也必需考察作者雪芹的生活境遇、流离迁徙、“寄食亲友”……诸多变异的特殊经历,方能有助于判断其写作的大致历程。就是说,把一部传抄本“孤立”起来,还是不一定能看出其中各种复杂的现象。
在这一方面,她似乎不大留意。
比如,在我们所知有限的史料中,敦诚《寄怀曹雪芹》一篇七古,十分重要,因此诗作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是十九年甲戌后的第三年,而诗之末幅劝雪芹勿再作食客、叩富门,“不如著书黄叶村”。由此可推:在丁丑以前雪芹是在作食客、当西宾时整理定稿的“甲戌本”若干回。丁丑诗证明,他已离城来到西郊山村,然又距作食客时并不甚远。
依此看来,应是雪芹在右翼宗学之一紧邻敦惠伯富良家作西宾,生活安定,“甲戌本”之撰写相当顺适,效率亦高。
他因“有文无行(xing四声)”被东家逐客后,奔赴山村,必不出二十年乙亥、二十一年丙子两年。
那么,今存之《庚辰本》中有一夹页上写“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表明是已到山村时的记录,至少其时写到第×回。丁丑之后,是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从戊寅到甲申,敦敏留下了《懋斋诗钞•;东皋集》,中有多首咏及雪芹的诗。
这又使我们得知雪芹于己卯、庚辰之际,一度南游,历一载有余又北归。脂砚于己卯冬夜批书,正在此时。《己卯》《庚辰》两本皆有“四阅评过”之记注。这第四次批阅,每阅辄有批加添,而非每批一定从头到尾“系统全面”。所以有地位虽在前而所批之情节却在后文的现象。
张爱玲被这现象搅乱了视线,定说是拆前移后,“大搬家”的写作方式。
雪芹极困时,寄居之处,一桌一杌而已,无纸,拆旧黄历叶子于背面书写……。
于此可想,那时衣食无著,纸笔不全,时作时辍,不知几度抛荒,又不知几度重拾。因而细处小小失照,未能“统一”,实在必有。
张爱玲却不计及此,一概断为创作的需要,大拆改,大搬家,又据某些细琐迹象判断某本某回早晚,某几回是早稿,某几回是后写……。于是一部《红楼》,纷纭嘈杂,堆砌拼成——这种印象,留与了读者。
究竟是否如此如彼?尚难一槌定音。
这就有些自相矛盾:既然如她所详,那般清楚明晰,顺理成章,如何又叫“梦魇”?若是“梦魇”中作考证,写文章,安能这等周详细致?
她不同意《甲戌本》文字最早,可是又称它为“一七五四本”。1754即是甲戌年。这应何解?
另一红学版本专家赵冈先生,也认为《甲戌本》有晚于甲戌年的痕迹可寻。其实,今存之《甲戌本》也是过录线装,不是指甲戌当年的原底本。上面出现了晚于一七五四的用字、加批,是否就可推翻“甲戌本”这个基本概念?似乎还待细究。
甲戌称“再评”,初评应更早。己卯、庚辰称“四阅评过”,则“丙子对清”应为“三评”。脂砚幻名“畸笏”后,又于壬午、丁亥续批。然而似乎并无所谓“壬午本”、“丁亥本”传世,似即加批于早先之旧本上。“新妇飘零”,脂砚仍在,“一芹一脂”,痛语如闻。
诗曰:
版本“详”来功力深,时时一字定千金。
分疏若已全清楚,“梦魇”如何又自寻。
第五部分 人间恨事多第四十五篇 想坐“时间机器”(图)
柳湘莲
张爱玲一见脂批提到批者曾见“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件事故,她便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借阅者'找出来抢回来”!
我由此就想,如是五回之稿,占“后之三十回”的六分之一;若是六回之稿,则占五分之一了——这可非同小可!
这给我的印象是:此一迷失,是后部书文的最重要的部分,无可置疑。正因此故,重写怕是极为困难的,而后三十回书之不能顺利传抄行世,也是为此事故所累。其次,我还感到,“迷失”怕也是一种托词,其中不敢明言者是政治原由。
狱神庙的事故情由,张爱玲有所推测。她认为狱神庙之事与宝玉落难无关。我则觉得,这应与通灵宝玉上所镌的“三知祸福”联系而思考之,断非一般细节小事,是一桩大祸,而只有大祸,方致遭难落狱。——狱神庙不是普通街巷中可见的庙宇,只有监狱才设有。那是犯人入狱后三日,要拜狱神的地方!
那么,宝玉犯了什么罪才下狱的呢?
其实,张爱玲本来可以发挥擅场的想象力并结合相当的史料依据而做出一个“大胆假设”——她颇能记忆富察明义题《红楼梦》的那20首七绝,不知缘何却忘了那最末也是最重要的一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疲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就透露了消息:一,作者即“宝玉”;二,宝玉因家遭政治巨变而难保其爱婢,尚不及晋代石崇之有一绿珠也!
她又颇能为袭人辩屈枉——揭示高鹗有意丑化了袭人。又不知她如何忽略了袭人的花名酒筹的“桃红又是一年春”本是宋末谢枋得的“政治诗”: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
这说的正是后来忠顺王府向荣府公子贾宝玉逼讨袭人,而袭人为保宝玉,只得屈从了政治势力而甘受一个“忘恩负义”的“变心变节”的恶名。
宝玉的下狱,是忠顺王府假借“罪款”而迫害于他的结果。
这场奇祸,就是通灵宝玉上镌第三条“知祸福”的隐寓所指。在故事中,当有一段情景是那块玉忽然发出了异色异响,或落地几乎摔损等险象。
狱神庙“五六稿”,重要之至——定是精彩动人之至的大文章,可撼人心,可泣鬼神的吧?
诗曰:
狱神有庙祀皋陶,屈煞良人泪枉抛。
赖得通灵身是玉,石家金谷尽娇娆。
第五部分 人间恨事多第四十六篇 “情感丰富的人”(图)
晴雯
张爱玲对《红楼梦》下了大功夫去研究“文本”而很少涉及其它。我起初见她很少有评议、赏会的言词加之于这部小说的本身,乃至书中的人物,心觉必有缘故,但不一定是我们所能测度的。如今加倍感到她的“红学”更确有其特点,即:她对历史上的曹雪芹和书中的贾宝玉,都不表示褒贬爱憎。这种态度给人的印象也最为突出。
是无所感?是超然于喜怒之外?是不善表己意?……我都不太相信是那些原因。
她对曹雪芹说过一句话,指明是个“情感丰富的人”。此点似无赘言。
情感丰富云者,是现代人之语言。在中华古昔,就叫做“多情”,这种人就叫“多愁善感”。
对“多愁善感”,有人批评是“病态”、“不健康”。是个接近贬词的成语,对“感情丰富”云者,却又当作好话、赞语来使用与“接受”了。
多情,发展到了一个境界,就叫“情痴情种”,书有明文。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请注意,多情之人,即等于“多恨——抱恨长!”
所以,万勿将“多情”误会为“色鬼淫魔”。
贾雨村早已辩解过。今之人又有更大的误会,认为“多情”就是“小流氓”——至不济也得斥为“见一个爱一个”的下流人品。
这就是不能懂得:雪芹与宝玉的“多情”,是与“性爱”分别的,是一种慈悲仁心至意的施与(佛家谓之“布施”),也可以干脆用大白话俗话来替代,即“体贴”。
体贴者,设身处地,以己度他,为之分享烦恼、委屈、冤枉、苦楚、悲痛——他的苦境,如我亲尝。
不知此义者,错把“多情”当成了“多愁”。王国维先生即是如此。
殊不思,情是布施,而慾是占有;布施是为人的,慾是为己的——自私自利的。
孔子答门人问,是否有一个字值得终生佩之(以为座右铭之意)者乎?他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面是个“欲”,一面是个“施”,恰好引来说我拙意。
但孔子的话,是从消极面立言的。雪芹的“大旨谈情”,则是积极的精神状态。
我以为,《红楼梦》的可贵与伟大,正在这一点上。
张爱玲不对这些“表态”。也许由于她毕竟是个女流,对这些,若发言不十分考究,就会给人留下话柄,或即因此,她采取了慎重寡言的办法。
我相信,她读《红楼》,爱《红楼》,绝对不会是看不到、想不到这些核心问题——因为,不然的话,读《红楼》,又有何意义、意趣可言?
看来,女子若想评论男人,出言不易;男人则常常放肆得很。一个男的可以随便评说黛玉如何,宝钗如何,乃至“我喜欢哪一个!”等等,脸不必发红。女子则不能“同日而语”。她不太愿意摆出对宝玉这个“人”怎么看的心里话以“供世”——多半大俗人去当话把儿传来述去。
我这样“理解”她,不知是“幸而言中”,还是“不幸而言未中”?
诗曰:
不评宝玉与芹君,话到“多情”有确文。
真义每教俗世混,高人词寡是超群。
第五部分 人间恨事多第四十七篇 可贵而又不足(图)
麝月
张爱玲极度憎恶高鹗伪续,以最“激烈”的语言痛斥之,是她文学、文化修养和审美天赋都高出俗流的鲜明证据。与此同时,她又表示了《红楼》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这二者并合在一起——其实是事情的“正”“反”两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这是一条铁定的规律,是“身不由己”的强烈愿望与“战斗”。
她因见脂批提到曾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十分叹恨,于是她便想坐“时间飞机”到那借阅者家将迷稿“抢回来”!这句诗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见她的言谈风度。
所以,她的“梦魇”之最末一章,实即我们多年来致力倡导的红学分支专科“探佚”之学,盖非此无从理解雪芹的真《红楼》、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彻底清除高续的影响——即把一部至崇至伟的绝作给“庸俗化了”(张爱玲用语),变成一本“三角恋爱”的“小悲剧”,惑乱人们的耳目和心神。
她对“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别家误说的干扰,加上她自己的若干误读误会,遂致贡献未能甚多甚大,是红学史上一个不小的遗憾——因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这方面的重要见解讲起来似乎不是多么新鲜丰富,也许她对别人的研究论点同意的即不再重复,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为人习知的几点,聊见一斑——
第一是她认为贾家获罪抄家,先前主因是东府而非西府。证据是贾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来人,私移财物。后来才变成以荣府为主犯。
第二是贾环篡夺了宝玉的“世袭权,”腾达荣耀了一番。但结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荣府抄没似只限财物;至于府第、花园,俱未没收充公。证据是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明明仍在“穿堂”,还是老院。大观园只是沦落为荒凉凄寂之境,亦仍未动归属。
第四是袭人别嫁后,如何嘱宝玉,留下了麝月始终伴从,而宝玉的出家,是全书结束的前一刻,亦非由于“看破红尘”之故。
第五是她以为宝玉为僧后又与袭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于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对那么多的女儿的结局命运,便很少话及。
以上数端给我的印象是:她对家亡这一主题注意讨究,而对人散另一主题则并未十分关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为补充的也不妨顺便记于此处,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宁府方是抄家主犯,这与秦可卿的丧殡内幕恐有重要关系。
第二,甄家私移的“财”,绝不是一般的金银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义忠亲王老千岁(胤礽以及长子弘皙)的重要手迹(如密旨,如密奏折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献、遗物、赐物、封诰……)。
宝玉的“世袭”,号称被篡,其实是宝玉不屑功名利禄,自愿放弃——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贡献,也受局限——被另一专家的论点影响了不小,受到干扰,因而减低了成绩“分数”。
总的精神境界在哪个层次?她未说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诗曰:
探佚原来比探骊,聪明自作自标奇。
受他影响良堪惜,难掩才人好见知。
第五部分 人间恨事多第四十八篇 一条脂批未读懂(图)
史湘云醉卧
评论张爱玲“红学”的好文章,我只见过钱敏先生的一篇。他总结了《梦魇》的几条要点,其中包括张女士对于史湘云问题的看法,同时指出高鹗续书四十回,尽管种种可议俱所缓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把史湘云这个后半部极关重要的人物给“消灭”了——再无一笔涉及到她,只于最后才说了几句嫁一富家子而其寿不永以致守寡云云,即如此极端潦草敷衍地“扣”了第五回的判词所云(其实理解也全错误)。
这样说来,钱先生正好在这一关节上集中地揭示了伪续的歪曲雪芹原旨的酷烈已达何等地步。
但这个问题张爱玲因为没有读懂一条脂批而误作了歧途考据和结果,这就是“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
她不知这里的“金玉”,已不再指通灵、金锁的假金玉姻缘,而是指假格局过后(钗亦早卒)的真金玉姻缘,即宝、湘方是“已定”的姻缘(中经百般曲折)。又加上她也没读懂“又写一金麒麟”这句最重要的话——这是说:湘云的麟珮,早已为“金玉”定局。现在于清虚观故事内,“又写一金麒麟”,这是艺术手法的“间色”(即“加一层色”的写法),这是那批语的原意——却被错解为“麒麟是金锁的间色法”,全不可通了!
因为,若是那个语意,就该写成“金玉已定,又